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教程(第5章)-保险合同(下).ppt
《保险学教程(第5章)-保险合同(下).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学教程(第5章)-保险合同(下).ppt(6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第四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重要条款第五节 健康保险合同条款第第5章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下下)1本章学习目标本章学习目标 1 1掌握保险合同的概念;理解保险合同的特点。掌握保险合同的概念;理解保险合同的特点。2 2掌握保险合同的要素;领会典型案例的分析。掌握保险合同的要素;领会典型案例的分析。3 3理解保险合同的形式;领会典型案例的分析。理解保险合同的形式;领会典型案例的分析。4 4掌握保险合同订立、生效的区别联系;理解掌握保险合同订立、生效的区别联系;理解保险合同的履行;领会典型案例的分析。保险合同的履行;领
2、会典型案例的分析。5 5掌握保险合同变更、终止的内容;理解保险掌握保险合同变更、终止的内容;理解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领会典型案例的分析。合同的解释原则;领会典型案例的分析。2第五章第五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下下)从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上看,保险合同由主体从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上看,保险合同由主体部分、权利义务部分、客体部分、其他声明事部分、权利义务部分、客体部分、其他声明事项部分四部分构成。从条款的拟定上看,保险项部分四部分构成。从条款的拟定上看,保险合同的内容由基本条款和特约条款构成。合同的内容由基本条款和特约条款构成。基本条款由保险法以列举方式直接规定,是基本条款由保险法以列举方式直接规定,是
3、保险合同必不可少的法定条款,由保险人拟定;保险合同必不可少的法定条款,由保险人拟定;特约条款是保险法列举条款以外的条款,特约特约条款是保险法列举条款以外的条款,特约条款由双方共同拟定。条款由双方共同拟定。3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一、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一、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一)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保险标的(二)保险标的(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其法律意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
4、。其法律意义在于确定保险人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义在于确定保险人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责任免除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是对保险责任的限制。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是对保险责任的限制。4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 (四)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四)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period of coverage)是指保险人是指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止日期,即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止日期,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合同的有效期间。保险责任开始期间即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保险责
5、任开始期间即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也就是保险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责任的时间,也就是保险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通常以年、月、日、时表示。通常以年、月、日、时表示。5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五)保险金额(五)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是由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被保险标的的当事人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被保险标的的金额,它又可以看作是被保险人的责任限额。的金额,它又可以看作是被保险人的责任限额。在财产保险中,保险金额的确定主要应当依据以下在财产保险中,保险金额的确定主要应当依据以下两个原则:不超过保险标的的价
6、值;严格遵循保险利两个原则:不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严格遵循保险利益原则。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不存在保险价值的问题。保险金额在人身保险中,不存在保险价值的问题。保险金额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确定的,它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确定的,它一般只受到投保人本身支付保费的能力和被保险人健一般只受到投保人本身支付保费的能力和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的限制。康状况的限制。6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 (六)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六)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保险费保险费(premiun)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保险费障
7、,按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保险费是建立保险基金的源泉。是建立保险基金的源泉。(七)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七)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是指保险人承担保险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是指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方法,由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责任的具体方法,由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在财产保险中按规定的方式计算赔依法约定。在财产保险中按规定的方式计算赔偿金额,在人身保险按合同约定金额定额给付。偿金额,在人身保险按合同约定金额定额给付。7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八)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八)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违约责任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因其过错不履行
