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镇区锦洪“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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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镇镇区锦洪,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经批复规 划条件论证,古镇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古镇镇曹二村东岸公路399 号的区锦洪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由土地权利人区锦洪自主改造, 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古镇镇曹二村东岸北路399号,北至东岸北路 397号,南至东岸北路401号,东至拱北河,西至古神公路,用地 面积0.9089公顷(9089. 1平方米,折合约13. 63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于2015年6月纳入“三旧”标图入库,图斑编号, 纳入图斑面积0. 9065公顷(9065.
2、 42平方米,折合约13. 60亩), 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为改造主体地块;另有0.0024公顷(23. 68 平方米,折合约0.04亩)未纳入“三旧”标图入库,不纳入本次 改造范围。(三)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 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3)第101365 号,为土地权利人区锦洪自1997年开始使用。(四)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改造范围内现有3栋建筑物,为土地权利人区锦洪自1997年 开始使用。有合法规划报建、验收手续,无房产证,现有建筑面 积4379. 2平方米,现状容积率1.0,作工业厂房所用。该地块目 前已拆除建筑面积0平方米,改造
3、前年产值为800万元,年税收 为40万元。改造主体地块不涉及闲置、历史文化资源要素、不涉及土壤 环境潜在监管地块、属自行改造,不涉及供地及历史用地处理问 题;改造主体地块抵押给中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镇 支行营业部,抵押权人同意将涉及土地、房屋纳入改造范围。(五)规划情况改造主体地块基本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复规划条件 论证,已纳入现行中山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2017-2020)。其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城镇建设用 地0.9065公顷(9065. 42平方米,折合约13.60亩);在中山 市古镇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府函2022306号), 一类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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