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被列入“永久禁猎(渔)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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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被列入“永久禁猎(渔)区”一个月前,被列入“安徽省重要湿地名录”的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被地方 政府列入“永久禁猎(渔)区”。一个月过去,仍然有胆大妄为者以身试法,一名 用电捕鱼者被农业执法部门抓获,并移送当地公安部门。4月21日,南陵县农业 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利用一切手段,时刻紧盯 违法者,严格依法保护芜湖最大淡水湖泊一一奎湖的生态环境。有关资料显示,使用电瓶、逆变器、电鱼网等工具实施“电捕鱼”捕捞鱼类, 会直接导致电捕区域水生生物死亡,即使侥幸逃脱的鱼类其生理功能会遭受不同 程度损伤,运动能力、捕食能力、抗病能力和识别能力都会显著降低,并极易
2、导致 不育,造成鱼类遗传特性发生变异,鱼类资源逐渐衰竭甚至灭绝。3月15日,南陵县人民政府为切实保护安徽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野生动植 物(含陆生、水生,下同)资源,创建良好的动植物栖息的生态环境,维护自然保 护地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将安徽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列为永久禁猎(渔)区,禁止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 物,禁止滥砍乱伐树木,禁止破坏、干扰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行为。禁猎(渔)区物种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安徽省级保护陆生 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一切野生动 物和鱼类。禁猎工具和方式有:禁止使用毒药、爆炸
3、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 套、猎夹、弹弓、猎枪、气枪、射钉枪、地枪、排铳、军用武器等危害人畜安全的 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 捕、陷阱、毒药、麻醉药等方式进行猎捕;禁止制作及出售猎套、猎夹、猎枪、气 枪、射钉枪、地枪、排铳、粘网等猎捕工具;禁止出售、购买、利用、食用野生动 物及其制品;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禁渔工具和方式有:禁止使用各类鱼竿、电触鱼器、抬网、绝户网、过江网、 迷魂阵、八字粘网等破坏渔业资源和影响水域航道的渔具;禁止使用电鱼、毒鱼、 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安徽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内,还严禁砍伐、焚烧一切植物。严禁开(围) 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以及截断湿地公园水源;严禁一切与湿地公园水域管理无 关的船只、漂流工具等进入湿地公园水域,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在湿地公园水域组织开展水上项目活动;严禁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 鱼类洞游通道;严禁在湿地公园区域放养家禽,擅自引入外来物种以及放生等行 为;严禁湿地公园水域游泳、洗涤及其他可能影响湿地公园水域水质的行为;严 禁向湿地公园水域抛弃、倾倒废弃物和排放污染物。(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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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 省级 湿地 公园 列入 永久 禁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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