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知识点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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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安生产法?法律责任知识点总结条款对象行为处分罚款金额备注第八十七条安监人员 (负有安全生产监 督治理职 责的部门 的工作人 员,下同)1 .对不符合法定平安生产条件的涉及平安 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 .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 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 不依法予以处理的;3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 治理责任,发现其不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 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平安生产违法行 为不予查处的;4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 及时处理的.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刑事责任负有平安生产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的 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
2、 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八条安监部门(负有安 全生产监 督治理职 责的部门)1 .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置其指定的 平安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2 .在对平安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 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 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 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分.第一百零八 条生产经营 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 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平安生 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撤消其有关证昭八、第一百零九 条负有责任 的生产
3、经 营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依法承当相应的赔偿等责任由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依照以下规定处 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0-50w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0-100W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0-500W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500-1000W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1000-2000W 罚款第百一十条本法规定 的行政处 罚由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和其他负有 平安生产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根据责任分 工决定由负有平安生产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报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 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分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治理处分法的规定决 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分第百一十一 条生产经营 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造成
4、人员伤亡、他 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赔偿责任拒不承当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拒不承当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 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平安 事故的责 任人未依法承当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举措 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 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八十九条评价机构 (承当安 全评价、 认证、检 测、检验 工作的机 构,下同)出具虚假证实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 10w,并处2-5倍罚款;2. 10w,单处或并处10-20w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2-5w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当连带赔偿责 任构成犯罪的依
5、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消其相应资质第九十条生产经营 单位负责 人(生产经 营单位的决策机构、 主要负责 人或者个 人经营的 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平安生 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 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平安 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 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2-20w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一条主要负责 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平安生产治理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2-5w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
6、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 受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 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 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平安事故负有责任 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九十二条主要负责 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平安生产治理责任,导 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由平安生产监督 治理部门依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罚款第九十三
7、条平安生产 治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平安生产治理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平安生产有关 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 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1 .未根据规定设置平安生产治理机构或者 配备平安生产治理人员的;2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 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治理人员未按 照规 定经考核合格的;3 .未根据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 未根据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平安生产事项 的;4 .未如实记录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5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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