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贸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docx(3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危险作业管 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防止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保证员工人身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参照执行。3定义3.1 受限空间本规定所指受限空间是:公司的各类塔、槽、罐、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 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3.2 受限空间作业本规定所指受限空间作业是:进入或探入公司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4 职责4.1 综合办公室4.1.1 综合办公室是本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建立与保持本规定。4.1.2 对本规定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
2、踪验证。4.2 其他各部门贯彻与执行本规定,并提出修改建议。4.3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4.3.1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4.3.2 核查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合格后,再 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4.3.3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4.3.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4.3.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4.4 作业人4.4.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 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4.4.2
3、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4.4.3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4.4.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4.4.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4.4.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4.5 监护人4.5.1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4.5.2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随时观察作业人员的精神及身体状况,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4.5.
4、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4.5.4 应清楚应急联络电话、出口、报警器和外部应急装备的位置。4.5.5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4.6 审批人4.6.1 应清楚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危害。4.6.2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4.6.3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4.6.4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6 管理内容6.1 基本要求6.1.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6.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区域所在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联合开展工作前的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
5、评估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6.1.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施工单位和作业区域所在部门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各类防护措施和救援物资配备到位。6.1.4 在进入受限空间前,综合办公室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和技术交底。6.1.5 进入受限空间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施工方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连续 检测记录放在现场。6.1.6 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受限空间,打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置警示 标识;无需用钥匙、工具就能进入或无实物障碍的受限空间,应设置固定警示标识。所有警示 标识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后才能进入的词语。6.2 作业前的准备6.2.1 安全
6、隔绝a)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地安全隔绝措施。b)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 盲板或拆除管道。c)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d)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6.2.2 清洗、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 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a) 受限空间内外氧含量应该一致,如果不一致,在授权进入受限空间前,应确定偏差的原 因,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 ,监测氧含量时
7、,受限空间必须是静态状态下。b)不论是否有焊接、敲击等作业,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的浓度都应满足 下列条件:1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 (体积百分数);2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 (体积百分数)。3 )同时还要考虑作业用的设备是否带有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或挥发性气体。c) 受限空间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6.2.3 监测a) 凡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应在作业前30 min内 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
8、进入。受限空间气体检测30min后,仍没有 开始工作,应重新进行检测。b) 负责检测的化验人员必须由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同时要保证化验设备在校验有效期内, 使用前后应认真检杳,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c)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在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或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 各部位取样。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测试次序依次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 有害气体。d)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 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e) 对作业过程中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9、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f)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g)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本规定中的防护措施。6.3 安全措施6.3.1 监护a) 受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具有一定的应急救 援能力,监护人不在场时,严禁作业。b)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并始终保持有 效的沟通。c)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d)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 行清
10、点。e) 在狭小的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行的保护绳,监护人可以通过安全绳与作业 人员进行沟通。6.3.2 通风a)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b)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c)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d)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6.3.3 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本规定622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a)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式呼吸器,用长管式 呼吸器时,应仔细检杳管的气密性,防止通气长管补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处的上风口, 并有专人监护;作业
11、人员应拴带救生绳。b)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 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c)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 品Od)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6.3.4 照明及用电安全a)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照明,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24V ,在金属设备内、潮湿 容器和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且绝缘性良好。b)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 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c) 临时用
