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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基本程序探讨 陆志辉 人民武装学院10级国防二班 0内容摘要:在探讨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前,我认为有必要先了解行政以及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相关内容意义。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行政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出现,而且行政的存在和运行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国家更好的的发展。行政处罚执行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定权限。行政处罚的目的注重对违法者给予惩戒和教育,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是针对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 关键词:行政处罚 执行主体 目的 程序 意义 行政处罚是国家管理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方法,执行主体是我们的行政主体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对有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的相对人给予
2、处罚。它的的执行程序以及整个执法过程和执行效果、影响都是我们必须的关注的,因为它与整个社会、国家的运行关系重大。在探讨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前,我认为有必要先了解行政以及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相关内容意义。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行政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出现,而且行政的存在和运行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国家更好的的发展。行政处罚执行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定权限。行政处罚的目的注重对违法者给予惩戒和教育,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是针对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行政处罚程序是调整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活动的法律制度,是行政管理法治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形式的层面,行政处罚程序表现
3、为行政处罚的程序步骤和程序规则;而在实体的层面,行政处罚程序设置的目的却是对行政处罚权的规范和控制,同时也是行政相对人权利的程序保障。法治条件下,国家权力要受到法律的控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并避免国家权力的滥用。有了法律控制和保障公民权利的价值取向,国家权力才有了正当性基础,权力的行使才愈加文明。依法行政和程序正义都是行政处罚程序制度中具体体现的法治理念。也正是在这些科学理念的指导下,行政处罚程序制度才能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过程中塑造和谐、创造文明。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
4、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
5、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6、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
7、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8、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
9、、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听证程序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
10、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第六章行政处罚的执行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
11、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
12、,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
13、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
14、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从我国行政处罚的历史来看我们今天的情况也是有原因的,漫长的封建社会以及近期西方资本帝国主义的长期侵略给我们带来很深很深的伤害,在政治制度上更是长期的压制我们的发展。所以我们的监督体制难以快速进行,侵略的伤害不仅仅在具体的制度上,更深度是在我们的心灵上,我们长时间的被压制以至于失去了反抗反思的能力。今天我们的行政处罚依然还有很多的不足,在执行过程中还有很多的封建残暴残余,但是我们不能一味的和西方发达国家比,毕竟我们有着不一样的国情,我们在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时更要看到我们取得的进步和发展。现在我们要
15、做的是更加清楚的认识我们自己的国情,找出自己的不足和问题所在,然后想着怎么去解决问题。我们今天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对完善很多,只是在执行的过程中还出现很多问题,特别是从上到下的不一致问题很严重。因此很多政策得不到好的落实,相应的社会问题就是这样出现的。 今天我们的行政处罚程序在法律上规定的很清楚,分为两大步骤。首先是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然后就是执行程序。期间还分为很详细的细则,总之我们有足够的犯规来支撑我们的行政管理措施。而之所以还是在社会上出现那么多的问题,是因为很多原因造成的。我们不能轻率的否定一切,我们必须的得清楚的去认识它,找出原因,找出问题然后解决。还是那句话,行政处罚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阶段性的。处罚的目的不是惩罚人,而是为了我们自己好,为了我们整个国家整个社会更还的发展。这不仅仅是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的责任它更是我们全体人民的责任,它需要我们大家一起提高觉悟和认识,共同努力,共同奋斗,只为我们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释与适用作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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