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docx
《2023年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省纪委、省编办、省监察厅 2023年6月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臵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加强管理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治查处相结合。 第三条 各级机构编
2、制管理机关按照法定管理权限,履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检查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 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四条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 第五条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制定的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措施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编委的有关规定; (三)机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
3、执行情况; (四)机构编制标准的执行情况; (五)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情况; (六)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臵、职能配臵、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七)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八)受理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及整改的情况; (九)机构编制统计情况; (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六条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 (二)根据管理权限报批方案; (三)发出通知; (四)组织实施; (五)报告检查情况; (六)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4、 第七条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查验等方式,实施例行检查、专项检查或联合检查。 第三章 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第八条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建立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检查、督查制度。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对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一次自查,将自查情况报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每年对所辖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同级党委、政府和编委,以及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遇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下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将督查情况报同级党委、政府和编 委。 第九条 各级机
5、构编制管理机关建立健全与同级纪检机关和组织、监察、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建立机构编制系统监督检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上下配合,协同推进,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第十一条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健全完善电话、互联网、传真“三位一体”的“12310”举报受理平台,形成便捷、安全、高效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机制,将评估结果纳入党委、政府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并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依据。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干部监督和党委巡视工
6、作范围。加强机构编制工作考核,推进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动态监测。 第十三条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况下,应当公开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业务范围、审批程序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等情况,应当向本单位或者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建立预防教育制度,通过聘请机构编制监督员、推行监督听证、借助新闻媒体 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健全全程监督工作体系。 第四章 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应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被调
7、查核实的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对调查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六条 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责成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查办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事项。 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交办、转办件,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结报告。因确需延长时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可视情况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结报告和备案材料应当事实清楚、处理适当、手续完备。对不符合要求的,需按程序补办或者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第十七条 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查办件,有下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甘肃省 机构编制 监督 检查 工作 暂行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