12、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具体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6.4 其它安全要求a) 温度:受限空间里的温度应保持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b) 受限空间内设备:对受限空间阻碍作业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能造成危害、影响救援的 设备(如搅拌器),必须处于断电状态,并在其启动按钮处悬挂警示标志牌。没接到开车命令, 严禁启动。必要时,可以移出受限空间。c) 防坠落、防滑跌: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和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 括残留物、工作物料和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防坠落、防滑跌的安全措施。d) 静电防护:为防止静电危害,应对受限空间内和其周围的设备有效接地,并进行检测。e)
13、工具、材料管理:作业人员不能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带入的工具和材 料应逐一登记;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作业结束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作业 现场,影响生产安全。f) 应急物品: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相应的应急用品。g) 交叉作业: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各方必须签订安全 管理协议。h) 作业轮换: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i) 受限空间所在单位监护人: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对本项目进行监护,监护人 不能随便离开现场。作业结束后,应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现场检杳,合格后在作业证签字 确认。6.5 许可证管理a)作业证由作业
14、申请人负责办理。b)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c) 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d)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 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e) 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审批单位存档,第二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留存,第三联监护人持有,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f)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8小时。g) 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确认无任何隐患,申请人与作业单位现 场负责人签字后关闭作业许可证。7附则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申请单位施工单位设施名称原有介质
15、施工作业 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技术人员 交底现场监护人员采样分析 数据分析项目氧气含量可燃气含量有毒气体含量分析人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1作业前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分析2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3设备经置换、吹扫、蒸煮4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 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5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示牌,设专人监护6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7检查受限空间进料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8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
16、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9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懂自救互救知识量10制定出应急方案,现场人员掌握预案的具体内容11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012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等13其他补充措施危害识别施工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基建维修负责人意见安全部门负责人意见年 月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完工验收时间:施工单位签名16破土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3职责办公室负责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4工作程序4.1 动土申请单位、施工单位一起到综合办公室处领取动土
17、安全作业证,详细说明动 土地点、范围、深度等内容如实并填写作业证。4.2 动土作业证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动 土安全作业证。需要断路的动土作业,要同时办理短路作业证4.3 严格进行审批手续,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工作。4.4 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综合办公室一份存档,施工 单位留一份。4.5 作业完工后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进行工程验收。4.6 动土作业工作要求及相关规定4.6.1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 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平或平整场地的作业,称为动土作业(包括公司内切割
18、水泥地面、 马路等)。4.6.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4.6.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4.6.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 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6.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 转移作业地点。4.6.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 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
19、高处作业管理制度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9破土作业管理制度17大型吊装作业管理制度21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管理制度25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28交叉作业管理制度304.6.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4.7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4.7.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 道和阴井。4.7.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 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4.7.3 要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
20、所和 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 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 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4.7.4 作业时应注意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4.7.5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 取有效的固壁措施。4.7.6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4.7.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4.8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
21、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 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4.9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生产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 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4.10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11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现场 交底,并监督落实。施工过程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要经常对工程的安全、质量等方面 进行监督;施工完毕后有安全生产办公室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应及时填土,并拆除防 护装置,恢复地面设施。动土作业许可证申请作业单位申请人作业单位作业地点施工
22、作业负责人填写人施工内容作业时间年 月 日 时分至年 月 日 时分动土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可另附页)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备注1电力电缆、仪表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2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3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4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5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6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7备有便携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仪8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9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并配备劳动防护器具10其他动土安全措施(执行背面)认真落实本作业票背面安全措施要求作业人员签字:监护人签字:危害识别:作业负责人意见作业
