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资源县河口乡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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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文本目 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集镇性质和规模1第三章乡域乡村体系规划2第四章乡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第五章乡域旅游发展规划5第六章乡域环境保护规划6第七章集镇总体布局7第八章集镇专项用地规划7第九章集镇道路交通规划9第十章集镇绿地系统规划10第十一章集镇景观系统规划11第十二章集镇建筑风貌导控12第十三章集镇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2第十四章集镇防灾减灾规划15第十五章集镇环境卫生规划17第十六章集镇环境保护规划18第十七章“四线”规划19第十八章建设限制分区规划20第十九章近期建设规划21第二十章附则22附表2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河口乡社会和经济、城镇与乡村协调发展的需要,为有效
2、指导各项开发建设,为城镇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建设部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建设部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5)建设部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资源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5)资源县河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第三条 规划期限:本次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10-203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第四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乡域集镇规划区。第一款 乡域:包括现状河口街居委会;葱坪、猴背、大湾、立才坪、高山5个村委
3、会。总面积109.9平方公里。第二款 集镇规划区:东至松树坪村,南延伸至山体200米范围,东北至熊豹湾村,包括规划广源电站水库。规划区规模约4.50平方公里。第五条 河口乡在乡域及集镇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第六条 文本中带下划线的条文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第二章 集镇性质和规模第七条 集镇性质乡域中心,以旅游服务和生态农业生产服务为主要职能生态型旅游集镇。第八条 集镇规模第一款 人口规模至近期(2015年),河口乡集镇人口为900人;至远期(2030年),河口乡集镇人口为1400
4、人;第二款 用地规模规划至2015年集镇建设用地8.4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98.8平方米;规划至2030年集镇建设用地14.1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1.3平方米。第三章 乡域乡村体系规划第九条 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预测预测至2015年河口乡乡域总人口约0.55万人;城镇化水平16.3%,城镇人口0.09万人;预测至2030年河口乡乡域总人口约0.69万人;城镇化水平20.3%,城镇人口0.14万人。第十条 乡域乡村体系等级结构规划第一等级:中心集镇河口瑶族乡集镇,全乡的政治、经济、商业和文化中心;第二等级:中心村。规划二个中心村,即猴背村、立才坪村。中心村是乡域乡村体系规划中,设有兼为周围村
5、服务的公共设施的村。第三等级:各基层村葱坪村、大湾村、高山村。第十一条 乡域乡村体系规模结构规划详见附表一。第十二条 乡域乡村体系职能结构规划集镇:乡域政治、经济、商业、文化中心,旅游服务基地。各中心村和基层村为本区域服务。乡域乡村体系职能结构规划详见附表二。第四章 乡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十三条 乡域交通规划河口乡在2030年将形成较发达的、完善的公路网体系。至规划期末与其余乡镇联系的主要道路达到二级柏油路标准;联系各中心村的道路达到三级柏油路标准;联系各自然村的道路达到四级柏油路标准。河口乡乡域道路交通规划详见附表三。第十四条 乡域给水工程规划第一款 用水量预测预计远期河口乡用水量
