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伙企业法教学提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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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合伙企业法3 3、基本原则、基本原则(1 1)协商原则;)协商原则;(2 2)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3 3)守法原则;)守法原则;(4 4)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5 5)依法纳税。)依法纳税。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一)概念(一)概念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特点:特点:1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由普通合伙人组成。2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
2、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 1)连带责任)连带责任(2 2)无限责任)无限责任(3 3)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二)合伙企业的设立1 1、设立条件、设立条件(1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两人以上,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自然人两人以上,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自然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不得成
3、为普通合伙人。(2 2)有书面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生效。)有书面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生效。(3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等。(4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名称: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名称: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2 2、设立登记、设立登记(1 1)申请人提交相关文件:申请书、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相关文件:申请书、身份证明、委托书、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经明、委托书、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相关
4、批准文件、合伙事务执行营场所证明、相关批准文件、合伙事务执行委托书等。委托书等。(2 2)核发营业执照:当场登记(简易登记程)核发营业执照:当场登记(简易登记程序)或序)或2020日内登记。日内登记。(三)合伙企业的财产(三)合伙企业的财产1 1、财产的构成、财产的构成(1 1)合伙人的出资: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合伙人的出资: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2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3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接受赠与等)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接受赠与等2 2、财产性质、财产性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
5、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 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人向他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合伙人向他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行为。产份额的行为。(1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 2)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伙人。(3 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
6、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协议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另有约定除外。(4 4)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无效,造成善意第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无效,造成善意第三人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人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1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2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其他合伙人不再执)委托
7、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行合伙事务)。但并非所有合伙事务均可委托部分合伙人决定,但并非所有合伙事务均可委托部分合伙人决定,以下情况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需经全体合伙人一以下情况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致同意:1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改变合伙企业名称;2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主要经营场所地点;3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 4)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合伙企业名
8、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 6)聘任合伙人以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1 1)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1 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2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3 3)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4 4)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
9、权利;5 5)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2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1 1)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 2)合伙人不得自行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人不得自行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竞业禁止)。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竞业禁止)。3 3)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外)。协议另有约定或全体合伙
10、人一致同意除外)。4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动。3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1 1)由合伙协议对决议办法作出约定;)由合伙协议对决议办法作出约定;(2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3 3)依照)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作出决议。的规定作出决议。主要是针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主要是针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的表决。的表决。4 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1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
11、伙协议未)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分配、分担;(2 2)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5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
12、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外部关系)(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外部关系)1 1、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1 1)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全体、部分、特别授权,合伙人的代表行为对全体部分、特别授权,合伙人的代表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2 2)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合伙
13、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 2、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1 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1 1)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清偿;2 2)合伙人的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的无限连带清偿责任;3 3)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合伙人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承担比合伙人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承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 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1 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
14、相关债)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 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六)入伙与退伙(六)入伙与退伙1 1、入伙
15、、入伙(1 1)入伙的条件和程序)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如何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如何协议。订立如何协议时,原合伙人负有告知义务。新合伙订立如何协议时,原合伙人负有告知义务。新合伙人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人承担竞业禁止义务。(2 2)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责任,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 2、退伙、退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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