23、地段负责人意见安全部门意见施工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日完成验收检查年月日签名:20大型吊装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大型吊装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2适用范围公司内吊装作业。3职责3.1 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大型吊装安全作业证,并负责监督、检查。3.2 质量小于10t的物体的吊装安全由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3.3 吊装工应认真执行本规程。4工作程序及相关规定4.1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4.2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39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
24、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39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4.3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4.4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有需施工的单位提出申请,综合 办公室终审批准。在施工单位做好危害分析制度安全措施。此证一式二份,综合办公室留底一 份,施工单位一份。4.5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39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 不足39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 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分管部门和安全人员审查,报总经理
25、批准后方可实施。4.6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 禁止入内。4.7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 时,应停止作业。4.8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应遵守公司内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4.9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 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4.10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4.11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4.12 吊装作业前
26、,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 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4.13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 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4.14 吊装作业现场如需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 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4.15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 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4.16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
27、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 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 再平稳吊起。4.17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4.18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4.18.1 指挥信号不明;4.18.2 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4.18.3 斜拉重物;4.18.4 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4.18.5 重物下站人;4.18.6 重物埋地下;4.18.7 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4.18.8 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4.18.9 重物越人头;4.18.10 安全装置失灵。4.19 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
28、作 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4.20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 员有权拒绝作业。4.21 吊装作业结束后,所使用的行车、吊装葫芦等吊装工具必须拉闸断电,并上锁。大型吊装作业许可证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吊装人员特殊工种作业证号安全监护人吊装指挥(负责人)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时分至 年 月 日时分吊装内容起吊重物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作业人员已按规定 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3但形状复杂
29、、刚度 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 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3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围栏或警戒线,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 止入内,机动车已安装阻火器;4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5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以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 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6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避免同带电 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7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须
30、经设备部审查核算并批准;起吊物的质量()吨经确认,在 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8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9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灯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 已做好防护措施;10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超负荷或重物不明,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安全装置失 灵,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11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掉;12补充措施危害识别:基层单位负责人意见:年 月 日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年 月日安全部门负责人意见:年 月日公司领导
31、审批意见:年 月 日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 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3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3.1 公司内部一般地点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后, 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接线地点进行接线作业。3.2 公司防爆区域内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综合办公 室批准,接线人员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接线地点进行接线作业。3.3 外来施工单位所需临时用电时,必须由其主管处室或项目主管负责人向综合办公室提 出
32、申请,经综合办公室审批,分管领导终审。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接线地点进行接线 作业。3.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用电单位一份,综合办公室存留一份。4 .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4.1 对临时用电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每天进行至少一次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4.2 生产装置上的临时供电设施,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不得影响生产装置的正常运 行,否则必须停止供电。4.3 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接出的线路、用电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接线 电工在接线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线。电工班要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立即停止供电
33、。5 .临时供电安全技术要求5.1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技术要求,并采取相 应的防爆安全措施。5.2 现场临时用电供电设施的停送及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和拆除,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 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电气安装规范和电气专业安全规程。5.3 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工具、 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的电动设施。5.4 临时线架空时,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时不得低于5米;不允许用金属管作 电线支撑物,地面敷设时应穿管保护;电缆地下敷设时埋地深度不得低于0.7米,且沿
34、线必须 设安全标志。5.5 室外的临时用电开关需有防雨措施,开关安装离地面不得低于1.3米。5.6 在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 过12伏,其他场所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5.7 使用临时电源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内容,禁止 任意增加用电负荷。5.8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5.9 临时用电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通知电工班拆除临时供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 除。如因私自拆除,将酌情给予处罚。5.10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认真登记, 妥善保管。并严格执行本制
