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无证运输木材违法行为处罚制度.docx
《2023年无证运输木材违法行为处罚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无证运输木材违法行为处罚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无证运输木材违法行为处罚制度 无证运输木材违法行为处罚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带岭区林政局 责 任 人:承办人A、承办人B 二、处罚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
2、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三、处罚范围和处罚标准 见带岭区林政局无证运输木材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四、处罚程序 (一)立案 1、立案条件:(1)有具体的违法事实和证据;(2)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发现或者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持续状态的。 2、立案程序:承办人A对违法案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需要查处的案件,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局长签批。 3、立案时限:凡是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
3、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的违法案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 (二)调查取证 承办人A组织不少于2人进行调查取证,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书,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决定。 林业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询问当事人或者其他知情人,并制作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可以进行勘验、检查。勘验、检查应当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三)审查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经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意见,并连同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和证据等有关材料,送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年无证 运输 木材 违法行为 处罚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