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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二、简易升降机检验实施细则(试行)1 内容与范围1.1本细则规定了简易升降机检验的基本程序、项目、要求和方法。1.2本细则适用于额定速度0.5m/s,最高允许层站4层且提升高度15m的强制式、曳引式及液压式简易升降机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其它类似产品的委托检验也可参照执行。2 检验依据及引用标准国质检锅2002116号 关于对特种设备普查登记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质锅发(2002)97号 浙江省在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质量整治暂行办法TSG Q2008-2004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JG 1352000 杂物电梯JG 5071-1996 液
2、压电梯GB 100551996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JB 9009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GB 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YTJ/XZ-Q11-2005 起重机检验常用测试方法YTJ/XZ-T08-2005 电梯检验常用测试方法YTJ/AQ07-2005 简易升降机检验安全导则YTJ/CZ01CZ51-2005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YTJ/CX09-2005 检验检测方法的确定和应用控制程序YTJ/CX16-2005 检验报告编制及审批控制程序鉴于简易升降机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细则的主要依据参照了国家型式试验规程及相近设备的产品标准和国家、省市相关的安全要求。3 检验性质和检验
3、周期3.1检验性质分为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两种。3.2 监督检验:a) 新安装、改造、大修以后对设备进行的检验;b) 对从未经过监督检验的在用设备进行的检验;c) 设备发生事故后所进行的检验;d) 设备遇自然灾害且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时所进行的检验;e) 其它按规定或有必要进行的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3.3 定期检验: 对在用设备所作的周期性的检验;简易升降机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4 检验准备4.1 检验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4.2 检验环境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a) 电网供电电压波动不大于7%;b) 机房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c) 液压油温度保持在570之
4、间;d) 环境空气中无腐蚀性和易燃易爆气体及导电尘埃;e) 现场设置检验警示牌。4.3 检验仪器设备:齐全、完好、适用。5 检验程序(见图1)检验准备资料审查进入机房或机罩 安全溢流阀液 手动下降阀压 管路联结系 软管标记统 通道其 机房机罩环境 消防、照明 机房地面强度他 控制柜的设置 承重梁机 驱动主机械 制动器 设 卷筒、曳引轮备 钢丝绳 限速器主电源电 线路敷设气 接地状况设 绝缘电阻备 测试断错相 电气元件急停开关外部检查紧急开锁装置 门框、层门机械强度层 门锁啮合情况 电气联锁门 机械联锁 门扇与门扇、门套等间隙层门、轿门地坎之间距离层 门 载荷标志层 警告标志 停层指示站 层站召
5、呼 停止开关 站A图1检验程序图A内部检查 底 底坑环境 底坑空间 缓冲装置坑 急停开关 导轨井 钢丝绳道 吊钩部 滑轮件 电动葫芦 柱塞井道空间井道结构井 主机承重梁道 井道开口井道空间 吊笼门及机械锁合装置吊 吊笼门电气联锁笼 停层保护装置顶部检修装置松绳保护装置空 上、下限位试验载 上、下极限试验试 空载运行验 平层精度 重新起动功能试验松绳(超时)保护试验载 100%额定载荷运行、平层荷 110%额定载荷的超载运行试 停层保护装置试验验 限速器安全钳试验 制动试验 沉降试验 静载试验(耐压试验)B图1(续)B 有不合格项 No检验结论合格 Yes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Yes现场复检关键项不
6、合格 No 不合格项n No Yes整改或监护证明确认合格 No Yes出具检验报告书图1(完)6检验器具(表1)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按YTJ/CZ01CZ51-2005。表1 常用检验仪器序 号名 称型 号量 程精 度分 辨 率1数字兆欧表PC27-12000M1%1K2接地电阻仪ZC29B0.19993级0.13数字钳流表VC3214020K0100A01000V1%11A1V4游标卡尺0150mm0.02mm0.02mm7 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表2 强制式简易升降机的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监督检验定期检验1.技术资料1.1制造单位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驱
