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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枣阳市妇联维权维稳工作的调研报告 枣阳市妇联维权维稳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省、市妇联工作安排,枣阳市妇联于五月上旬深入市直各单位、厂矿企业、镇、村、组开展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权与维稳相结合工作机制的调查研究 。近年来,我国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逐渐趋于完善,妇女维权工作发展迅速,收到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妇女维权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一定人群和领域中仍时有发生,各级妇联虽然倾其所能、竭力维护,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是显得力不从心,妇联维权乏力,缺乏执法手段,现实需要我们从立法、制度以及观念等方面加以完善,以进一步提升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妇女组织的依
2、法维权能力,结合调查情况和枣阳市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情况,谈几点浅见。 一、基本情况 枣阳是个农业大市,全市版图面积3277平方公里,总人口110万人,其中女性约55万,辖18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51件 , 电话咨询 20件,其中婚姻家庭类91件,占上访总量的60%,劳动和社会保障类18件,占上访总量的 12%,人身权益类11件,占0.7%,财产权益类2件,占038%,综合类29件,占16.1%。 二、枣阳市妇联维权工作情况 1、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维权活动卓有成效。妇女权益的保障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市妇联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首位,通过舆论力量
3、,借助“三八”维权周,紧紧抓住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全面实施的有利时机,创新形式,注重普法实效,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同时还开展了劳动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妇女发展规划、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 关爱弱势群体帮扶成效显著。市妇联紧紧抓住维权这条主线,竭诚关注帮扶贫困妇女儿童,大力开展了“三关爱”扶贫帮困活动。各级妇联上下联动,采取多种形式帮扶、救助贫困妇女和儿童,改善了他们的生存现状,加快了他们摆脱贫困的步伐。 一是实施了“关爱单亲特困母亲”行动,帮助年收入低于637元的贫困单亲母亲家庭解决住房、看病、子女就学、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同
4、时积极争取母亲安居工程项目,2023年争取省移动公司投资10万元,枣阳市妇联自筹资金5万元,为10户单亲特困母亲援建住房,使他们的困境得到改善。二是实了“救助孤残失辍学儿童和留守儿童”行动。通过拓展“春蕾计划”、“城乡手拉手、爱心献女童”、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启动“恒爱行动”等多种形式,帮扶孤残儿童和贫困留守儿300多名,救助 124名贫困失辍学儿童重返校园,救助贫困大学生15名。 2、构筑反家暴防线,着力打造和谐家庭。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市妇联针对日益严峻的家庭暴力现象,在利用现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派出所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各派出所、社区
5、、警务室设立家庭暴力受理点,及时处理家庭暴力投诉案件,对家庭暴力行为起到震慑和预警作用。市妇联以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为载体,向广大市民发出“创建平定家庭的倡议书”经常开展,“面向妇女,面向家庭,法律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治安、户户争创和谐,家家参与学法”的良好氛围,举行“万人反家庭暴力的倡议签字议式”,让家庭暴力远离每个家庭。引导广大社区居民共同创建“健康、文明、祥和、洁净”的家庭,以家庭和谐促枣阳和谐。 3、构筑维权工作网络,健全维权工作体系。各级妇联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律维权工作格局。通过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妇女维权机制,健全了维权网络,完善了维权制度。2023
6、年市、镇两级建立了婚姻家庭维权合议庭17个,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1个,社区维权服务站39个,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18所,信访联系点586个,21名妇联干部通过人大任命担任人民陪审员,并参与案件陪审,参与陪审案件25件,形成了市、镇、村三 级信访维权工作网络。 三、妇女权益受侵犯的“三个陷井”需要填埋 在现实生活中,妇女权益受到的侵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人身、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但主要有三个“陷井”让妇女身陷其中、身受其害,一是婚姻家庭“陷井”;二是劳动社会保障“陷井”;三是人身权益“陷井”。2023年以来,各级妇联共受理妇女来电来信来访562件,其中婚姻家庭、劳动社会保障和人身权益三类问题反映
7、突出,分别占投诉案件总数的80.16%、5.56%、3.57%。而我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及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案件,也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劳动社会保障及人身权益三个方面,2023年以来受理离婚案件4603件,女方提出男方存在家庭暴力、婚外情等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情节的案件在3000件左右;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69件,涉及侵犯妇女劳动合法权益的案件在200件左右;受理侵犯妇女人身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也在50件以上。在婚姻家庭方面,主要是丈夫对妻子施暴,施暴人轻者出言不逊、拳打脚踢,重者棍棒铁器相加,对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此外,男方重婚纳妾、非法同居等现象在一些地区和人群中也比较突出,直接
8、损害了妇女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在劳动社会保障方面,主要表现为一些劳动者在企业转轨过程中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很多下岗失业女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医疗保险问题得不到解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退休后待遇不落实、权益不享有,少数企业依然存在对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时期权利的侵犯。随着就业压力的加大,一些用人单位, 特别是私营企业,不与就业妇女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职工保险,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不按规定报销女职工生育费用等现象正不断加剧。在人身权益方面,主要表现为企业老板对女工强行搜身、性骚扰,妇女被强奸、拐卖绑架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等社会丑恶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农村及文化落后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女
