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综合管理制度.doc
《地测防治水综合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测防治水综合管理制度.doc(5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山西吕梁离石炭窑坪煤业有限公司地测防治水综合管理制度地测副总:刘双成总工程师:井绪文执行部门:炭窑坪煤业地测科执行日期: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目 录1、防止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22、防止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53、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74、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85、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106、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17、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48、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169、地测部门定期会议制度1810、测量工作制度1911、水文地质工作制度2112、水情水害预报制度2313、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2414
2、、地测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2515、探放水及注浆加固管理制度2716、井下探放水综合管理制度2917、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3818、防汛物资储备制度40探放水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我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 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如实填写探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
3、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 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6、发现有水害情况,探水队必须根据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必须停止作业。 7、交接单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一、防治水日常巡检制度1、防治水日常巡检由探水队及相关防治水科室按巡检路线逐项检查各作业地点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2、矿各分管领导防治水隐患排查每月下旬进行,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
4、报地测科,由防治水技术组组长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防治水办公室安排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在矿井雨季来临之前20天内,防治水技术组及有关防治水部门完成矿井雨季“三防”预案,并要不间断巡查,发生问题,及时采取措施。5、在矿井雨季来临前10天内,矿井取得与防汛、防洪、气象单位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关系。6、检查矿井所有避雷器材,损害、不合格的立即更换。7、设备组准备足够的防洪袋、铁锹、水管、雨衣、铁丝、沙土等材料。8、在雨季来临之前对井下排水泵进行排水实验。9、雨季来临之前做好矿井周边废弃矿井、河道、积水地区水位测量工作。10、建立
5、矿井紧急情况撤离组织和紧急情况支援队。1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防治水专项整治的设施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12、要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13、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及年度防治水计划。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负责人相应的经济处罚。14、检查人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我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二、考核制度
6、探放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奖罚制度。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一)安全奖罚制度兼顾责任、权力、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二)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三)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7、奖励1000元。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的职工奖励500元。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500元。(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1、没有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原则的单位处罚1000元罚款。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放孔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单位罚款1500元,个人罚款500元。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4、探放水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符合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5、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8、。6、现场情况有变的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200元。 探放水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含单孔和循环孔)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作业质量验收为认真贯彻落实“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 的探放水方针,确保我矿探放水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1、探放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探水作业规程实施。2、探放水孔由地测科、安全科、钻探队、分管探放水矿领导、 跟班矿长、驻矿安监员、安全指挥中心主任、采掘队队长等单位共 同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探放水设计和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 收合格后验收人要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字同意。未按规定验收,或在验收过程中弄虚造假的,考核责任人
9、500 元。3、对不符合设计标准的探放水孔应重新钻探直到合格为止。4、探放水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更 改设计。施工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 钻孔设计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钻探队技术负责人必须与地测科联系。经地测科现场确认,确实需要调整和改变钻孔 参数时,由地测科对设计参数进行变更,钻探队按设计变更后的参 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如果私自调整钻孔参数或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的,此钻孔不予验收,并对当班负责人罚款 500 元。 5、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 并将当班详细情况向下班汇报。当班负责人必须做好每个钻孔的施 工详细情
10、况、钻孔进尺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探放水管理牌板、未完成钻孔施工记录和未填写各类牌板的,考核现场钻探负责人 200 元。6、探放水钻孔施工中,如果出现抱钻、塌孔等现象,无法继续钻进,钻探队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地测科,由地测科现场确认。确认后如果确实无法继续钻进的,验收时对钻孔进尺小于 70m,不计入验收考核进尺,并要求重新补打,补打完毕后按要求进行验收。 7、探放水钻孔验收时,必须对其钻孔长度进行验收。验收时钻孔孔长度应不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填写的钻孔长度。验收时如果发现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钻孔,且钻孔长度小于 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钻孔长度,考核钻探队现场负责
11、人罚款200元,考核钻探队长 500 元。 8、探放水钻孔验收,其钻孔倾角充许范围为1,钻孔倾角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验收。为了杜绝水灾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严格落实“物探先行 钻探跟进 探掘分离 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则, 确保探放水工作到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为便于保证井下探放水现场管理规范,提高探放水工作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进一步落实井下探放水责任制。特对井下探放水工作验收规定如下: 一、探放水设计必须合理、规范,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各部门领导审批之前,严禁擅自进行探放水作业。二、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
12、施工,每次钻探后要由矿主管领导组织安排探放水的验收工作,参加部门应由矿地测、安监、调度、 矿建、机电、通风六部组成。三、探放水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要严格根据探放孔设计认真检查核对并在探放水验收表上签字,提出合理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负责复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四、矿有关业务部门、地测、安监、调度、矿建、机电、 通风对探放水地点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未按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水加重处罚。五、验收内容以所批复的作业地点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为准。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夯实防治水管理基础,结合我矿生产管理现状和兼并重组整合后生产矿井水害防治