8、违约责任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因其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应在保险合同中订后果。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应在保险合同中订明,主要是支付违约金或支付赔偿金。明,主要是支付违约金或支付赔偿金。争议处理是指保险合同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争议处理是指保险合同发生争议后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方式,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8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二、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二、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 保险合同除了基本条款以外,当事人还可保险合同除了基本条款以外,当事人还可根据特殊需要约定其他条款。为区别于基
9、本条根据特殊需要约定其他条款。为区别于基本条款,这类条款称为特约条款。款,这类条款称为特约条款。广义的特约条款包括附加条款和保证条款广义的特约条款包括附加条款和保证条款两种类型;狭义上仅指保证条款。两种类型;狭义上仅指保证条款。(一)附加条款(一)附加条款 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另行约定的补充条款。另行约定的补充条款。9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 附加条款一般采取在保险单空白处批注或附加条款一般采取在保险单空白处批注或在保险单上用附贴批单的方式使之成为保险合在保险单上用附贴批单的方式使之成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附加条款
10、是对基本同的一部分。附加条款是对基本条款条款的修改或的修改或变更,其效力优于基本条款。变更,其效力优于基本条款。(二)保证条款(二)保证条款 保证条款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特定事保证条款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特定事项担保的条款,即保证某种行为或事实的真实项担保的条款,即保证某种行为或事实的真实性的条款。保证条款一般由法律规定或同业协性的条款。保证条款一般由法律规定或同业协会制定。会制定。10第二节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一、被保险人的定义一、被保险人的定义 保险合同一般要对被保险人释义。保险单中可能有保险合同一般要对被保险人释义。保险单中可能有一个指名的被保险人的定义,
11、指名的被保险人是在保一个指名的被保险人的定义,指名的被保险人是在保险单声明事项中载明的人。保险单中还可能有附加的险单声明事项中载明的人。保险单中还可能有附加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二、批单二、批单 保险合同经常附有批单。批单是一项书面条款,用保险合同经常附有批单。批单是一项书面条款,用来增添、取消或修改原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在财产和来增添、取消或修改原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在财产和责任保险中,批单可用来扩大保险责任范围。责任保险中,批单可用来扩大保险责任范围。11第二节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三、责任免除条款三、责任免除条款 一般来说,财产保险的除外责任有:一般来说,财产保险的
12、除外责任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地震。地震。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核子辐射和污染。核子辐射和污染。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由于暴风、暴雨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造成的损失。因保险财产本身存在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坏。因保险财产本身存在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坏。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造成停工、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造成停工、停业等一切间接损失。停业等一切间接损失。恐怖袭击。恐怖袭击。12第二节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四、责任承担方式条款四、责任承担方式条
13、款 由于财产保险标的的价值可以按账面价值、由于财产保险标的的价值可以按账面价值、重置价值和市价等确定,所以有必要约定保险重置价值和市价等确定,所以有必要约定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方式。公司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比例责任承担方式、第一危险责任赔主要有比例责任承担方式、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限额责任赔偿方式等。偿方式、限额责任赔偿方式等。13第二节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五、免赔条款五、免赔条款 免赔额(免赔额(deductible)是常见的保险条款。免赔额)是常见的保险条款。免赔额是指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先约定,损失额在规定数是指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先约定,损失额在规定数额之
14、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额之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的一定比例或金额。损失的一定比例或金额。免赔额条款在财产、健康和汽车保险中得到广泛使免赔额条款在财产、健康和汽车保险中得到广泛使用。因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总是一种全部损失,在人寿用。因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总是一种全部损失,在人寿保险中不使用免赔额。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为了尽保险中不使用免赔额。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为了尽可能减少最终的责任赔偿,从一开始就介入诉讼,为可能减少最终的责任赔偿,从一开始就介入诉讼,为被保险人提供辩护。因此,责任保险也不普遍使用免被保险人提供辩护。因此,责任保险也不普遍使用免赔额条款。赔
15、额条款。14第二节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一)免赔额的作用(一)免赔额的作用 1消除小额索赔。消除小额索赔。2减少保险费。减少保险费。3促进防损工作促进防损工作(二)免赔额的种类(二)免赔额的种类 1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straight deductible):绝对免赔额是指;:绝对免赔额是指;在保险人作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要自担一定的损失在保险人作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要自担一定的损失金额,一般来说,这种免赔额应用于每次损失。金额,一般来说,这种免赔额应用于每次损失。15第二节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 2总计的免赔额总计的免赔额(aggreg
16、ate deductible)这是把保险期内所有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加计这是把保险期内所有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加计在一起,如果这全部损失低于总计的免赔额,保险人在一起,如果这全部损失低于总计的免赔额,保险人不作任何赔付。一旦全部损失超过总计的免赔额,保不作任何赔付。一旦全部损失超过总计的免赔额,保险人对所有超额部分的损失予以赔付。险人对所有超额部分的损失予以赔付。3相对免赔额相对免赔额(franchise deductible)这是一种在海上运输保险中经常使用的免赔额,免这是一种在海上运输保险中经常使用的免赔额,免赔额以一个百分比或一定金额表示。如果损失低于规赔额以一个百分比或一定金额表示
