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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 管理大纲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效益,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决议、规定、纪律。第三条 公司财产属全体股东所有。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利益、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2、和壮大公司实力。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和本行业技术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将予以奖励、表彰。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第十条 公司倡导全体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将予以奖励、表彰。第十二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将随着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提高员工各方
3、面的待遇。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采取一切办法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五条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和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第十六条 全体员工要牢记公司宗旨:领时代风气之先,开全体员工之智,精诚团结、自我超越,改造现在、放眼未来,立足国内、面向世界,以干练果敢、沉着冷静的作风,觅求为国际经济社会作贡献。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七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已奉公。 第十八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九条 服从领导
4、、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条 爱护公物、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第二十一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第二十二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 财务管理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四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在公司经营中禁止铺张浪费,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制度第二十六条 公司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在办公室内设财务总监。第二十七条
5、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整个公司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公司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和按期汇报。2、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3、审查公司投资、工程等项目及重要合同,对相关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4、负责整个公司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拨工作,经总经理签署后执行;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红利分配方案;6、监督整个公司系统的财
6、务管理和活动;7、监督整个公司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务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第二十八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第二十九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公司支持财会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
7、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 、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由总经理会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监交。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第三十一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以及会计凭证和帐薄、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务。第三十三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
8、位币。第三十四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薄、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第三十五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第三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收益与费用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门设帐。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第三十七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股东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三十八条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
9、。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据此报告发给出资证明。第三十九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第四十条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第四十一条 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
10、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机、复印机、电脑、电话、电传机等); 4、交通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第四十二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残留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第四十三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第四十四条 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
11、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为公积金,其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第四十五条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收回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第四十六条 公
12、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东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半年); 5、专项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第四十七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第四十八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13、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第四十九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业务需要不准外泄。第五十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三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第五十一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第五十二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付款审批权限如下:1、预付货款
14、、定金:100万元以内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2、贸易货款:500万元以内的(含5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3、自带汇票:200万元以内的(含2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4、购置、维修固定资产:100万元以内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5、各类项目投资:按已批准的合同规定,一律由总经理审批。6、日常行政开支:公司日常行政开支,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批。7、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8、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
15、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第五十三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第五十四条 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业收入现金。第五十五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第五十六条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第五十七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职务侵占论处。第五十八条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
16、本帐或帐外有帐。第五十九条 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第六十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五十二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第六十一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名,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第六十二条 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手续费,经办人员还须另附合同书和说明报批,由总经理审批。第六十三条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际利润比例提取,由各单位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业务费应专款专用,
17、严禁私分、贪污。 第六十四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或会计师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主管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财务总监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第六十五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费、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由财务总监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十六条 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按第五十二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六十七条 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
18、期,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第五十二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六十八条 严禁公司、企业为外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六十九条 严格资金使用的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项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 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单据、发票后面入帐备查。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第七十一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第七十二条 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规
19、定报批。 第七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财务总监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七十四条 下属公司、企业的奖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拟订,总经理执行审核。 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第七十五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第七十六条 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七条 下属公司、企业应上交公司的利润(含基数利润和分成利润),必须在当年12月底以前上交70%,余下的30%在下年的3月底前交清。 第七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七十八条 公司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由公司出纳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
20、、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的罚款和扣发当年1-12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填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八十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第四章 人事管理第一节 总 则第八十一条 为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并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人员的招聘
21、、录用、培训、调配、考核、奖惩、离职等实行统一有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八十二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制度。第八十三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劳动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第八十二条 人事工作隶属于公司办公室,为办公司负责,报请总经理审批,行使以下职能:(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二)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三)负责拟订和修
22、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四)负责拟定员工岗位薪酬制度;(五)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六)根据公司员工实际情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七)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八)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九)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十)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第八十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全体员工。第八十四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
23、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是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第八十五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制度。第八十六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劳动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
24、手续。 第二节 编制与定编 第八十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八十六条 公司职能部门的用人岗位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消,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十七条 因工作、生产及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增用人员的,必须按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必须按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十八条 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第八十九条 各部门、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用亦可不聘用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
25、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第九十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十一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根据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委任。 第九十二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级职员、部门部长(主任):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部长(副主任)、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聘任。上述程序也适用于相应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九十三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如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