7、动主机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以及整机(必要时)、门锁、缓冲器等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查阅资料。1.2安装单位应提供: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记录;b.安装过程中的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c.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查阅资料。1.3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改造质量证明书,主要部件的合格证、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必要的图样和计算资料、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查阅资料。1.4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设备运用情况统计,设备维修、改造情况统计,设备故障、事故处理记录和设备操作规程。查阅资料。2.安全标志2.1每
8、个层站上(层门上方)应设有明显的“严禁载人运行”的警告标志。外观检查。2.2每个层站上应设有明显的额定载重量(不含吊笼和吊具重量)标牌或说明。外观检查。2.3升降机吊笼内明显部位应有产品制造出厂铭牌或改造铭牌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外观检查,定期检验和改造(大修)后验收检验时查检验合格标志。3.机房3.1通向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的通道应畅通,且应有永久性照明,如采用梯子应保证安全可靠。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3.2机房应有必要的维修空间,通风良好,门窗应防风雨,门应有锁,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莫入”字样,配有合适的消防设施、固定照明和电源插座。外观检查,动作试验。3.3若主机
9、与控制柜未设置在同一区域内,则接近主机处应设置急停开关,且动作有效。外观检查,动作试验。3.4外露运动部件应有可靠防护,光滑旋转部件应有黄色警告色标。外观检查。3.5若主机是设置在井道内的,应设置适宜的应急检修门,并在顶层适宜主机检修位置设置附加托架,以保证主机的可接近性和必要的检修空间。外观检查,动作试验。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监督检验定期检验4.井道4.1井道从各层站地面2.5m高度以下处必须由非易燃材料封闭;从各层站地面2.5m高度以上处可采用金属网或穿孔板封闭,则其网格尺寸在水平和垂直方向均应75mm。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4.2井道壁、钢结构、底面和顶板强度应
10、足够,无裂纹、明显变形等损坏现象。外观检查。4.3电动葫芦等驱动主机的承重梁应有足够的强度,且支承结构合理,牢固可靠,且有可靠的防松措施。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计算校核。4.4井道内应设适宜的井道照明。井道照明完好。通电检查。4.5当上极限开关动作时:a) 吊笼顶部与井道顶部的空间应能保证容纳一个0.5m0.6m0.8m的长方体,该长方体可任一面朝下。b) 吊笼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与井道顶的对应位置之间的距离应100mm。c) 吊笼顶部站人平面与井道顶的对应位置之间的距离应1.0m。将吊笼停靠在上端站附近,用卷尺测量并换算上极限开关动作时吊笼的位置,再计算吊笼的顶部空间。4.6底坑深度足够,并在吊笼
11、正下方设置缓冲器,且缓冲器应固定可靠;当吊笼在最底层平层时,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的间距应200mm。外观检查,并用卷尺测量。4.7底坑入口处应设非自动复位的红色紧急停止开关和固定照明。外观检查,动作试验。4.8检修门、活板门均不得朝井道内开启,且应有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而在井道内当上述门锁闭时,不用钥匙也能开启。上述门均应设有效的电气联锁装置。外观检查,动作试验。5.导轨5.1每根导轨固定支架2个,且支架的固定强度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导轨应支承在坚实的地面上且支承强度满足要求。外观检查。5.2导轨固定件应牢固不松动,防松装置应有效。外观检查。5.3导
12、轨的型式应与运行防坠落装置的型式相匹配,且导轨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及变形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外观检查。5.4导轨长度应保证吊笼使上极限动作和完全压缩缓冲器时均能提供不小于0.1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用钢卷尺测量。5.5两导轨间距偏差应在03mm范围内,接头应平整光滑,台阶0.5mm。外观检查,并用钢卷尺、塞尺测量。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监督检验定期检验6.吊笼6.1吊笼有效面积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6.2除吊笼门外,吊笼其它表面应采用封闭结构,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吊笼内应设置照明。外观检查。6.3吊笼入口应设具有电气联锁装置的吊笼门;吊笼门应有足够强度
