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绿化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总结(精选多篇).docx
《2023年绿化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总结(精选多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绿化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总结(精选多篇).docx(12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绿化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_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_ 会议地点:_ 召集人:_ 主持人:_ 会议按照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应出席股东_人,实际出席股东_人,其中,股东_委托_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股东_在知晓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的前提下,自主决定不出席本次会议,放弃对会议讨论事项的表决权。出席股东共代表本公司股份_表决权。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内容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_通过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经
2、理担任(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变更为董事长担任)的议案(注:适用于法定代表任职情形变更);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_通过了免去_、_、_董事职务,重新选举(或:委派、指定)_、_、_为董事;免去_、_、_、监事职务,重新选举(或:委派、指定)_、_、_为监事的议案(注:适用于董事、监事变更)。 主持人签名: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关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提案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股票代码: 600889编号:临2023-00 5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3、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珍珠饭店十楼会议室龙蟠厅(南京市珠江路389号)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
4、计,本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089,421.89元,拟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8,942.19元,按照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08,942.1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9,185,098.84元,扣除上年度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430,734.02和已派发的普通股股利25,589,107.1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2,045,737.36元。 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研究: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刘爱莲女士自2023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任期已经届满六年
5、。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刘爱莲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拟提名周发亮先生为公司候选独立董事(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案;公司拟继续聘用南京立信永华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四)、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04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五)、会议
6、登记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5-8452916 3传真:025-84529163 邮编:21000 5联 系 人:肇忠东 特此公告 2023年03月30日附
7、:简历 周发亮男63岁,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自1996年3月至2023年10月担任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附件: 授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件有效) 权委托书 推荐第3篇:0、公司股东大会主持词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主
8、持词 2023年4月9日 各位股东代表,各位董事、监事: 大家下午好! 刚才,我们顺利完成了公司一届十次董事会和一届三次监事会的各项议程。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应当分别召开。但为节省大家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利用半天的时间,集五次会议一并召开。现在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目前到会的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亿股,占总股本的100%。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 参加会议的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邀嘉宾。 2023年度股东大会议题有: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9、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公司2023年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经营目标及经济责任考核办法 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人力资源执行情况及2023年用人计划 8、审议通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细则(草案)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各位股东代表、董事及监事均已听取或已阅读了书面材料,这里就不再一一宣读了。 目前,大会议程共有十一项。下面分项进行。 第一项:请两位股东代表
10、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发表意见: 第二项:请两位股东代表对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发表意见: 第三项:请两位股东代表对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公司2023年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草案)发表意见: 第四项:请两位股东代表对公司邹庄矿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发表意见 第五项:请两位股东代表对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发表意见 第六项:请两位股东代表对公司2023年经营目标及 经济责任考核办法(草案)发表意见 第七项:请两位股东代表对公司2023年人力资源执行情况及2023年用人计划(草案)发表意见 第八项:请两位股东代表对公
11、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细则(草案)四项一级制度发表意见 第九项:请两位股东代表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意见 第十项:请两位股东代表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意见 第十一项:现在,请各位股东代表对股东大会的十项议题投票表决 我提议,请公司先生担任监票人,公司监事、担任计票人,请股东代表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意见,通过 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是记名投票,每一股为一票,每位股东代表的表决意见代表该股东的全部股份对应的投票权。请各位股东代表在表决票上写明股东名称、股东持有的股份数、授权出席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请工作人员发选票。 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 宣布表决结果。
12、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50000万股,反对 0万股,弃权 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 所持股份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50000万股,反对 0万股,弃权 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公司2023年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 赞成 50000万股,反对 0万股,弃权 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100%。 四、审议通过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赞成 50000万股,反对 0万股,弃权 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10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13、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 50000万股,反对 0万股,弃权 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100%。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经营目标及经济责任考核办法 赞成 50000万股,反对 0万股,弃权 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100%。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人力资源执行情况及2023年用人计划 赞成 50000万股,反对 0万股,弃权 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100%。 八、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细则(草案) 赞成 50000万股,反对 0万股,弃权 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100%。 九、审议通过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赞成 50000万股,反对 0万股,弃权 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赞成 50000万股,反对 0万股,弃权 0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数的 100%。 公司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预定的议题进行完毕。 请各位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推荐第4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3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时间:2023-05-11 来源: (2023年10月20日证监会公告20234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15、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
16、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
17、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八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
18、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
19、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前,召集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十三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
21、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绿化 公司股东 大会 工作总结 精选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