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监理性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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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中强制性标准的执工程建设中强制性标准的执行行(质量篇质量篇)n参与修订和主要审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表式(2007版)”n编写“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表式(2007版)”使用介绍n编写电力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安全监理”n编写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教材“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输变电部分)”n参编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n参编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n n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参与
2、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n第一章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范围与分类n第二章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n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编修与结构介绍n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执行情况n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n第六章 电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介绍n第七章 输变电工程实体观感中强制性标准执行n 示例nn第一章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范围与分类n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范围n1.工程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等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质量标准;n2.工程建设有关
3、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标准;n3.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n4.工程建设重要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n5.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n二.我国标准的两种类别、三个层次、四个级别n1.我国标准的两种类别n1)我国标准的两种类别是: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带“/T”的为推荐性标准,反之为强制性标准。n例:n(1)GB/T 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为推荐性标准。n(2)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强制性标准;n2)批准发布时已明确为强制性标准的。n例:n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4、)为强制性标准。n3)强制性标准又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n(1)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为强制性标准、全文强制;n(2)DL/T 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n中的黑体字为条文强制。n2.我国标准的三个层次n基础标准:如术语标准、分类标准、标志标准;n通用标准:如建筑材料通用标准、检测技术通用n 标准、施工安全通用标准、建筑工程n 施工质量验收通用标准、建筑工程施n 工质量评价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n 通用标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n 范、建筑工程监理规范;n专用标准:对应于通用标准,就有一系列专用标n 准。n3.我国标准的四个等级n1)国家标准GB/-n2)
5、行业标准DL/T-n例:火电专业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 5210,该系列标准分如下九个部分:nDL/T 5210.1-200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锅炉;汽轮机;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管道;水处理及制氢装置;焊接;加工配制;DL/T 5161.15161.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n3)地方标准n例:DB 14/T942002山西省地方标准,建材产品中废渣掺加量的测定。n4)企业标准Q/GDW-nGDW-国家电网n例: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Q/GDW183-2008第二章 工程建设标
6、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n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定义和强制性n 条文的由来n(一)定义n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标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n 这些标准中有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被称为强制性条文。n(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由来n 在现行3500余项工程建设标准中,有2700余项是强制性标准,其中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标准有230多项,由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标准有近1700项,由各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强制性标准有7
7、00余项。n 对如此庞杂的强制性标准内容,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条款强制的设想,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1700多位专家编制和先后发布了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与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民航机场工程在内的13个部分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n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n2000年1月,国务院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管条例”),对加强工程管理,规范业主的责任和行为,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做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与此同时,“质
8、管条例”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其中第 19条(勘察设计单位)、第36条(工程监理单位)、第44条(建设行主管部门),三处同时指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根据违反强制性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而做出的最为严格的规定。n“质管条例”的颁布,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可能出现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奠定了基础,使之走上了行政执法与科学管理并重、严格技术标准、从源头开始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道路。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则在从技术管理角度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引导和规范建设市场行为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重要作用。
9、n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n一是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n二是明确了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就是说,如果不执行强制性条文,政府主管部门就应当按照“质管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一个条文不执行就要处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必然要追究相应的责任。n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n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n(一)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n(二)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强制
10、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n第十七条 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n 有前款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消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n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得等级或者吊消资质证书。n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
11、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消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n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意义n1.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建立新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不可缺少的配套文件;n2.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技术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为逐步实现从条文强制与自愿采用到适时实行强制性条文与标准自愿采用直至最终实现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自愿采用的体制;n3.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技术准则,提出了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体健康、环境保
12、护和公众利益的为必须执行的技术条款,确立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严肃性。n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缺陷n1.各强制性条文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性不强n2.现行强制性条文未能覆盖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 程部分编修与结构介绍n一.编制及修订情况介绍n中电联标准化中心于2000年及时组织编写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0年版),以下简称电力强条。随着电力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装备水平的提高,以及几年来新标准的颁布和超龄标准的修订,2000年版电力强条的内容已不全面。为了保证其适用性,根据建设部安排,中电联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修订,形成20
