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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南开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有效处置和应对南开区火灾事故,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强 化联动协作,持续优化完善灭火救援体系,确保决策科学、指挥 高效、保障有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条例、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天津市消防安 全责任制规定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调整 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
2、本预案适用于南开区行政区域内除森林(草原)以外的火灾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区主要领导和区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组织区指挥部 相关成员单位、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和专家顾问成立现场指挥 部和各工作组,接管指挥权,组织会商火情,了解先期处置情况, 分析研判火灾发展态势,研究制定灭火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指 挥各组迅速开展工作。(2)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赶赴事发现场,立即按照本预案 职责分工、单位部门应急预案及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开展应 急处置工作。(3)综合协调组指挥、协调各方救援力量积极营救被困人员、 控制火灾蔓延、扑灭火灾、控制危险源或排除事故隐患。根据需 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火灾
3、威胁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并进行妥善安置。(4)警戒安全组维护现场秩序,根据火情实施警戒、疏散、 避险、身份核查、安全监测等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防 止事故进一步扩大。(5)综合保障组根据火灾事故发展态势和灭火救援需要,调 集灭火剂、装备、物资,做好现场供水、供电、供油、交通、通 信、气象、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生活等应急保障工作。(6)医疗救助组开展人员医疗急救、卫生防疫、心理干预及 遇难人员的遗体处置工作。(7)信息舆情组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救援进展情况, 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8)综合协调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及应急 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市委、市政府,国家工作组指导
4、意见,落 实相应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1.3 .2二级应急响应报警描述为: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失联或10人以 上50人以下重伤,扑救难度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由区指挥部 办公室履行报批程序后启动二级应急响应。(1)区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组织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成立现场指挥部,并视情调派专家组成员 到场。区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职责分工、单位部门应 急预案及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组组织、协调消防救 援队伍、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生、灭火、排险等应急处置。(2)警戒安全组维护现场秩序,根据火情实施警戒、疏散、 避险、身份核查、安全监测
5、等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发 生。(3)综合保障组调集灭火救援所需的灭火剂、装备、物资, 做好现场供水、供电、供油、交通、通信、气象、医疗卫生、环 境保护、生活等应急保障工作。(4)医疗救助组开展现场人员医疗急救、卫生防疫、心理干 预及遇难人员的遗体处置。(5)信息舆情组及时、统一发布灾情、救援等信息,积极协 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6)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趋势,按程序提出调整应急响 应级别的建议。1.4 .3三级应急响应报警描述为:造成3人以下被困、失联或10人以下重伤,发 生在高层、地下,大跨度、化工、大型综合体等建筑设施的火灾, 火场有可能发生爆炸
6、、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危险性较大或突 变险情的火灾,或现场指挥员认为四级应急响应到场灭火力量不 能控制的火灾,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三级应急响应。(1)区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区指 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组成现场指挥部,开 展应急处置工作。(2)区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携带 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救援物资等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区应急指挥 机构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区指挥部副总指挥视事故情况,赴事故现场指挥指导处置工作。(4)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趋势,按程序提出调整应急响 应级别的建议。1.5 .4四级应急响应报警描述为:现场未发现人员被
7、困、失联或受伤,过火面积 较大、扑救时间较长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火灾,由区指挥部办 公室启动四级应急响应。(1)区消防救援支队到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处置工作,事 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配合处置。(2)区指挥部办公室关注火情事态发展,根据需要调派增援 力量及灭火所需物资、装备;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 协调火灾扑救工作。(3)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 效果,可以按程序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5.2处置措施在火灾事故处置中,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准确 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处置,减少损失; 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确定和调整灭火救援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分 工
8、展开救援。5.2.1 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 障遇险人员(重点关注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生命安 全。当有人员被困或受到威胁时,第一时间展开救援,对救出的 被困人员立即实施救护。5.2.2 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1)使用各种水源,保证火灾事故现场不间断供水。(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3)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划定警戒区域,相关职能单位设置 警戒标志和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域,维持事故 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视情 实施交通管制。(4)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5)为
9、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 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5.3 新闻与舆情应对5.3.1 区宣传部门要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应急的新闻 报道工作。对启动三级、四级响应的火灾事故,由区宣传部门负 责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市委宣传部做好指导工作。对启动 一级、二级响应的火灾事故,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组织信息舆情组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分析、舆情引导 和媒体服务等工作。未经批准,参与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和 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消息。5.3.2 启动一级、二级响应的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信息舆情组 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在5小时内发布权
