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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检验岗位检验基础知识培训质量检验基础知识培训内容一.质量检验概述二.质量有关的名词三.质量检验员职责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五.质量检验机构六.质量管理体系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九.质量认证概念一.质量检验概述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产品质量是国家经济建设的物质基础产品质量是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的综合反映质量检验四阶段1.传统质量检验阶段2.统计质量控制阶段3.全面质量管理阶段4.追求卓越质量管理一.质量检验概述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存是靠在竞争中能否实现产品的交换,要取胜质量是关键2.产品质量是企业获得持续经济效益和稳定增长
2、的基础3.提高产品质量也是全面提高企业管理的过程.一.质量检验概述产品质量是国家经济建设的物质基础1.提高产品质量是增加社会财富的一条基本途径2.提高产品质量是降低消耗保护社会环境的一条基本途径3.提高产品质量是提高人民实际生活水平的一条途径4.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产品的竞争力一.质量检验概述产品质量是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的综合反映实践证明,产品质量是反映一个企业是否具有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管理和文化发展的能力,同时也反映出一个企业最新成果的综合能力.产品质量的优劣取决于企业是否具有这个能力,并在市场上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二.与质量有关的名词4 安全性:将伤害(对人)或损坏的风险限
3、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状态.5合格(符合):满足要求(满足规定的要求)6不合格(不符合):未满足要求(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7缺陷: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与安全性有关的要求).8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实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9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通过检查和提供客观证据表明一些针对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要求已经满足的认可).10质量方针: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
4、质量方向.二二.与质量有关的名词与质量有关的名词11 质量管理: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体系使其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12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予满足质量要求(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二二.与质量有关的名词与质量有关的名词 1313质量体系质量体系: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程序、过程和资源.1414质量手册质量手册:规定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规定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阐明阐明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并描述其质量体系的文
5、件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并描述其质量体系的文件).).15记录: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为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16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根据记载的标识,追踪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17标准:标准是对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二二.与质量有关的名与质量有关的名词词三三.检验员岗位职责检验员岗位职责5.监控项目现场质检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包括人员组织、技术实施、质量、进度、安全
6、、成品保护等;6.及时上报批量质量问题;7.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8.协助质量主管完成其他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工作三三.检验员岗位职责检验员岗位职责教育背景:理工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培训经历:接受过样品实验、产品检验、生产管理、品质管理、产品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经验:2年以上生产现场与质量管理经验。三三.检验员岗位职责检验员岗位职责专业技能知识:熟悉企业的工艺、工序、工作原理;熟练掌握企业产品及生产工艺技术应用方面的知识;熟悉国际质量体系专业知识。态度:诚实、敬业、细心、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应做到眼勤、口勤、手勤、腿勤。三三.
7、检验员岗位职责检验员岗位职责一个合格的检验员必须首先是一名合格的实验员.一个合格的实验员才有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检验员.质量管理者应具备优秀质检员的检验素质.一名合格的检验员必须能保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检验工作的稳定性.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质量检验的目的1.判定产品零部件的质量合格与否2.证实产品零部件的符合性3.产品质量评定4.考核过程质量5.获得质量信息6.促裁质量纠纷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1检验职能鉴别的职能把关的职能预防职能报告的职能监督的职能2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3判定性检验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熟悉与掌握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测量比较判定处理记录4产品
8、试验产品性能试验环境条件试验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5检验的分类按生产过程的顺序分类按检验地点分类按检验方法分类按被检验产品的数量分类按质量特性的数据性质分类按检验后样品的状况分类按检验目的分类按供需关系分类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按检验人员分类按检验系统组成部分分类按检验的效果分类以上分类是从不同角度和不同环节对检验工作进行的表述,为了使检验工作内容有效,可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进行组合,以达到检验管理的最佳效果.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按生产过程的顺序分类1.进货检验2.过程检验3.最终检验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按检验地点分类1.集中检验2.现场检验3.流动检验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按检验方法分类1.理化检验
9、2.感官检验3.试验性使用鉴别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按被检验产品的数量分类1.全数检验2.抽样检验3免检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按质量特性的数据性质分类1.计量值检验2.计数值检验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按检验后样品的状况分类1.破坏性检验2.非破坏性检验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按检验目的分类1.生产检验2.验收检验3监督检验4验证检验5仲栽检验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按供需关系分类1.第一方检验2.第二方检验3第三方检验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按检验人员分类1.自检2.互检3.专检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按检验系统组成部分分类1.逐批检验2.周期检验四.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按检验的效果分类1.判定性检验2.信息性检验3.
