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辞职报告 欺诈 劳动法(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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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辞职报告 欺诈 劳动法(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新劳动法辞职赔偿,新劳动法辞职补偿 新劳动法辞职赔偿,新劳动法辞职补偿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23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
2、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8、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9、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10、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11、试用期的,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12、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13、2023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
3、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14、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推荐第2篇: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2023-12-11 09:13 wwn0903 等2人 | 分类:法律 | 浏览213738次 分享到: 2023-12-11 17:05 网友采纳 miao_yingjie | 十七级 认真看我下面的回答,这是正确辞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
4、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提出辞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
5、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
6、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7、,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
8、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推荐第3篇:孕期降薪辞职劳动法补偿 孕期降薪辞职劳动法补偿 沈律师:您好!最近在网上看了您对很多法律问题的深度解析,今天我也遇到了与他们同样的难题想向您求助:我公司简介:台资集团公司,下属两个独立的企业 A(在山东)和 B(在内蒙);03年2月我入厂至A公司,09年1月续签合同至2023年12月,合同上只写工资标准按工资单,05年5月-09年6月在公司的北京办事处工作(目前工资数为基本工资1065+岗位100+外派补助900+伙食补助10元/天);09年6月被
9、调到B公司,没有调派的手续,只有B公司总经理与我的邮件往来(注:B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公司的执行副总),(工资总额定为4620元/月,分别由A公司发基本工资1065+岗位工资100,保险由A公司缴纳,B公司发放工资3460元,我在B公司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09年9月1日B公司总经理离职,由A公司总经理兼管B公司,新总经理口头提出我的薪资不合理,从10月开始下调2260元,都由A公司发放,开始我不同意,后来他说如不同意就强制执行或是强制把我调走,但都没有书面通知,就这样,10月到现在的工资都是按照下调的标准发放的;09年11月中旬公司又找借口将我调回A公司,我告知他们我已怀孕三个月(其实从给我降
10、薪的时候我就怀孕了,只是当时不知道),不同意回去,他们就从其它方面为难我,现在我的精神、心情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也影响了胎儿的发育,所以我想提出辞职,我都可以拿到哪些补偿?请问沈律师: 1、我是否可以以克扣工资为由申请仲裁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发克扣的工资,支付我7+1个月的经济补偿,还可以申请我应得工资的25%的赔偿金吗? 2、由于公司的原因我不得已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我就不能领到生育津贴了,我是否可以申请产假工资补偿(公司规章制度上写明晚婚晚育可休150天假,如果可以,这个产假工资是否应该按4620元/月计算)和哺乳期的工资补偿(这个如果可以应按哪个工资标准来计算)? 3、因为马上到12月底了
11、,公司在一月初要发放年终奖金,我想问一下我在什么时候提出仲裁会对我的经济损失更少? 4、如果象我这种情况,仲裁是在合同所在地对我比较有利还是在现在工作所在地有利? 5、医生说我需要在家休养一段保胎,但公司说光有医生证明不可以,是要扣工资的,必须得有医院的住院证明才可以按病假处理扣除岗位工资,只发基本工资,象我这种外派的连补助也不给发。这样合理吗?因为医生说保胎是让你在家静养,不需要住院的,还有象我是在公司外派时怀孕的,为什么不给外派补助呢?不知这样是否违法? 北京劳动法专家沈斌倜律师解答: 1、沈斌倜律师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依法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只有三种:“一是和劳动者协商一
12、致调整;二是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三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除非地方政策支持,否则公司未经你允许单方调岗降薪是违法的。如果有地方政策支持,一般也应当由公司有调岗降薪的合理性,否则属于违法,你有权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为N,而非N+1。 2、如你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再向公司主张生育津贴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只有公司违法与你解除导致你工资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你主动和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自你合法有效解除通知到达单位以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 位支付您工资和经济补