13、工作出现的情况、问题、变化,进一步强化我矿防治水工作,对防治水工作优先进行作业,特制定本制度。1、以矿长和煤矿企业负责人为防治水第一负责人,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协助矿长负责本公司防治水工作决策、指挥和组织落实工作。2、以总工程师为组长,防治水科科长为副组长对防治水设计编制、实施和业务保安工作开展工作,同时制定本矿区域防治水工作规划和本年度防治水计划,对相应水害类型制定的规划和措施。3、以防治水技术员积极编制矿井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信息,建立台账档案,采取地面调查、核查矿井资料,对重组整合的小煤矿采掘情况,进行走访老工人及当地群众、井上下物探、地面钻探验证方法,确实查清原有小煤矿开
14、采情况,真实掌握矿区水害地点标高、采空区范围和积水量、巷道布置等情况,特别是可能越层越界开采的范围,做到采掘前水害预防措施到位。4、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培训工作。所有参与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管理部门监管人员、探放水工作人员都必须加强培训,未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5、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各类人员防治水安全责任制、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6、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建立满足生产衔接需要的专业化探放水队伍,配齐配足探放水设备。7、对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及时按规定编制探放水设计,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8、要严格按煤
15、矿安全规程和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留设防隔水煤柱,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9、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业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10、在防治水工作中要科学分析水压大小,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严格落实“有掘必停、有险必撤” 紧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11、所有采掘活动必须在已经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12、采掘队进入之前必须履行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手续。13、在开拓、掘进、回采封闭等设计编制及实施中,要有防治水机构的审查意见,以达到优先介入、优先施工的目的。探放水作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我矿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
16、立健全我矿防治水相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切实做好我矿的探放水工作,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一、探放水图牌板实施流程1、探放水工作人员对掘进工作面前方进行超前钻探,并根据钻探结果填写现场钻探图牌板;2、钻探施工人员填写“有掘必探”汇报单并报地测科;3、地测科根据“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的钻探情况编制允许掘进通知单并审签后下发到相关单位;4、施工队组根据允许掘进通知单每班施工作业结束后要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真实反映允许掘进的剩余距离,以指导工作面生产作业人员正常作业;按照以上探掘循环作业,保证掘进、开拓
17、工作面在超前距的范围内生产,确保安全。二、探放水图牌板管理要求1、凡地测科指定要求进行探掘循环作业的工作面必须执行探放水图牌板挂牌管理。2、开、掘工作面探放水图牌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该巷道施工的队组进行管理,队长、带班长为图牌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3、地测科编制探放水图牌板填写说明,并对负责日常管理探放水图牌板的队组技术员或验收员进行培训和监督。4、施工超前探测钻孔的负责人必须及时填制“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并每日上午10点以前汇报地测科(不准隔日汇报)。5、地测科自收到“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后两小时内编制完成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并经地测科长和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签后一小时之内下发到施工队
18、组。6、施工队组收到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后,由技术员或验收员严格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7、探放水图牌板必须悬挂在上帮侧距离工作面迎头30米的范围内。8、施工队组的队长、带班长对图牌板进行日常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图牌板吊挂的位置、填写项目是否齐全以及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9、地测科全面负责开掘工作面水文地质安全分析评价,结合“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做出正确判断,决定探放水孔的设计和下发写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10、地测科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抽样验收、队组探放水台帐的检查、指导以及工作面图牌板的随机检查、指正、考核。11、安监处负责按照有关会议、文件、规程、规定的要求对
19、进行的探放水及图牌板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地测防治水部门科、组及个人岗位责任制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积极主动的了解生产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生产中的有关地质测量问题。它具有施工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双重功能,为加强对地测工作的管理和正常的业务指挥,特制定如下规定:1、负责矿区的生产勘探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建设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2、进行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3、调查、研究矿山地压、地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等现象与地质
20、条件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有关地质资料。4、进行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及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5、负责井巷施工给向和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的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并参与采掘工程进度验收工作。6、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及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参与保护建筑物与留设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7、按照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技术政策等有关规定,进行为煤炭资源的储量管理工作。负责测算、统计、上报矿井的储量、开采损失量、损失率等,掌握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审和审批工作。8、负责对矿井“三个煤量”的
21、测算和上报。9、参加矿井采掘技术设计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以及矿区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10、承担生产建设需要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地质测量工作。11、结合生产,开展矿井地质和测量科学技术的研究工作。地测防治水部门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2、设计人员需地测组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零星小
22、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测科提供设计图,并在矿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制图、测算时间。凡口头联系,地测人员有权拒绝。3、与施工的业务联系:(1)地测科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开口,生产人员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通知地测科。(3)各施工区队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损坏整形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4)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
23、质调查和超前钻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应将随时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区队。(5)各掘进工作面需进行探放水时,地测科要及时把超前钻探施工通知单下达到钻探队,以便钻探队及时编制措施并进行施工。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2、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的基础资料3、坚持防治水工作的“十六字”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做好防治水工作。4、按期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并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5、认真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6、编制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治水 综合 管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