10、寻因性检验五.质量检验机构质量检验机构的地位是企业质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保证质量的监督权 独立行使的检验权五.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范围1.负责宣传贯彻产品质量的法令法规方针政策决定或指示2.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关质量检验方面的程序文件3.准备并管理好质量检验用的各类文件设计部门应提供的文件工艺部门应提供的文件销售部门应提供的文件标准化部门应提供的文件4.检验设备的配备和管理5.检验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五.质量检验机构质量检验(独立检验权)的具体工作由企业实验室完成具体内容包括:取样(抽样)测量检验数据的处理和表示检验依据判定检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检验报告等.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标准全数检验)检验样
11、本的抽取1.简单随机抽样2.分层随机抽样五.质量检验机构3.分段随机抽样4.系统随机抽样概率检验数据的处理和检验结果的表示1.检验误差2.准确度3.粗大误差的剔除4.有效数子及修约的规则五.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内容必须完整(抽样基数生产时间抽样时间抽样数量规格型号检验依据判定依据抽样人员检验人员检验开始时间等).信息全面并准确结论准确检测结果应充分反映试验信息,描述要专业和准确五.质量检验机构保证质量的监督权和管理权1.进货检验;2.成品入库和出厂检验;3.过程(工序)检验;4.不合格的控制和处置;5.检验和试验记录及检验证书检验印鉴的管理.质量统计与质量统计分析质量考核质量培训六.质量管理体
12、系质量管理体系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一个组织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实施这些质量目标的体系.一个组织的质量体系包括了该组织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组织结构和资源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和持续改进过程.控制图(9种分类)质量管理新七种工具(关联图法系统图法矩阵图法箭头图法等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GB/T19000ISO9001GB/T19001八项质量管理原则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2.领导作用3.全员参与4.过程方法5.管理的系统方法6.持续改进7.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8.与供方互利的关系卓越绩效卓越绩效 卓越绩效是指组织通过综合的绩效卓越绩效是指组织通过综合的绩效管理方法,为顾客和其它相关方不断创管理
13、方法,为顾客和其它相关方不断创造价值,提高组织整体的绩效和能力,造价值,提高组织整体的绩效和能力,促进组织得到持续发展和成功。促进组织得到持续发展和成功。经营结果(2004)结果(2009)顾客与市场的结果财务结果资源结果过程有效性结果组织的治理和社会责任结果产品和服务的结果顾客与市场的结果财务结果资源结果过程有效性结果领导方面的结果 评审依据评审依据 国家标准:GB/T195802004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卓越绩效 标准(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等 同采用)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顾客顾客顾
14、客顾客要求要求满意满意管理职责管理职责资源管理资源管理产品产品实现实现测量、分测量、分析和改进析和改进产品产品输入输入输出输出图释:图释:增值活动增值活动信息流信息流突出方面:Elements Emphasized一是突出了战略;Strategy二是突出了绩效;Performance 三是突出了社会责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品质(质量)品质(质量)*事物的固有特性和赋予特性。性能功能性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安全性时间性适应性舒适性时间性文明性经济性经济性*一致性(均匀性)*自主创新3.卓越绩效模式Performance Excellence Model国际 美国波多
15、里奇国家质量奖(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19871987)日本戴明奖(日本戴明奖(1951)欧洲质量奖(欧洲质量奖(1991)ISO 9001的局限的局限 目的:需要证实组织具有稳定地目的:需要证实组织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没有涉及满足组织、员工、供方没有涉及满足组织、员工、供方和社会的要求和社会的要求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条例管理办法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
16、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共六章七十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第三章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损害赔偿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
17、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18、、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9、任。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五十六条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七十四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共五章二十六条共五章二十六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制定第三章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标准的实施第四章第四
20、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一条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制定本法。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二条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
21、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重要农产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六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
22、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七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
23、准。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九条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益,并符合使用要求,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日期】1985年09月06日【实施日期】1986年07月01日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共六章三十五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第四章计量监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
24、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三条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废除的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
25、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未取
