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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车险理赔经理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车险、寿险理赔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与业务交接待审案件,审核即时赔案,与保险公司交接赔案,查找催赔款的赔案,录入不合格案件。2.每月做部门办公用品计划,领用办公用品。3.重点客户出险情况统计表,每月末做车险理赔报表,上报人事及部门错误信息统计表。审核外修5000元以下人伤赔案初审。4.录入实赔,录入国民系统部门核赔。5.录入并统计通融拒赔案件。6.月末负责做车险理赔报表。7.负责人审核一万元以上赔案及催赔案件、人伤案件。8.负责审核各类报表,处理疑难事件及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推荐第2篇:车险部岗位职责 车险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车险部各
2、专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职能发挥进行管 理和监督 2、负责制定公司车险业务的发展规划、竞争策略; 3、加强市场调研,制定并实施车险部工作流程 4、积极开拓车险营销渠道,加强车险客户资源管理 5、加强数据信息管理,积极参与和推动车险核算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提出任免建议,保证对部门员工的有效管理和合理激励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出单/理赔人员岗位职责 1、核算保费:要求准确及时无遗漏(计入考核) 2、熟知理赔流程:出现后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联系并协调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维护客户及公司利益基础上找到最合理的理赔方案 3、
3、投保相关手续的收取:出单后应将相关资料及时送达各门店,由门店转交会员或主动直接送达会员 4、发展业务:会员投保交强险的同时,说服客户投保商业险(商业主险),尽量争取混合投保(交强险+商业险) 5、配合客服人员,提高车险保费(双方提成相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险客服岗位职责 1、会员车险到期的通知:需提前1个月提醒,每台车辆提醒次数不得少于3次,计入考核 2、计算保费:须具备核算保费的能力。会员如需购买车险,请会员到就近门店提供相关手续,由出单人员带回核算保费 3、投保回访:对已出单的会员及时回访,做好满意度调查,了解活动期间的礼品发放,出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 4、配合出单人员核算出单(双
4、方提成相关)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车险财务岗位职责 1、保费的收取: 现金会员现金交到门店后,财务专员配合出单人员到门店收取现金,此现金与门店收入无关; 刷卡会员刷卡到专用的保险账户后,出单专员到门店收取刷卡凭证交予财务专员 2、保费的支付:财务专员预先留存支付保费所需资金,出单专员准确核算保费并经会员同意后报财务领取银行卡,出单后带回银行卡并附带保险公司的刷卡凭证 3、负责车险部现金和银行帐务; 4、负责财务部与车险部的财务对接核算; 5、负责车险部员工的业务提成核算; 6、负责车险部借领款工作的实施及管理、核审费用并报销相关单据;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推荐第3篇:车险理赔 涉
5、及财产损失的应提供单证 序单证名称 号 3 4 5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 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说明 身份证 个人客户签字,单位客户需盖公章 驾驶出租车和特种车需提供从业资格证正本及其年审合格证明 营运车辆需提供营营运证及其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及其复印件 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 故处理书、公安部门证明、消防部门证明、 气象部门证明、快速处理协议书等 车辆修理各部位、各部件清单 税票 事故车辆需要施救的提供施救税票 财产损失需赔付提供财产损失清单及其票证 须有事故处理部门盖章 保险单正本(交强险、商业险)驾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行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6 7 8 9