26、加员工的,应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2、本公司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招聘。第九十X条 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录用:(一)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 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 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 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六) 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八)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者;(九) 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九十四条 新聘(雇)用的员工,需持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的已签署用人单位意见,拟
27、定工作岗位的“雇用员工审批表”到和“员工入职登记表”办公室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办公室审查考核,符合聘(雇)用条件者,经培训后试用。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第九十五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知识等。 培训由办公室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工资标准下调一级发放。 第九十六
28、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用者,试用期满退回。第四节 工资、待遇第九十七条 公司员工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第九十八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列。第九十九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程度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本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一百条 公司员工工资按工作性
29、质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第一百零X条 工资结算办法计时工资结算办法计件工资结算办法第一百零X条 前条工资标准所列特殊岗位、职务、工资津贴无等级之分。第一百零X条 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一) 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XX日。(二) 员工工资每月XX日之前发放。第一百零X条 公司员工年终奖金发放依下列规定办理:(一) 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计发奖金;(二) 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三) 服务年资之计算已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准。第一百零X条 新聘(雇)用人员薪资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第一百零X条 升薪或减薪自办公室人事令生效日起,
30、按日计算。第一百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劳动人员被正式录用后,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作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劳动人事部办公室这个办公室是指公司的还是社会上的?如果公司不设立办公室,而将其归于办公室职责,可以吗?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提级及奖励。第一百零二条 员工被正式录用后,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保险。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一百零四条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一百零五条 员工享有限额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
31、的医药费在限额内凭证核准报销。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第一百零六条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执行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规定如下: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待遇。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亲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4、员工探亲按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5、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
32、费,在本人月工资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服从单位的统筹安排,重要岗位的员工探亲应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及参预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一百零八条 婚假(一)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二)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嫁)。(三)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四)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休假。(五)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六)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33、,不发奖金和全勤奖。第一百零九条 丧假(一)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请假3天(含路程),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可请丧假1天。(二)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奖金和全勤奖。第一百零X条 产假(一)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公司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二)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奖金和全勤奖。第一百零X条 带薪年假(一)公司一般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享受带薪年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
34、0年的,年休假15天。全国劳动模范、部省级劳动模范,不论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当年至少可享受年休假7天;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由公司高层批准可适当增加时间。(二)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职位,在享受一般员工带薪年假的基础上,可由公司高层领导批准适当增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可另行规定时间。天。(三)享受年假的几项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原则上是在不影响公司或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各部门员工享受带薪年假必须经总经理审批通过。享受产假的员工,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工伤假超过90天的员工,旷工2天及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带薪年假。若产假期限跨年度,不享受期限较长的年度的年休假。受各类警告以及以上处分的员工,
35、取消当年带薪年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内不享受带薪年假;对个别表现较差或未完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带薪年假待遇,但须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因享受带薪年假而请假的员工人数在同一时间内(年休假期重叠)不得超过公司可享受带薪年假人数的15%。带薪年假当年有效,不作跨年度累计。带薪年假期内,只发工资,不发奖金。产、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的福利待遇。 第一百一十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丧假5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需
36、按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手续。第一百零X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有违反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违反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第一百零X条 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制,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不发起停职期间之薪水。第一百零X条 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刻办理移交。 第一百一十三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应向办公室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公室办理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劳动人事部办公室办理手续。 第一百一十四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
37、(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员工。第一百一十五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办公室给予办理辞职手续。第一百一十六条 员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人事部办公室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第一百一十七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八条 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办公室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岗位。在调整新工作岗位三个
38、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第一百一十九条 员工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凡违反制度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辞退员工审批表,写明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办公室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公室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办公室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第一百二十一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0天通知被辞退者。第一百二十二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
39、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应到劳动人事部办公室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第一百二十三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第一百二十四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办公室不予办理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现行法规及其在公司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第七节 附 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下属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办公室负责执行。劳动人
40、事部办公室可根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五章 行政管理第一节 总 则第一百二十八条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第二节 文件收发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的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属董事会的文件由董事会秘书核稿;属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在页首注明“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第一百三十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应报送的公司领导、下属公司、企业、公司各部门等
41、编号后,送文印室,按所需求份数打印。第一百三十一条 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或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第一百三十二条 文件由办公室(企管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题名、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报送结果。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第一百三十三条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室存档。第一百三十四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企管部)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按文件要求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不得积压延误;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第三节 文印室管理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 文印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和散布工作中接触的保密事项。禁止非文印
42、室人员进出文印室,。第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传真、复印文件由部门主任(部长)签署。打印文件、发传真、电传、复印文件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文印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电传、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紧张时,应加班完成。工作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第一百三十七条 电传、传真、复印文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应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第一百三十八条 传真、复印机由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准乱开机进行传真、复印。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原则上不接受外单位、个人的资料打印、复印。如确
43、实需要,经办公室(企管部)主任批准后办理。第一百四十条 文印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企管部)。第一百四十一条 文印室工作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和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第四节 电脑使用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给相关部门配备电脑。电脑应有专人负责操作使用。第一百四十三条 电脑操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的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第一百四十四条 电脑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本部门和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信息资料。第一百四
44、十五条 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第一百四十六条 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第一百四十七条 严禁将电脑用于玩游戏;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收回电脑。第一百四十八条 禁止非专业人员或非使用人员操作、使用电脑。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第五节 车辆使用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企管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经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安排派车。第一百五十一条 除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配
45、备专车的公司领导、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外,下班后或节假日需要用车的,必须事先向办公室(企管部)报送用车计划;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第一百五十二条 为了保证安全,公司领导、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到外地出差用车,必须带司机,司机由办公室(企管部)统一安排。第一百五十三条 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企管部)主任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第一百五十四条 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第一百五十五条 司机必须凭主管部门的派车通知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因私用车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可以派车,因私事用车必须向公司交公里费因私事用车必须向公司交各种发生费用。第一百五十七条 使用车辆应办的各种手续由车辆保管人和司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保管人或司机负责。第一百五十八条 办公室(企管部)还应制定本规定外的具体车辆管理制度。 第六节 电话使用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 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第一百六十条 禁止员工为私事用公司办公电话拨打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