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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安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目 录第一章总则4定义41.1 编制目的4编制依据41.2 适用范围5汛期规定51.3 工作原则5第二章永安概况62.1 自然地理6社会经济72.2 洪涝风险分析8防洪工程9第三章 防汛抢险组织体系及职责11市防指组织机构113.1 市防指组成11市防指组织机构职责123.2 专项工作小组21第三章 防汛抢险组织体系及职责3.1 市防指组织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的原则,永安市人民政府设立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 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全市防汛抗灾的组织、协调、监督、 指导等工作,其日常办公由市应急管理局
2、负责(过渡期间暂由市 水利局负责)。各乡镇、街道依法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 防汛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暴雨 或防洪防台风工作。3.2 市防指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副市长。第一副总指挥:市政府协管领导、市人武部副部长。副指挥:市政府办副主任、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市水利局局 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景区管委会、市发改局(粮 储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 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市商务局、市气象局
3、、市水文局、武警三明支队执勤二大队、市 消防救援大队、永安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永安分公司、中国移动 永安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安分公司、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砂水力发电厂、福建华电丰海发电有限公司、永安宏力水电有 限公司、福建华电西门发电有限公司、福建华电贡川电站有限公 司、永安亿泉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3.3 市防指组织机构职责市防指职责1.1.1.1 统一指挥全市防汛抗灾工作,宣布全市进入、结束紧急防汛期,启动、调整、终止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1.1.1.2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 家防总、省防指、三明市防指的决定,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 责、专业
4、处置”的原则,开展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1.1.3 组织召开由市防指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参加的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 安排部署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制定防暴雨或防 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措施。1.1.1.4 下达抗灾抢险、小型水库泄洪调度等命令,协调中 型以上水库的水利工程调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1.1.1.5 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动员社会 力量参与,指导灾区恢复重建。1.1.1.6 组织气象、水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
5、,提出防御部署意见。1.1.1.7 承担上级防指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应急任务。3.3.2 市应急管理局职责过渡期职责(1)负责监督、指导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和 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2)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道路、桥梁、 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3)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应对灾害应急救援工作。(4)统一协调指挥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5)负责应急救援力量建设。(6)组织指导灾害救助工作、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 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下达、三明市下达和市级救灾款 物并监督使
6、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7)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 同发改局(市粮储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 灾时统一调度。过渡后职责(1)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应对灾害应急救援工作。(2)组织开展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预案演练。(3)牵头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暴雨、洪水、台风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0(4)统一协调指挥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5)负责应急救援力量建设。(6)负责灾害综合预警
7、工作,指导开展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7)组织指导灾害救助工作、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 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下达、三明市下达和市级救灾款 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 同发改局(市粮储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 时统一调度。(9)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3.3.3 市水利局职责过渡期职责(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市政府、市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汛情、灾情。(2)提出防暴雨、洪水、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市防指
8、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市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 任务,督促各项防暴雨、洪水、台风措施的落实。(3)负责市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4)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所 属水库水电站洪水调度,提出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指 导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重大险情处 置,配合省水利厅、三明市水利局指导水利工程和总装机5万千 瓦以下在建、改(扩)建水电站工程重大险情处置。(5)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3.3.3.1 过渡后职责(1)负责水库水情监测预警工作。(2)组织指导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
