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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经济法教学计划(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经济法 1我国的法律渊源: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行政规章 特别行政区法 国际条约和惯例 法律解释等 2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三要素 主体 内容 客体 3 法律责任形式 根据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立法确定了民事,行政,刑事以及专业性或社会性制裁措施四类 (1)民事责任:停止伤害 排除伤害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修理重做更换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定而承担的惩罚性后果 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
2、形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具体在P10 4 经济法概念:经济法师调整经济关系,或者包含经济内容的法 5 企业登记的含义:A设立登记是企业取得经营主体资格的登记B变更登记是企业改变其主体资格的登记C注销登记是企业消灭其主体资格的登记 6个人独资的概念;指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7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A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及立法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特殊职业者 均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B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
3、任,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到期债务时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未偿清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 该责任消灭C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作为民事主体 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D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结构简单 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8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A有限合企业由2到50人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规定的除外,其中合伙人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B有限合伙企业名称需要标明有限合伙字样C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出资 9 税收概念: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管理职能,利用政治权利强制参与与社会财富分配额一项经济管理活动 10 税法概述:税法
4、是调整税收关系的立法 11 税法构成要素:也称种种要素,指每一税种在立法上包含的基本内容A税收主体B征税对象C税目D税率E纳税环节F纳税期限G减免税H违法处理 12 我国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13 营业税的概念和征税对象:是以提供劳务的营业额或销售额为征收对象的税种 14 关税的概念和征税对象: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境物品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15 关税的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 16 我国现行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 17 税收违法和犯罪:A偷税;纳税人伪造,隐藏,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
5、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是偷税B骗取出口退税C抗税D非法印制发票 18 银行法概述:是规范银行设立和运行的立法,内容包括银行组织和银行业务两大部分 19 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银监会总部在北京,在全国设有36个分支机构 20银监会的职能:P244 21 银行业务概括:商业银行可以分为资产业务,负责业务,中间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属负责业务。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属资产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等属于中间业务 22 存款业务 按照主体属性,存款可分为个人储蓄存款和单位储蓄存款
6、 23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P256 24 票据的概念和种类:A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在见票是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活着持票人的票据B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C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是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5 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和付款P260 26 银行卡的概念:是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27银行卡的种类:P262 28 汇兑:是汇款人委
7、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29 证券的概念:是一种特殊凭证,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是指证明证券人享有一定经济利益的书面凭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狭义证券指资本证券。资本证券是具有投资功能,标明持券人特定投资权利的凭证。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就是属于投资证券 30 证券种类:A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凭证B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C政府债券:是政府或其授权机构
8、基于财政或其他目的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建设公债,特种国债D债券投资基金份额:也称为基金券,只投资人持有的基金单位数量凭证,投资者按其所持基金券在基金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基金盈利,分担基金亏损。与基金先比较基金属于 专家理财 由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专业投资管理,投资人与管理公司之间是信托关系而非所有权关系 31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市场监管的立法 32 证券法原则:A三公原则: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证。B诚信原则: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C守法原则: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9、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证券市场交易原则D分业原则: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证券公司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监管原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33信息公开内容:P275 34 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P276 禁止内幕交易: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禁止虚假陈述禁止欺诈客户 35 证券公司概念:指依照和证券法规定设立,
10、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36 证券业协会的概念:证券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立法人。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 37 证监会职责 P281 38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指商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公民提供的法定社会保险 39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作为保险目标,以财产毁损为承保风险的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者健康为保险,以人体伤亡为承保风险的保险,有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等 40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定特征:A保险合同一般属于要式合同B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的合同C保险合同是以保
