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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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体系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体系北京云帆沧海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云帆沧海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三、法律法规有关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四、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的具体要求内容提纲内容提纲3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52号)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352号)号)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05号文)号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令449号)号)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
2、务院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47号)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总局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总局令48号)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49号)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51号)号)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牛年)牛年)(国办发(国办发43号)号)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2年年第第108号)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2年年第第63号号)高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3142号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安监总安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号)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护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护标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克服障碍克服障碍标准标准标准标准政策和规
4、范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性文件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职业职业病防病防治法治法规与规与标准标准体系体系框架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法律与法规(一)法律与法规1、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其沿革及其沿革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20012001)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19941994),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 就职业安全卫生进行了规定就职业安全卫生进行了规定就职业安全卫生进行了规定就职业安全卫生进行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职
5、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20012001)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20112011)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雇主雇主雇主雇主/企业企业企业企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就业劳动就业劳动就业劳动就业报酬权报酬权报酬权报酬权休息权休息权休息权休息权劳动安全卫生权劳动安全卫生权劳动安全卫生权劳动安全卫生权雇员雇员雇员雇员/从事职业活动的从事职业活动的从事职业活动的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责任责任责任责任权利权利权利权利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权(一)法律与法规(一)法律与法规2、立法宗旨、立法宗旨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
6、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职业安全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健康权职业健康权职业健康权职业健康权劳动者劳动者雇主雇主/企业企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就业劳动就业报酬权报酬权休息权休息权劳动安全卫生权劳动安全卫生权雇员雇员/从事职业活动的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劳动者责任责任权利权利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权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职业安全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健康权职业健康权劳劳动动法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部分)安全生产法(部分)职职业业病病防防治治法法(一)法律与法规(一)法律与法规2、立法宗旨、立法宗旨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为了:为了预
7、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防治职业病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宪法,制定本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法律与法规(一)法律与法规3、涉及的责任主体、涉及的责任主体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用人用人单位单位政府政府部门部门劳动者劳动者技术服技术服务机构务机构(一)法律与法规(一)法律与法规4、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u
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条例(国务院令352号)号)u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05号文)号文)u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令护条例(国务院令449号)号)u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国务院令619号号)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作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作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作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二)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二)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
9、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u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47号)号)u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总局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总局令48号)号)u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49号)号)u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50号)号)u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51号)号)u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55号)号)u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
10、法(卫生部令第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号)u地方性职业病防治法规,例如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等均制地方性职业病防治法规,例如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等均制定有职业病防治条例定有职业病防治条例u(三)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三)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u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年)(国办发(国办发43号)号)u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2年年第第108号)号)u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2年年第第63号号)u
11、高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3142号号)u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号)u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号)规定了规定了“十二五十二五”时期时期我国的职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基本目业病防治基本目标和任务要求标和任务要求职业病分类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目录(征求意见稿)稿):130种种,新增医护人员因新增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等职业病滋病等职业
12、病17种,删除职业病种,删除职业病1种。种。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年)目标目标,到,到2015年年:u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由现在的8.5%下降到下降到5%以内;以内;u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较2008年下降年下降20%,主要慢性职业中毒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3、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u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
14、到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以上,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达到85%以上。以上。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年)目标目标,到,到2015年年:u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比2008年提高年提高20%以上,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件查处率达到达到1
15、00%。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对中小。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得到加强。企业的监管得到加强。u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社区、乡镇。化学中毒和核辐治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社区、乡镇。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不断提高。u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职
16、业病患者得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四)职业卫生标准(四)职业卫生标准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u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u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u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标准u职业病危害防护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护标准u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u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u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u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17、u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四)职业卫生标准(四)职业卫生标准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框架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一)地方人民政府(一)地方人民政府1、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3、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职业
18、病防治工作坚持预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针,建立针,建立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督督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理、综合治理。理、综合治理。理、综合治理。(一)地方人民政府(一)地方人民政府4、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
19、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一)地方人民政府(一)地方人民政府5、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一)地方人民政府(一)地方人民政府6、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一)地方人民政府(一)地方人民政府7、采取措施,确保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助。、采取
20、措施,确保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助。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一)地方人民政府(一)地方人民政府职业病防治法职
21、业病防治法罚则罚则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本法履行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分除的处分。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地方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二)地方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防
22、防:安全监管安全监管 保保:人力资源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障 治治:卫生卫生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二)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职责部门(二)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职责部门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级以
23、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关监督管理工作。(二)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职能部门(二)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职能部门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罚则罚则 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给予警
24、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有关部门擅自批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有关部门擅自批准建设项目或者发放施工许可的,对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准建设项目或者发放施工许可的,对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
25、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即将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评估工作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二、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2013年年10月月22日,日,职业病危害防治考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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