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工作总结(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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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个人工作总结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个人工作总结 2023 年 1 月 5 日,我到中华保险*中心支公司实习,转眼间一年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对车险理赔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专业知识有了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在交际方面也有了很大提高,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和同事们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现就将 2023 年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1.努力学习保险基础知识,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2023 年 1 月 5 日到*中心支公司后,公司对我们进行了条款、理算、业务、汽车维修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我认真学习保险条款,明确了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处
2、理、和保险术语的含义。在理算部,我学习到出险后各种事故需要的手续及如何理算、到路北营销部了解到保费的来之不易和业务员的艰辛。修理厂的实习,让我对专业知识得到了巩固和提高。 2.深入了解汽车维修市场,密切联系车险理赔实际工作,确保定损工作的公正、合理。 2023 年 7 月初,我在*汽车修理厂进行应聘实习,三个月的实际维修生活让我 熟悉汽车修理环境、修理工具及修理工序。亲自做为修理工和保险公司接触,对事故车进行拆装,深入了解各种重型汽车配件的特点、结合我们现有的重型汽车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如斯太尔系列有红岩斯太尔、*汽斯太尔、重汽斯太尔,三个系列的斯太尔看起来一样,但是重汽的大灯是分体的而红岩和
3、*汽是一体的。 推荐第2篇: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理赔年度工作总结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理赔年度工作总 结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理赔年度工作总结 查勘定损工作是车险理赔的基础也是车险理赔流程的最重要环节之一,北京分公司为了配合总公司制定的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查勘定损员工作,树立永诚保险良好的理赔形象,特制定公估公司查勘定损员理赔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一:职业道德 1:道德规范,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理赔工作之本,查勘定损员的职业道德就是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客户及公司的利益,做到公正、廉洁。 2:服务态度,查勘定损员在工作中应做到热情、耐心、友善,在语言上不得使用冷漠、随意、责难、侮辱
4、性的话语,接待客户应使用规范化语言:您好!我是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员本次事故的处理由我为您服务,请您填写索赔申请书,请您 二:行为规范 1:接受派工,查勘定损员的工作是由公司报案中心坐席人员或调度指派受理派工,任何人未经调派无权受理,查勘定损员无派工指令的不得擅自定损,涉及客户自行上门的及时联系调度并做好客户的接待。 2:定损依据,查勘定损员工作依据重点是保单抄件,工作中应认真审查保单抄件中的各项内容,核查历次报案信息、损失部位、赔付情况等,严禁未核实保单信息定损,在查勘中本次出险情况与历次出险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提示客户保单年度内出险次数,清理未查勘信息,对属于有旧伤且保单生效之日起未报案 的进行
5、拍照,并告知保户不在本期保单赔付之内,须保户签字确认。 3:查验标的,依据保单抄件内容核实事故车是否属于被保险车辆,对事故车及车架号进行拍照,如事故车及车架号与保单抄件不一致,应及时拓印发动机号。 4:查验证件,查验行驶证车主是否与被保险人一致,特别约定中是否注明,查验准载质量、使用性质、年审情况,查验驾驶证准驾车型、审验情况以及是否无有效驾驶证等情况。属于无牌照新车出险的,应审验是否有移动证且是否在有效期内,对证件原件和购车大票原件进行拍照。 5:核实事故,在工作中认真核实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当事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关系。属于确有必要的应查勘事故第一现场,以判定事故的真伪。 查勘定损员现
