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会计法规考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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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会计法规考点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单选、多选、推断)法律制度(是广义的会计法)包含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法会计律构成立法机关内容法律效力会计法律(狭义 的会计法)全国最高立法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85年1月首次公布, 现行的是1999年10月修订,2000年7月施行,但 不适用于港澳台地区;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1994 年1月1日开始实施效力最高,会计法 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会计 的法律。(单选)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效力较高,调整经济生 活中某些方面会
2、计关系 (推断)国家统一会计 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规章需要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会计从业资 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 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 法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效力次于会计法律与会 计行政法规,包含关于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与 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多选)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总原则:“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单选)。
3、能够对会计资料监督检查的部门不光是财政部门,还包含: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多选、推断)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要紧有:(多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有关标准规范的制定与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管理(准入、运行、退出)(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四)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宗旨: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多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988年11月,办公地点在北京(单选)(-)中国会计学会特点: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多选)中国会计学会创建于1980年,办公地点在北京(单选)(1)通常存款账户(2)个人银行结算账
4、户(3)专用存款账户(除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与QFH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外,其他均是备案制)注:多选题括号里的没表 述也对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多选)(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 算账户。(三)守法合规原则(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或者撤销(注意日期单选、推断)(-)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应预留的签章卡片,并将签章的式样与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留存归档存款人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口起3个工作口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
5、验资的临时存款帐户转为基本存款账 户与借款转存开立的通常存款账户除外)。银行为存款人开立通常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除验资外的临时存款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存款人更换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 的证明文件。(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要紧负责人、住址与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银行接到存款人的核准类银行账户的存款人名称变更申请、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变更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报中国人民银行 核准变更。,(三
6、)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多选)1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就是注销原先账号,换个银行重新开户,注意不属于结算账户的变更)(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2 .不得撤销的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3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但一年内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 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单选)。4 .关于日期的规定(1)假如存款人因解散破产吊销执照等主体资格
7、终止的原因要撤销银行账户,应于5个工作日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申请,(2)假如撤销基本户,基本户开户行应自撤销之日起2个工作日通知存款人其他账户的开户行,其他开户行2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 人,存款人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3)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应先撤销通常户、专用户、临时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单选、 多选)注:单选:最后办理的是基本存款户,多选:不能最后办理的是其他账户五、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与存款人的工资、奖金与现金的缴存与支取。(工资奖金只能通过基本 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单选、
8、多选、推断、案例)能够申请开立基本存款户的存款人包含法人单位,也包含非法人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团级 以上军队、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异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 还包含个体工商户(不包含自然人)(多选)开户需要的资料:(1)证明单位名称的营业执照或者批文等(2)纳税人还需要税务登记证六、通常存款账户: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与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通常存款账户能够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 现金支取。没有数量限制。(多选、推断)开户需要的资料:(多选)(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2)基
9、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4)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七、专用存款账户: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与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与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范围为各类专项资金的收付:都是带有资金、基金、备用金、保证金字样(多选)注意现金存取规定:(多选、推断)(1)单位银行卡帐户的资金务必由其基本存款帐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2)财政预算外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3)收入汇缴账户只收不付(能够存现金、不能够取现金)(4)业务支出账户只付不收。(能够取现金、不能够存现金)(5)基本
10、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能够支取现金,但要开户时中国人民银行当 地分支行批准(6)粮、棉、油收购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等能够支取现金,按国家现金管理规 定办理上述专用存款户开户时需要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还需要证明专有用途的文件或者批文。八、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1 .设立临时机构(如工程指挥部、筹备领导小组、摄制组等)。2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如异地建筑施工、异地安装及其他异地临时经营活动等)。3 注册验资资金。临时
11、存款账户能够支取现金,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与现金存取,功能如下:第一活期储蓄功能;第二普通转账结算功能;第三通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储蓄账 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能够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包含如下方面:(多选)(1)工资奖金收入(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与收益。(4)个人债权或者产权转让收益 (5)个人贷款转存(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与期货交易保证金(7)继承、赠与款项(8)保险理赔、保费