11、险利益为客体的合同 41 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推荐第2篇:经济法 1.外商投资企业是中国的企业 2.对于外放投资者的限制? 3.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程序、制度要求,说明了相对宽松的准入条件(与内资的有限责任 公司相比?) 4.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结构? 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方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前提条件? 6.结合IPO招股说明书,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有? 7.对于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设立范围;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证券发行时的承销工作; 从事经济业务的管理要求等) 8.股票发行的定义?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股票上市的条件? 9.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注意:有限责任
12、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 10.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11.哪些证券交易行为是被禁止的?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披露制度体现在? 12.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13.产品质量强制性标准的适用范围? 14.生产者、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原则? 15.生产者能够举证哪些情形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16.合伙企业是法人么?债务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是怎么回事? 17.普通合伙企业的市场准入(普通合伙人的要求和限制;出资方式等等) 18.普通合伙人的盈亏分配原则 19.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的法律责任 20.已退伙的普通合伙人的法律责任 21.特殊的普通
13、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的定义 22.有限合伙企业中,两种类型的合伙人在出资方式、责任承担等方面的区别 23.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厂长(经理)负责制 24.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监事会于公司制企业监事会的区别? 25.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6.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事实? 27.法人的概念?法人的特征? 28.何为不正当竞争? 29.商业贿赂的定义?如何规避商业贿赂? 30.商业诽谤的定义? 31.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亏本销售? 32.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有哪些?反垄断执法部门各自的职责分 工? 33.公司的“有限责任”特征?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特征? 34.有限责任公司的市场准入?设立条
14、件(股东、出资、组织结构、章程、住所) 3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类型及其特征) 36.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准入?设立方式、设立条件(发起人、出资、股份发行与筹办事项、 章程、组织结构、住所) 37.股份公司的特定主体的股权转让限制 38.公司的组织结构?注意:公司组织结构的议事原则;有限责任公司的“人资兼合”性 39.公司解散/清算时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 40.公司合并的定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属性。 推荐第3篇:经济法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论述公司的特征。 答案: 1、公司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 3、公司是企业法人。
15、4、公司的所有权归股东共同所有。 5、公司最终由股东共同控制。 2、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哪些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答: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它建筑物; (4)已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3、简述公司解散的原因。 答: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
16、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做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解散;(5)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6)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该公司应当解散。 4、简述商标的概念及特征。 答:商标是区别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的特殊标记。 l 本质特征: (1)商标是使用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的标志,是与商品或服务紧密相联的。 (2)商标是表明某种商品或者某项服务的来源,并与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区别。 (3)商标
17、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项目的提供者。 l 形式特征: 商标必须是可视的,能够通过某种载体使人们看到或者触摸到。 六、论述题(20分) 1、案例:1999年1月,甲公司通过协商出让方式,购得处于某市经济开发区的未开发土地二十公顷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与工业区配套的住宅小区。为筹集开发资金,甲公司在取得有关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后,立即将其中十公顷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将另十公顷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丙银行并获得了贷款。 问:甲公司在本案中设定抵押权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甲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关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18、,应按照出让合同完成开发投资25%以上方可转让的规定,属于不合法转让。 (2)甲公司已经经过出让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可以依法设定抵押。其设定抵押权以取得贷款的行为合法。 2、案例: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于是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这是厂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对此,该顾客应该怎么办?有三种观点: 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其实际价额为12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300万元;
19、甲的个人财产仅为20万元。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对于股东甲出资不实的行为,在公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当A公司被宣告破产时,对甲出资不实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3)对甲出资不足的问题,股东丁是否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根据规定,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规定,破产企业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应当由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计入破产财产。在本题中,补足的180万元应计入破产财产。 (3)丁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
20、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缴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对甲出资不实的问题,如果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弥补其差额时,应当由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与设立后加入的丁没有关系。 4、案例:某食品公司与某农业技术研究院共同设立从事食品生产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协议内容为: (1)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食品公司以货币出资,金额200万元,另外以某食品商标作价300万元,研究所新型食品加工专利技术出资,该技术作价500万元(有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 (2)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由双方按出
21、资比例选派。董事长由食品公司推荐,公司的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长直接任命。 (3)双方按5:5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支付设立费用,分担风险。甲公司于2023年4月登记成立,并指派丁某作公司董事长。丁某聘任汪某作为公司经理。食品公司方面的某一董事王某称,有证据证明丁某原是研究所下属公司的承包人,承包期因贪污行为曾受到刑事处罚,1993年3月刑满释放,且于1年前向朋友借钱5万元炒股,被套牢,借款仍未还清。另外汪某原先担任某公司的经理,由于管理水平低下,致使该公司经营困难,该公司于2023年3月宣告破产。据上述两个理由,董事A认为丁某无权作董事长,汪某无权担任公司经理。 (4)食品公司方面另一些董事怀