6、场查勘范围表 车险现场查勘范围第一事故现场 全损或推定全损的案件,包括盗抢、自 燃、火灾、倾覆的事故。 单方事故且事故车不能移动或仅造成保险标的尾部损失。 车损超过1万元以上的案件,异地出险损失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案件。 出险时间在当日晚8点至次日凌晨3点之间的保险事故。 非道路上出险的保险事故。 未经交警处理的单、双方事故,有物损、人伤的案件。 同一标的在同一保单年度内出险3次以上的事故。 标的车或三者车为老旧或稀有车型的保险事故。 出险日期距保单起保或止期15天以内的标的非新车保险事故。 不论事故损失大小,存在疑点的保险事故。 6:证据收集,审验交管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告之被保险人赔付原则,
7、对于双方事故或多方事故重点是确认交强险是否代赔,请客户签字确认。认真查验 现场痕迹、碰撞痕迹,收集有关证人、证言、标的车及受损部位、人车合影、碰撞物等进行拍照,照片应完整、齐全、清晰并有拍摄日期,证据收集无遗漏。 7:责任确定,依据保单、保险条款判定事故损失情况是否属保险责任,以下三种情况查勘定损员可以当场拒赔: 1)非保险期限内车辆出险的。 2)非承保的车辆。 3)非承保险别项下的责任。 在对证件审核中发现疑点的及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当场无法判定的,或被保险人及当事人编造保险事故骗赔的则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做好调查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必须要由被保险人及当事人亲自签字确认。确保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证
8、据收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8:告知义务,指导被保险人填写索赔申请书,着重提示第一时间留存案件资料,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理赔时所需单证及领赔款等事宜。 9:缮制材料,定损单必须由被保险 人亲自签字确认,定损单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由公司授权的查勘定损员本人定损,严禁把定损权下放修理厂或他人。 2)定损单必须填写项目完整、数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小额赔案的定损单必须拍照并录入理赔系统。 3)查勘定损时,应注意区分本次事故与非本次事故,事故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及正常磨损的区分。 4)查勘定损时,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凡能修复的不得更换新件,能更换零部件的,不得更换总成。 10:材料流转,定损完成
9、后,认真缮制查勘报告,收集好查勘索赔材料,填写理赔材料交接单,按理赔时效规定及时上交理赔材料,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三:考核内容 1;工作规范 1)服务态度不好或未使用规范用语,未按规定统一着装或佩带工作牌的扣2分。 2)未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工扣3分。 3)未接受调度派工擅自定损的扣2分。 4)工作处理不完善将问题及客户推向保险公司的扣2分。 5)未审核历次报案,出险部位重复定损的扣2分。 6)系统外遗留赔案不及时录入系统的扣2分。 7)不应何种原因,造成理赔单证遗失的扣5分。 8)旧件或损余物资不做处理,不签字的扣2分。 2;案件处理质量考核 1)经公司授权的查勘定损员私
10、自下放照相、定损权的扣10分。 2)没有人车合影的。车损照片无日期或不齐全、不清晰等证据收集错误的扣3分。 3)理赔系统车损照片不按顺序上传的扣1分。 4)客户放弃索赔或各种理赔单证无被 保险人签字的扣3分。 5)查验被保险车辆标的错误的扣2分。 6)未依据保单抄件或保单原件定损的扣2分。 7)距保险起期较近而不查询上年保险情况的扣2分。 8)查验证件有误或不齐全的扣2分。 9)未拓印或拍照发动机号或车架号的扣2分。 10)确定保险责任错误或录入承保险种错误的扣3分。 11)未核实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而盲目定损的扣3分。 12)应查验事故第一现场而未查验或第一现场查验错误的扣5分。 13
11、)理赔系统内,信息录入不齐全的扣2分。 13)配件及工时项目、施救费等未录入理赔系统,有遗漏,未核实,造成后期须追加的扣3分。 14)未一次性向客户履行办理理赔手续告知义务的扣3分。 15)未坚持“以修为主”原则的,定损价格未按公司标准执行,与修理厂协商处理的扣5分。 16)定损单查勘报告等理赔单证填写项目不正确、不完整、敷衍了事、数字不准确的扣3分。 17)明确应有免赔但未书面告知被保险人的扣2分。 18)系统内修理厂录入名称与实际修理单位名称不符的扣2分。 19)未按公司规定正确使用理赔单证的扣2分。 3;理赔时效性考核 1)接到调度派工后10分钟内未及时联系保户,不及时查勘定损,系统内不
12、及时清理未决赔案的扣5分。 2)经核损、核价岗审核后不合格退回的网上定损资料,未在24小时内及时处理的扣3分。 3)客户已提交索赔材料而理赔系统未录入,理赔材料未按规定不及时上交的,或上交后材料不齐全的扣3分。 4)小额赔案未在24小时内录入理赔系统确定损失金额扣3分。 5)超权限案件,未在查勘现场电话上报公司相关岗位进行沟通及24小时内未及时书面上报的扣6分。 四:公司的考核机构 1:车险接报案中心、核损、核价岗、立案岗、理算岗、核赔岗以及车险理赔品质监督岗负责对公估公司查勘定损人员日常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考核方案。 2:车险理赔品质监督岗每日对公估查勘定损人员的日常出勤进行电话抽检