6、事故证明 车辆修理清单 车辆修理发票 施救费发票 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 款凭证 10 财产损失发票、清单 11 涉及人身伤亡案件除提供上述(不涉及人身伤亡案件)单证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序人伤赔偿项目 需提供单证 号 3 4 5 6 7 8 9 医疗费 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用具费 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 费 医疗费发票原件、用药清单、病历、诊断证明、转院、出院证明 合法正规的误工证明(工资单、完税证明) 出院小结 合法正规的误工证明(工资单、完税证明) 伤残鉴定书、户籍证明 残疾用具相关证明、残疾用具发票 死亡证明、丧葬费票据 死亡证明、尸检报告、
7、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家庭组成人员证明 交通费正式票据 住宿正式票据 10 交通费 11 住宿费 12 其他(衣物等) 损失证明 推荐第4篇:车险理赔 1、总公司规定的小额案件定义? 答案:小额赔案是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责任明确、事实清楚、总损失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的车险赔案。其中,人伤损失应在500元(含)以下且无需住院治疗;三者物损应在1000元(含)以下。 2、民事权利诉讼时效的规定? 答案: 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以下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8、)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诉讼时效的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四、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3、盗抢案件索赔需提供的单证有哪些?答案:1)保单原件; 2)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3)行驶证(正、副本)、驾驶证(正、副本) 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5)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 6)附加税凭证、车管所车辆户籍注销证明; 7)盗抢案件立案证明、县
9、级以上公安机关未破案证明; 4、产生汽车火灾的三个条件是什么?主要起火部位通常有哪些?火烧车在查勘定损中应注意掌握哪些重点? 答:三个条件: 1、有起火源; 2、有可燃物; 3、起火源与可燃物之间相结合。 起火部位:发动机舱、客箱、行李箱、车外。 5、查验肇事驾驶人的驾驶证及资格证,重点内容包括哪些? 答:驾驶证是否有效;驾驶的车辆是否与准驾车型相符;驾驶人员是否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驾驶人员是否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驾驶人;特种车驾驶人是否持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是否持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四、计算题:(15分) 2023年5月20