13、偿金外,您对公司不再享有其他权利。 3、您这种情况,不建议您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申请仲裁。因为如上所述,如您主动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您的生育津贴没有保障,孕期和哺乳期也没有保障,经济方面来讲对您不利。如您身体状况不允许上班,建议您以孕妇身份向公司请病假,先休病假,公司应当批准。对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劳动法有特别保护,公司一般不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您休病假的,公司应当发给您病假工资且应当按时为您缴纳社会保险。 4、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可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
14、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您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所在地申请仲裁都可以,看您自己的方便和对当地仲裁机构的信任,目前你劳动合同履行地虽然在A地,我认为您也可以在北京申请仲裁。 5、公司的说法不正确,孕妇休病假不需要住院证明。根据女职工保护相关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进行检查的,应该当算作劳动时间,按照正常出勤待遇计算,不能按照病假、事假、矿工处理。女职工怀孕反应厉害、需要保胎、经医师开具证明批准休息的,按病假处理,期间的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待遇处理,公司必须安排休病假。孕妇休病假期间,应当发放病假工资,关于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各地可能不同,如果公司规定标准高于地方规定的,按照公司规定标准,
15、公司没有规定或者公司规定标准低于地方标准,按照地方标准。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病假工资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的80%即为合理,如果按照北京标准,公司在你休病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1065元并无不妥。 专业HRM工作者沟通分享平台,专业HR资料课程免费共享平台 分享-探讨-聚人脉-共建沟通分享平台 HR视频分享平台 HR资料分享平台http:/haofeng_zhou 在线沟通平台 QQ群-HRM-群号:59563254 HI群-CHO-群号:1085909 QQ:214619030594875870 HR博客 欢迎你和我们一起共同畅享共同进步,我们在等你来 推荐第4篇:孕期降薪辞职劳动法补偿 人事工作
16、难点的思考 - 人事工作的难点在于,人和人是不同的,看了过去留存下来的员工请辞信,心中颇多感喟。那其中流露出的无奈、痛楚、愤愤不平和诸多若有所失,让我更加慨叹企业寻人难、用人更难,做人事的就正处在难点之刀锋上,更加的难上加难了。 企业用人在我的认识范围内,觉得应避繁就简,避重就轻,把握大局,不拘小节,否则陷入人皆可用亦或人皆不可用的死胡同。有些优秀企业能够根据企业实际掌握用人原则,让一般人物集合起来发挥极强的团队效应,摒弃个体精英文化而锤炼精英团队文化。这种企业几年就可以做成别人几代人都做不到的事。在个体管理方面,应坚持因才施管,因事施管,及时、准确、快速、高效处理人际冲突,关注个体走向,有效
17、纠偏,维护团队。 一些具体的东西,比如对个人的评估,这是整个人才管理当中最繁琐,最难掌握的东西,形成一个思路、或一个标准,与具体的量化的指标,有很大成份是相互矛盾的,这就给“用人”这样一个持续的过程带来相当多的困难。比如,一些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我们不愿看到的行为,这到底算是个别现象,还是群体症候?是习惯造就,还是偶然反应?对当时工作有干扰,还是对今后工作都有负面作用?如果有负面影响,程度有多大? 然而,最困难的是和主管的沟通,双方对同一人、同一事的评价鲜有共同点,即便有共识,对人或事程度上的评判仍会有差距。而且,由于是对主管,做为下属,一定程度上会有屈从心理,所以在沟通上,主动、主观地去抹平鸿
18、沟的愿望会占主导,这就至少造成两方面坏处,一是沟通缺乏客观,二是造成双方特别是做下属的心理负担,沟通前后压抑感挫折感强烈。 从整个人事流程上分析对岗位认识、分析、形成岗位要求,存在着硬性指标(学历、素质、工作经历、专业水准、个性等)比较实在,软性指标(责任心、进取心、积极性、人品、忠诚度、事业心等)无法确定的情况,且软性指标比硬性指标多得多,再加上主管个人好恶,客观地来说,根本无法协调,如果过分强调软性指标的话,任用失败(无人可用、用人失察、聘用失当、评价相左等)反而是正常的,任用成功是不正常的。 如何解决这个沟通层面存在的问题,是当前最迫切、最首要的工作。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企业到底需要什么样
19、的人才以及目前市场上能够找到什么样的人才?人才对企业的要求是什么以及企业能够给人才提供什么?只有圆满回答了这两方面的问题,才能为解决企业人事工作中存在的诸多矛盾提供先决条件。 第一个问题: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这里有理想化和现实化两个答案,理想化答案比较简单:用影视剧人物做对照来得直观忠诚如施瓦辛格扮演的终结者至死不渝,能力如史泰龙扮演的兰博以一当百,品格如汤姆汉克斯扮演的福里斯甘不求回报。诸君试想,找到这样的人真可谓“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啊!即使真的“屏幕英雄下夕烟”,也未必敢用,然而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主不正是用这样理想化的眼光去限定企业人才需求的吗?现实化答案则非常复杂,但经
20、营之神松下幸之助先生有一句名言,“用人70%”,也就是说,人才的综合能力有70%可用即可,不求完美,不求卓越。企业只应当寻找那种能够为企业创造效益的,能够服从企业管理的,符合人事部门制定出的岗位要求的人即可,如果这个人再有一点创新能力,再有一点胆识和魄力那就称得上难能可贵、求之不得。企业若是都用这个现实化的原则寻求人才,那么任用成功的机率定然大大提高,接下来第二个问题也就好回答了。 第二个问题:目前市场上能够找到什么样的人才?关于市场上的人才分布,目前有几种说法,有“金字塔说”,有“纺锤说”或者“枣核说”,还有“哑铃说”,这说那说彼此对立甚至自相矛盾。从人事工作角度,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
21、,我个人认为总的人才分布形势是供大于求,不然企业对人才何以挑挑拣拣、吹毛求疵?注重实效的企业还是喜欢这种人才类型: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有相关专业学历更好,对职业有正确认识,对企业有较好认同感,有进取心,这就足够了。而具有上述特征的人才在市场上分布数量相对比较多,他们毕业时间不太长,基本上完成了从“学校人”到“社会人”的转变,具备一定职业意识,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阶段,大多受过一些挫折磨励,比较容易契合企业文化,经初步培养上手较快,能够承担企业基层事务性的甚至一般管理工作。这部分人素质上不足的方面也有,比如职业意识、人生观、价值观未完全成熟,容易走极端,要么好高骛远,要么视角狭窄,许多人和企业
22、就待遇问题总是反复论证, 工作上稍有成就感即会为一点点薪酬差别而跳槽或干脆自立门户,若自觉工作无成就即会妄自菲薄,自卑、抑郁、悲观,工作状态一落千丈。这对企业即时培训是一个考验。然而因为这个层次的人才分布相对较好,只要企业人事工作到位,即可做到更替及时、梯次递补、多重筛选,不断从中发现可造就之才,从而重点培养,成熟后委以重任。 第三个问题:人才对企业的要求是什么?从人才分布的答案引申出来,上述类型人才的要求无外乎这么几点:一是薪酬待遇,他们从自己并不广泛的渠道,比如同学啦、朋友啦包括自己的应聘经历,了解过所中意的行业、岗位的最高待遇,记住他们只“记得”最高待遇,然后和所应聘企业做对照,他们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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