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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栗坡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一、会议制度1、院办公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青年委员会、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总务科主任(含副职)参加,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例外)。内容:讨论一周来的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安排工作。2、院科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院办、职能科室负责人(医务科、护理部全体人员)、各科主任、护士长(含副职)、后勤负责人、工会主席参加,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例外)。内容:传达上级指示、院办公会决议,小结一月来的工作(月底会议反馈本月查房情况,总结当月工作),听取各科意见、建议,布置下一步工作。3、全院职工大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每季度
2、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例外)。内容:传达上级指示或文件精神,必要的政治学习,总结当段时间的工作及全院职工思想动态,布置有关工作。4、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主席主持,工会委员、职工代表参加,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内容:讨论医院各种预算、决算、重大决策。5、科务会:由科主任主持,护士长、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参加,每2周召开一次。内容:检查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总结研究、安排科内本周工作,决定召开科室职工会议等。6、科晨会: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上下班工作人员参加,每晨上班时进行。内容: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传达布置有关工作。7、科主任、护士长例会:分
3、别由医务科、护理部召开,各科主任、护士长参加,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例外)。8、工休座谈会:由科室护士长或指定专人负责,病人或家属参加,每月一次。内容:听取、征求住院病人及家属意见及建议,介绍医院有关规定,进行防病知识宣传。二、卫生工作制度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卫生管理小组,制定出检查评比标准,每月月底全院性检查评比一次,按科室进行奖惩。2、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风尚,认真搞好室内外(科室负责的区域)和个人卫生。3、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节假日前大搞突击卫生运动。4、认真美化院内环境,维护好院内花草树木。5、认真做好医院的环境保护工作。
4、三、请假制度批假原则:除病假外,各科室领导对一切请假的批假基础和前提是,根据全院和科室的工作情况决定,对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职工休假的,科室有权不予批假,职工请假必须有请假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或“霸王假”均按旷工处理。1、批假权限:凡请假由科主任、护士长批准后报职能科室审批后方可休假(请假必须有假条,科主任、护士长只有1天批假权限,不得连续批假,请假超过1天报职能科室批准);科室领导请假,必须经职能科室提出意见,院领导批准。科主任、护士长不能同时请假,请假时间超过十天者需指定一名职工负责科室工作。2、事假:每次请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十天,科领导应掌握批假日期,如因批假过多造成科室工作受影响,由
5、批假的科室领导负责。因打架斗殴致伤住院者按事假处理。3、工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职工依法享受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探亲假假期。各科安排好休假时间,报职能科室备案。4、丧假:职工如有直系亲属去世(职工父母、岳父、岳母、配偶及子女),给丧假十天(路途在外)。5、病假:以科室及医务科证明为准,其它证明无效,职工请假外出期间生病,应持有国家卫生机构的证明和相应的各种检查报告再由本院医务科签证后为准,否则无效。职工生病住院天数按病种规定执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6、。6、婚假:未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给婚假3天,初婚且达晚婚年龄者给婚假18天,再婚者给婚假3天(根据计划生育条例拟定)。7、产假:已婚妇女,未达晚育年龄给产假90天,达晚育年龄(24周岁)生育第一胎给产假12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晚育后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增产假15天,男方享受产期护理假20天,产假从预产期前15天安排。8、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由所在科室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即不再
7、享受哺乳假。婴儿未满一周岁的女职工严则上不排夜班,婴儿满一周岁根据情况参加值夜班。9、节育假:女扎30天,放环7天,男扎15天,第一次放环失效做人工流产30天,第二次放环受孕人流者给15天休假,未采取放环措施而第二次受孕人流者按事假处理,相续做两次手术,休假顺延,因宫外孕做节育术只能享受节育假30天。10、探亲假:夫妻两地分居满一年,距离30公里以上,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新调入人员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与父母不住在一起,距离30公里以上,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一方安排,另一方即不能享受),假期为30天。对方脱产读书、属教育单位有寒暑假的,不安排探亲假。未婚职工
8、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11、特殊行业职工外出进修者算出勤。本院职工生病住院,确因病情需要照顾,如由医院指派本院人员照顾,被指派人员按公出办理。12、职工请假层次:职工有享受探亲假,应先请探亲假,不得先请事假。13、请假纪律:请假外出的职工必须按时返回单位工作,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如本人患病、受伤、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直系亲属死亡,或在返回途中因生病、交通事由不能到达单位者,应通过电报、电话或书信(以邮戳为准)在假期内向单位说明,回单位后说明原因,并有确实依据者,可按续假处理,否则,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对于超假又不与单位电
