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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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 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运作,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发展,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对股东负责,并向股东报告工作,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 第三条 监事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 监事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应及时沟通情况,提出书面建议,以充分行使监督职能,降低公司的财务和经营风险。 第五条 监事
2、会的构成及监事的任职资格按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监事会的人员和组成,应保证监事会具有足够的经验、能力和专业背景,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的监督和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本规则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 35 审议通过后实施,即成为规范监事会工作的有约束力文件。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第七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委派或者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者罢免。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
3、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或决定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列席董事会会议; (五)、在必要时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六)、向股东提出议案; (七)、审查公司重大交易事项、经济合同以及公司购并、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 (八)、有权了解和查询公司的经营情况; 36 (九)、必要时列席总经理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 (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九条
4、因审议事项的需要,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十条 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公司章程、本规则规定的职权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接受监督,并应给予监事会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不得干预和阻挠。监事会在履行监督权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可按如下方式行使职权
5、: (一)、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予以纠正; (二)、请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进行核实; (三)、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进行调查、取证、核实; 37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向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或者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监事会每年度应当向股东报告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监督事项,内容为: (一)、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的尽职情况及对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认为应当向股东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四条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
6、报告。 第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监督检查权的方式: (一)、听取董事长、总经理有关公司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的通报; (二)、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询问有关问题; (四)、核查公司的财务、资产状况,向员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作出书面说明; (五)、向工商、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38 第十六条 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公司经营行为有可能危及公司资产安全、造成资产流失或侵害公司股东权益时,必须立即向公司股东汇报。 第十七条 监事会
7、每年对公司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时间安排在本年第四季度底或次年第一季度进行。根据需要,监事会可以对公司进行临时性检查。 第三章 监事会监事长职权 第十八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由股东委派或者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长为监事会召集人,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 监事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主持监事会工作,制定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三)、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作工作报告; (五)、组织检查、监督公司业务、财务状况; (六)、组织核查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七)、组织检查、监督董事、总经理等
8、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决议的行为; 39 (八)、组织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 (九)、对公司所发生的财务、资产和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方面的问题,向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 (十)、负责签发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监事会决议文件、监事会工作报告; (十一)、组织完成股东交办的其它重要工作;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应委
9、派一名监事代其主持会议。未委派的,由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推选一名监事主持会议。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监事长可根据实际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时、或董事会提议时,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要求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时,应说明召开会议的原因和 40 目的;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说明原因。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按以下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一)、监事会定期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全体监事; (二)、监事会临时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资料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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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公司 监事会 工作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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