9、方案并监督 实施。(3)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4)负责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5)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督促所 属水库水电站洪水调度,提出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指 导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农村小型 水电站重大险情处置。3.3.4 市防指成员其他单位的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收集防汛抗旱有关信息,把握正确舆论导 向,做好舆情处置、舆论引导、情况汇报和总结评估等工作,组 织新闻媒体单位对社会公众的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所属民兵和协调武警、驻军部队参加抢 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市景区管委会
10、:负责组织指导桃源洞-鳞隐石林景区制定防汛 应急预案,负责所辖旅游景区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所辖旅 游景区落实防汛应急各项措施,保障游客生命安全。市发改局(粮储局):负责指导防暴雨或防台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程和 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督促各有关单 位做好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重点项目(工程)工作;参与全市防W 雨或防台风重点项目(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粮食储备管理规定,做好粮食定额储备,负责紧急情况下抗洪抢险所需麻袋、 编织袋、灾民救济粮供应,以及洪水威胁区内粮食转移等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
11、暴雨、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 范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 织做好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暴雨、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 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市工信局:指导督促全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企业做好防暴雨和防洪防台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做好大、中型企业, 经济命脉单位、有危险物品的企业和仓库等重要目标的安全度汛 工作,协调解决电力、燃油等系统的正常运转;同时积极参与防 汛工作,确保所属单位能按市防指的指令完成自身职责所确定的 社会抢险救灾任务。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
12、管制,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对出现险情和安全隐患的路段(桥梁、隧 道)实行交通管制或者封闭道路(桥梁、隧道),并及时对外发布 公告。依法打击盗窃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暴 雨或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暴雨或防洪 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加强舆情监控,对涉及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的重要舆情及时报市 防指,必要时,对不实信息的发布者依法查处。市民政局:抗灾期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纳入 社会救助范围。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 费,及时下拨并加强资金管
13、理使用;会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向 省、三明市争取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按规定及 时下拨和管理使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对山体滑坡、崩塌、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 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 治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市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行业的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行业的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 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市列入交通公路部门
14、管养的公路(桥隧)、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旅游客运的防暴 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负责内 河交通管制和水上船只安全管理,协调关闭高速公路。协调、指 导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 地带群众和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应急期间,负 责组织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减班停运并监督实施, 督促落实做好危险品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种植业领域、畜牧兽医领域、渔业生产领域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灾后农作物 苗种和农药的组织调剂工作,做好灾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组 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灾后
15、渔业互助保险的理赔工作。市文旅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单位、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做好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指 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播出单位播发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通知,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 事迹和重要抗洪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汇编和保存工作。关地区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动态,宣传报道防洪抢险救灾的英雄市卫健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机构做好防暴雨或 防洪防台风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医学救援、灾后卫生防 疫工作,负责相关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指 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
