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延庆园企业人才公租房租赁和租房补贴暂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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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中关村延庆青企Q A方2仙唐仙转彳。仙宫社姚络功管理办法(和求意见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优化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的营商环境,服务 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切实解决各类企业人才住房问题,进一步 吸引凝聚优秀人才到延庆创业发展,依据北京市关于优化人 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 发201738号)、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 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 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 61号)、延庆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延人才办 发2019) 1号)、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 的意见(京建法
2、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延庆园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人才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 持,限定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用于解决人才在园区发展的短 期租赁和周转性住房需求的住房。企业人才公租房是中关村国 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体系的组成部分。第三十一条 承租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滥用 职权、徇私舞弊、有失公平的,或承租人以隐瞒或虚报等方式 骗取企业人才公租房的,经查实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已配租 房屋,并按同期市场租金标准补交房租,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企 业人才公租房。第三十二条 责令退回承租住房的家庭(不含违反本办法 第二十条规定要求退出的),可给予最
3、多两个月的过渡期,过 渡期内按照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收取房租。逾期仍 拒不退回的,延庆园投资公司等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企业人才公租房,并按租赁合同约定, 按照两倍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收取房租。第二章面向人才发放租房补贴第三十三条当现有房源无法满足企业人才住房需求时, 可以通过发放租房补贴的方式帮助企业人才降低生活成本,让 企业人才能够安心在延工作生活。第三十四条租房补贴申请企业和申请人的条件与企业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基本一致,延庆园服务中心可根据园区产业 发展情况酌情调整。第三十五条 租金补贴采取“指标制”分配和“企业先备 案、园区后补贴”发放模式
4、,按年度发放。享受补贴年限原则 上为一年,到期重新申请。第三十六条 每年年底前由延庆园服务中心综合园区产业 发展情况、自有资金情况、本区房租水平等因素提出下一年度 补贴指标数量和补贴标准,报延庆园管委会核准后确定。第三十七条租金补贴流程(一)受理申请。由延庆园服务中心适时发布申请公告,受 理企业人才租金补贴指标申请。(二)制定方案。延庆园服务中心综合企业纳税、科创能力、 发展潜力、指标需求和已分配企业人才公租房等情况制定企业 补贴指标分配方案,报延庆园管委会备案后实施。(三)资格审核。已分配指标的企业自行确定符合条件的补 贴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正式向延庆园服务中心报送申请 材料;延庆园服务
5、中心对申请企业和补贴人选的资料进行复审, 通过的列入补贴名单,报延庆园管委会核准备案。未通过的, 视情况要求企业更换人选重新审核或收回已分配的租金补贴指 标。(四)补贴发放。租房补贴一般在每年4月前发放,发放周 期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发放补贴时,按照补贴人选上一年度 在本区实际租房月数(不含租赁企业人才公租房期限)发放租 金补贴;补贴月数不足12个月的,剩余补贴金额下期发放。租 房补贴直接拨付到申请企业,由企业根据申请人房租租金支付 方式进行补贴:申请人租房费用由企业出资的,补贴由企业留存;申请人自行承担租房费用的,由企业将租房补贴发放申请Ao第三十八条 租房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由延庆园发展
6、专项 资金统筹支付。第三十九条 租房补贴拨付到位后,由延庆园服务中心受 理企业人才来电来访,并抽取一定比例申请人员进行回访。如 发现并查实申请企业、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截留补贴等行为, 报请延庆园管委会核查确认后,追回涉及批次已拨付的租房补 贴,违规企业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租企业人才公租房和领取房 租补贴。第四十条租房补贴是延庆要招商引资的重要举措,招商部门可提前为当年重点引进项目锁定次年租金补贴指标。如有特 殊情况,提请延庆园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一事一议。第三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未涉及的企业人才公租房事项,参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3) 15 号)、延庆区人才住房
7、管理办法(试行)(京延人才办发2019) 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补贴后价格承租企业人才公租房或领取租房补贴的申请人,不再享受其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延庆园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企业人才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延园委发(2019) 1号)同时废止。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租房补贴是延庆园为重点企业中重点人才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是优化延庆园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重要举措,与企业人才公租房政策互为补充。第四条企业人才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和租房补贴发放工作应在延庆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开展。中关 村科技园区延
8、庆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延庆园管委会”) 负责政策制定、补贴标准核定、备案监督等工作。中关村科技 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延庆园服务中心”)负责企 业人才住房需求调查、公租房筹集任务发布、受理企业和个人 申请、资格审核、房源配租、资金补贴兑现、重点企业和重点 人才认定等工作。北京中关村延庆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延庆园投资公司”)等运营单位,负责企业人才公租房 的建设筹集、日常管理、租金收取、租赁备案、房屋养护维修、 物业服务等工作。第五条 企业人才公租房的筹集、分配和管理遵循“党管 人才、服务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配套齐全; 多方筹集、统一管理;只租不售,循环使
9、用;公开公平、严格 监管”的原则。第六条 同一申请人(家庭)不能同时承租企业人才公租 房和领取租房补贴政策;同一申请人(家庭)承租企业人才公 租房和领取租房补贴的累计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需 提请延庆园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一事一议”。第七条 本区重点引进项目可通过企业是租企业人才公租 房、发放租房补贴等方式予以重点保障,补贴方式和标准一事 一议。第二章面向人才配租企业人才公租房第一节 房源筹集、租金标准和运营管理补贴第八条延庆园服务中心负责定期开展租房需求调查,并 综合考虑园区发展需求,提出企业人才公租房房源筹集计划, 报延庆园管委会核准后,向延庆园投资公司等公租房运营单位 发布房源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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