22、疑公司账目有假,有3人退出董事会,其中一名董事B提出,现董事会成员已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更换公司领导。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食品公司与研究所的协议中,有关出资方式、比例及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丁某是否有资格作董事长?为什么? (3)汪某是否有资格作公司经理?为什么? (4)董事B的提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1)食品公司与研究所的协议中,货币出资低于注册资本的30%,因此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应当调整。 董事会的组成人数为5人,由双方按出资比例选派合法,但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不正确,不应由一方股东选
23、派,而应当双方协商产生。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长任命的作法不正确,应该由董事会聘任。 (2)丁某不具备作董事长的资格。丁某因贪污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于1993年3月刑满释放,公司于2023年4月成立,刑满释放已超过5年,任职资格不受法律限制。但是,个人所负到期债务数额较大,未予清偿,不符合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丁某向朋友借5万元炒股一直无力偿还,属上述情形。因此丁某不具备作董事长的资格。 (3)汪某不具备作经理的资格。根据公司法规定,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厂长,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者,不得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董
24、事、经理。汪某对某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破产清算还没有超过3年,因此不能担任甲公司的经理。 (4)董事B的主张不正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应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本案设立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以及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才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
25、、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 (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作出决定,于2023年4月8日举行股份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除例行提交有关事项由该次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外,还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修改公司章程。 (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
26、其他均表示同意。 (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G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指出本题要点(4)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1、首先,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其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
27、定。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再次,董事G委托董事会秘书H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首先,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应该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其次,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其次,批准公司内
28、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7人的半数。 4、董事会会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根据规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案例: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了合伙企业“兴隆商店”。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关于入伙和退伙则约定按合伙企业法办理。丁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戊,甲、乙同意,丙不同意,丙提出,如果丁转让部分财产份额,他愿受让。结果戊以多数合伙人同意成为兴隆商店新的合伙人。丙有意见,于是提出退伙,甲、乙、丁三人同意丙退伙,但只同意丙带走自己的投资,合伙企
29、业的盈利不能分配。丙不同意,于是丙在提出退伙一个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出合伙企业,并按盈余分取应得分额。诉后,在丙不参加合伙事务这段时间,合伙企业由戊所做 的一笔生意失败,造成亏损,甲乙丁要求丙承担企业亏损责任,丙则以自己没有参与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问题: (1)丁的份额转让给戊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丙提出退伙是否合理,为什么? (3)丙要求分配企业盈利是否合理,为什么? (4)戊做生意的亏损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1)转让无效。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
30、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本案中丙不同意丁将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戊,并且愿意受让丁准备转让的财产份额,在这种情况下,以多数合伙人同意为由丁将财产份额转让给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合理。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本案中丙退伙符合上述规定。 (3)合理。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企业法同时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
31、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4)应当由戊承担。 只有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戊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并且经修改合伙协议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本案中,因为丙的反对,戊未能依法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此也无权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只能由其个人为其行为承担责任,与合伙企业无关。 案例:“满意水果店”纠纷案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水果店,取名为“满意水果店”,负责人为甲。甲、乙、丙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3:3。 1999年7月的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商议后与果农丁签订了一份水果购买合同。因水果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水果店所有的一辆“尼桑”货
32、车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后因 水果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 经查:(1)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水果店的2万元的债务;(3)水果店除欠银行10万元以外,尚欠庚、已各2万元债务;(4)水果店的财产价值仅值10万元。 回答下列问题 1设银行、庚、已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该合伙与果农丁所签合同及与银行所签贷款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设乙、丙以甲免除戊债务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无效,甲的免除行为效力如何?依据何在? 4设银行、庚、已同时向水果店行使债权,水果店的财产应如何清偿?为什
33、么? 5设水果店的债权人银行、庚、已和乙的债权人辛同时向法院起诉,银行、庚、已主张有合伙财产清偿债权,辛主张用乙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其债权,法院应优先支持谁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6设水果店的债权人银行、庚、已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1被告应是“满意水果店”,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民法通则意见的有关规定,应以合伙的字号为被告,“满意水果店”是三人合伙所起的字号。 2该合伙与果农丁所签合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均有效,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内部协议不得对抗善意 并依据合营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期缴纳出资,且 投资的支出部分计入合作企业当年
34、成本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外国合作者只有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这表明,合作企业只能以其利润用于先行回收投资,因此,先行回收投资不能计入合作企业的成本;西方公司拟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的全部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凡是外方合作者在合作期间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应约定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因此,西方公司拟约定在合作期限届满时中国合作者应按固定资产残余价值的30%给予其补偿,不符合有关规定。 【案例】丁某投资30万元成立了兴达食品厂,其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是以家庭财产出资的。丁某因为事务繁忙,遂聘请