6、约为31.0万M3/年。第二款 水源选择规划期内集镇以山泉水作为主要饮用水源,浔江、五排河水作为备用水源;其余村庄以乡域内水质良好、流量充足的山泉水水作为主要饮用水水源。第三款 水源保护n 建立水源保护区,保护取水流域范围内的植被,大量种植水源涵养林。n 协调城镇供水与农业灌溉的用水矛盾,合理利用水资源。第四款 给水工程规划n 规划将集镇自来水厂在原址上进行改扩建,供水规模500m3/d,满足集镇及周边村庄远期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n 各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十五条 乡域污水工程规划第一款 污水处理在集镇和各村庄内规划新建污水处理池,每处占地约10m2。对集镇及附近村庄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第
7、二款 排水体制n 规划村庄采用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n 规划近期集镇污水采用分散式处理方式,通过净化沼气池、双层沉淀池或化粪池等对污水进行处理;远期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污水统一收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n 雨水排放宜采用缓冲式自流生态排水模式,乡域范围内设计暴雨重现期0.5-1年。第十六条 乡域电力工程规划第一款 变电站规划规划期内在河口集镇往资源方向300米外资龙二级路北侧的山坳处新建河口35KV变电站(2X2000kvA)。第二款 发电站规划n 规划期内新建3个发电站,详见附表四。n 除列入计划的项目外,禁止建设影响生态的小型水电站。第三款 电网规划n 根据资源县电力部门发展设想,
8、规划期内新建两水至龙胜110KV输电线路,两水至河口35KV输电线路。n 电压等级采用110KV-35KV-10KV-380/220V。n 原有乡域供电线路除局部调整改线外,基本维持原线路布局不变。n 规划近期集镇主要道路10KV电力线采用电缆下地,其他道路10KV电力线可临时采用架空线形式。规划远期,集镇10KV电力线路逐步改用电缆下地。第十七条 乡域电信电视工程规划第一款 电信规划n 电话容量预测规划近期电话用户量为0.14万门,远期电话用户量为0.32万门。n 电信规划河口乡集镇之外的电信线路以架空方式架设,河口乡集镇建设范围之内的电信线路以埋地电缆为主,原有架空线路逐步落地,新敷设的通
9、信线路均要求以管道电缆方式敷设。电信管孔建设须兼顾各类公共信息业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管孔计算必须考虑电缆平均线对数不断增加的因素,在设计电缆沟时,一并考虑有线电视电缆通道。n 邮政设施规划规划在河口乡集镇有邮政支局一座,服务范围可以覆盖全乡,为居民创造便利条件。提倡邮政局所与电信所合建,利用自身优势进行多种经营,发展邮政储蓄、电子邮政以及物流配送等业务。第二款 有线电视网发展完善河口乡有线电视网,近期主要建设集镇周围村庄以及各旅游度假区的有线电视网,远期主要建设距离集镇较远的居民点有线电视系统,实现村村通有线电视,并实现逐步向数字电视系统过渡。第十八条 乡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一款 乡域
10、商贸设施n 规划根据现状资源条件,在集镇规划座集贸市场,服务集镇居民和乡域范围内的村民的日常生活。在集镇内不安排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统一集中在车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第二款 乡域文化体育设施n 在集镇建设相应配套的体育设施,并配套建设文化娱乐中心等文化设施。n 在2个中心村和各基层村安排相应等级的文化体育设施。第三款 乡域医疗卫生设施n 规划完善集镇卫生院,提高医疗水平,同时为了完善旅游服务基地的功能,还必须增加中医、康复、疗养等内容的建设。n 在旅游景区和2个中心村安排相应等级的医疗设施,形成集镇、景区、中心村组成的三级医疗卫生体系。第四款 乡域教育设施规划n 积极扩大教育规模,近期内抓好九年义
11、务教育和基本普及高中教育。n 保持全乡的适龄学生入学率达100%,实现义务教育普及率100。n 规划期内,集镇平均每所小学服务规模不宜少于0.2万人;乡村平均每所小学服务规模不宜少于0.1万人。规划近期将取消集镇内的河口初中,集中安排在车田中学,高中教育主要安排在县城。第五章 乡域旅游发展规划第十九条 旅游开发构想第一款 引入生态旅游的观念开发旅游资源。第二款 改善旅游环境。第三款 区域联动,互补促进。第四款 开发自驾车旅游市场。第五款 系统配套,效益优先。在集镇建设旅游交通、酒店宾馆、商业、会议等相关配套设施,加强旅游商品的开发,解决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配套问题。第六款
12、加快启动八角寨景区的申遗工作。第二十条 旅游发展规划规划以五排河漂流、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和民族风情游为主体,以集镇为游客集散地的山、河一体的生态旅游模式,使河口瑶族乡的旅游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成为资源县旅游的亮点。n 生态旅游发展轴:规划中强调五排河漂流景区在旅游开发中的重要地位,和加强对十万古田原始生态湿地、三十六包丹霞地貌景区的保护,保护其原始性、自然性和生态性,严禁采石和破坏景观。加强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 n 民族风情旅游发展轴:规划以八里坪瑶寨风情景区为主,充分利用瑶族的名族特色,保护名族文化和瑶族建筑,建设具有名族特色的生态农家乐。并与车田苗族乡、两水苗族乡形成名族风情旅游发展轴。第二十
