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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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头沟区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目录1总则1.1 指导思想和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 3事故分级1.4 适用范围1.5 指导原则2应急机构与职责2. 1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2. 2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3成员单位及职责3监测与预警3. 1预警级别3.2预警发布和解除3. 3预警响应4应急处置与救援4. 1 基本响应急处置相关车辆开设“绿色通道二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5)区人力社保局: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做好建筑企业事 故伤亡人员涉及工伤保险相关工作。(6)区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 急处置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协调为建设工程施
2、工突发事故应急处 置提供所需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的技术支持。(7)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区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 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损失 评估等工作。负责组织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技术系统建 设。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与协调管 理。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宣传报道与新闻发布工作。(8)区交通委:负责在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中组织落实对 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恢复,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完好。因建设 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公共交通线路运行中断,负责协调公共交 通运营时间和线路的调整。(9)区水务局:负责组织落实因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 损坏的城
3、市给、排水管线的抢修和应急处置工作。(10)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 伤亡人员的救治与转运工作。(11)区国资委:负责协调、督促本区国有企业做好建设工 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相关工作。(12)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指导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 中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领域市级 队伍配合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3)区重大项目为、:参与轨道建设等职责范围内重大项目 施工突发事故的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区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应 急处置相关资源的协调调度工作。(14)区总工会:参与一般级别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调 查处理工作,指导企业工会协
4、助企业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16)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预警信息,并为建设工程施 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17)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引发 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开展建设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 作,协助营救被困人员。(18)各镇街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应由属地区政府主责处 置的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当发生由市专项指挥部主责处置的 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做好事故应急的先 期处置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市专项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 它任务。3监测与预警3.1预警级别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 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
5、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四个预警级别。3. 1. 1蓝色预警。(1)有关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并预计有可能引发一般突 发事故时;(2)在国家及本市重要活动、会议或重大节日到来前,并预 计有可能发生一般突发事故时;(3)经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突发事 故的情形。3. 1.2黄色预警。(1)有关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并预计有可能引发较大突 发事故时;(2)在国家及本市重要活动、会议或重大节日到来前,并预 计有可能发生较大突发事故时;(3)本市发生一起较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4)经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较大突发事 故的情形。3. 1.3橙色预警。(1)有
6、关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并预计有可能引发重大突 发事故时;(2)在国家及本市重要活动、会议或重大节日到来前,并预 计有可能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时;(3)本市发生一起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4)经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 故的情形。3. 1.4红色预警:(1)有关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并预计有可能引发特别重 大级别突发事故时;(2)在国家及本市重要活动、会议或重大节日到来前,并预 计有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故时;(3)本市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4)经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突 发事故的情形。3. 2预警发布和解除由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
7、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区建筑工 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预警后及时通过电话、短信息等形式 第一时间通知各相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3. 3预警响应当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各相关单位 应按照本预案相应级别规定进行响应。3. 3. 1蓝色预警响应:各相关成员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在单 位值班带班制度,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根据情况,区建筑工 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在建工地参建单位对有可能引发事故的 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各施 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到岗到位,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3. 3.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
8、上,相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值班带班,加强对风险隐患部位的巡查,制定有效措 施,确保安全。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进行全区施工工 地的安全排查,并与各有关单位建立联系,保持通信畅通,做好 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3. 3. 3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有关单 位密切关注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带班负责同志要随时掌握情况, 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必要时,施工单位应调整施工时段或停止施 工作业,及时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各单位应急队伍随时待 命,做好立即赶赴现场应急抢险的准备。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处于危险环境中的居民疏散避险。3. 3. 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
9、各有关单 位领导主动了解情况,高度关注重大危险源,迅速将处于危险作 业环境中的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4应急处置与救援4. 1基本响应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到“接报 即报“,事故发生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区建筑工程事故应 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启动门头沟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4. 2应急响应权限划分4. 2.1较大及以下级别突发事故的响应较大及以下级别突发事故主责处置单位为门头沟区建筑工 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门头沟区建设工程施工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应急办和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
10、开展应急处置。当抢险救援工作超出区建 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响应能力时,及时报区应急办和市建筑工 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支援。4. 2. 2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故的响应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故主责处置单位为市建筑工程事故 应急指挥部,启动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区建 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配合协调工作。4. 3抢险救援基本流程及响应4. 3. 1事故信息报告信息报告工作应贯穿事故发生、发展、处置和善后恢复的全 过程。建设工程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区 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不得缓报、瞒报。事故单位负 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持与区建筑工程事故应