16、,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提出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 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林业生产自救和灾后 恢复生产,做好灾区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疫病和经济林作物病虫害 防治工作。市城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 水、生活污水、市容环卫等行业做好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组 织力量开展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的抢 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商贸企业做好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引导大型批发、零售企业搞好生活必
17、需品应急货源 组织和投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场异常波动的 调控工作。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社会 公众发布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 时补充或订正。及时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重大气象灾害预 警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滚动播报。对暴雨、台风及未来趋势作 出分析和预报,并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有关成员单位。市水文局:负责水情监测预警和洪水预报预测工作,收集汇 总水文站点实时雨情、水情,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对洪水进行沿 程滚动预报,并及时报送市政府及市防指;参与重点水库汛期洪水调度工作,做好水情、雨情资料整编分析,参与洪水调查及分 析
18、工作。永安供电公司:负责做好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部门用电保障工作;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按照市防指的调度指令,做好水库防洪调度;发现因暴雨、洪水导致电力中断时,及时将中断情况报市防指,并根据进展续报电力恢复情况。武警三明支队执勤二大队:协助当地政府抢救遇险群众,疏 散、转移受困群众。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指导全市消防救援应急抢险队伍, 参加防暴雨、防洪涝、防台风等重大抢险救灾行动、水域救援行 动,协助当地政府抢救遇险群众,疏散、转移受困群众。中国电信永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安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安 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汛期的通信保障工
19、作,保障全市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台风信息和调度 台风公益短信的发布。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做好防暴雨或防洪防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砂水力发电厂、福建华电丰海 发电有限公司、永安宏力水电有限公司、福建华电西门发电有限 公司、福建华电贡川电站有限公司、永安亿泉发电有限公司:制 定水库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的各项防 汛安全检查;保持防汛应急工作信息通畅;实时掌握雨、水、工第四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234.1 预防和预警信息23预警预防行动24第五章应急响应26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265.1 应急响应级别27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27
20、第六章指挥与保障42信息报告和处理426.1 保障措施43宣传、培训和演练49第七章附则50名词术语解释507.1 通报表扬与责任追究52预案解释部门527.2 预案实施时间52情,加强与上下游水库沟通,及时向沿河乡镇、街道和市防汛办 报送水库蓄水、运行等情况,服从有管辖权限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并做好本单位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联络人,负责工作联络,各单位在做好自身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工作的同时,服从市政府和市防指调 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汛期期间市防指成员及联络人手机必须 保持24小时开机。3.4专项工作小组根据汛情和抗灾需要,成立相应的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小组。3.4.1
21、组织机构3.4.1.1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小组 责任人:市自然资源局局长3.4.1.2 学校安全工作小组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3.4.1.3 车船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3.4.1.4 水库、堤坝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市水利局局长3.4.1.5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城市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小组责任人:市城管局局局长3.4.1.7 旅游景区安全工作小组责任人:市文旅局局长3.4.1.8 重点项目建设安全工作小组责任人:市发改局局长其他安全工作小组,根据需要成立。3.4.2 工作职责3.4.2.1 认真贯彻上级工作要求。强化第一时间意识,各专 项工作小
22、组牵头做好部门(行业)内部上传下达、行业防汛工作 部署、灾情收集、信息汇总、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报送工作部署 落实情况和受灾情况,杜绝虚报、瞒报、迟报、漏报。3.4.2.2 强化检查督促落实。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 的原则,负责督促所属行业管理单位和乡镇(街道)加强防灾减 灾措施的落实,并跟踪反馈。加强技术和业务指导。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系 统内相关人员,组成巡回检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对行业安 全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确保防范到位。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 术人员、专家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灾害的危险点进行勘察监测, 为领导科学组织指挥提供有效、可追溯的决策依据。3.4.2.4 加强值班值守。在
23、应急响应期间,要坚决落实24小 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专人值班,并保证每天有一名 领导干部带班,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应对。第四章预防和预警机制4.1 预防和预警信息防汛信息的收集、监测和预警按统一渠道,分级、分区域、 分专业的原则实施。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和分工分别对我市防 汛信息进行监测、收集、核实、上报和管理。4.1.1 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水文局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和 市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4.1.2 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 害的监测监督;会同气象部门及时做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将信息及时
