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广播电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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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溪市广播电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玉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做好我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
2、利的保障,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公正、公开进行,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二、主要内容(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 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在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主动向当事人或者社会公众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的活动。 2. 行政执法公示应当遵循主动、全面、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 3. 行政执法公示需包含以下内容: (1)行政执法事前环节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执法程序信息、有关便民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救济渠道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在事前应当公开的
3、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2)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环节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当事人权利义务、行政执法结果、上年度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数据统计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有关数据和结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中事后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涉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4. 行政执法公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发布公告; (2)通过本级政府或本部门网站公开; (3)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或电子显示屏公开; (4)在办公场所放置宣传册、公示卡公开; (5)其他方式。5. 行政执法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1)当事人是未成
4、年人的;(2)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4)公开后可能对系列案件调查处理产生不利影响的;(5)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情形。 6. 行政执法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新颁布或修改、废止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引起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生效或废止后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 8
5、. 执法职能调整引起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9. 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公示内容要求说明、解释的,应当指定人员做好释疑和解答工作。 10. 法律、法规、规章及省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1.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时,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活动进行文字、音像记录和归档管理的行为。2.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3.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执法需要配备照相机、现场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
6、记录设备,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4. 规范文字记录。要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5. 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进行全过程、无间断音像记录。6. 提高信息化水平。要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7. 强化记录实
7、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1.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市局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局机关的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行为。2.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其他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审核的,参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3.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包括: (1)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 (2)局机关认为需要听证且涉及公共利益的; (3)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4)不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变更、不予行政许可延续或者撤销和注销行政许可等事项;(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行政执法机关认为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4.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中的行政处罚事项主要包括: (1)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公民处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到上述金额的事项;(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政执法机关认为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5.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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