17、。如果损失低于规定的比例或金额,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当损失定的比例或金额,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当损失高于规定的比例或金额,保险人将赔偿全部损失。高于规定的比例或金额,保险人将赔偿全部损失。16第二节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 4消失的免赔额消失的免赔额(disappearing deductible)根据消失的免赔额,免赔额随损失增加而减少。这实根据消失的免赔额,免赔额随损失增加而减少。这实际上是对小额损失不予赔付,对大额损失全部赔偿。际上是对小额损失不予赔付,对大额损失全部赔偿。例如,假定例如,假定500500元为消失的免赔额的起点,保险人元为消失的免赔额的起点
18、,保险人对超过对超过500500元以上的索赔金额以元以上的索赔金额以110110的比例赔偿,当的比例赔偿,当损失达到损失达到55005500元时,免赔额全部消失。免赔额的消失元时,免赔额全部消失。免赔额的消失过程如下:过程如下:损失金额损失金额 赔付金额赔付金额 免赔额免赔额 500 0 500500 0 500 2500 2200 300 2500 2200 300 550 5500 0 550 5500 017第二节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 六、共同保险条款六、共同保险条款 共同保险条款规定,在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的财产共同保险条款规定,在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的财产
19、保险金额要等于财产实际现金价值的一个规定比例。保险金额要等于财产实际现金价值的一个规定比例。如果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时没有遵守共同保险的这项如果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时没有遵守共同保险的这项规定,就要作为一个共同保险人分担损失,以此作为规定,就要作为一个共同保险人分担损失,以此作为惩罚。确定损失赔偿金额的共同保险公式如下:惩罚。确定损失赔偿金额的共同保险公式如下:共同保险的基本目的是实现费率上的公正。共同保险的基本目的是实现费率上的公正。18第二节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七、他保条款七、他保条款 在财产和责任保险单中,重要的他保条款包括以下在财产和责任保险单中,重要的他保条款
20、包括以下三种:三种:1按照比例分摊赔偿责任条款按照比例分摊赔偿责任条款 2按照相同分额分摊赔偿责任按照相同分额分摊赔偿责任 3基本保险单和超额保险单基本保险单和超额保险单 此外,其他诸如保证条款、抵押条款等亦为此外,其他诸如保证条款、抵押条款等亦为财产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财产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19第三节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 人寿保险是主要以人的寿命为保障对象的人人寿保险是主要以人的寿命为保障对象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通常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保险。人寿保险通常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或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有的人寿内生存或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有的人寿保险产品
21、还包括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责任。保险产品还包括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责任。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定期寿险、终身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20第三节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 一、人寿保险合同的基本选择权一、人寿保险合同的基本选择权(一)红利支付方式选择权(一)红利支付方式选择权 人寿保险单可分为分红保单和不分红保单。分人寿保险单可分为分红保单和不分红保单。分红保单是向保单所有人支付红利的保单。分红红保单是向保单所有人支付红利的保单。分红保单一般有红利任选条款。红利在很大程度上保单一般有红利任选条款。红利在很大程度
22、上表示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部分保费。分红保表示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部分保费。分红保单的红利来源主要是三差收益,即利差益、死单的红利来源主要是三差收益,即利差益、死差益和费差益。差益和费差益。21第三节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 红利一般有以下几种支付方式:红利一般有以下几种支付方式:(1)现现金。金。(2)减少保)减少保费费。(3)留存。)留存。(4)购买购买增增额额保保费缴费缴清保清保险险。(5)购买购买定期寿定期寿险险。(6)把保)把保单转单转化化为为保保费缴费缴清保清保单单或两全保或两全保险险。22第三节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二)不丧失现
23、金价值的选择权(二)不丧失现金价值的选择权 1保单现金价值的含义保单现金价值的含义 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投保人解除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的那部分金额,合同时,由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的那部分金额,又称为又称为“解约退保金解约退保金”。一般而言,长期性的。一般而言,长期性的人身保险具有现金价值,而消费型险种,如意人身保险具有现金价值,而消费型险种,如意外险、一年期健康险并没有现金价值。外险、一年期健康险并没有现金价值。23第三节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人寿保险合同重
24、要条款2不丧失现金价值的处理方式不丧失现金价值的处理方式 如果投保人购买了一份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如果投保人购买了一份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在合同满期前解约或终止,保单所具有的现金在合同满期前解约或终止,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并不丧失,因此它称为不丧失价值条款。价值并不丧失,因此它称为不丧失价值条款。投保人有权选择处理保单现金价值的方式,一投保人有权选择处理保单现金价值的方式,一般有三种:般有三种:(1)申请退保。)申请退保。(2)购买减额保费缴清保单。)购买减额保费缴清保单。(3)将原保险单改为展期保险单。)将原保险单改为展期保险单。24第三节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三
25、)保险金给付方式选择权(三)保险金给付方式选择权 寿险保单条款通常列有保险金给付的选择方寿险保单条款通常列有保险金给付的选择方式,最为普遍使用的保险金给付方式有五种:式,最为普遍使用的保险金给付方式有五种:(1)一次支付)一次支付现现金方式。金方式。(2)利息收入方式。)利息收入方式。(3)定期收入方式。)定期收入方式。(4)定)定额额收入方式。收入方式。(5)终终身年金方式。身年金方式。25第三节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人寿保险合同重要条款 二、其他重要条款二、其他重要条款 (一)不可抗辩条款(一)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是指当保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是指当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险学 教程 保险合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