10、日21时30分许,王某驾驶主车A1(挂车A2)在高速与遇前方发生事故停车等待的李某驾驶的中型厢式货车B、孟某驾驶的主车C1(挂车C2)发生交通事故,致使B车车上人员宋某死亡,驾驶员李某受重伤、三车及货物等损坏。交警认定驾驶员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他人员不承担事故责任。 损失情况:主车A 1损失3670元;B车损 36010元、车上货物苹果损失8000元、车上人员宋某(城镇居民,66岁)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驾驶员李某(农民,28岁)医疗费30850元,误工费5860元,护理费7600元,伙食补助费360元,级伤残;主车C1挂车C2共计损失 2600元、车上货物大理石损失2800元。 已知:
11、主车A1(挂车A2)在A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主、挂车车损险足额投保,主车三者险50万,挂车三者险5万,主、挂车均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0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00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641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4077元;国有在岗职工年平均收入31169。请计算:(要有计算公式及步骤) 1、计算宋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李某的伤残赔偿金。 宋某丧葬费为15584.50元、死亡赔偿金为1630514228270元 李某伤残赔偿金56412070%78974元 2、A公司交强险赔付情况。 三者财产损失为36010+8000+2600
12、+280049410元 三者医疗费为30850+36031210元 三者伤残死亡费用15584.50+228270+5860+7600+78974336288.50元 主车交强险赔款:挂车交强险赔款 财产损失2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 医疗费用1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 伤残死亡费用110000元伤残死亡费用110000元 主挂车交强险赔款共计244000元 3、A公司商业险赔付情况。 标的车赔款 (3670-300)(1-15%)2779.50元商业险应承担的三者损失为: 三者总损失-主挂车交强险赔款无责车辆应承担赔款(49410+31210+336288.50)-244000-24
13、000148908.50元 主车三者险赔款:148908.550/55(1-20%)108297.09元 挂车三者险赔款:148908.55/55(1-20%)10829.71元 (参考答案):(有自己观点,能自圆其说,即可得分) 1、考点(未签发保险单的保险合同是否成立) 2023年9月1日成立并生效。 理由:保险法第13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因此,保险合同的成立,只以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要约与承诺为条件,并不以保险人交付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为条件。 2、考点(保险合同可否附生效条件) 应当负赔偿
14、责任。 理由: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可以附条件。从法律规定和法理上看,合同生效附条件是没有障碍的。但是,保险合同与一般的合同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认可所附条件太多,反而制约了保险合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作用的发挥,特别是对于保护投保人利益极为不利。所以,保险合同中的附条件应当加以适度限制,不宜一律认可。 特别是生效条件就是免责条件时,其制定该条件的目的就直接与一般的生效条件发生矛盾了,甚至将可以有效的合同,因该免责条件的存在而多数不能生效,这是对立法的违背,也是对投保人利益的一种损害。 所以,如果免责条件对于合同成立和有效产生直接冲突的时候,该免责条件必然不能成立,也不能对抗其他有效条款