24、报送市防指,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4.1.3 市水利局加强水库水情监测预警工作,定期巡查、检 查水库山塘、闸坝、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将巡查、 检查情况报送市防指。4.1.4 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地下商场、 地下车库、下穿通道、隧道以及低洼地带等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 情况,设立警示标识,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市防指。4.1.5 市城管局加强巡查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市政公用设 施、园林绿化的运行情况,并将巡查情况报送市防指。4.1.6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水库超 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立即将工程设施的运 行情况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
25、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 通知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做好相关准备。4.1.7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将启动预警信息统一报送市预警信 息发布中心,由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准确、 全面通报各类预警信息,各新闻媒体等要全力给予支持和配合。4.2 预警预防行动预警预防准备工作4.2.1.1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 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4.2.1.2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 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建设。4.2.1.3 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洪工程建设任 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
26、排水管网等各类防汛 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和维护、保养,保证防汛设施正常运行; 对跨汛期施工的防汛工程和有碍防汛的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2.1.4 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 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 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等。研究制 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4.2.1.5 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 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 应急需。4.2.1.6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 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 报
27、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4.2.1.7 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 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 责任,限期整改。4.2.1.8 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严禁 河道非法采砂和随意侵占行洪河道的行为,对在江河、水库、人 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若未经审批并影响防 洪的依法进行拆除。4.2.2 预防行动 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 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 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
28、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 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密切监 视全市云情、雨情、水情、台风动态,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 互沟通,及时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展防暴雨、洪水、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汛期,应急、第五章应急响应5.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5.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市防指的 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我市防汛抢险的指挥按“属地 为主、分级展开、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5.1.2 坚持“突出中心、精准预报、精准指挥、精准防御、 精准救灾”。5.1.3 进入汛期,市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 情、水情、台风
29、动态、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 急响应工作;启动IV级及以上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市 防汛办安排加强值班。5.1.4 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市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 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5.1.5 汛期,一旦出现突发险情、灾情,尤其是因灾人员伤亡情况(注:亡情况(注:人员死亡是指以暴雨、洪水、台风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相关单位限时报告具体人数等信息外,要进一步本着“实 事求是、界定准确、分析客观、及时高效”的原则,按照中共福 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防汛防 台风因灾死亡失踪报告制度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691 号)的要求,开展调查核实,
30、形成专项调查报告上报市委、市政 府及市防指。5.1.6 发生跨区域洪水灾害时,或突发事件影响邻近行政区 域的,市防指在向市委、市政府和三明市防指报告的同时,及时 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5.1.7 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 灾害,市防汛指挥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防止灾害 蔓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三明市防指报告。5.1.8 涉及重大灾情和因灾人员伤亡等敏感信息,经市防指 认定后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5.2应急响应级别按全市暴雨、按全市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w级、in级、n级、I级四级。5. 3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应