35、刘某管理该厂,并与刘某约定未经其允许,不能签订标的超过10万元的订单。但刘某却瞒着丁某与李某签订了15万元的饼干购销合同。刘某在收到10万元的货款后,携款潜逃。李某不知内情,要求丁某发货,丁某称自己并未授权刘某签订这样大的标的额的订单,拒绝发货。李某起诉到法院。丁某因生产经营资金被刘席卷而去,无法经营,暂时停业,此时丁某欠外债15万元,而该厂现有资产10万元。 问题: (1)丁某以自己未授权刘某签订该饼干合同为由拒绝向李某发资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果丁某连续停业超过6个月,该如何处理? (3)该厂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该如何处理? (1)不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36、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但是,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甲公司已通知丙公司转让机床的情况,同时也已向丁公司说明该机床已抵押的事实),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该机床作价860万元卖给丁公司,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丁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 10月下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于是通知丁公司终止交货并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11月上旬,甲公司发
37、现丁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丁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的机床,甲、丁订立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中止履行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为什么? (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为什么? 【答案】 (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留置权。 (2)甲、丁公司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
38、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在本题中,甲公司已通知丙公司转让机床的情况,同时也已向丁公司说明该机床已抵押的事实,因此甲、丁公司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 (3)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在本题中,作为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因此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4)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由于丁公司不能提供担保,因此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案例】20
39、23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23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根据乙银行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800万元的机器设备A设置抵押。在抵押合同中,双方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如甲公司不能清偿本息,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直接转移为乙银行所有。 2023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机器设备A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限为1年(2023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甲公司将该设备已经抵押的情况书面告 知丙公司,丙公司未表示异议。 此外,根据乙银行的要求,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
40、订了书面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丙公司保证担保的债权为1200万元,其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 2023年4月1日,由于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银行要求行使抵押权。丙公司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为由,拒绝了乙银行的主张。 2023年5月1日,乙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月1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甲公司清偿贷款本息。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具体说明丁公司的保证期间,并说明理由。 (4)具体说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并说明理由。 (5)如果债权人乙银行
41、放弃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担保,则丁公司的保证责任如何变化?并说明理由。 【案例答案】 (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但该约定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2)丙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如果抵押人已经书面通知承租人该财产已经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3)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2023年4月1日9月30日。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
42、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4)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断,从判决或者仲裁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5)如果债权人乙银行主动放弃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担保,则丁公司的保证责任为400万元。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应当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案例:1某市电信局
43、在其营业大厅内张贴一则通告,称在市电信局 安装电话的用户,一律到电信局下属的邮电通信总公司购买电话 机,否则不予办理。 试问: (1)该电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 (1)电信局行为违法,依据法律规定,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 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2)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以限购排挤方式进行不正当竞 争的,由省级或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本案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该电信局停止违法行为,井可根据情节在法定限度内处以罚款。 案例:A毛纺厂是一家集
44、体纺织厂,由于该厂经营不善,濒临倒闭。2023年10月,该厂为扭亏为盈,想出一个绝招:将该厂积压的两千多件混纺上装全都换上纯新羊毛标志,作羊毛衫出售。由于该上装系举毛、化纤混纺而成,成本大大低于纯新羊毛生产的羊毛衫。结果该厂在两个月内售完库存积压品并牟取暴利。后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得到举报,前往该厂调查,发现举报情况属实。 问题 A毛纺厂的行为是否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本案例涉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乙方辩称,该电淋浴器只属本公司销售,赔偿责任应由生产者承担,与销售无关。丙方辩称,本公司生产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往从未发生过产品责任事故,无证据证明生产者有过错而可以认定
45、生产者应承担责任。丁方的漏电保护器失灵可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丁方辩称,甲方违反有关说明书的警示说明,违反安装说明,擅自安装超大功率电器,致使漏电保护器失效酿成事故,但漏电保护器失灵亦不至于造成电器伤人,丙方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法院在调查中,经技术监督局对华清淋浴器、三水漏电保护器进行质量检验,鉴定结论认定:(1)淋浴器的制造工艺存在缺陷,特定情况下淋浴器开关按键可能漏电;(2) 漏电保护器已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3)甲方安装淋浴器与漏电保护器连接时未按丁方的说明书正确安装,以致使用时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工作。 问题 1 乙方作为销售者是否应予赔偿,承担责任,为什么? 2 丙方作为生产者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 丁方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4甲方有无过错,对本案处理有和影响? 分析 1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乙方作为销售者,虽无过错,但也应先行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因该产品的缺陷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进行追偿。 2丙方生产的产品存在着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并且已造成了使用者的人身损害。依据严格责任原则,不论生产者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丁方生产的漏电保护器无质量缺陷,与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