15、。 3、考点(第三者、车上人员的司法界定) 属于第三者。(理由参照山东高院的观点亦可得分,但需要对观点进行说理。) 理由:根据机动车车辆保险合同的约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时身处保险车辆之上的人。据此,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人属于第三者还是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在车上即为车上人员,在车下即为第三者。由于机动车是一种交通工具,任何人都不可能永久的置身于机动 车车辆之
16、上,故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所涉及的第三者和车上人员均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临时身份,即第三者与车上人员均不是永久的、固定不变的身份,二者可以因特定时空条件变化而转化。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如果在事故发生前是车辆的车上人员,事故发生时已经置身于保险车辆之下,则属于第三者。至于何种原因导致该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置身于保险车辆之下,不影响第三者的身份。 4、考点(修理完毕上路试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赔付) 第一种答案:保险公司不应负赔偿责任。 理由:保险合同约定的竞赛、测试与车辆维修后的检测意义是不同的。供竞赛、测试车辆属于特种用途车辆,应当办理专门的保险品种,而非一般的民用车辆用途。车辆维
17、修后,在一定场所或者期间进行测试是必须的。但是,车辆维修后进行测试,理解为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更为合理,属合约定的免责范围,保险公司不应负保险责任。 第二种答案: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理由:保险合同约定的竞赛、测试与车辆维修后的检测意义是不同的。供竞赛、测试车辆属于特种用途车辆,应当办理专门的保险品种,而非一般的民用车辆用途。所以,车辆维修后,在一定场所或者期间进行测试是必须的,不能因为有了检测环节便会导致保险事故增加,甚至导致保险责任的免除。既然是在车辆的有效使用期间,同时又是在保险责任期间,保险公司仍然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三、简答题(共20分) 1、事故车修复时,在进行调整
18、车轮定位之前,应注意哪些事项?(5分) 答:(1)、保证汽车水平停放; (2)、保证车轮气压正常,调整车轮负荷; (3)、检查并更换损坏部件,检查各处球头、杆、轴有无松脱; (4)、检查车轮和轮胎的变形; (5)、检查减振器; 2、气车托底碰撞事故的损坏部位可能有哪些?严重的有何后果?(5分) 答:损坏的部位有:前杠、发动机油底、变速器油底、横梁、排气管、消音器、油箱等(3分)。严重的如发动机油底漏油,如处理不当就会造成化瓦、抱轴甚至连杆断裂,损坏发动机缸体。(2分) 3、查勘人员接到派工,称标的车因遭受暴雨侵害而无法正常行驶,查勘人员到现场后应如何查看车辆受损情况?(6分) 答:打开前机盖,
19、查看发动机仓内、水箱、冷凝器等部位有无被水侵入的痕迹; 拨出机油尺,查看机油尺上的机油是否变质(进水后机油的颜色会变成乳白色); 空气滤芯是否潮湿,是否有污物; 排气管内是否有水渍; 观察车身、地板、座椅等部分是否有水侵现象; 查看灯具、电器是否有水渍; 打开后备箱,查看后备箱内是否有被水侵入的痕迹; 确认车辆或水中杂物飘移撞击造成车身损坏的情况; 4、产生汽车火灾的三个条件是什么?主要起火部位通常有哪些?火烧车在查勘定损中应注意掌握哪些重点?(5分) 答:三个条件(3分): 1、有起火源; 2、有可燃物; 3、起火源与可燃物之间相结合。 起火部位(2分):发动机舱、客箱、行李箱、车外。 查勘
20、定损要点 (1)尽快查勘第一现场,拍摄车架号,核对保险标的,针对司乘人员作调查笔录; (2)走访消防队及目击者,调查起火原因; (3)根据事故经过及火烧痕迹,判断是否是“自燃”或责任事故,并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火灾证明; (4)对全车烧损,出险地点偏僻,无目击者的案件,应重点核查车辆新旧程度,有无道德风险。 (5)在定损中应重点考虑过火的金属件(特别是车架,前、后桥,壳体类)是否因燃烧退火、变形。 四、案例分析题 1、承保信息: 被保险人:丘某,车牌号:鲁AAA123,厂牌车型:雅阁 新车购置价:25万车损险保额:25万 保险期限: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 2、案情 2023年1