13、、核损、核价岗每日通过系统照片对公估查勘定损员着装等抽检,对定损质量进行检查,车险理赔品质监督岗将不定期到现场或理赔系统内对公估查勘定损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考核。 五:结果计算与公估费结算 1:按月度考核,每月2530日对上一月度考核结果统计并进行公示,考核结果将作为结算公估费的重要依据。 2:各公估公司派驻定损人员处理案件的整体分值作为对公估公司的考核评判标准。 3:考核计算标准: 1)对公估公司考核依据“月度查勘定损岗位考核统计表”内各项目打分之总和,除以公估公司案件数取平均值,各项目平均数之和作为考核标准: 2)当月考核得分高于80分以上的按标准结算上一月度公估费 3)当月累计考核扣20分
14、以上的,扣减该月度整体公估费5 4)当月累计考核扣30分以上的,扣减该月度整体公估费10 5)当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给予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取消与永诚合作资格。 4:工作中严重违纪的处罚 对客户有效投诉到保监会、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及我公司的,取消查勘定损员定损资格,并对公估公司处于5000元经济处罚。 私自安排客户在非合作修理厂维修的。 经核实确认后对公估公司处于定损价格的经济处罚并对公估公司处于5000元经济处罚。 旧件或其它损余物资未回收而随意自主签字确认收回的,将对其所签收旧件的定损价格作为处罚金额。 在职业范围内,与修理厂勾结参与案件做假,定损收取回扣,接受修理厂或客户的吃请及收
15、受礼物、现金的,对公估公司处于5000元经济处罚并取消查勘定损员定损资格,必要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查勘定损员在工作中发现重大疑点,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案件,并经公司核实,公司将双倍奖励此案的查勘费,重大车损案件将根据挽回损失数额给予3的奖励,单笔奖励最高3000元。 912 推荐第3篇:保险公司车险查勘定损报告 实习报告 2023年2月8号开始了毕业实习,我的毕业实习单位是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这期间主要学习的是车险理赔查勘流程,客服部标准化操作,以及旧件回收操作详细规范。 入司开始最先接触得是关于理赔理论知识得了解。 汽车保险与其他保险不同
16、,其理赔工作也具有显著的特点。理赔工作人员必须对这些特点有一个清醒和系统的认识,了解和掌握这些特点是做好汽车理赔工作的前提和关键。我国的汽车保险的被保险人曾经是以单位、企业为主,但是,随着个人拥有车辆数量的增加,被保险人中单一车主的比例将逐步增加。这些被保险人的特点是他们购买保险具有较大的被动色彩,加上文化、知识和修养的局限,他们对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车辆修理等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的驱动,检验和理算人员在理赔过程中与其在交流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障碍。汽车保险的另一个特征是保险事故虽然损失金额一般不大,但是,事故发生的频率高。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投入的精力和费用较大,有的事故金额不大,但
17、是,仍然涉及对被保险人的服务质量问题,保险公司同样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从个案的角度看赔偿的金额不大,但是,积少成多也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由于汽车的功能特点,决定了其具有相当大的流动性。车辆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不确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服务体系来支持理赔服务,主体是一个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在汽车保险的理赔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修理厂,修理厂的修理价格、工期和质量均直接影响汽车保险的服务。因为,大多数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之后,均认为由于有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必须负责将车辆修复,所以,在车辆交给修理厂之后就很少过问。一旦因车辆修理质量或工期,甚至价
18、格等出现问题均将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一并指责。而事实上,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项下承担的仅仅是经济补偿义务,对于事故车辆的修理以及相关的事宜并没有负责义务。 对于理赔工作得基本原则领导们更是特别强调。在整个理赔工作过程中,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作用。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含个体运输户)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修复定损以及赔案处理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