13、06年版电力强条。建设部以建标2006102号文发布,于2006年9月1日起实施,并及时召开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宣贯会。n n二、2006年版电力强条概述n 电力强条是从现行的强制性电力技术标准中摘录了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它公众利益并必须执行的有关条款,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非工程建设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和政府部门文件等内容没有摘录。n与2000年版相比,2006年版新增加了64项标准中的有关内容,重点体现“性能”要求,删除了14项标准;并注重解决2000年版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结构编排上也作了适当的调整,逻辑性和整体性更
14、强,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n电力强条所摘条文的条、款、项以及序号等均与原标准相同。被摘录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全文继续有效,两者可以对照使用。n三、2006年版电力强条的结构组成n第一篇:“火力发电工程”,分综合规定、勘测设计和施工及验收三章。n“综合规定”主要是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方面必须强制执行的内容;n“勘测设计”包含了工艺、土建两大部分设计,含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锅炉燃烧室防爆、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土建结构等设计方面必须强制执行的内容;n“施工及验收”主要是锅炉与压力容器、管道和汽轮机机组等设备的焊接、安装和验收等方面必须强制执
15、行的内容。n第二篇:“水力发电及新能源工程”,分综合规定、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及验收、新能源四章。摘编了水利水电工程中地质勘察、结构可靠度、抗震、防火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和防洪标准等方面必须强制执行的内容;n在“工程施工及验收”一章中,摘编了岩石基础开挖、混凝土施工、钢闸门制造安装和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及启动试验等条款;另外,还编入了大坝安全监测方面的内容。n第三篇:“电气输变电工程”,分勘测设计、施工及验收两章。n“勘测设计”分发电厂电气部分和输变电工程两部分;n“施工及验收”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和输电工程两部分。n将发电厂、变电所及架空电力线路电气专业设计、施工和安全方面必须强制执行的内容都包括进去
16、了。n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执行情况n 近年来,为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了电力工程建设速度,全国电力工程开工和投产容量都快速增长,电力供应能力明显提高,供需矛盾初步得到缓解。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但是,在加快电力建设的同时,也存在着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下降、安全事故增多、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滞后等问题。尤其是电力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隐患不容乐观。事故频发,也反映出事故单位在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制落实、培训教育以及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等方面存在着问题。这些安全和质量隐患,现阶段集中反映在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上,投产后将会引发电
17、力设备运行不稳定和可靠性差等问题。所以,电力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工作要长抓不懈,要加快监管工作的法制化进程,要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电力强条就是我们电力建设中必须执行的重要内容。n 电力强条是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该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执行电力强条是从技术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同时,也作为国务院“质管条例”的配套文件,是政府监督检查电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依据。n 为加强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管理与监督,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办公厅和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以办电输(2006)8号文(以下简称“8号文”)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部
18、署、组织了全电力行业范围内的检查,并由电监会发布情况通报,进一步规范了电力工程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提高了执行力度。n根据“8号文”,国家电网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n1加强对“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培训。各网省公司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基建安全培训等工作,开展“强制性条文”学习培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对“强制性条文”的认识和理解。n2提高“强制性条文”实施效果。各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要强化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指导;各工程设计单位要加强对设计质量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满足“强制性条文”要求;各工程监理单位要以“强制性条
19、文”为依据,严格进行安全质量监理;各工程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强制性条文”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n3加强责任考核,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通过修订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规定、达标创优考评标准等规章制度,加大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引导工程参建各方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执行“强制性条文”及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相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n1.根据国家电监会和建设部“8号文”和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的要求,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年版)
20、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主要考核以下八个方面:n1)项目法人单位应建立本工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计划,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工作要求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应有记录;n2)对贯彻强制性条文有相应经费支撑;n3)建立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并有负责机构和人员;n4)能及时采用现行标准,建立有效的技术标准清单;n5)规划、勘查、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n6)工程采用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n7)工程项目建筑、安装的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n8)工程中采用系列、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电力企业贯彻电力企业贯彻强
21、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情况检查表情况检查表 序号序号检查项检查项目目检查检查情况情况检查结检查结果果1贯彻贯彻落落实实建建设设工程工程质质量管理条例量管理条例(国(国务务院第院第279号令)号令)已已转发转发或在公司范或在公司范围围内公示内公示该该条例,并根据条例,并根据实际实际情情况制定出相况制定出相应应工作要求工作要求已已转发该转发该条例,但未提出具体要求条例,但未提出具体要求未未转发转发、公示和落、公示和落实该实该条例条例2贯彻贯彻落落实实建建设设工程勘察工程勘察设计设计管理管理条例条例(国(国务务院第院第293号令)号令)已已转发转发或在公司范或在公司范围围内公示内公示该该条例,并根据条例
22、,并根据实际实际情情况制定出相况制定出相应应工作要求工作要求已已转发该转发该条例,但未提出具体要求条例,但未提出具体要求未未转发转发、公示和落、公示和落实该实该条例条例3贯彻贯彻落落实实建建设设工程安全生工程安全生产产管理管理条例条例(国(国务务院第院第393号令)号令)已已转发转发或在公司范或在公司范围围内公示内公示该该条例,并根据条例,并根据实际实际情情况制定出相况制定出相应应工作要求工作要求已已转发该转发该条例,但未提出具体要求条例,但未提出具体要求未未转发转发、公示和落、公示和落实该实该条例条例4贯彻贯彻工程建工程建设标设标准准强强制性条文制性条文(电电力工程部分)力工程部分)对对强强
23、制性条文制性条文相关内容相关内容进进行宣行宣传贯彻传贯彻和培和培训训并并有有记录记录,能及,能及时时采用采用现现行行标标准,有准,有对标对标准准执执行行情况情况进进行行监监督督检查检查的制度、的制度、负责负责机构与人机构与人员员,对贯彻对贯彻强强制性条文制性条文有相有相应经费应经费支撑支撑部分部分实实施上述工作,但不施上述工作,但不够够全面全面没有没有实实施上述工作施上述工作n考核中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记录检查要求考核中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记录检查要求n 优质工程评选标准中,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有较高要求,建设单位要有前期策划,各参建单位要有实施计划和实施记录。对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内容
24、为:n(1)有关技术人员是否熟悉和掌握强制性标准;n(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n(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n(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n(5)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n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 2008 年年版)版)附表附表1-11-1:工程管理(:工程管理(330 330 千伏及以上变电)千伏及以上变电)检查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库检查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库n1 工程管理n1.15 工程建设标准
25、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n检查强制性条文计划执行,计划不完整扣2 分,无计划扣完。n6 工程监理n6.15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n 检查强制性条文实施记录,不完整扣2 分,无记录扣完。n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082008版)版)n工程综合管理 n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n1.1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主控);n1.2工程采用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主控);n1.3未使用国家技术公告中明令禁止的技术(材料、产品)(主控);n1.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主控);n1.5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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