13、且开闭灵活、导向可靠、无脱槽可能;且宜设有机械锁定装置。外观检查,动作试验。6.4吊笼至少应装设一对导轮或导靴,导轮或导靴应固定可靠,转动(滑动)灵活、间隙适宜且无严重磨损。外观检查。6.5当吊笼壁离井道壁的距离300 mm时,应加设高度700mm,中间间隔350 mm的护栏。用钢卷尺测量。7.层门7.1吊笼入口的井道处必须装设完全封闭的层门;门及其框架的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外观检查,动作试验。7.2无孔的层门关闭时,门扇之间、门扇与立柱或地坎之间间隙10mm。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7.3每个层门应设足够强度的地坎,且与吊笼入口边缘间隙30mm。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7.4在门
14、的开启方向上,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上,门扇之间或门扇与立柱之间的间隙50mm。在门扇底部水平拉动门扇,用直尺测量。7.5每扇层门均应设电气联锁装置,其电气联锁开关应采用安全触点型式,且应保证电气联锁触点闭合后机械联锁能可靠啮合。外观检查,并结合门锁关闭原理判断。7.6层门机械锁钩应保证在锁紧元件失效的情况下,重力不会导致开锁;机械联锁装置啮合长度应7mm,开锁区域不大于层站水平面上或下75mm。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锁紧元件的啮合长度。7.7对移动式层门,主副门之间应采用刚性连接或在副门上设附加的电气联锁装置。外观检查,动作试验。7.8各层门上均应设自动复位的专用开锁钥匙
15、,动作灵活,复位可靠。外观检查,动作试验。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监督检验定期检验8.吊钩8.1吊钩固定牢靠,锁紧装置不得有松动,并设有可靠的防脱钩装置;不得使用铸造吊钩。外观检查。8.2吊钩表面应光洁,无裂纹剥裂等影响安全的缺陷;吊钩和悬挂夹板上不得出现任何焊接、焊补现象。外观检查。8.3锻造吊钩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应报废:a.裂纹;b.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c.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d.扭转变形超过10;e.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游标卡尺测量。9.钢丝绳9.1驱动钢丝绳安全系数应12,公称直径应8mm。外观检查,根据钢丝绳的合格证计算,用
16、游标卡尺测量。9.2绳端压板、绳卡和楔块应固定牢靠,连接处应配有鸡心套环。固定压块数2个(电动葫芦3个);绳卡数3个,其间距不小于6倍钢丝绳直径;楔块不应松动移位。外观检查。9.3当吊笼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3圈。动作试验。9.4钢丝绳断丝数不超过附录表A1的规定的1/2;钢丝表面磨损量20%;直径减少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游标卡尺测量。9.5钢丝绳不允许有扭结、压扁、弯折、笼状畸变、断股、波浪形、钢丝(或绳股、绳芯)挤出、绳芯损坏等现象。外观检查。10.电动葫芦10.1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润滑良好;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
17、松或自紧的性能。卷筒绳槽和卷筒壁不得严重磨损和变形。外观检查。10.2断火器动作可靠灵活有效;上升动作时,吊钩或吊笼最高部位与驱动主机最低部位的垂直距离50mm。外观检查,动作试验,必要时用卷尺测量。10.3导绳器工作正常,无严重磨损,钢丝绳不乱套。外观检查。11.卷筒11.1卷筒装配连接牢固;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外观检查。11.2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14倍。用卷尺和游标卡尺测量后计算。11.3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润滑良好;单联卷筒端部应有比钢丝绳高出2.5倍绳径的凸缘。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游标卡尺测量。11.4卷筒绳槽和卷筒壁不得严重磨损和变形。外观检
18、查。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监督检验定期检验12.制动器12.1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外观检查,动作试验。12.2制动器零部件不应有缺件和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且油位正确;摩擦片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50% ,露出铆钉时应报废。外观检查,必要时用直尺测量。12.3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制动轮应无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不得有铆钉引起的找痕。外观检查。13.滑轮13.1滑轮节圆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16倍。用卷尺和游标卡尺测量后计算。13.2滑轮应无裂纹,轮缘无缺损;滑轮槽表面应光洁平滑不应有严重磨损和损坏钢丝绳的缺陷