13、一条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第一款 以河口乡集镇作为旅游服务中心,在浔江北部片区设置相应的住宿、餐饮设施。同时,规划旅游文化街和旅游美食街,为游客提供休闲、购物、娱乐的场所。第二款 瑶寨民族风情旅游可通过发展生态农家乐、特色商品展销等来丰富旅游形式。第六章 乡域环境保护规划第二十二条 规划目标至2030年,河口乡的建设达到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的目标。第二十三条 环境功能区划分第一款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n 河口乡水域划分两类水体,即、类水体:n 五排河、浔江上游为类水体,规划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n 浔江下游为类水体,规划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游泳区。第二款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14、分n 集镇及村庄以外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n 集镇及村庄范围内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第三款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划在集镇范围内划分出功能区,各不同功能区按相应的类别标准进行控制。详见集镇环境保护规划。第七章 集镇总体布局第二十四条 发展方向选择规划期内集镇主要沿浔江和五排河一带以及向二级公路南侧发展。第二十五条 集镇总体布局第一款 布局模式规划集镇为一轴二片区的布局模式。第二款 功能布局n 浔江北部片区:以原有街区为基础,是集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体科技用地、教育机构用地、医疗保健用地为一体的综合组团,是集镇的公共服务中心。n 浔江南部片区:位于现状集镇建成区南部,沿
15、资龙二级公路南部缓坡地块适度发展,是集镇的生活组团。第八章 集镇专项用地规划第二十六条 居住用地规划第一款 规划居住用地4.60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32.4%,人均用地面积32.9平方米。第二款 河口乡集镇居住用地分布的重点方向n 浔江北部片区:通过对老城区内居住建筑的整治;通过对中学和小学之间用地进行平整,并随着集镇中学集中到车田乡中学,带动居住用地的整体开发;提升现状居住用地内部环境。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1.82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550人。n 浔江南部片区:通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开发高品质居住小区;依据山势地形在山地缓坡地块建设山地建筑,体现山地小城镇特色;注重对现状村庄建筑的改
16、造和新建建筑的风貌控制。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2.78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850人。第三款 河口乡集镇各类居住用地布局n 一类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浔江、五排河沿岸。规划用地面积约2.30公顷,居住人口密度小于300人/公顷;建筑限高10米;容积率小于1.5。n 二类居住用地:分布于资龙二级公路南侧缓坡地块。通过土地整平,整体开发高质量的居住组团,规划用地面积约2.30公顷。居住人口密度600人/公顷左右;建筑限高20米;容积率小于2.0。第四款 零散居住用地的改造集镇应以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水平为主要目标,控制居住用地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改善环境质量及市政基础设施,提高绿化覆盖率。第五款 居住环
17、境控制n 要求新区建设住宅正南北向间距1.04H,旧区改造住宅间距0.8H;住宅区日照标准不得低于大寒日日照3小时,旧区改建确实难以达到规定标准的,新建建筑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n 新区建设要求绿地率30%,旧区改造要求绿地率25%;n 住宅新区建设中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2平方米。第二十七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5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8.3%,人均用地为18.5平方米。第一款 行政管理用地规划规划结合实际情况,规划期内保留现状办公用地,并将办公用地集中整合,形成集镇行政中心。规划行政管理用地面积为0.68公顷。第二款 商业金融用地规