19、的基础上,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即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 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因此,保险方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的一定要赔,而且要按照赔偿标准及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还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 要依法办事,坚持重合同,诚实信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保险的信誉,扩大保险的积极影响。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是保险理赔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1、主动: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对出险的案件,要积极、主动的
20、进行调查、了解和勘察现场,掌握出险情况,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保险责任。 2、迅速: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查勘、定损处理迅速、不拖沓、抓紧赔案处理,对赔案要核的准,赔款计算案卷缮制快,复核、审批快,使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赔款。 3、准确:就是要求从查勘、定损以至赔款计算,都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错赔、不滥赔、不惜赔。 4、合理:就是要求在理赔工作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按条款办事。在许多情况下,要结合具体案情准确定性,尤其是在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过程中,要合理确定事故车辆维修方案。 理赔工作的“八字”原则是辨证的统一体,不可偏废。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调查了解,不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盲目结论,或者
21、计算不准确,草率处理,则可能会发生错案,甚至引起法律诉讼纠纷。当然,如果只追求准确、合理,忽视速度,不讲工作效率,赔案久拖不决,则可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总的要求是从实际出发,为保户着想,既要讲速度,又要讲质量 。 车险查勘工作指引 查勘估损是车险理赔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理赔质量。为规范全司车险查勘估损工作,提高查勘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提升车险理赔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查勘工作 (一)查勘任务分类 1、第一现场查勘任务 指事故发生后,标的车辆仍在现场未发生变动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标注现场位置撤离到不妨碍交通畅通地点位置等待处理的事故。
22、 2、非第一现场查勘任务 指事故当事人及车辆已离开第一现场,车辆已在停车场或交警扣车点或修理厂,伤者已在医院的事故。 (二)接受查勘任务 查勘人员接到查勘任务后,应当及时在车险集中理赔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接受任务。对因在外查勘,无法在系统中直接接受任务的,查勘员应在当班做好查勘任务工作日志,并于当日完成系统接受任务。查勘人员对接受的查勘任务应以约定的方式在第一时间通知调度人员。对接受的任务按先第一现场查勘任务、后非第一现场任务的顺序安排查勘工作,对不能及时完成的第一现场查勘任务应当及时在系统中退回调度及电话通知调度,以便调度另行安排。 查勘人员接到调度指令后,应在5分钟内与当事人进行电话联系
23、,确定事故车辆、人员位置、约定大约到达的时间。对车辆已离开第一现场,应当询问车辆去向,并及时向调度人员反馈。 接报案人员应当在第一现场查勘任务派发后20分钟内对报案人员进行电话回访,确认查勘人员是否与报案人联系。 接报案人员应当对第一现场查勘任务进行跟踪,确保第一现场查勘任务无遗漏。对漏派发的和第一现场查勘任务无查勘人员执行的及时进行督促并记录在案。 查勘人员接到系统中无保单的案件应当记载工作日志,以便到现场后核查车主保险单证,详细询问承保情况。 (三)以下情形应当查勘第一现场或复勘第一现场 1、所有保留第一现场的事故必须查勘第一现场。 2、不涉及第三方人身伤亡的单方事故,无论有无警方证明,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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