19、;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间隙不得大于钢丝绳直径,且不得损坏。外观检查。14.电气设备14.1电气控制箱附近应设置单独的总电源开关,整个电气系统应设短路和过载保护。总电源开关完好。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模拟短路或过载试验。14.2每台升降机应设供电系统断错相保护装置。任意拆除一根相线或将二根相线进行对换,升降机应无法起动。14.3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电路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实现。检查电气线路图并与实物进行核对。14.4不管由何种原因引起的停机,非经重新起动吊笼不得自动运行。通过人为断开安全回路或门锁回路再接通的办法来进行检查。14.5各导线和电缆的选用、布局应合理,并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20、;控制柜各电器元件配置合理,标志齐全,与线路图相符。外观检查。14.6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金属结构的接地形式应采用TNCS或TNS,且接地(零)可靠,接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绝缘电线。外观检查升降机的接地型式;必要时用接地电阻测量。14.7每个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表要求:用绝缘电阻表测量。标称电压V测试电压(直流)V绝缘电阻M安全电压2500.255005000.5050010001.00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监督检验定期检验15.操纵方式15.1升降机的停层应采取自动平层型式,每一层站应设置召呼装置,且具有能方便确认吊笼是否平层的装置或功能。召唤和显示完好。外观检
21、查,动作试验。15.2各层站的控制面板应设非自动复位的红色紧急停止开关。外观检查,动作试验。15.3吊笼顶应设置检修装置、照明、电源插座和非自动复位的红色紧急停止开关,并有相应的标志;检修控制装置应由一个双稳态开关操作,并满足下列要求:a.一经进入检修运行,应取消正常运行。只有再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升降机重新恢复运行。b.吊笼的运行应依靠一种持续揿压按钮,防止误操作。c.吊笼的运行仍依靠安全装置。检修装置、急停开关及照明完好。外观检查,并将升降机置于检修状态,分别将各安全开关打开,进行检修运行,检查升降机是否能够启动;外面招呼,检查升降机是否能够应答。16.越程保护16.1上下端站应设上下限
22、位开关,其位置应合适,动作有效。外观检查,动作试验。16.2上下端站应设上下极限开关,其触点应为安全触点型式,并能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外观检查,短接限位后试验。17.停层保护装置17.1吊笼应设停层保护装置,该装置必须在吊笼门开启时起作用,动作应灵活可靠,并具有停层装置作用到位的指示;如果停层保险销是与吊笼门联动的,应确保在吊笼门开启300mm时完全动作。外观检查,动作试验。17.2在每个层站的平层位置应设置托架;销轴伸出时,销轴与托架之间的间距合理。外观检查,动作试验。17.3保险销和托架的强度符合要求,无变形、脱焊、松动、裂纹等缺陷。外观检查。17.4停层装置完全动作时,销轴
23、伸入托架端应15mm。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17.5停层保险销必须设置有效的且与其动作相匹配的电气联锁开关。外观检查,动作试验。18.运行防坠落保护装置18.1应设置运行过程中的防坠落装置(可采用安全钳限速器、防坠器等型式),当运行中发生断绳情况时,该装置应可靠动作,防止吊笼坠落。外观检查。18.2如采用限速器,则限速器应处于有效的校验周期内(校验周期为二年),动作速度应不小于额定速度的115%,且小于0.8m/s,动作正常、固定可靠。外观检查,如超过有效期则用限速器校验仪进行校验。19.运行试验19.1升降机应设置驱动钢丝绳的松绳电气保护装置,当吊笼下行遇到障碍时应切断控制电路。外观
24、检查,动作试验。19.2运行试验空载和额定载荷下升降机应能可靠平稳地起动、运行和停层,各机构和电气设备工作正常,无异常声响,平层精度15mm。进行空载和额载试验,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19.3停层保护装置试验吊笼内装载额定载荷,吊笼门打开,短接相关开关,以检修速度下行,吊笼应可靠制停。在吊笼空载状态下进行。动作试验,外观检查。19.4运行防坠落保护装置试验吊笼内装载额定载荷,短接相关开关,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动作防坠落保护装置,该装置应动作灵敏,可靠制停。在吊笼空载状态下进行。动作试验,外观检查。19.5动载试验吊笼内装载110%额定载荷全行程运行,升降机应能可靠地起动、运行和制停,电动葫芦等各
