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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人文文素素质质教教育育课课课程论文选题角度多种多样:u区域土地现状分析u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与保护:如耕地总量平衡、土地用途管制、退耕还林、土地集约利用。u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制度改革: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征用/征收制度。u课程论文的要求课程论文的要求o交论文的时间:最后一次课结束时o写清学号、姓名和班级o一人只能交一篇一人只能交一篇o防止全文抄袭防止全文抄袭o不要写成散文和小说诗歌不要写成散文和小说诗歌第二讲第二讲 土地资源产权管理土地资源产权管理第一节 土地产权及其管理 一、产权 二、土地产权一、产权一、产权产权:不仅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且着重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
2、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对应于物时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他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二、土地产权二、土地产权土地产权:指存在于土地上的一系列排他性权利束。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土地产权的权能构成:土地产权的权能构成:(一)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由使用和处理其土地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主体是土地所有者,客体是土地。1.排他性 2.全面性 3.绝对性 4.社会性(二)土地使用权 依法对一定土地加以利用并获得收益的权利。狭义:非独立物权,仅是土地所有权的一项权能;广义:独
3、立,含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1.派生性和独立性 2.直接支配性 3.可转让性 4.有限期性 5.可继承性(三)土地租赁权 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契约将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转让给他人。1.按约定缴纳租金 2.狭义使用权 3.期限性(四)土地抵押权 抵押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不动产,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对其处分被抵押的不动产所得的价款享有受清偿的权利。1.优先受偿性 2.附属性 3.不可分性(五)地上权 地上权又称“借地权”,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可以处分,如让与
4、他人、作为抵押权标的物 需向土地所有人支付地租,也可无偿取得(六)地役权 因自己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受环境所限而必须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比如采光权、取水权、道路通行权等 需役地:受到便利的土地供役地:提供便利的土地日本大阪市北区的阪神高速公路日本大阪市北区的阪神高速公路日本大阪市北区的阪神高速公路日本大阪市北区的阪神高速公路11111111号池田线号池田线号池田线号池田线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经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共5编,19章+附则5编:1.总则 2.所有权 3.用益物权 4.担保物权 5.占有一、一、现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现行集体土
5、地所有权制度历史变革:1.50年代初期的土地改革 2.50年代中期的初级农业合作化 3.50年代中后期至70年代末期的高级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 4.70年代末期以来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现状:1.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2.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3.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二、二、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一)农用土地使用制度1.农用土地承包制度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农用土地流转制度 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 (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政策(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政策农
6、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原有的农民集体土地中的建设用地和经依法办理了农业的转用手续的农用地。1.获得:兴办乡(镇)企业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收回: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用地的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的城市土地制度我国的城市土地制度一、国有土地所有权制度一、国有土地所有权制度1.解放前,多样化的土地所有权形式:外国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所有;官僚资本主义所有;民族资本家所有;政府所有;城市个体业主和城市市民所有。2.建国后,分阶段采取不同形式
7、实施土地所有权国有化 确权途径:1.接管和没收 2.赎买 3.土地征用 4.依宪法规定直接取得 3.现行国有土地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一)现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形成1.建国初期:土地国有与私有并存2.1955年以后:无偿、无限期、无流动(“三无”)3.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4.80年代中期:1987年深圳 1987年9月9日,我国首次有偿出让城市土地使用权。深圳市政府以协议方式将一块面积为5321.8平方米的住宅用地以每平米200元,总价106.4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中国航空技术进
8、出口公司深圳工贸中心,使用期为50年。5.1988年 宪法修改,土地管理法修改(二二)传统土地制度的弊端传统土地制度的弊端o土地利用和配置的效率低下o不利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o造成不公平的企业竞争环境o土地违法事件屡见不鲜(三三)现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内容现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内容1.现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得以有偿使用有偿使用方式为主,有偿使用与划拨方式并存(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将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或个人,而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规定,一次性或分年度向国家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行为。(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
9、用地70年)(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这是指国家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一次性地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费用的行为。(c)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这是指将一定时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作价,作为国家的投资计为国有股份。(b)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这是指国家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按年度向国家缴纳租金的行为。(2)国有土地划拨使用方式 是指国家在符合土地划拨条件的前提下,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无须为此支付土地出让金(仍需依法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他费用),但该土地只限于土地使用者自己使用。采取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 1999年,2006年2.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1)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范围(2)为公共利益需要;(3)为旧城区改造;(4)有偿使用合同期满;(5)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划拨土地;(6)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7)闲置时间过长(8)(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补偿:(9)金额补偿;(10)土地使用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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