9、受虐待、受伤害的现象更为突出。 四、妇女权益受侵犯有“四大原因”需要重视 当前妇女权益维护之所以还存在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不利因素: 1、重男轻女思想影响较深。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是,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加之社会某种程度上对夫权的认同,“妇女是配角”在一定范围内成为习以为常、无人质疑的现象,导致侵犯妇女合法权益行为长期“合理”地存在于某些单位、组织与家庭。特别是家庭内部,男女不平等的观念尤其严重。据全国妇联公布的数据,我国有30%的家
10、庭存在家庭暴力,而95%以上的案件是丈夫对妻子施暴。 2、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有关法律和规定相对滞后,对妇女权益侵犯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对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没有规定切实可行的惩戒措施,特别是由于侵犯妇女权益行为的隐蔽性较强,导致证明侵权事实证据的取证相对困难,直接影响了对侵犯行为的打击力度。例如,在我市法院2023年以来受理的女方提出男方存在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3000件左右离婚案件中,最终因证据充分而支持女方诉求的案件只有21件,不足案件总数的1%。 3、维护女职工权益的组织保障机制不力。现行妇女权益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社会保障水平在不同地区、行业及所有制企业之间存在明显差异,难以适应劳
11、动力自由流动的要求,特别是生育保险进展较为缓慢,增加了妇女就业和维权的难度。在我市法院2023年审理的约200件侵犯妇女劳动权益案件中,生育保险类案件约占30%,仅次于因企业改制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4、宣传不到位,妇女自身素质较低。对各种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宣传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或过分依赖于“维权月”等专题活动的推动,缺乏法律、法规宣传的长效机制。普法宣传虽已多年,但依法维权浓厚氛围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尚未较好形成,妇女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不高,特别是有相当多的农村妇女对自身的合法权 益依然模糊。据农村妇女法律意识调查结果显示,有13.6%的农村妇女表示对
12、法律知识“知道很少”或者“几乎不知道”。对法律不清楚,不知道如何运用,主要体现在丈夫有外遇的妇女身上,不知取证,不会取证,不懂证据的有效性,离婚时,不知道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等。这些妇女一旦受到不法侵犯,不知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自身维权能力很弱。 五、妇女权益受侵犯用“四项机制”着力破解 1、完善法律保护机制,有效打击侵权行为。妇女维权首先是依法维权,法制化是妇女维权的根本途径。应认真把握社会转型期妇女所面临的不公正待遇和群体利益被侵犯的突出问题,制定并完善有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应改进现有的司法裁判规则,将家庭暴力侵权举证责任倒置、侵犯妇女隐私权责任过错推定、妇女人身民事保护
13、令等制度引入对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审理,以有效打击、制止各类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采取行政、司法、社会团体、舆论以及人民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使法律保障覆盖到各个阶层的妇女群体,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健全普法宣传机制,增强妇女维权意识。首先要让妇女了解权益。建立健全各级普法宣传组织,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单、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第二,要让妇女有维权的意愿。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增强妇女独立人格意识,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要让妇女学会维权。加强对妇女法律法规知识
14、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女自身维权能力,以及依法解决家庭矛盾的防暴、抗暴能力。此外,要帮助妇女提高社会地位。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在社会的大舞台中有所作为,并加强对妇女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妇女的事业自我发展能力。 3、建立惩治处罚机制,依法办理侵权案件。对于当前妇女权益受侵犯较为突出的婚姻家庭、劳动社会保障、人身权益等问题,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还妇女一片生存的蓝天,使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打击和惩处。特别是对社会上呼声大、反映强烈的家庭暴力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投诉后应迅速处理,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对施暴者予以严肃查处。人民法院对因家庭暴力案件而起诉离婚的
15、案件,应查清事实,公正审理,如确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应依法判处双方离婚,同时判处施暴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能片面强调维护家庭关系,而忽视对受暴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 4、构建联动网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权。要建立健全信访网络、司法保护网络、社会救助网络和维权监督网络,有效形成妇女维权社会化工作体系,并从司法上明确妇女权益部门的职责与权限,让妇联在司法上享有话语权,畅通相互之间的协调与构通渠道,着力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妇女权益保障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女维权工作,基层司法、行政执法单位应从妇女维权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实效,积极构建行之有效的妇女维权预警防范机制。基层妇联应充分发挥熟悉了解妇女权益受侵犯真实情况的有利条件,倾听来信来访妇女的情况反映,及时帮助解决广大妇女维权时遇到的困难,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执法监督检查,尽力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枣阳市妇联维权维稳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妇联维权工作小结 某市妇联维稳综治工作总结 市妇联维权工作总结 妇联关于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市妇联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维稳工作调研报告 维稳工作调研报告 维稳调研报告 维稳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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