25、主要部件和金属结构工作正常。动作试验,外观检查。19.6静载试验吊笼内装载125%额定载荷,历时10分钟,吊笼应无滑移现象,吊笼及各承重结构件应无变形、松动、开裂和机械损坏等现象。动作试验,外观检查。表3 曳引式简易升降机的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监督检验定期检验1.技术资料1.1制造单位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驱动主机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以及整机(必要时)、门锁、缓冲器等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查阅资料。1.2安装单位应提供: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记录;b.安装过程中的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c.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查阅
26、资料。1.3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改造质量证明书,主要部件的合格证、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必要的图样和计算资料、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查阅资料。1.4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设备运用情况统计,设备维修、改造情况统计,设备故障、事故处理记录和设备操作规程。查阅资料。2.安全标志2.1每个层站上(层门上方)应设有明显的“严禁载人运行”等警告标志。外观检查。2.2每个层站上应设有明显的额定载重量(不含吊笼和吊具重量)标牌或说明。外观检查。2.3升降机吊笼内明显部位应有产品制造出厂铭牌或改造铭牌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外观检
27、查,定期检验和改造(大修)后验收检验时查检验合格标志。3.机房3.1通向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的通道应畅通,且应有永久性照明,如采用梯子应保证安全可靠。外观检查。3.2机房应有必要的维修空间,通风良好,门窗应防风雨,门应有锁,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莫入”字样,配有合适的消防设施、固定照明和电源插座。外观检查,通电试验。3.3每台升降机应单独设置一个易于识别和接近的主电源开关,且主电源开关符合要求。主电源完好。外观检查,断开主电源开关,检查照明、插座是否被切断。3.4电动机应具有短路、过载保护。功能试验。3.5每台升降机应设供电系统断错相保护装置。功能试验。3.6电气线路的布局应合理规范,动力与控制
28、线路应分离敷设,并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外观检查。3.机房3.7控制屏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其内部各元器件标志应齐全、清晰,且与线路图相符。外观检查。3.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金属结构的接地形式应采用TNCS或TNS,且接地(零)可靠,接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绝缘电线。外观检查升降机的接地型式;必要时用接地电阻测量。3.9每个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表要求:用绝缘电阻表测量。标称电压V测试电压(直流)V绝缘电阻M安全电压2500.255005000.5050010001.003.10各旋转部件应有可靠的防护,光滑的旋转部件应有黄色警告色标。外观检查。3.11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制动可靠,松闸时无
29、摩擦现象。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塞尺测量。3.12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电流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实现。检查电气线路图并与实物进行核对。3.13极限开关应能用机械方法直接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或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切断向两个接触器线圈直接供电的电路。检查电气线路图并与实物进行核对。3.14应设紧急操作装置,并有相应的操作说明,松闸扳手应为红色,并有醒目的吊笼升降方向标志和开锁区标志。外观检查,试验。3.15主机工作正常,各部件润滑良好,无异常声音;同一机房的数台升降机的主机应有明显的区别标志。外观检查。3.16曳引轮(卷筒)和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和满载工况下均应2mm;曳引轮轮槽不