35、度和审批程序。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申请用电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地点用电设备及功率电源接入点作业等级临时用电人送电人临时用电时间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序 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1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cm。道路不低于5m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m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8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9行灯
36、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罐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12伏10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11停送电作业按照停送电单执行12其他补充措施危害识别: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人意见基建维修负责人意见安全部门负责人意见年 月日年 月il年 月日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员工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与国 家财产安全。2适用范围2.1 各种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2 使用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2.3 烧、烤、煨管线,铁锤击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权限和程序3.1 特殊危险动
37、火作业证的审批,有动火地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对动火安全作业方案、动火 安全措施进行初审、签字,然后综合办公室复审,再报总经理终审签批。3.2 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按特殊危险作业的审批程序,不需要领导终审。3.3 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有动火地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对动火安全作业方案、动火 安全措施进行初审、签字,再报综合办公室审批确定无问题后签批。4 企业动火作业级别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4.1.1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生产装置、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 他特殊危险动火作业。4.1.2 在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塔内、罐内动火作业。4.1.3 节假日期间进行的一级动火作业应升级为
38、特殊专业。4.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有毒场所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4.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作业。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 备内和高处作业的规定。5.2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快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 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从事能源介质生产、使用、调配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设备财产不受损失,特 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能源介质的生产、使用、调配过程中作业人员
39、。3、职责1.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能源介质考核指标的制定、分解与考核,编制各类能源报表和能耗分 析,以及全厂能源介质的使用情况的总协调管理,负责公司厂内所有介质公共管网的启用、停 用、切换的协调指挥。负责所辖区域能源动力管线及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及监督检查全 公司能源使用情况,负责煤气盲板的抽堵和煤气、氧气等动火作业的监护与防护工作。负责公 司厂区内所有公共系统的能源介质管网设备的点检、完善和安全运行管理,并监督各单位的相 关管理。3. 2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的各项能源介质指标分解到工段、班组或个人,并负责所管辖区域的 能源动力管线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及时处理“跑、冒、滴、漏”,
40、杜绝各种浪费 现象,同时,各单位应建立能源检查记录台账。4. 3安全员负责能源介质安全作业制度的制定和修订,以及厂内所有能源动力介质的安全使用 的监管。4.管理内容及要求4. 1用电管理4.1.1 各单位应按照生产情况及时开、关用电设备,严禁设备空载运行。5. 1.2在未生产和不调试的期间,严禁电机空转。5.1.1 对于现场拖动负载进行核算,严禁大马拉小车的现象存在。5.1.2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送电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的责任区域按下发的定制管理区域划 分,有交叉的区域,开关在谁的责任区域谁负责。现场照明本着为生产服务的原则,根据需要 停送电,严禁长明灯。5.1.3 临时照明或临时需要220
41、V电源接入的,严禁采用一火一地接入方法。5.1.4 发现用电设备及线路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电工,电工接到通知后,应当天解决 处理。4.2气体介质及水的管理4. 2.1压缩空气等管道及阀门的维护。管道所在单位应制订相应的巡检制度,认真执行并填 写巡检记录。5. 2.2使用单位所管辖的车间内部管网应设专人负责点检,杜绝“跑、冒、滴、漏”,保证生 产的正常进行,能源的合理运用。6. 2.3使用单位发现上述气体的管道或阀门有问题时,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维修单位处理,维修 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天处理。7. 2. 4上述各种气体管路的启闭或切换应征得车间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使用单位应根据 生产要求,
42、合理地进行各项操作与调整,严格控制上述气体的使用,严禁出现低负荷大流量或 无负荷有流量的浪费现象。8. 2.5使用单位发现上述气体的用气设备故障时,应通知维修人员当天处理。9. 2.6严禁使用上述气体进行非生产操作,如吹扫地面或设备表面卫生等。10. 2. 7使用单位对本辖区内上述气体负有监管责任,发现外单位在本辖区内违规使用上述气体, 有权进行制止和向上级反映。11. 2.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上述气体管道上开口接管用气。必须接管用气时,需经办公 室批准、备案,方可接管、使用。需要从公司主管网开口接管用气,必须报车间负责人审批后, 方可在指定位置接管使用。5附则5.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
43、规及上级文件不一致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5. 2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5.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交叉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生产检修单位在交叉 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生产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修的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 发事故,保证检修项目和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 法。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外委承包、检修及协作单位。3 .内容3. 1术语和定义(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 均构成交叉作业。(2)交叉作业的
44、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 干扰其工作的。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 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3. 2交叉作业的分类:A类交叉作业: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标高处的同时生产或检修作业。B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的专业队伍同时生产或检修。C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分包单位同时生产或检修。D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分包单位同时生产或检修。4. 3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 械设备复杂
45、,联络不畅等;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 的后果严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淹溺等。5. 4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生产或检修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 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区域联保协议(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 措施,并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通过区域联保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 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 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6. 5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1)同一区域内各生产或检修方,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 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生产或检修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 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 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