31、急响应 5.3.1 IV级响应1.1.1.1.1 下列情况之一者,市防指应立即启动防暴雨或 防洪防台风IV级响应。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有6个(含)以上乡镇(街道)降雨超过100毫米,或2个 (含)以上乡镇(街道)24小时降雨量超150毫米。1.1.1.1.2 安砂水库总出库流量超过1500立方米/秒,且上游 降雨仍将持续;上坂水库出库流量超过250立方米/秒,且上游降 雨仍将持续。1.1.1.1.3 市水文局发布洪水预警,预计沙溪、巴溪、后溪、文川溪控制站之一将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1.1.1.1.4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热带风暴可能影响我市。1.1.1.1
32、.5 上级指令或市防指会商并经副(总)指挥以上人员 批准认为需要启动。5.3.1.2 IV级应急响应行动市防指:(1)1名副(总)指挥在市防指在岗带班;(2)防汛、应急、气象、水文等部门每天两次会商,视情增加频次。5.3.1.2.1 市自然资源局:协调、会同乡镇(街道)力口强重点 地灾点巡查、监测。5.3.1.2.2 市应急管理局:(1)部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监督实施;(2)牵头做好灾情统计工作。市气象局:适时发布短历时暴雨、台风预警预报。5.3.1.2.5 市水文局:适时发布洪水预警。5.3.1.2.6 市水利局:加强重要水工程巡查、监测。5.3.1.2.7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IV级应急响应
33、有关要求迅速行动。5.3.1.3 值班值守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文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成员 单位1名负责人在岗带班,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其他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1.1.1.1.2 III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市防指应立即启动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ni级响应。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警报,统计过去24小时全市有3个(含)以上乡镇(街道)降雨超100毫米,预计未来24 小时内仍有100毫米以上降雨。1.1.1.1.3 安砂水库总出库流量超过2500立方米/秒,且上游 降雨仍将持续;上坂水库出库超过350立方米/秒,且上游降雨仍 将持续。1.1.1.1.4 市水文局发布洪水预警,预计沙
34、溪、巴溪、后溪、 文川溪控制站,将有两个(含)以上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1.1.1.1.5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将有强热带风暴 或台风影响我市。1.1.1.1.6 上级指令或市防指会商并经副(总)指挥以上人员 批准认为需要启动。5.3.2.2 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文局、自 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永安供电公 司等部门立即派员进驻市防指,统一听从市防指指挥调度,迅速 传达贯彻落实防御部署安排。5.3.2.2.1 市防指:(1)总指挥在岗指挥,1名以上副(总)指挥24小时在岗指挥;(2)实时会商研判天气态势,安排部署防御工作
35、;(3)对预计降雨1小时超50毫米或3小时超100毫米,及 时发布预警信息;(4)每天1-2次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视情增加频次。5.3.2.2.2 市应急管理局:(1)实时掌握隐患排查情况,督促落实安全度汛措施;(2)对研判可能发生灾害区域预置兵力,提前下达市级救灾 物资;(3)牵头做好灾情统计、报灾工作。市气象局:每隔2小时统计降雨情况,发布短历时 暴雨、台风预警信息。市水文局:据实时雨水情发布降雨及其影响区域洪 水实况及趋势预报。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地质灾害防御方案,启动应急 响应。5.3.226 市水利局:(1)实时掌握水库水情,加密巡查水利设施设备;(2)掌握灾害影响区内,重要水工程(大
36、坝、防洪堤、排涝 站)的运行情况。市交通运输局:第一章总则1.1 定义永安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是指永安市防御江河洪水灾害、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 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永安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 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市防指实施指挥决 策、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的非工程措施。永安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是全市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的依据和规范,预案一经批准,必须依法执行。1.2 编制目的做好我市洪涝、山洪、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 进行,最大限度地减
37、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安全 稳定和可持续发展。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 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 洪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防 台风应急预案和三明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 永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实时掌握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行情况,适时管控交通;(2)提前预置交通应急抢险队伍,至可能发生交通阻断的区域。532.2.8 市住建局:(1)实时掌握危旧房屋、在建工程等安排部署防御工作情况;(2)对危险区域提前停止作业
38、,转移人员、设施设备。1.1.1.1.1 安局:及时疏散交通和人员。5.3.2.2.10 市委宣传部:每天2-3次滚动发布汛情和暴雨洪 水台风动态,宣传防灾安全知识,视情增加频次。5.3.2.2.11 市人武部、武警三明支队执勤二大队、消防应急 救援大队:分区域整装待命,重点区域提前预置官兵。5.3.2.2.12 供电公司:(1)实时掌握全市供电情况,适时关闭危险区域电路设施;(2)预置抢险队伍至可能发生供电中断区域。5.3.2.2.13 市文旅局:(1)实时掌握旅游景区防御工作部署安排;(2)适时关闭旅游景区,疏散旅客和工作人员,转移贵重文物。5.3.2.2.14 市城管局:(1)实时掌握城
39、区低洼、沿河地带防御工作部署安排;(2)适时采取拦挡、断电、警示等措施保证沿河安全。5.3.2.2.15 水库调度专家组入驻市防指,协调调度水库电站。5.3.2.2.16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HI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迅速行动。5.3.2.3 值班值守市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文局、水利局等成 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岗带班,1名负责人及1名值班员24小时 在岗带班、值班;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公安局、住建局、交 通运输局、文旅局、城管局、武警三明支队执勤二大队、消防救 援大队、永安供电公司等成员单位1名负责人及1名值班员24 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其他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5.3.3 II级