9、述理由的回单位后尽管有正当理由,均不予承认,一律当旷工处理。14、请假待遇和旷工处理措施凡请探亲假、婚假、产假、节育假可视为出勤,但不得享受效益工资,按请假天数计算扣出,返回科室。凡请事假,每年在30天以内,每天只发给20元基本生活费,超过30天,每天只发给15元基本生活费。病假、病休者只享受财政核拨部分70%工资。因直系亲属去世请丧假者,不扣津贴,职工父母、配偶去世发给200元慰问金。不在岗30分钟以上、不服从分工、请霸王假、迟到30分钟以上、值班无记录、无故不上班均算旷工,旷工发15元/天生活费,所发生的纠纷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各种请假在休假期间遇法定假日的,含法定假日在内,事后不补。探亲
10、假、节日假必须当年安排完毕,不得累计到下年,科室安排休假但职工不休,只能作为评先进个人条件,不能在次年补假,如因工作紧、人员少等原因不能安排职工休假,可根据文件规定,下年请假时适当放松请假天数。不能私自调班,如有违反,发生医疗纠纷由代班人员负主要责任,原班人员负次要责任。四、医院总值班制度 1、医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办公室、职能科室等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除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2、总值班人员有安排总务、后勤人员工作权,有急诊派车权,有召集医护人员抢救危重病人权(科室只通知到科主任、护士长),有权安排病人入科住院或转科,有治安管理权。3、总值班人员需作好2
11、4小时值班记录(逢节假日需负责院办考勤,做好传染病统计上报工作),并写好处理意见,统计各科病人数,做好电话记录及各种有关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岗,科室打电话20分钟找不到按旷工处理。4、总值班人员负责对全院夜班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检查,对擅自脱离岗位者,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5、值班时间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上午10:3011:30,下午4:005:30属吃饭时间。五、采购制度为改变单人、单科采购的状况,减低人为成本消耗,本着集体决定、定点采购、签定合同、确保质量、签字付款的原则,制定本制度。(一)药品采购1、药剂科在了解科室用量及用药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药库存量或同类药品存量提出采购
12、计划,报医务科、分管副院长提意见后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决定。严格审定药品采购品种和数量。临床科室要引进新药,必须由科主任根据临床需要提出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筛选、批准。未经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引进、使用新药。2、坚持以有合法经营手续的公司为主渠道,其它渠道拾缺补零。3、凡经集体讨论同意购进的药品,由分管副院长与供货方签订购药合同,不允许无合同、无计划及超计划购药。4、药剂科以药品管理法为准则,负责对入库药品的检查核对验收,发现无批准文号又无注册商标、无厂牌、无批号以及存在质量问题等立即退货。5、所到药品经验收合格后,发放临床使用,新品种必须用完后才能付款。付款票据须经验收入库
13、人员参照合同核对品种、数量并签字确认,院长签字后出纳才能付款。(二)医用消耗品(含试剂、胶片)由使用科室根据科室用量及库存量造计划报医务科(每次计划量不得超过半年使用量),经分管副院长审批后,与供货厂家签订合同,不允许无合同、无计划及超计划购进。合同签订后,由库房仓管员及使用科室主任对消耗品进行检查、核对、验收,如存在质量问题等立即退货。所到消耗品经验收合格,科室主任及仓管员签字确认报院长签字后,出纳才能付款。(三)非医用消耗性用品(含办公用品)由库房管理人员根据上季度用量造计划,报总务副院长审批。批准后由库房管理人员同相关人员根据审批品种、数量购买,并验收入库。如存在质量问题,立即退货。所到
14、消耗品经购买、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报院长签字,出纳才能付款。(四)医疗设备由拟购进设备的科室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天有多少病人可使用该设备检查或治疗、每人次拟收费金额、多长时间可收回成本),医务科提意见后报分管副院长。价值5000元以下医疗设备由分管副院长决定是否购买,5000元以上(含5000元)提交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凡经集体讨论同意购进的医疗设备,由分管副院长与供方具体商谈价格,并签订合同。不允许无合同、无计划及超计划购进。合同签订后,由使用科室主任及医疗器械设备维修人员根据合同对医疗设备及配件进行核对、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报院长签字,出纳方可付款。六、借片制度为保证影像资料真实、可靠、完整,
15、能为临床诊断、治疗、教学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制度。1、放射科建立借片登记本,并做好X光胶片的借还登记工作。2、借片者必须持患者X线报告单方能办理借片手续。4、本院医护人员借片,必须登记签名,在48小时内归还,不得无故延长借片时间。5、非本院医护人员借片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交押金100元,还片时X光胶片如有污染、毁损、折叠、丢失,则不退还押金,并自负胶片毁损、丢失所致的法律责任。6、非本院医护人员借片时间不得超过15天。七、微机管理制度1、微机系统管理人员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指导各科室使用微机,保障网络正常运行,如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检修。2、微机摆放位置固定、合理,不得随意搬动。微机室保持清洁、干燥,防止灰尘。3、各科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微机的基本操作程序,不得强行开(关)机。对不能掌握正常操作程序的工作人员,将进行工作岗位调整。4、不准利用微机上网、私自安装软件。不准打印外单位文件、材料或私人材料,违者罚款100元。5、除本院工作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上机。如有非本院工作人员上机操作,经调查情况属实者,罚当班者100元(如因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当班者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6、为保证微机正常运行,各科室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八、外出学习一月内按出差计(不享受包干经费,住宿费在规定内实报实销),一月以上按文件办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