26、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质量监督检验报告规范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1.政府部门依法组织的强制性行政行为2.检验结果公布并依法处理的行政活动3.监督检验形式:抽查检验和定期检验抽查检验:国家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组织反映有问题的产品组织的检验活动.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经省
27、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商同级物价财政等部门确定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重要生产资料和一般生活必需品组织的检验活动.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1999年年4月月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令发布号令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定产品质量况,处理产品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
28、八条下列申请人有权提出仲裁检验申请:(一)司法机关;(二)仲裁机构;(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四)处理产品质量纠纷和有关社会团体;(五)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人可以直接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质检机构提也申请。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九条质检机构不受理下列仲裁检验申请:(一)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二)没有相应的检验依据的;(三)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检验的;(四)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己经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效判定和决定的。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的质量判定依据:(一)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二)法律、法规或
29、者国家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执行争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产品标准或者有关质量要求;(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未作约定的,执行提供产品一方所明示的质量要求。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十八条下列申请人有权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质量鉴定申请:(一)司法机关;(二)仲裁机构;(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四)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五)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十九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接受下列质量鉴定申请:(一)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二)未提供产品质量要求的;(三)产品不具备鉴定条件(四)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
30、,无法实施鉴定的;(五)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二十二条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三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质量鉴定专家组,具体实施质量鉴定工作。第二十三条专家组的成员应当从有高级技术职称、相应的专门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第二十四条专家组的成员与产品质量争议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是委托人和质检机构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民事行为,必需坚持自愿公正公平科学求实的原则.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质量检验报告是质检机构的产品,是检验工作的最终成果,具有法律地位.九.质量认证概念认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
31、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认证包括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人员注册等;认可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的能力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认可由国家统一的认可体系,即由国家认可机构来统一实施。九.质量认证概念认证认可认证认可是国际通用的规范经济、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和组织机构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竞争力的可靠方式,是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消费、保护环境和人民生命健康、促进对外贸易的战略性选择,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九.质量认证概念管理体系认证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32、GB/T19001)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指南)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MSISO/IEC27001产品认证1强制性产品认证(CCC)2自愿性产品认证九.质量认证概念食品农产品认证1有机产品认证2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服务认证1体育服务认证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3汽车玻璃零配安装服务认证目前,列入目前,列入CCCCCC认证产品目录共有认证产品目录共有2323大大类、类、172172种工业产品。截止到种工业产品。截止到20092009年年1010月,月,共颁发共颁发CCCCCC认证
33、证书认证证书437431437431张、其中有效证张、其中有效证书书251541251541张,获证企业张,获证企业4130841308家,认证产品家,认证产品的市场覆盖率超过的市场覆盖率超过9595。中国合格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NAS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CNAB)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CNAL)中国认证人员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CNAT)中国国务院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有关部委认证认可国际合作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中国合格评定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家认可中心CNAS各直属出入境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验检疫局认证、认证培训、咨询、认证、认证培训、咨询、检查、检测机构检查、检测机构各地质量技术监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督局认证市场认证市场行政管理部际协调授权确定授权业务管理代表国家行政监管行政监管业务指导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自愿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服务认证产品认证产品认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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