30、应有严重不均匀的磨损和槽形改变,悬臂式曳引轮应有挡绳装置。用磁力线锤轮和塞尺测量。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监督检验定期检验4.井道4.1井道从各层站地面2.5m高度以下处必须由非易燃材料封闭;从各层站地面2.5m高度以上处可采用金属网或穿孔板封闭,则其网格尺寸在水平和垂直方向均应75mm。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4.2井道壁、钢结构、底面和顶板强度应足够,无裂纹、明显变形等损坏现象。外观检查。4.3当对重完全压实缓冲器时:a) 吊笼顶部与井道顶部的空间应能保证容纳一个0.5m0.6m0.8m的长方体,该长方体可任一面朝下。b) 吊笼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与井道顶的对应位置之间的距
31、离应100mm。c) 吊笼顶部站人平面与井道顶的对应位置之间的距离应1.0m。将吊笼停靠在上端站附近,用卷尺测量并换算对重完全压实缓冲器时吊笼的位置,再计算吊笼的顶部空间。4.4检修门、活板门均不得朝井道内开启,且应有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而在井道内当上述门锁闭时,不用钥匙也能开启。上述门均应设有效的电气联锁装置。门锁及电气联锁完好。外观检查,动作试验。4.5井道内应设适宜的井道照明。井道照明完好。通电检查。4.6对重块应采用压板可靠固定。外观检查。5.导轨5.1每根导轨固定支架2个,且支架的固定强度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导轨应支承在坚实的地面上且支承强度
32、满足要求。外观检查。5.2导轨固定件应牢固不松动,防松装置应有效。外观检查。5.3导轨的型式应与运行防坠落装置的型式相匹配,且导轨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及变形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外观检查。5.4当对重或吊笼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吊笼或对重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吊笼在上(下)端站平层位置时,在轿顶(底坑)测量相关数据,减去对重(吊笼)缓冲距和缓冲器理论压缩值即为实际导轨余长。计算是否满足要求。5.5两导轨间距偏差吊笼应在02mm,对重应在0 +3mm范围内,接头应平整光滑,台阶0.5mm。外观检查,并用钢卷尺、塞尺测量。6.悬挂装置6.1曳引钢丝绳不得少于2根,安全系数应
33、12,公称直径应8mm。外观检查,根据钢丝绳的合格证计算,用游标卡尺测量。6.2钢丝绳断丝数不超过附录表A1的规定;钢丝表面磨损量40%;直径减少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游标卡尺测量。6.3钢丝绳不允许有扭结、压扁、弯折、笼状畸变、断股、波浪形、钢丝(或绳股、绳芯)挤出、绳芯损坏等现象。外观检查。6.4曳引轮、导向轮或滑轮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应30倍。用卷尺和卡尺测量。6.5轿顶轮和对重轮应设置有效可靠的护罩和挡绳装置。外观检查。7.吊笼7.1吊笼有效面积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外观检查,并用钢卷尺测量。7.2除吊笼门外,吊笼其它表面应采用封闭结构,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吊笼内应
34、设置照明。外观检查。7.3吊笼入口应设具有电气联锁装置的吊笼门;吊笼门应有足够强度且开闭灵活、导向可靠、无脱槽可能;且宜设有机械锁定装置。外观检查,动作试验。7.4吊笼至少应装设一对导轮或导靴,导轮或导靴应固定可靠,转动(滑动)灵活、间隙适宜且无严重磨损。外观检查。7.5当吊笼壁离井道壁的距离300 mm时,应加设高度700mm,中间间隔350 mm的护栏。用钢卷尺测量。7.6吊笼应设置护脚板,当底坑深度足够时,高度应750 mm。外观检查。7.7吊笼顶应设置检修装置、照明、电源插座和非自动复位的红色紧急停止开关,并有相应的标志;检修控制装置应由一个双稳态开关操作,并满足下列要求:a.一经进入
35、检修运行,应取消正常运行。只有再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升降机重新恢复运行。b.吊笼的运行应依靠一种持续揿压按钮,防止误操作。c.吊笼的运行仍依靠安全装置。检修装置、急停开关及照明完好。外观检查,并将升降机置于检修状态,分别将各安全开关打开,进行检修运行,检查升降机是否能够启动;外面招呼,检查升降机是否能够应答。8.层门8.1吊笼入口的井道处必须装设完全封闭的层门;门及其框架的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外观检查,动作试验。8.2无孔的层门关闭时,门扇之间、门扇与立柱或地坎之间间隙10mm。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8.3每个层门应设足够强度的地坎,且与吊笼入口边缘间隙30mm。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
36、直尺测量。8.4在门的开启方向上,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上,门扇之间或门扇与立柱之间的间隙50mm。用直尺测量,在门扇底部水平拉动门扇,检查间隙。8.5每扇层门均应设电气联锁装置,其电气联锁开关应采用安全触点型式,且应保证电气联锁触点闭合后机械联锁能可靠啮合。外观检查,并结合门锁关闭原理判断。8.6层门的机械锁钩应保证在保持锁紧元件失效的情况下,重力不导致开锁;机械联锁装置啮合长度应7mm,开锁区域不大于层站水平面上或下75mm。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锁紧元件的啮合长度。8.7对移动式层门,主副门之间应采用刚性连接或设置电气联锁副触点来保证可靠联动。外观检查,动作试验。8.