21、月14日上午8点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丘某报案称:2023年年1月13日被保险人丘某驾驶鲁AAA123雅阁小轿车,与晚上11点在外环路行驶时前部与一大型箱式货车追尾,货车损失不大,着急送货离开现场,没有报交警,目前被保险人车辆在郊区某修理厂等待定损 1月14日上午9时,查勘定损人员随即赶到修理厂,发现鲁AAA123车前部受损,需要更换保险杠、左右大灯、左右雾灯、前机盖,水箱、冷凝器、等部件,预计损失1万左右,经修理厂对该车作进一步拆检后发现,发动机因过热已严重受损,需要更换活塞、缸体、曲轴、连杆等部件,估计修理费用在3万元左右。 问:作为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发现本案有哪些疑点?下一步的措施是什
22、么? 答: 1、本案的疑点: (1)、出险日期1月13日离起保日期较近,且为夜间出险,已没有第一现场;(2分) (2)、受损部位与报案描述不符,如撞击的对方是大型厢式货车,因货车底盘较高,从高度上雅阁车受损部位应为保险杠以上部位,可能损坏件为前机盖、水箱、冷凝器、前大灯等件,保险杠与雾灯如追尾大型厢货应无损失或者是间接损失造成;(2分) (3)、发动机过热,显然与本案撞击无关,发动机过热主要是冷却水漏完,通常情况下,冷却水漏导致的发动机过热可能是撞击后继续着车行驶所致。(2分) 2、鉴于以上疑点,本案不排除先出险再投保然后再造假的可能,需要重新到现场调查核实,观察现场是否有碰撞碎片及漏水痕迹,
23、与客户作调查笔录了解实际情况。(4分) 推荐第5篇:短期信用险理赔业务专员岗位职责 负责具体开展理赔业务。1.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营业机构可损案件的处理。2.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营业机构索赔案件的审理,提出初审意见或进行复核。3.协助办公室法律处处理本岗负责赔案下与保户产生的索赔纠纷和诉讼。4.维护与管理危险买家、银行名单。 推荐第6篇:车险理赔流程环节职责要点 车险理赔流程环节职责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车险理赔流程风险控制,强化车险理赔流程环节职能,深入推进车险理赔流程规范运作,公司将车险理赔流程环节职责要点集中归纳,并明确如下: 一、车险理赔将下列案件作为特级案件 (一)出险日距起保日7日以内
24、案件。 (二)标的已出险三次及以上案件。 (三)单方事故且无交警等公安机关证明的案件。 (四)本车或三者车损失金额5万元以上案件。 (五)本车或三者车车龄8年以上案件。 (六)修理厂代报案案件。 (七)其它风险等级为H级的案件。 (八)其它分公司自行重点管控类型的案件。 所有案件须在车险所有理赔流程环节中落实工作要点,特别是特级案件。 二、接报案环节工作要点 (一)认真核实报案人身份,包括报案人是否肇事司机,报案人与被保险人关系,确认被保险人是否知晓此次案件,是否代报案等。非被保险人报案的询问被保险人联系电话并记录。 (二)确认是否第一现场报案并记录。 (三)所有报案电话均需进行录音,报案后续
25、的理赔流程环节须调听录音。 三、调度环节工作要点 对于异地出险事故,当承保地修理费与施救费的合计大于出险地修理费时,应在出险地就近进行维修,避免因车辆回承保地维修产生 1 较高的施救费及车辆转运费用。 四、查勘环节工作要点 (一)核对出险标的车架号或发动机号,确认是否与承保信息一致,特别是团车和新车更要认真确认,单独拍照或拓印。 (二)查证特别约定中所有涉及保险责任及免赔事宜的所有相关信息,特别是自卸车、特种车等的相关约定,在查勘报告中对特别约定相关内容写出初步结论。 (三)查证车险条款中涉及增加免赔的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现场及车辆进行调查,并在查勘报告中明确写明调查初步结论。 (四)特级案
26、件必须进行第一现场查勘或与肇事司机一起复勘第一现场(肇事司机因伤亡无法前往的除外),与被保险人确认出险事实,查勘损失状况与成因是否相符,与第三方车辆或物体的高度、痕迹走向、残留等进行比对。 1.出险时间在晚十点至早六点之间的案件,在第一现场查勘时,重点查证肇事司机是否有酒驾、吸毒、顶包等行为。 2.出险时间距起保日7日以内的案件,应检查是否有承保验车照片,有承保验车照片的应比对验车照片,有无承保验车照片及验车照片比对结果应写入查勘报告。 3.标的已出险三次及以上的案件,须核对本年度出险情况或核对前一年出险情况(若为其他保险公司承保,有条件的应调阅其他公司赔案卷宗)及以往各次赔案的具体情况。 4