10、威信息, 在24小时内以事件处置新闻中心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分管市 领导同志、有关区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发布相关信 息。通过动态发布处置进展情况、组织集中采访等方式,持续发 布权威信息。5.4 跨区域增援当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进一步扩大,本市灭火救援力量不足 时,由市消防救援总队按程序报请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调动 周边省(区、市)的消防救援力量跨区域紧急增援。5.5 应急结束5.5.1 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全部被救出,火势被彻底扑灭,影 响灾情扩大的重大危险源被控制、消除,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即告结束。5.5.2 一级、二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由区指挥部按程序宣布 结束;三级、四级火
11、灾事故应急响应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宣布结束, 各部门转入常态工作。必要时,由区指挥部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5.5.3 宣布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视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 防止灾情反弹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现场指挥部停止运行后, 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现场应急队伍有序撤离。6后期处置善后处置6.1.1 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 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6.1.2 民政、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 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 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 民生活。社会救助
12、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6.1.3 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 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6.2 火灾调查6.2.1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成立火灾原因 调查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6.2.2 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灭火救援情 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7应急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各成员 单位专业救援力量和专家队伍为辅助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各类 队伍要经常开展灭火救援训练、业务技能培训、联合实战演练,
13、 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7.1 物资保障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 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 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满足应急状态时的 工作需要。7.2 资金保障区人民政府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火灾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 分原则分级负担。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救援救灾工作 资金由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 序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7.3 指挥与通信保障7.3.1 区指挥部应依托区消防救援支队119调度指挥系统,完 善
14、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并与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保持日常及火 灾事故处置现场的有线、无线通信联络。7.3.2 在火灾事故处置现场通信干线中断或现有网络出现盲 区时,相关部门应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指挥现 场公众通信保障工作,并利用公众通信网络,保障火灾事故现场 指挥部与相关应急指挥部门的联系。7.4 医疗急救保障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 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区 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7.5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应根据火灾事故应急需要,调集可利用的交通 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
15、优先运输。7.6 治安交通保障交警南开支队视情在事发区域设置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实施道路交通管控措施,加强应急道路通行保障。7.7 应急供电保障 国网天津城西供电分公司应建立健全供电应急保障队伍,完 善供电保障设备设施,保障现场指挥部、火灾事故现场的应急供 电。7.8 气象服务保障区指挥部根据任务需要,及时跟进气象部门,开展气象监测 和预报,提供大气温度、湿度、风力、风向、气压等影响火灾发 生发展的气象数据。7.9 宣传培训区消防救援支队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编制宣传材料和培 训教材,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6、要 组织做好本系统应急处置力量的培训工作。8.1 责任落实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预案要求,履行火灾事故应 急响应职责,保证定岗定责、责任到人;确保装备物资储备充足、 完整好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及 时总结。对不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应急响应不力而导致火灾 事故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 有关人员责任。8.2 预案管理1.4工作原则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响应、 科学决策,以人为本、协同应对的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指挥机构2.1.1 设立南开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负责组
17、织指挥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 火灾事故扑救任务。区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组成。2.1.2 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 挥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区消防救援 支队支队长、区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委员担任。2.2 办事机构区指挥部下设南开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 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区指挥部部署,负责做好灭火 救援的组织、协调、推动、指导等具体工作。2.3 成员单位区指挥部成员为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力、 公安南开分局、交警南开支队、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自来水集团本
18、预案解释工作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承担。8.2.1 区消防救援支队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联合演练, 检验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演练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 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8.2.2 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明确负责人和联络 员,制定详细行动方案、工作措施,统计具体物资储备、救援力 量,并将有关数据报区指挥部办公室。8.2.3 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实践,及时组 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8.2.4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2.5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第二、三、四营销分公司、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
19、、区应急局、 区人防办、国网天津城西供电分公司、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 及各街道办事处。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推动指导消防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消 防救援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训练演练;推动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应对 处置火灾事故的准备工作;组织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协调相 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网络舆情的 监看研判及调控管控工作。公安南开分局:负责组织警力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治安 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疏散、转移避险等工作;做好涉及 刑事、治安案件的处置工作,严防借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做好火
