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境监察人员工作总结(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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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环境监察人员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安全监察人员 机运安监员 1、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三大规程及机运质量标准,监督分管范围内作业规程的落实情况。 2、按时参加班前会,严格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 3、认真填写隐患牌板,按照规定填写各类表格。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严格入井检身制度,维持好副井上下井口和人行车运行秩序。 6、对井下行走路线内的运输安全设施、绞车使用、电机车灯、闸、铃进行安全检查。 7、对于处值班人员特殊安排的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井下某一地点烧焊)。 8、严格监督入井车辆的封车和
2、混装,井底车场、机电峒室、变电所、泵房等要害监管的场所,同时负责对机运专业存在问题的闭合验收。 9、发生事故及时向矿、处领导汇报,准确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等,并积极参与事故的抢救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质量员 1、每天上班提前到,清理室内卫生; 2、听从领导当班安排当日工作情况; 3、做好入井后资料量具准备; 4、现场按规程措施严格验收; 5、做好验收资料填写; 6、做好现场手指口述; 7、隐患问题限期整改; 8、做好资料保存,便于集团公司领导检查。信息员 1、岗前准备: 上岗前,按规定着装整齐,准备好上岗所必备的工具。 现场巡视: 按“信息中心管理制度”的要求检查,
3、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检查井口大屏、牌板完好情况及卫生情况。 检查办公用品是否齐全。 检查室内外卫生是否整洁。 检查上班工作是否有遗留问题。 2、交接班: 交班人员为甲,接班人员为乙 乙:(敬礼)你好!辛苦了,接班人员已到,请交班 甲:(敬礼)你好!本班工作已结束,请接班 乙:是 甲:本班工作正常(或本班有遗留问题)。 乙:明白(或请交接遗留问题)。 甲:各类办公用品齐全完好请清点检查 乙:当面检查清点后口述“齐全完好完毕” 甲:室内外卫生及牌板清洁请检查 乙:现场检查后口述“清洁完好完毕” 甲:传达上级指示指令 乙:口述“明白” 甲:交接班已结束 乙:口述“可以离岗 甲:口述“祝你工作
4、顺利,再见”并离岗(敬礼) 乙:口述“再见”接班并开始工作(敬礼) 3、信息员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 认真作好交接班工作,将当班工作交接细致、清楚,做到“手交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认真收集、筛选整理全矿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安监员、班组长、青安岗及群监员填报的安全汇报卡,对提出的安全隐患分类处理,及时落实整改期限,下达通知卡。 认真填报安全信息班报、日报,利用微机建立安全信息台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严格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和抓“三违”的考勤,用微机考核,当班在蒋庄矿局域网上通报。 按照安全隐患闭合管理要求,搞好安全信息的闭合管理,日清日结,严格考核扣罚。 对安监员的动态质量评估表
5、核对查实,评优找差,汇总统计。 对“三违”人员每天统计,通报累计积分,分析发生的规律,便于领导决策,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对安全质量罚款建立台帐进行登记,并按单位、人员、类型进行统计汇总。 搞好各类资料的统计及月季汇总,做好安全管理竞赛及“三基”的迎检工作,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搞好9000系列的贯标工作。 制止井口“三违”及各类不符合“SC”标准的现象。 按时完成矿处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及井下汇报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及处值班领导进行汇报,并作好记录。 当班结束时与下一班信息员交接清楚当班工作,不留任何尾巴。 推荐第2篇:甘肃省环境监察人员着装规定 甘肃省环
6、境监察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环境监察队伍建设,规范环境监察人员行为,树立环境监察执法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环境监察着装,是指环境监察人员按照规定着环保部规定的统一样式服装。 第三条环境监察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参加集会、检阅等活动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当统一着装。 第四条环境监察人员着装时,应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按照配套穿着。佩带帽徽、肩章、胸徽、胸号,不得佩戴、系挂与环境监察身份或者与环境执法任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二)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环境监察服装与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三)大檐
7、帽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大檐帽饰带应并拢,并保持水平。大檐帽风带不用时不得露于帽外。不得歪戴帽; (四)保持制服干净整洁,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五)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着便鞋(含凉鞋)时,只准穿黑色鞋。男性环境监察人员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环境监察人员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非工作需要,不准穿拖鞋; (六)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不得围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不得纹身。男性环境监察人员不得留长发、1 大鬓角、卷发、剃光头或者蓄胡须,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厘米。女性环境监察人员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七)除工
8、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五条环境监察人员着装时,除在办公区或者其他不宜戴帽的情形外,应当戴帽。 (一)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立姿可以将大檐帽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 (二)坐姿可以将大檐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三)室内有衣帽架上时,大檐帽挂在衣帽架上(帽顶向外,帽徽朝下)。 第六条环境监察人员着装时,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七条环境监察人员着装时,应当随身携带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 第八条两名以上环境监察人员着装徒步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威严
9、有序。 第九条环境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着装: (一)执行特殊环境监察执法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环境监察人员怀孕期间; (四)环境监察人员辞职、调离环境监察机构,或者被辞退、开除、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停止执行职务的; (五)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十条环境监察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帽徽、肩章、胸徽、编号等标志,除工作需要外,不得擅自拆改或赠送、转借给环境监察人员以外的人员。环境监察人员脱离环境监察队伍时,帽徽、肩章、胸徽、编号等标志一律上交。 第十一条环境监察人员季节换装的时间由省环境监察局根据气候条件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二条省环境监察局对全省环境
10、监察人员着装情况开展稽查。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环境监察人员,由省环境监察局进行处置: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予以批评教育和纠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拒绝、阻碍环境监察稽查人员执行现场稽查工作任务的,可以暂扣其证件及相关物品,通过下发环境监察稽查通知书等方式通报其所在单位要求整改。必要时,可以采取带离现场、停止执行职务等措施。 第十四条违规者所在单位收到环境监察稽查通知书后,应当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再次违规者,应当在本级环境监察机构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取消当年参与评先、受奖资格;对屡教不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或者辞退,该单位集体和主
11、管领导当年不得参与评先、受奖。 违规者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出环境监察稽查通知书的环境监察部门报送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的环境监察 人员。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3篇:环境监察人员培训填空题 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填空题 一、填空: 1、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等。 3、新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对造成一般或者较
