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大学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校园网络 (以下简称“校园网”)系统及校园网上信息资源的安全管 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维护校园网用户的合法权益, 根据计算机信息安全系统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 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 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 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学院校园网由学院投资建设,是为学院教育教 学、科研、管理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是学术性、非 盈利性的计算机网络。校园网的服务对象是学院教育教学、 科研和管理机构,包括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
2、,以及其他经学 院授权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学院校园网管理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 制。学院成立校园网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政主要 负责人为校园网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校园网的日常安全管 理工作由学院图文信息中心主管、由学院保卫处协管;学院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其本部门的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 门须配备网络监管员,具体负责各部门内部日常网络安全管 理工作。第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 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网 的安全。第五条 学院校园网区域内(包括局域网)的网络系统 和信息资源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学院内各部门网络系统的建设
3、和应用,应当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学院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第七条学院校园网将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和每个工作人 员的安全管理职责;(二)安全保护制度,保障信息安全,保障计算机信息 系统设备、设施(含网络)和运行环境安全,保障计算机功 能正常发挥;(三)安全操作制度,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操作权限 和安全操作规程;(四)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状 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八条 使用校园网存取、处理、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 信息,必须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第九条 国家事务、科学技术等领域以及重要部门的要 害信息系统和资源,应重点加强安全管
4、理和保卫工作。第十条 部门和个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国际 联网,如是通过校园网的,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任何部 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接入校园网。第十一条 通过校园网进行国际联网的,严禁在网上从 事经营活动。第十二条 通过校园网进行国际联网,应按规定由校园 网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备案,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和检 查。第十三条通过校园网进行国际联网,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 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 国际秘密和妨害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部门和个人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
5、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 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第十四条进行计算机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或防治技 术培训,须报校园网管理部门备案并经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五条严禁非法制作、出版、复制、传播和销售计 算机有害数据以及含有计算机有害数据的媒体和资料。第十六条 对校园网中发生的案件,有关部门应当在24 小时内向校园网管理部门报告。校园网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情 况向公安汇报。第三章安全监督第十七条 校园
6、网管理部门对校园网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整改安全隐患;(二)查处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三)审定安全保护等级,确定要害网络信息系统;(四)负责校园网国际联网的安全监督;(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八条 校园网管理部门对校园网进行安全检查时, 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情况和资料。第十九条 校园网中发生案件,除按规定查处外,校园 网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 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本办法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二
7、)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三)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四)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 件的;(五)接到校园网管理部门要求改进安全状态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六)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的。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校园网存取、处理、 传递信息造成国家秘密失泄的,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等 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校园网管理部门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的,可向学院提出复议。履行校园网安全管理职责的部 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失职者给予行政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其他第二十四条 如有本办法没有涉及到的有关内容,或者 在执行过程中,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的法 律、法规为准。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中所提的“部门”为学院的各系(部)、 处室、中心、馆等。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