20、灾防范工作。交警南开支队: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 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救援车辆及人员通行顺畅,参与保障 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协同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 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 生活;负责做好火灾事故后的有关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区人社局:负责依据国家及本市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章,保 障灭火伤亡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火灾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进行监测; 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建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协助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房屋建筑
21、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火灾事故中的工程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调集火 场清理使用的大型工程机械;负责对事发相关建筑开展建筑结构 安全性评估;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事故的原因分析、调查和处 理工作。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在火灾事故救援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修 复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协助实施火灾事故现场中燃气突发事故处 置。自来水集团第二、三、四营销分公司: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 政管网供水压力充足,保证灭火用水不间断。区商务局:负责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 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 疗救治情况。区应急局:负责组织调度危险化学
22、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合 参与应急处置;组织专家对火灾事故相关生产安全的应急处置和 抢险救援提出建议。区人防办:负责组织协调公用人防工程火灾事故中的处置指 挥和抢修排险工作。国网天津城西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火灾事故现场本单 位资产范围内设备的供电、断电、抢修等作业措施;负责提供起 火单位及周边区域,本单位资产范围内电力设备的相关资料,为 电力设施火灾扑救提供技术支持。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 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火灾扑救和给灭 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负责提供起火单位及周边区域 燃气供给资料,为燃气设施火灾扑救提供技术支持。各街道办事处
23、负责配合区指挥部开展火灾事故处置工作;负 责配合火灾事故中人员疏散安全和抢险救援工作;负责配合设立 现场应急指挥部。2.4 现场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需要,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 挥部主要负责火灾现场的处置、指挥、协调等工作,制定灭火救 援行动方案,指挥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成员单位和应急 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2.5 工作组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在现场指挥 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2.5.1 综合协调组区应急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根据需要由区委宣传部、 区委网信办,公安、交管、民政、财政、人社、生态环境、住房 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务、商务、卫生健康、人民防空
24、等部门, 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组成。负责 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2.5.2 信息舆情组区委宣传部牵头,根据需要由区委网信办、公安南开分局、 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及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 组成。负责组织开展信息发布、舆情分析、舆情引导和媒体服务 等工作。2.5.3 警戒安全组公安南开分局牵头,根据需要由交警南开支队、区生态环境 局、自来水集团第二、三、四营销分公司和国网天津城西供电分 公司、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及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区域电力、燃气供给企业组成。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根据火情实施 警戒、疏散、避险、身份核查、安全监测等工作。2.5.4
25、 医疗救助组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根据需要由区民政局及事发地所在街道 办事处组成。负责现场人员医疗急救、卫生防疫、心理干预及遇 难人员的遗体处置。2.5.5 专家咨询组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根据需要由应急管理、消防、建筑、 化工、急救、交通运输、通讯、电力、燃气、水利、人民防空、 环境保护等领域有关专家组成。负责为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 术支持;指导现场指挥部研判灾情;制定灭火救援方案;参与工 艺处置、风险评估和安全保障等工作。2.5.6 综合保障组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根据需要由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 设委、自来水集团第二、三、四营销分公司、国网天津城西供电 分公司及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做
26、好火灾扑救所需的 车辆、器材、灭火剂、燃料及其他物资的供应,做好供水、供电、 通讯、交通运输等俣障,开展气象监测预报。3预防和预警3.1 火警监测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图像监控、消防设 施物联网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火灾 事故信息。任何单位、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当立即通过各种途 径报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2 火灾警示区消防救援支队在重点防火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行业及时 发布火灾风险警示信息,及时通报国内外突发火灾情况。4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应急值守区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日常要加强 应急值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对重大敏感警情
27、,要进一步加 强值班值守力量。4.1 信息报告发生以下情况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区指挥部办公室、各街 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按照接报即报、 随时续报的原则,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区委、 区政府报告火灾事故基本情况。(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事故;(2)启动三级及以上响应的火灾事故;(3)死亡人数可能超过3人的火灾事故;(4)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火灾事 故等。4.2 先期处置火灾事故发生后,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火灾态势,根 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视情调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 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各成 员单位专业救援力量和专家到场,及时将信息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根据现场指挥部要求和响应等级,依据职责开展相关 处置工作。4.3 响应响应分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原则上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 四级4个等级。5.1.1 一级应急响应报警描述为:造成10人以上被困、失联或50人以上重伤, 扑救难度和社会影响巨大的火灾,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履行报批程 序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