11、急指挥部 的联系,及时将采取自救措施和保护现场等进展情况进行上报。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时间、 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经过、现场采取的措施、事故初步原因等 有关情况报区应急办和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4. 3. 2抢险资源调动当发生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 部应根据现场抢险救援需要,迅速调集相关方面人员、抢险队伍、 设备物资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当现场抢险救援需求超 出本级政府的协调能力时,应及时报请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协助支援。相关单位在接到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指令后, 应立即组织协调抢险资源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区
12、公安交通支队负 责人为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快速到达现场提供通行便利。4. 3. 3先期处置(1)企业先期处置。在政府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前,事故所在 总包企业为企业先期处置的主责单位,总包企业项目负责人为抢 险救援指挥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 所在项目总包企业应立即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根据现场实际需 要,企业先期处置可选择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将危险环境中的施 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核实事故人员伤亡情况;向区建筑工程 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报告事故准 确信息,并随时续报救援进展情况;根据抢险需要拨打120、999、 119、110、122等电话号码,通知相关
13、单位到场救助;安排人员 到现场周边迎候赶往现场抢险救援的人员、车辆和设备;当施工 安全事故造成路面塌陷或高空悬挂危险物等次生灾害和隐患时, 应及时安排专人对危险区域进行看护,并进行围挡、隔离、封闭, 确定抢险救援工作区域,同时安全人员进行交通疏导,维护现场 及周边秩序;调集所属人员和技术力量,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 下,消除影响抢险救援的阻碍和不利因素,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 在不影响一线救援的情况下,适时开展事故原因调查等。根据实 际需要,主责处置企业还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开展先期处置。(2)区级处置。当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 后,总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需要处
14、 理的问题及有关工作措施。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事故处置协调 指挥权,并配合做好后续抢险救援工作。(3)市级处置。当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故时,依照应 急响应权限划分,主责处置单位为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 当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 指挥部应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将事故处置协调指挥权进行移 交,并配合做好后续抢险救援工作。4. 3. 4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救援 需要,适时成立现场指挥部。依据事故级别及造成的影响,现场 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担任,也可由指 挥部其他领导成员担任。现场指挥部一般情况
15、下设8个工作组, 根据抢险救援的实际需要,也可相应调整。(1)综合协调组:由区住建委牵头,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 络员参加。负责传达现场指挥部领导决定,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落 实指挥部领导下达的指令。承担外联和现场指挥部内部协调、现 场会务、资料收集等工作。随时跟踪事态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 上级协调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2)专业处置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成员为区应急 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卫生健 康委、区交通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委、企业抢险队伍、事故所在 总包企业等单位及所属应急力量组成。在牵头单位的组织指挥 下,负责落实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组织开展一
16、线抢险救 援。(3)治安交通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成员由区公安交通支 队、区城管大队、属地镇政府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抢 险救援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包括警戒线设置、交通疏 导等,并为抢险救援人员、设备、物资快速到达现场以及伤亡人 员的快速转运提供交通保障。(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成员由区住房城乡 建设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总队、区公安分局、属地区 政府、门头沟区120急救分中心、门头沟区医院和北京京煤集团 总医院等医疗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开展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 和转运,协助提出抢险救援建议和意见。(5)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成员由区住建委、区 公安分
17、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及其它相关单位和属地 镇政府等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口径、组织安排新闻发布、 协调接待媒体采访、上报事故相关信息等工作。(6)后勤保障组:由事故所在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牵头,成 员由事故责任企业及相关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协调落实临时设立 现场指挥部工作场所、现场指挥部及抢险救援人员后勤保障、现 场指挥部运行所需的硬件保障、通信保障等工作。完成指挥部交 办的其它任务。(7)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员由区工会、区 公安分局、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区住建委及有关单位组成。必 要时,邀请检察机关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责任调查等。(8)专家工作
18、组:区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区属施工 单位专业人员建立专家库,为处置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 故做好充分的技术力量储备。当技术力量不能满足抢险救援需要 时,向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支援。4. 3. 5现场指挥部工作制度为使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建立 指挥部运行相关工作制度。(1)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组根据抢险救援进展情况,适 时召开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开 展研判会商、方案制定、任务部署等工作。(2)协同联动制度。综合协调组负责各工作组及各单位间的 沟通协调工作。事故处置工作中如出现问题,各工作组和各单位 要主动沟通、密切配合
19、、协同应对。必要时,由现场指挥部领导4. 2应急响应权限划分4.3抢险救援基本流程及响应5恢复与重建5. 1善后处置5. 2事故调查6应急保障5.1 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5.2 专家队伍保障5.3 医疗救护保障5.4 资金保障5.5 通讯保障5.6 交通运输保障5.7 后勤保障7预案管理7. 1预案制定7. 2预案修订7.3预案审查与发布7.4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8附则8.1 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8.2 预案实施9附件及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解决。(3)信息报送制度。综合协调组负责收集现场处置工作信息, 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和上级部门报送。各工作组和各单位要及时 将工作情况报综合协调组。(4)
20、专家会商制度。专家工作组针对抢险救援工作中出现的 技术问题及时进行会商,制定技术工作方案和措施,为开展抢险 救援提供技术指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5)现场值班制度。各工作组和各单位安排专人进行全程现 场值守,传达指令和信息,协助落实现场指挥部下达的任务。过 程中如需更换值守人员,应做好工作交接,报综合协调组同意后 方可更换。(6)资料调取制度。根据现场抢险救援需要,市规划自然资 源委应及时协调提供事故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设 计及工程勘察等资料数据,各管线主管部门和专业企业做好协调 配合工作,确保抢险救援工作安全顺利开展。(7)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其他必要的工作机制。4.
21、3. 6处置措施突发事故处置过程中,根据现场需要,现场指挥部可采取以 下一项或多项措施进行处置:(1)事故人员营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确保应急 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承担抢险任务的单位应尽可能用最短时 间和最为安全的方式,对受害人员开展营救。(2)救护和转运事故人员。医疗急救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对营 救出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及时转运到医院。(3)人员转移避险和临时安置。属地区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 组织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4)交通疏导和交通保障。当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对道路 交通造成影响时,公安部门应及时对事故影响路段采取交通疏导 措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安部门应为应急指挥
22、、抢险救援、医 疗救护车辆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优先通行。(5)设置警戒区域及现场秩序维护。公安部门应组织封锁危 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域,限制人员流动,做好抢险现场及周边的 治安秩序维护工作。(6)消除抢险救援阻碍。当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导致火灾 等次生灾害时,消防救援部门应立即组织处置。因建筑物、构筑 物及其它障碍物阻碍抢险救援开展时,属地区政府及时与产权单 位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对影响抢险救援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 障碍物实施拆除。(7)抢修受损市政管线设施。当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导致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管线设施损坏时,各管线 主管部门应在不影响抢险救援工作、不影响事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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