27、.查勘技术要求:查勘时须对车身受损部位痕迹的深度、宽度、高度、长度测量尺寸,并对其走向、形状、附着颜色进行详细描述;对于双方事故,查勘时须对双方车辆第一碰撞点的痕迹深度、宽度、高度、长度测量尺寸,并对其走向、形状、附着颜色进行详细描述。 2 5.特级案件中下列案件为可疑案件 (1)报案时录音、出险通知书及查勘过程中查证的出险时间、地点、当事人、损失情况等出现不一致情况的案件。 (2)本车及三者车物损失部位痕迹深度、宽度、高度、长度、痕迹走向不一致等与事故成因产生不符的案件。 (3)提供的事故认定书、事故证明等单证发现格式、字体、笔迹、或时间、地点等所列明信息不符合或不吻合的案件。 (4)其他可
28、疑案件。 特级案件中的可疑案件应对疑点进行询问,并做好有被询问人签字的笔录。 (五)第一现场查勘时应拍摄标的车辆及第三方车物的全景照片(如有三者车物损失)。 (六)对于以下情况需全程现场查勘拆解过程并进行拍照,拍照拆解开始时的照片、重要零部件的拆解照片、拆解结束照片,有条件的可全程拍摄录制拆解过程。 1.车辆整体损失达5万元以上。2.单件损失达三千元以上。 3.悬挂部分、转向部分、空调系统、非承载车身大梁变形、前后桥、驾驶室总成,需同时进行测量检验,并将相关数据并与维修手册核对,以确定是否必要进行更换。 (七)对于不属于特级案件但存在 四、 (四)、5疑点的案件也为可疑案件,查勘时须按特级案件
29、查勘要求进行查勘,须对驾驶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笔录,并在询问过程中引入公安进行警保合作。询问笔录过程中明确向被保险人表示会将案件报给警方处理,被保险人放弃索赔的则立即结案;被保险人不放弃索赔的则正式报警方立案处理。 (八)下列案件须 1、出险三次及以上的保险标的且非被保险人报案,应提供被保险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联系电话,并在查勘时与被保险人核对。 2、查勘中首先核对报案人是否修理厂,所有修理厂代报案的案件需提交被保险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电话,并在查勘时与被保险人核对。 五、定损环节工作要点 (一)未投保“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但在4S店或专修厂修理的车辆,定损配件价格控制在九五折以内、工时费价格控制在九
30、折以内。对于达不到上述折扣的案件,需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在定损单上确认或在理赔系统中提交客户服务部经理确认的特别说明。 (二)对于需要更换的项目应对照维修手册及拆解过程图像、尺寸数据等确认是否需要更换。对于 四、 (六)2及3规定的配件项目须在理赔系统中说明更换理由。 (三)总分公司共同确认下发的本地零配件价格标准的配件项目定损时不能超过已有标准,未联合下发标准的配件项目定损时不超过当地市场平均价。 (四)配件系统列表中已有的配件不允许自定义,但系统中没有价格的配件除外;配件价格高于厂家指导价或4S店价格的情况须全部提交总公司审核,超过一千元的须提供原厂编码(无原厂编码的除外)。 (五)非当次
31、事故项目不能合并处理。 (六)非原装配件一律按照标准配臵的配件价格定损。 (七)对于包干修复,应在确定损失金额的基础上再进行包干,与被保险人签订包干协议,或者与被保险人、维修企业签订三方包干 4 协议,为降低理赔成本,包干案件可以不提供发票,但须在定损时折扣。 (八)下列案件须进行必要的鉴定 1.水淹案件应及时施救、拆解、定损,三千元以上的配件须提请仪器检验鉴定,符合更换标准的方准予更换。 2.自燃案件,有火灾证明的仍需进行自燃的司法鉴定。3.盗抢险案件,客服部须向客户报警的公安部门专程询问验证。 4.推定全损案件,首先确定损失,证明损失总和已经超过全损且提供全车残值报告,残值须同时经三家残值
32、公司或者维修厂残值报价。 (九)轮胎、电脑等零配件更换时,进行必要的折旧扣减。 六、核损环节工作要点 (一)审核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要点如下: 1.查阅保单承保险别,审核事故损失是否能与承保险别对应,损失金额是否超过了对应险别的最高赔付限额。 2.检查驾驶证、行驶证是否有效。 3.检查事故现场照片是否符合拍摄规范,照片日期是否可疑、照片格式是否正确。 4.通过事故现场照片、查勘记录分析事故成因,判断是否存在虚假成份。 5.对历史出险信息进行查阅,检查是否存在重复索赔的情况。6.查阅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相关内容,判断本次事故及相关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7.对于疑似虚假案件或不能确认是否更换总成