37、8各层门上均应设自动复位的专用开锁钥匙,动作灵活,复位可靠。外观检查,动作试验。9.底坑9.1底坑应清洁干燥,当底坑深度超过1.6m时,应设置固定可靠的爬梯。对重侧应设高度2.5m的防护栏。外观检查,用卷尺测量。9.2当吊笼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a) 底坑应有0.5m0.6m1.0m的空间。 b) 轿底部件与底坑对应位置之间的距离应100mm。吊笼在下端站平层位置时,在底坑测量相关数据,减去吊笼缓冲距和缓冲器理论压缩值为实际间距。计算是否满足要求。9.3底坑入口处应设非自动复位的红色紧急停止开关和固定照明。外观检查,动作试验。9.4缓冲器9.4.1吊笼和对重均应设置缓冲器,且位置正确,固定牢靠。
38、外观检查。9.4.2吊笼和对重的缓冲距离应符合:蓄能型200350mm,耗能型150400mm。用卷尺测量。9.4.3同一基础两个缓冲器距离相对偏差2mm。用卷尺测量。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监督检验定期检验10.操纵方式10.1升降机的停层应采取自动平层型式,每一层站应设置召呼装置,且具有能方便确认吊笼是否平层的装置或功能。召唤和显示装置完好。外观检查,动作试验。10.2各层站的控制面板应设非自动复位的红色紧急停止开关。外观检查,动作试验。11.越程保护11.1上下端站应设上下限位开关,其位置应合适,动作有效。外观检查,动作试验。11.2上下端站应设上下极限开关,并能在缓冲器被
39、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外观检查,短接限位后试验。12.运行防坠落保护装置12.1应设置运行过程中的防坠落装置(可采用安全钳限速器、防坠器等型式),当运行中发生断绳、超速等情况时,该装置应可靠动作,防止吊笼坠落。外观检查。12.2如采用限速器,则限速器应处于有效的校验周期内(校验周期为二年),动作速度应不小于额定速度的115%,且小于0.8m/s,动作正常、固定可靠。外观检查,如超过有效期则用限速器校验仪进行校验。13.停层保护装置13.1吊笼应设停层保护装置,该装置必须在吊笼门开启时起作用,动作应灵活可靠,并具有停层装置作用到位的指示;如果停层保险销是与吊笼门联动的,应确保在吊笼门开启300mm时完全动作。外观检查,动作试验。13.2在每个层站的平层位置应设置托架;销轴伸出时,销轴与托架之间的间距合理。外观检查,动作试验。13.3保险销和托架的强度符合要求,无变形、脱焊、松动、裂纹等缺陷。外观检查。13.4停层装置完全动作时,销轴伸入托架端应15mm。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13.5停层保险销必须设置有效的且与其动作相匹配的电气联锁开关。外观检查,动作试验。14.运行试验14.1运行超时保护当升降机实际运行时间大于正常运行时间10S时,驱动主机应停止运转,并使其保持停止状态的装置。短接下极限开关,吊笼下行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