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工程装修合同范本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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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尺寸:A4字体:仿宋 标题字号:20正文字号:12】【合同范本】工程装修合同范本4篇发包人:营业地址: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电话:法定代表人:电话:承包人:委托代理人:电话:本工程设计人:电话:施工队负责人: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 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地点: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 材料
2、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4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一月日,竣工日期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 费。2、乙方的工作(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 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 及各设备管线;(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 下水管的通畅;(5)对于
3、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 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 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 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 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
4、,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 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 责人验收签确认。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1、开工及延期开工(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 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 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 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 工期不予顺延
5、;(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 延工期。2、暂停施工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 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 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 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 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6、,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 用,工期不予顺延。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 行;(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4、工程竣工(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
7、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 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 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1、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 人承担违约责任。(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 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
8、责任分别 承担。2、检查和返工(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 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 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 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 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 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 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4)
9、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 款,由发包人承担。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 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 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 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 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 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
10、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 承认验收记录。(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 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视为发包方现场负 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4、重新检验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 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 的
11、签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1、安全施工与检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 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 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 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 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2、安全防护(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 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
12、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 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 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 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 措施费用。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1、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 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 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2、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
13、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 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 签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的,视为结 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确认。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2)其他方式:O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第一次:元大写:第二次:兀大写:第三次:元大写:第四次:元大写:工程验收后天内付清。3、特别费用的约定:(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
14、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 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 方负责;(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 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 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 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 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 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
15、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 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 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O第十六条违约责任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 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 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
16、支付的违约金为:元, 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元。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 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 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 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
17、担上述违约 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 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7、其他约定:。第十七条争议解决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 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十八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 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
18、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合同附件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3、项目变更单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7、工程验收单8、工程结算单9、工程保修单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二十条附则年 月 日。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详见预算报价单)。第二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
19、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 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 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第三条发包人义务3.1 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 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
20、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 等项工作;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第四条承包人义务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按期保质完成工程;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 月日乙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 月日委任单位:施工单位: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项目内容:四、工程期
21、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六、付款方式1 .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 款。2 .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余额 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七、材料设备: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 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 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1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 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 .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
22、,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材料计划 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3 .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附加协议,提 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4 .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 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5 .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九、工程质量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
23、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十、工程验收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 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 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 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 方。十二、备注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 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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