40、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市防指应立即启动防暴雨或防洪防台风II级响应。5.3.3.1.1 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警报,统计过去24小时全 市有3个(含)以上乡镇(街道)降雨超150毫米,且有灾情, 预计未来24小时内仍有100毫米以上降雨。5.3.3.1.2 安砂水库总出库流量超过3200立方米/秒,且上游 降雨仍将持续;上坂水库出库超过450立方米/秒,且上游降雨仍 将持续。5.3.3.1.3 市水文局发布洪水预警,预计沙溪、巴溪、后溪、 文川溪控制站之一将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5.3.3.1.4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严重影响我市。5.3.3.1.5 上级指令或市防
41、指会商并经副(总)指挥以上人员 批准认为需要启动。5.3.3.2 II级应急响应行动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 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城 管局、气象局、水文局、武警三明支队执勤二大队、消防救援大 队、永安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永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安分公司、 中国联通永安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立即入驻市防指,统一听从市 防指指挥调度,迅速传达贯彻落实防御部署安排。5.3.3.2.1 市防指:(1)副(总)指挥24小时在岗指挥,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 汛期的决议;(2)实时会商研判天气态势,安排部署防御工作,实时发布 预警信息至乡村主干;(3)情况严
42、重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实行“三停一休” (即停工、停业、停产、停课、休市);(4)实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市应急管理局:(1)集结应急专业队伍,投入抢险救灾中;(2)分区域下达市级救灾物资;(3)牵头做好灾情统计、报灾、核灾工作。市气象局:逐时预报、滚动发布重点时段、重点区 域、重点部位降雨趋势;以乡镇为单位,适时统计雨情。市水文局:逐时发布降雨及其影响区域洪水实况及 趋势预报。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应急预案方案,协调、会同乡 镇(街道)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措施,入驻现场指导防 治抗灾救灾工作。市水利局:(1)实时掌握水库水情,实时巡查重点区域水库;(2)(2)逐时掌握暴雨洪水、台风影
43、响区内,重要水工程的运行情况;(3)重点区域停止在建水利工程施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市交通运输局:(1)重点区域道路管控封锁;(2)投入应急队伍,及时抢通阻断交通道路;1.1.1.1.1 建局:重点区域停止在建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5.3.3.2.9 市公安局:(1)对低洼易涝的公共场合实行交通管制;(2)对出现险情和安全隐患的路段实行封闭。5.3.3.2.10 中国电信永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安分公司、中 国联通永安分公司:投入应急队伍抢通中断通信和广电网络信号, 优先保证防汛相关部门通信和广电网络信号顺畅。5.3.3.2.11 市委宣传部:根据福建省防汛防台风信息发布方案要求(闽防2019
44、) 13号),每两小时发布一次汛情和暴雨 洪水台风动态,视情减少或暂停娱乐性节目及广告。5.3.3.2.12 市人武部、武警三明支队执勤二大队、消防救援 大队:立即投入抢险救灾。5.3.3.2.13 供电公司:立即投入抢险队伍,抢通供电中断区 域,优先保障防汛相关部门供电。5.3.3.2.14 市教育局:落实重点区域师生停课安排。5.3.3.2.15 市文旅局:关闭旅游景区,疏散游客和工作人员, 转移贵重文物。5.3.3.2.16 市卫健局:立即派出卫生应急医学救援队伍赴一 线开展医疗救助。5.3.3.2.17 市城管局:立即派出队伍设备抽排城市内涝。5.3.3.2.18 水库调度专家组入驻市
45、防指,协调调度水库电站。5.3.3.2.19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H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迅速行动。5.3.3.3 值班值守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 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城 管局、气象局、水文局、武警三明支队执勤二大队、消防救援大 队、永安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永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安分公司、 中国联通永安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4小时在岗带班或现场 应急处置,1名负责人及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其 他防指成员单位1名负责人及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5.3.4 I级响应5.3.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市防指应立即启动防
46、暴雨或 防洪防台风I级响应。5.3.4.1.1 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警报,统计过去24小时全 市有2个(含)以上乡镇(街道)降雨超200毫米,预计未来24 小时内仍有100毫米以上降雨。5.3.4.1.2 安砂水库总出库流量超过3800立方米/秒,且上游 降雨仍将持续;上坂水库出库超过600立方米/秒,且上游降雨仍 将持续。5.3.4.1.3 市水文局发布洪水预警,预计沙溪、巴溪、后溪、 文川溪控制站,将有两个(含)以上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5.3.4.1.4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警报,预计将有强台风及超 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市。5.3.4.1.5 上级指令或市防指会商并经总指挥批准认为需要 启动。
47、5.3.4.2 I级应急响应行动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自然资 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 理局、城管局、气象局、水文局、武警三明支队执勤二大队、消 防救援大队、永安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永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永 安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安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立即入驻市防指, 统一听从市防指指挥调度,迅速传达贯彻落实防御部署安排。必 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5.3.4.2.1 市防指:(1)总指挥、副(总)指挥24小时在岗指挥;(2)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3)情况严重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实行“三停一休” (即停工、停业、停产、停课、休市);(4)逐时、滚动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5.3.4.22 市应急管理局:(1)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发布重大险情、灾情及 其他重大突发事件信息;(2)指挥协调应急专业队伍立即投入抢险救灾;(3)紧急下达市级救灾物资,调配应急物资供给;(4)实时做好灾情统计、报灾、核灾工作。5.3.423 市气象局:逐时预报、滚动发布重点时段、重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