33、配件等案件,按复勘相关规定(即将下发),安排复勘人员进行第一现场复勘或损失车辆复勘。 (二)审核车辆定损结果 1.审查定损员上传的定损清单及事故照片的完整性,如上传资料不能完整反映事故损失的各项内容,或照片不能完整反映事故损失部位和事故全貌,应通知定损员补充相关资料。 2.审核换件项目 (1)剔除应予修复的换件项目(修复费用超过更换费用的除外)。 (2)剔除非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项目。 (3)剔除历史信息中已经定损更换但修理时未更换的重复索赔损失项目。 (4)剔除可更换零部件的总成件;剔除所更换总成件包含的零部件。根据市场零部件的供应状况,对于能更换零配件的,不更换部件;能更换部件的,不更换总成
34、件。 (5)剔除保险车辆标准配臵外新增加设备的换件项目(加保新增设备损失险除外)。 (6)剔除保险责任免除部分的换件项目。 (7)剔除超标准用量的油料、辅料、防冻液、制冷剂等。 (8)能够进行系统点选而未点选的项目,退回定损员要求进行系统点选。 (9)审查 四、 (六)2及3规定的配件项目查勘规范及更换理由。3.审核车辆零配件价格 (1)未投保“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但在4S店或专修厂修理的车辆,定损配件价格控制在九五折以内、工时费价格控制在九折以内。对于达不到上述折扣的案件,需客户服务部经理在定损单上确认或提交客户服务经理确认的特别说明。 (2)对于保单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专修厂价格
35、, 6 国产或进口玻璃价格等。 (3)总分公司共同确认下发的本地零配件价格标准的配件项目定损时不能超过已有标准,未联合下发标准的配件项目定损时不超过当地市场平均价。必要时要求上传市场询价单。 (4)残值归被保险人的,对残值作价金额进行复核。 4.审核维修项目和方式 (1)应严格区分事故损失和非事故损失的界限。剔除非本次事故产生的修理项目。 (2)根据维修工艺流程,剔除不必要的维修、拆装项目。 5.审核维修工时费 (1)对照事故照片及修理项目的数量、损坏程度,剔除超额工时部分。 (2)按照维修工时费标准,剔除维修工时费超额部分。 (三)车辆全损或推定全损的复核 下列情况,按照车辆全损或者推定全损
36、处理 1.事故车辆无法施救。 2.保险车辆的施救费用达到或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 3.事故车辆修理费用达到或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事故车辆的实际价值。 4.当事故车辆修理费用与施救费用之和,达到或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事故车辆的实际价值时,可以与被保险人协商采取推定全损处理。 5.损失车辆维修费超过出险时实际价值减残值的情况。 (四)审核其他财产损失 其他财产主要包括第三者非车辆财产和承运的货物。核损人员应 7 对其他财产的损失项目和数量、损失单价、维修方案、造价等进行审核。 (五)确认下述材料齐全。 1)有责车辆承保公司的定损单复印件。 2)推定全损的整车残值评估报告或者残值1000元以
37、上的零配件残值评估报告。 (六)对于上述有异议的案件,安排复勘人员进行复勘,复勘后仍不能解决的,核损人员应赴现场等进一步查证处理。 (七)下列案件,核减要点 1.悬挂部分、转向部分、空调系统、非承载车身大梁变形、前后桥、驾驶室总成等及3000元以上的配件,须根据维修标准及查勘意见,特别是尺寸及变形程度等决定是否更换,同时核对1000元以上零配件的残值合理性。 2.定损价格的合理性,确认4S价是否符合要求,对于非4S维修的车辆,核对下发的零配件及维修工时费标准。 3.特别约定中所有事宜以及条款中相关免赔、加扣等事宜是否已查勘、落实。 4.涉及施救费用的案件,核对施救费单据,审核施救费是否符合当地
38、标准。 七、单证环节工作要点 (一)以下资料必须齐全 1.进行残值处理时,单件残值1000元及以上的,须提供残值处理评估报告。 2.特级案件须有询问笔录。 3.查勘第一现场的,须有事故现场全貌照片。 8 4.清晰的车架号或车辆发动机号的照片(或拓印的车架号及发动机号)。 5.非简易流程案件的须有客户签名的索赔申请书。6.受损车辆四个方向斜向45度的照片。 7.单价千元以上受损配件的单独照片并在照片中指明受损部位。8.4S店配件高于合作商指导价的应提供光盘价格截图;非4S店配件高于合作商指导价的应提供修理厂进货单。 9.单价3000元以上需更换的电器系统配件应提供故障码截图;其他部位(发动机、底