12、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 4、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适用对象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5、环境行政处罚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3)一事不再罚原则(4)处罚教育原则(5)保障权利原则。 6、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定,环境监察机构负责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排污单位提出依法处罚的意见。 7、污染源监察是环境监察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污染源的污染
13、物排放、污染治理和污染事故及污染纠纷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并参与处理的现场执法工作。 8、环境监察的事实依据包括三项,即监测数据与物料衡算数据、排污申报登记与统计结果和现场调查取证的人证、物证、书证等。 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要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 10、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规定,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未将排污费缴入国库的,应当予以立案稽查。 11、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了行政法规范围的性质。(3)实施违法
14、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1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13、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渗滤液等污水经处理并符合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后可直接排放。 1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
15、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5、限期治理项目违法行为认定的两个要素:一是逾期;二是治理工程未完成,或是虽然治理工程已完成但环境目标没有达到。 16、环境监察执法的依据包括法律依据、环境标准依据和环境监察的事实依据。 17、环境监察的权利有现场检查询问权、行政处罚权、建议权、执行权。 18.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或错案追究制对环境执法形成有效监督 。 19.电力工业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与燃料的品质、锅炉的技术水平和污染治理技术有关。 20.排污申报登记中核定污染物的主要方法有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污染物排放系数法。 21.污染防治设施需拆除、闲置和更新改造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
16、请之日起 1个月内应予批复。 22.国“十一五”污染减排主要考核的污染指标有COD和二氧化硫。 23.环境监察的主要任务是在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领导下,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对海洋及生态破坏事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24.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5.监察内容包括:对排污单位内部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的检查、进行工况调查,检查污染隐患、排污单位的污染源守法监察、指导性监察、排污量的核定监察。 26.要设置秸秆禁烧区,进行秸秆露天焚烧的造成污染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保总局
17、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7、“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了五年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到2023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一五”期末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 %,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 28、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中,“可处”及“并处”的含义分别是申诫罚及财产罚。 29、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30、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31、环境行政处罚方法规定,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仍处于继续或者连
18、续状态的,可以认定为新的环境违法行为。 32、排污费征收程序一般分为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排污量核定、排污收费计算、排污费征收与缴纳等主要步骤。 33、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违法认定和处罚的意见(环发2023177号)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将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处理而排入环境;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
19、直接排入环境;将部分污染物处理设施短期或者长期停止运行;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违反污染物正常运行所需的条件,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其他情形。 3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2339号)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 35、焚烧垃圾时最容易产生二恶英的温度是300度到500度。 36、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规定,不执行收支两条线,未将排污费缴入国库的,应当予以立案稽查。 37、建设项目未依
20、法报批环评手续却已建成,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其主体工程却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应当原则上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行为种类和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规定,行政命令不属行政处罚。行政命令不适用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 39、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明确提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在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中,认为属于对方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 4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解决所辖范围有关的环境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
21、,实行职业资格管理。 推荐第4篇: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班考试答案 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班考试试卷 姓名 单位 成绩 一、填空:(每空1分,共30分) 1、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城市和乡村等。 2、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 坚持预防为、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限期治理项目违法行为认定的两个要素:一是逾期即过了限期治
22、理期限;二是治理工程未完成,或是虽然治理工程已完成但治理目标达不到环保的要求。 4、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 5、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适用对象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6、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收处罚款。 7、企业事业单位需要拆除或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是先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并写明理由。环境保护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个月 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予以批复;预期不批复的,视为同意 。 8、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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