2023年专业合作社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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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社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全体成员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 【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 人发起,于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 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 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 ,邮政编码: 。 第三条 本社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服务社员为宗旨,以自愿民主为核心,以社员增收为目标,依法组建,规范
2、运行。 第四条 本社以烟农委主要服务对象,也可为非成员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也可以为大农业服务。如: (一)组织烟叶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膜、农药等物资供应; (二)组织开展烟叶的育苗、机耕、植保、烘烤、分级、运输等专业化服务; (三)引进和推广烟叶生产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 (四)【有条件的可以】其它经营或服务等。 上述内容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如办公房屋、家具、办公用品、车辆、农机等),享有
3、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对由烟草行业补贴形成的烘烤工场(密集烤房及附属设施)、农机具、育苗工场(育苗大棚及附属设施)等资产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要保持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本社资金不参与烘烤工场(密集烤房及附属设施)、育苗工场(育苗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但可对烟草投入补贴的资产进行维护。 第七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烟草补贴 2 形成的资产以及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按当年种烟面积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的分配依据之一。 本
4、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记载内容包括: 成员出资额; 成员当年烟叶种植面积; 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量化为该成员的烟草补贴份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烟草补贴量化部分以及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八条 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上述业务烟农专业合作社可选择进行。】 第九条 本社、本社社员及本社聘用人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
5、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十条 本社优先向本社成员提供专业化服务,在满足 3 本社成员专业化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可向非成员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价格根据服务对象不同,可分为内部服务价格和外部服务价格。内部服务价格原则上微利价,外部服务价格可参照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执行。 【具体可依据本社资产折旧、维修金、管理及用工费用、物资费用、利息、物价准备金、公积金等要素组价出指导性收费价格,经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原则上分环节一年定一次。】 第十一条 本社各项专业化服务按照“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准备组织开展服务服务验收确认服务结算”流程进行,【各烟农专业合作社可根
6、据实际情况对流程环节进行增删】流程各环节内容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签订服务协议:烟农专业合作社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地点、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收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费用支付时间、不合格品处理、违约责任等;协议签订时间应依据具体生产环节与要求确定。 (二)服务准备。烟农专业合作社确定服务人员,组建专业队,准备服务所需物资、器械,检修设备等。 (三)开展服务。烟农专业合作社根据所签订的服务协议组织专业服务人员开展专业化服务,接受服务对象、相关部门人员的知道与监督。 (四)服务验收确认:服务结束后,烟农专业合作社及其服务人员、服务对象按服务协议共同对服务结果进行验收确认
7、。 (五)账务结束算。服务对象依据服务协议、确认的服务结果向烟农专业合作社支付服务费用;合作社向服务人员支付服务报酬,核销相关作业费用。】 第十二条 由本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各项专业化服的实施方案、管理人员、专业服务(或作业组或分社)和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规定,依据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并保留检查考核记录。 第三章 成 员 第十三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烟叶生产经营者,烟叶生产经营服务提供者、使用者,能够利用烟农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烟农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几首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8、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烟农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吸收团体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 5 本社成员中,烟农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烟农专业合作社章程还可以规定入社成员的其他条件,如: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等。具体可表述为:烟叶种植规模达到 以上,等。】 第十四条 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或者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社员。 第十五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受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
9、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以当年烟叶种植面积为限享有烟草补贴形成自产的受益权; (九)优先参与和利用本社提供的专业化生产经营服 6 务; (十)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六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额百分之 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
10、额)占本社交易量(额)百分之 以上的成员,在本社 等事项【如:重大财产处臵、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 票的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七条 本社成员的义务:【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本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
11、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 7 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保障基本烟田按照统一规划的要求用于种烟,按照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进行烟叶生产;、 (九)保证烟草补贴形成的自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长效使用; (十)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八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12、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九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3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6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 8 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 个月【不应超过3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13、【也可以依照退社时与本社约定确定】。 第二十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 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继承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二十一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腿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攻击经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
14、出相应赔偿。 第四章 组织机构 9 第二十二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四)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七)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八)决定重大财产处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
15、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一)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 10 除】。 第二十三条 本社成员超过150人时,每 名成员选举产生1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等【部分或者全部】职权。成员代表任期 年,可以连选连任。 【成员总数达到150人的烟农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如不设,此条可删除】 第二十四条 本社每年召开 次成员大会【至少于会计年度末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 【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15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
16、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20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30%以上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理事长【或者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 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 11 第二十六条 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2/3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1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 名【以2-4名为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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