39、盘、车身)需更换的3000元以上配件应提供测试报告或变形尺寸等数据。 10.责任保险赔款直接向第三方受害人支付时,须提供被保险人要求直接向第三方支付的书面申请;责任保险赔款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须提供被保险人已向第三方受害人支付赔款的书面凭证。 11.所有特级案件均须出险司机的亲笔签名(肇事司机已死亡的除外)出险司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的,须询问其法律关系。 12.特级案件中的可疑案件或其他可疑案件,被保险人为法人的情况下,均须面见出险司机并进行询问笔录,由出险司机亲笔签名确认,并与被保险人确认。 13、特级案件中的可疑案件或其他可疑案件中,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均须提供向被保险人确认的询问笔录或电话
40、录音。 14.进行第一现场查勘的案件,三证合一的情况须肇事司机签字。15.被保险人放弃索赔的情况须有放弃索赔的录音或被保险人的书面签名,如确因被保险人原因无法提供上述两类材料,须提供公司内部注销案件审批单。 16.修理厂代报案的案件所提供被保险人委托代报案的书面材料 9 及被保险人有效联系方式。 17.提请第三方痕迹鉴定的须有正式痕迹鉴定报告;涉及火灾案件须有火灾证明;盗抢险案件须有公安机关立案报告。 18.凡是有特别约定的事宜,对特别约定事宜均须提供有针对性的询问笔录或调查结论。 19.出险时间为晚十点至早六点之间的案件须有第一现场的查勘照片或复勘照片。 20.非全责的商业车辆保险案件,须提
41、供对方车辆承保公司的定损单复印件。 21.对于免赔或加扣免赔的情况,须在查勘报告中明确列示。22.包干修复的情况应提供定损单、零部件残值评估报告(单件残值金额1000元及以上的须提供)及包干修复协议。 23.超过案发时间48小时报案的案件须对肇事司机进行询问笔录,尤其是延迟报案的原因。 24.车险直接理赔费用管理按照车险直接理赔费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25.简化单证或约定不需发票之外的案件,车辆损失须提供维修发票;涉及物损的案件,须有财产损失确认单及有效发票。 26.对于特级案件和其它可疑案件查勘报告须有下列内容描述,车身受损部位痕迹的深度、宽度、高度、长度测量尺寸,并对其走向、形状
42、、附着颜色等进行详细描述;对于双方事故,查勘时须对双方车辆第一碰撞点的痕迹深度、宽度、高度、长度测量尺寸,并对其走向、形状、附着颜色进行详细描述。 27.未保特约维修条款在4S店或专修厂维修的事故车辆,索赔时须提供维修结算清单。 (二)以下资料必须符合要求: 1.照片应有正确的日期。 2.修理发票上维修单位名称应与系统中录入的修理厂名称一致。3.收款人账户核对正确,准确录入。 4.定损单上应有被保险人及定损员签名,事故车辆如在修理厂定损且在该修理厂维修,定损单应同时由修理厂签字确认。 5.所有单证须拍摄清晰。 6.各类单证应分类存放于对应目录下,保证专科专放。7.所有询问笔录都要有被询问对象的
43、签字确认。 8.公司自行进行的案件调查,调查报告上须有客服经理签字。 八、人伤案件工作要点 人伤案件除需遵照上述相关要求外,还需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一)所有人伤案件出险24小时内必须由人伤理赔人员完成电话调查。 (二)人伤住院案件必须进行住院调查,提交人伤住院调查报告,住院调查时所拍摄伤者的照片,除面部和受伤部位单独拍摄外,还必须有同时包含伤者面部和受伤部位的照片。 (三)对未告知被保险人或未经被保险人或保险人同意,伤者单方委托评残机构的,必须对评残机构的资质进行调查,对鉴定结果有疑义、认为鉴定结果不合理、依据不足的,应同评残法医沟通或提出复评。 (四)必须对伤者特别是住院伤者的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户籍性质、被扶养人等情况进行调查,对于伤残、死亡案件,须对出具证明的单位/机构进行调查,核实相关内容,并书写调查结论报告。 (五)所有人伤住院、评残及死亡案件均须有公安机关出具的事 11 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凡由交警出具调解书、我方未参与调解有疑问的案件,应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确认案件的真实性,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 (六)对伤者伤情、治疗方案及病休时间有疑问时,应对伤者救治医院、救治医生进行调查,防止骗赔案件;当医院开出的病假休息时间过长,超过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