12、退还等款项(9)纳税退还(10) 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11)其他合法款项。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含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根据。(如 代发工资协议、奖励证明、税收证明、购销合同等)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多选,推断)(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2)办理异地借款与其他结算需要开立通常存款账户的;(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
13、位或者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者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单选题、推断题)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单选、多选)重点掌握罚款额度对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都是1千元;对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有3种:(1)1000元的罚款一一存款人变更事项没及时通知银行(2) 1万元以上3万元下列的罚款一一存款人开户、销户违反规定或者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许可证(3) 5千元以上3万元下列 的罚款一一存款人账户使
14、用过程的违规行为第四节支付结算方式一、票据概述1 .概念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的口期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无条件 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票据具有支付、汇兑、信用、结算与融资功能。有如下4种出票的效力:出票人务必作成并交付后,对出票人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票据种类(多选)出票人(签发票据的人)付款人付款日期(单选、案例)向谁付款银行汇票存款人的开户行存款人 的开户 行见票即 付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收款人或者最 后一手的被背 书人银行本票出票日起2个月支票存款人存款人 的开户 行出票日起10日内商业汇票(按承兑人 不一致分类)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是
15、付款人, 也就是购货方,债务 方)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承兑人到指定 日期付 款出票日起最长6 个月到期。到期后10日内提 示银行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是存款人的开户行)存款人(承兑申请人)票据权利行使:务必提示票据,票据属于无因证券,只要票据有效同时持票人向债务人提示票据即可行使权力,不问票据取得的原因。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均为记名票据,若转让务必背书。承兑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承兑仅适用于商业汇票。2 .票据当事人基本当事人:是指票据作成与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包含:出票人、收款人与付款人。没有这儿人票据无效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
16、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包含: 承兑人(同意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票款义务的人)、背书人(票据转让时,背面或者粘贴联签字盖章)、被背书人(被记名受让票据或者同意票据转让的人)保证人(为票据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人)。3.票据权利:包含: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持票人首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行使付款请求权的人:收款人或者最后的被背书人行使追索权的人:收款人、被背书人、背书人、保证人(注意不包含付款人、承兑人、出票人,由于他们属于付款的义务人)(多 选、案例)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权利时效)(单选、案例)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与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17、。见票即付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4 .票据责任(多选、案例)付款义务人:针对主债务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偿还义务人:背书人、保证人。5 .票据签章(多选、案例)签名、盖章或者者签名加盖章。出票人在票据上缺少签章或者者不符合规定,票据无效其他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保证人、背书人)签章不合规,票据有效,只是票据行为(承兑、保证、背书)无效。6 .票据行为(多选)包含出票、承兑、背书与保证。7 .票据记载事项:绝
18、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多选)8 .票据丧失的补救(多选、案例、推断)(1)挂失止付:将失票情况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不是必经措施,是暂时的预防措施。能够挂失的情况:(多选)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填明“现金”字样才能够挂失,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注意多选中商业汇票不提及“已承兑”也选,但提出“未承兑”不选(2)公式催告:请求人民法院公告通知不确定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主体是能够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票据下落不明,利 害关系人不明确)(3)普通诉讼(民事诉讼):失票人为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出票人或者承兑人付款二、支票(单选、多选、推断、案例)1 .概念: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
19、托开户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者持票人的票据。2 .种类: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与普通支票(能够转账与支取现金)。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3 .支票的使用范围与提示付款期限:单位与个人均可使用支票,要紧在城市票据交换范围内使用与流通。在同城范围内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随着支票的使用与流通范围的扩大,在异地使用时,需要延长提示期间,这一 提示期间最终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4 .支票授权补记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与提示付款。5 .支票办理应注意的事项L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
20、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 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者印鉴不符的支票。2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章与预留不符的支票,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 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3 .持票人由于空头支票或者者超过提示付款期,被付款人(即存款人的开户行)拒绝付款后,对出票人有追索权,出票人是票据上 的当然债务人,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4 .禁止签发远期支票。三、商业汇票(单选、多选、推断、案例)(-)商业汇票的概念、适用范围1 .商业
2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者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2适用范围: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务必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务必 是单位之间(个人不可使用),同城或者异地均可。(二)承兑人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承兑日期、签章。2 .提示承兑:(1)定日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2)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3 .承兑成立。(1)付款人应在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
22、者拒绝,3日内不表示,视为拒绝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 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2)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务必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3)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者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符合规定与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 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三)商业汇票的背书1 .背书记载事项务必记载:(1)被背书人名称;(2)背书人签章。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但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马上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 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
23、力。相对记载:背书口期(如未记载,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2 .背书不得记载事项一是:条件背书一一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二是:部分背书一一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者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3 .任意记载事项一一票据记载了 “不得转让”的字样(禁止背书)(六)商业汇票的保证1.汇票的债务能够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2.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另行签订保 证合同或者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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