18、划规划沿浔江北部片区、浔江南部片区主要道路布置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商业金融用地面积为0.68公顷。第三款 集贸市场用地规划规划将现状集贸市场搬迁至浔江南部片区。服务于集镇居民和乡域范围内村民的日常生活。规划集贸市场用地面积为0.14公顷。第四款 文体科技用地规划规划在浔江北部片区新建文体科技用地,包括文化娱乐中心、其他综合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丰富集镇居民的生活。规划文体科技用地面积为0.23公顷。第五款 医疗保健用地规划规划保留现状卫生院,提高和完善卫生院的配套设施。同时为了完善集镇旅游服务的功能,还应增加中医、康复、疗养等内容的建设以适应日益增加的旅游人口的需要,规划医疗保健用地面积为0.30
19、公顷。第六款 教育机构用地规划规划将中学集中到车田乡中学,将现有中学用地改为小学用地,小学用地转化为居住用地,同时为了更好的配合河口瑶族乡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浔江南部片区新建一所幼儿园,完善教学体系,丰富教学内容。规划教育机构用地面积为0.66公顷。第九章 集镇道路交通规划第二十八条 对外交通规划第一款 过境交通规划近期将现状过境路改道扩建,资龙二级公路从葱坪村榨石坪开始改道,在集镇段从磨沟塘建桥经过浔江南部片区,并与原过境路在河口桥南部相接。第二款 客货运站规划规划结合过境道路,在过境公路北侧规划汽车站和停车场用地,汽车站用地面积0.07公顷。第二十九条 集镇交通规划第一款 集镇道路网格局
20、规划充分依据用地地势的高低起伏变化,形成“环状道路与网状道路相结合”的自由式路网格局。第二款 集镇道路功能划分n 过境道路:资龙二级公路疏导集镇过境交通。规划对资龙二级公路两侧进行控制,集镇段沿道路红线两侧后退5米,集镇段外沿道路红线两侧后退10米,作为省道控制带,在控制范围内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n 交通性道路:规划环状+网状干路作为集镇的主要生活性道路,联系集镇二个组团。n 生活性道路:规划支路作为生活性道路,联系各组团内部与干路的交通。n 步行道:规划以“以人为本”的交通规划为基本出发点,在高差较大的道路之间和部分滨江设计步行道,创造便捷的无障碍步行交通。第三款 道路宽度详见附表五。第四款
21、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要求道路两侧的建筑后退红线要求为:过境路10米,支路2-3米。沿街大型公建、人流车流量大的建筑必须相应提高其后退红线的距离。对于现状建成区内的新建建筑,其建筑红线后退道路红线应满足以上要求;对于现状建筑,应严格控制不允许改建、扩建。第五款 道路交叉口n 平交:由于集镇规模不大,交通流量亦不大,因此集镇道路交叉口多为平交;当远期交通流量增大时,可考虑采取渠化或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口。n 立交:由于地形高差因素,规划集镇南部新过境公路与老资龙公路为立交。第六款 广场规划布置多处小型广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29公顷。第七款 公共停车场n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p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规划结
22、合旅游服务中心以及集镇出入口,布置2处公共停车场。停车场总用地面积约0.10公顷。p 公共建筑、宾馆酒店、综合办公楼、各居住小区等区域应按国家和桂林市交通、城建有关部门的规定配置停车位。第十章 集镇绿地系统规划第三十条 绿地系统规划第一款 公共绿地河口乡集镇公共绿地主要以滨江公共绿地和广场绿地为主。n 滨江公共绿地浔江、五排河是集镇最重要的水体资源,建设集镇沿江绿带、创造优美滨江景观是建设集镇绿化系统的重点。规划沿浔江、五排河两岸布置5米15米不等的公共绿地,通过沿江生活景观道的建设,形成河口瑶族乡集镇独有的绿化景观带。五排河、浔江两岸1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对已建现状建筑,利用老城改造的机会,
23、将建筑分期拆除,改建成江滨绿地、小游园。n 广场绿地规划结合广场布置绿化用地,以乔木种植为主,其间点缀灌木丛,辅以草坪。同时利用地形特点,采用简洁的手法,做到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形成河口乡集镇特有的多层次绿化系统。第二款 防护绿地n 在集镇一般生活污染源、污水处理用地和集镇供电等市政设施及管线走廊地区,按国家规范要求建设防护林带(地);n 建设资龙二级公路两旁10米防护绿化带;n 集镇道路进行道路绿化。第三款 绿地指标规划绿地面积1.5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6%,人均用地10.7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0.9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6.3%,人均用地6.4平方米。第十一章 集镇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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