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票据法简答题.docx
《2023年票据法简答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票据法简答题.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票据法简答题 简答题 36.票据文义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1)票据行为之效力仅仅依据票载文义而确定。(2)文字记载与内心想法不一致,仍按票载文义确定票据行为的内容。(3)票据行为所反映的客观情况(如出票地点、出票时间等)也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意义来确定,即使文字记载与客观实情不符,仍以文字记载为准,不得以票据以外的证据材料来更正或补充票据所反映的事实。(4)票据债权人不得以票据上未记载的事项对票据债权人有所主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票据债务人不得以票据上未记载的事项对抗票据债权人。(5)票据的解释,以文义解释为原则,不能以文字纵外的事实、证据作出扩大、补充或变更解释 37.票据伪造的构成
2、要件有哪些? (1)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伪为票据行为 (2)有假冒他人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 (3)伪造票据目的是使用该票据 38.票据关系有哪些特点? (1)票据关系主要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 (2)票据关系由票据法调整 (3)票据关系以金钱债权为内容 (4)票据关系内容具有多重性和义务承担者的多数性 39.我国票据法规定的追索原因有哪些? 一、到期追索权发生的原因。 1、票据到期时,汇票承兑人、见票即付的汇票付款人拒绝付款,以及有参加制度的国家中,汇票的预备付款人、参加承兑人拒绝付款。 2、客观上无法实现付款,如付款人不存在或下落不明、票据上所载付款场所不存在,而无法提示付款等。 二、期前追索权发生
3、的原因。 1、拒绝承兑。 2、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 3、承兑人或者付款入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36.简述承兑的效力。 (1) 承兑行为完成,承兑人即成为票据债务人,应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无论其与出票人间是否存在资金关系,持票人除因时效完成外都享有付款请求权,汇票出票人包括背书人都可免受期前追索。 (2)即使持票人有时因手续欠缺而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也不影响其对承兑人的权剩。 (3)承兑人必须承担最终的追索责任,即其他票据债务人被迫索后而持有票据者,都可请求承兑人偿还,即使出票人请求承兑人偿还也不例外。 (4)承兑人要承担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责任。 37.与其他票据相比,
4、支票的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1)支票是委托金融业机构付款的票据。 (2)支票是支付证券。 (3)支票是通常以出票人在出票时在银行(付款人)有足够存款为前提的票据。 38.简述票据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持票人须从无票据处分权人处受让票据权利。倘若从有权处分票据权利的民事主体手中取得票据权利,无需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当事人依据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换言之,票据的取得必须完全符合票据转让规则。 (3)受让人在取得票据权利时无恶意或过失。 (4)须给付对价。受让人取得票据未给付对价的,其地位不优于前手。 39.票据行为的独立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1)基于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
5、签发行为的无效,不影响票据背书行为的效力; (2)票据背书无效,不影响票据签发行为以及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 (3)被担保的票据行为无效,票据保证行为依然有效。 36.简述票据概念的要点。 (1)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 (2)票据所反映的权利为金钱债权。 (3)票据是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发的有价证券。 (4)票据是一种无条件付款的约定或委托。 (5)票据有明确的付款时间。 37.简述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持票人须从无票据处分权人处受让票据权利。倘若从有权处分票据权利的民事主体手中取得票据权利,无需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当事人依据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换言之,票据的取得必
6、须完全符合票据转让规则。 (3)受让人在取得票据权利时无恶意或过失。 (4)须给付对价。受让人取得票据未给付对价的,其地位不优于前手 38.简述票据行为外观解释原则的含义。 票据行为是否有效,应根据外观记载来判断。票据的外观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应认定其有效,而不问其记载的事项与客观情形是否一致。除票据行为不符合有效条件外,即使票据的记载事项与实际情形不一致,也不能议定该行为无效。 39.简述追索权的含义。 追索权,指票据不获承兑、不获付款,持票人履行保全手续后得请求其前手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有关费用的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原理该定义具体包括如下含义: (1)票据制度为维护持票人利益,增加票据信
7、用而特设的制度。 (2)发生一定原因并履行了保全手续才可行使的票据权利,此类原因主要是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即导致付款请求权不能或无法实现的情形出现。 (3)持票人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的权利。 追索权,指票据不获承兑、不获付款,持票人履行保全手续后得请求其前手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有关费用的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原理该定义具体包括如下含义: (1)票据制度为维护持票人利益,增加票据信用而特设的制度。 (2)发生一定原因并履行了保全手续才可行使的票据权利,此类原因主要是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即导致付款请求权不能或无法实现的情形出现。 (3)持票人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其他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年票 据法简 答题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