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嘉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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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永嘉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永嘉县2023年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永教发202 173号 为切实做好我县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化法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教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化质量的看法(中发 202326号)、浙江省义务教化条例浙江省教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函202190号)温州市教化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实
2、行户籍为主、划片招生的方法,确保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实现零择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择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果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一视同仁,公允发展原则。 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在同一规定的时间内,在同一招生平台上,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用、同步注册学籍,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 (三)坚持对象分类,招生分批原则 。依据全部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对象具备的条件实行分类,各类对象按文件规定的批次依次进行报名和录用。 (四)坚持以民为本,公允公正的原则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公允享有在
3、当地接受义务教化的权利。学校应通过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宣扬栏等途径宣扬招生有关信息(施教区划分、招生安排、入学条件、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所需材料、录用与公示的方式和途径、新生录用名单、询问与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小 学招收的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含)之前诞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的对象为2021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安排 义务教化阶段学校必需严格按县教化局下达的招生安排实施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安排或扩大班额。公民办学校确需追加招生安排的,需经县教化局同意后,重新公布新增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信息后方可实施。 四、招生方法 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审核
4、录用和超额随机派位相结合、对象分类和招生分批相结合的招生方法。每位学生可申报 1所公办学校和2所民办学校。每位学生只有一次录用机会,一旦被一所学校录用,就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录用。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学生,由相应片区统筹支配 入学。 (一)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到申请报名的学校询问报名。各学校要做好报名家长的询问和报名服务工作。 2. 网上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cn/),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 注册监护人个人信息并认证,选择永嘉县区域,搜寻义务教化阶段学校
5、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GPS当前定位于永嘉县,进入报名页面,依据提示信息进行报名。 方法二: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cn/),搜寻义务教化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后点击确定登录系统,并依据提示进行报名。 (二)公办学校招生。 1. 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严格根据就近入学要求在施教区范围内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招生区域。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详见永嘉县教化局关于公布2023年义务教化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的通知(永教发202371号)(.cn/art/2023/5/25/art_1229248200_3938130.html)。 2. 对象分类与招生方法。 ( 1
6、)施教区学生: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通过审核的施教区学生未超出学校招生安排的,全部招录。通过审核的施教区学生超出学校招生安排的,依据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依次支配入学,仍未被录用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化局统筹就近支配到辖区内其它仍有空余学额学校就读。 202 1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的户籍不作为今年义务教化阶段招生施教区划分依据。 ( 2)政策照看学生。 烈士子女、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子女;军人子女教化优待方法(政联20237号)第八条所规定的对象; 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子女; 符合文件规定的人才子女、飞地人才
7、子女和工业企业员工子女; 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对象; 因政府城市规划实施、土地开发、公共设施建设、地质灾难移民等缘由所形成的政策性移民子女、政府安置人员子女(凭相关政策文件等材料,可选择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或在政策安置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 其他符合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化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的对象。 符合政策照看条件的申请对象,由其监护人于规定日期之前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供应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相关部门会同县教化局共同审核材料,签署看法并对通过审核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其父母携带材料到学校进行登记录用(第一期公办 学校登记时间为7月2日,其次期公办学校的登记时间为
8、7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就读学校在招录完施教区学生 后无空余学额的,由县教化局统筹就近支配至周边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 3)统筹学生。 在满意本施教区学生和政策照看学生就读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按以下批次依次统筹支配: 第一批: 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户籍的施教区对象;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下同)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不动产的产权面积要在 60平方米以上,规划用途为住宅,且一套不动产当年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申请就读所在施教区学校。产权登记时间截止于2021年5月31日。 其次批: 父母一方属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或非在编职工(在所服务单位工作并连续
9、缴纳社保年限各满3年)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县领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或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随迁人员子女;父母一方为山区(边远)学校(公办幼儿园)高级职称老师或县级学科骨干及以上老师;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购买在建商品房,已签订购买合同并报县住建部门备案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方法就近入学条件的对象;在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不动产并入住3年以上,因历史缘由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 父母在施教区内工作、经商满1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供应各满1年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连续缴纳社保
10、证明)。 统筹类第一批次其次种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实行按不动产登记时间先后依次依次录用,额满为止。未被录用的,由片区统筹支配到周边学校,在周边学校录用完统筹类第一批次对象之后 ,统筹类其次批次录用之前予以录用。 统筹类其次批次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以电脑派位(抽签)随机予以录用。未被录用的统筹类其次批次学生,由片区统筹支配到辖区内其它仍有空余学额学校,在其其次批次对象录用之后,第三批次录用之前予以录用。 统筹类第三批次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以电脑派位(抽签)随机予以录用。未被录用的统筹类第三批次学生回户籍地对应的施教区学校就读。 以
11、上统筹类三批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由片区指导学校制定方案,招收确需在该学校就读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在我县工作并已登记居住登记的随迁人员子女(该类学生统一到工作所在地片区登记报名)。 (三)民办学校招生。 1. 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我县义务教化阶段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均在县域范围内招生。本县范围内招不足的,经县教化局同意,由市教化局统筹,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每人限报 1所)。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与县政府原先签订协议由民办学校负责接纳的生源,按协议约定录用,不得选择生源。受县政府托付担当了部分施教区范围招生安排的民办学校,应明确施教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
12、学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其非施教区范围内的招生按民办学校招生录用规则执行。 2. 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1)直升生:经批准实施直升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生。 (2)政策照看学生。含符合本招生方案前文所规定的6类政策照看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 年;民办学校举办者的直系亲属;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老师以及工龄满1年的职工(需供应至报名时各满1年的流水工资册与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子女;学校与政府签订协议需招录的适龄儿童少年。 以上两类对象在民办学校公开网络报名之前予以优先录用,在5月31日前录入招生系统,并锁定名单。 (3)户籍生。拥有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4)产权生。其法定监护
13、人或本人拥有本县不动产产权(住宅性质)的适龄儿童少年。 (5)学籍生。具有本县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6) 居住生。其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本县实际居住并领有我县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适龄儿童少年。 (3)至(6)类学生在招生平台于公开网络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各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3. 民办学校招生方法。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安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用。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安排数的,严格根据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安排)的要求 ,由县教化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用。全程有公证机构参加并接受社会监督。
14、同时被2所民办学校录用的,要在县教化局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录用确认(签订录用就读承诺书)并完成缴费。经电脑随机派位录用后确认放弃的(同时取消其他民办学校的递补录用资格,学校要保存确认放弃的相关依据材料),按摇号生成的依次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用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用。递补录用人数为学校空余学额数。补录后仍招不足的,经县、市教化局同意,由市教化局统筹支配在市域范围内补招。补录中如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额的,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用。 符合公办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用的,根据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支配入学。被民办学校录用后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按公办学校
15、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支配入学。 (四)特别状况处理。 1. 县少艺校、县体育运动学校分别招收具备肯定艺术、体育特长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进行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详细招生方案另行制定,经县教化局和相关部门核准后实施。 2. 系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缘由而户口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卫生健康、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3. 本县户籍的中、重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别教化学校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启智部联系电话:0577-57677901,启音部、启明部联系电话:0577-57761176)。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施
16、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4. 个别特别弱势群体亟需政府、社会予以帮扶的,由本人供应相关证明材料,向县教化局提出申请并审核,由县教化局提请县政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探讨予以统筹支配入学。 5. 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其子女入学,应按关于印发永嘉县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管理方法的通知(永外侨20232号)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文件规定的永嘉县人才子女申请入学的,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永嘉县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永委人办20213号)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文件规定的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申请入学的,根据关于印发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方法的通知(永经信202120号)相关规定执行。新居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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