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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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项目申报须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下列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 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支持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 基金。2010年度创新基金将贯彻培养与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要求, 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目标,继续支持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 目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第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第一章 项目类型及基本要求一、支持对象(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 清晰,技术处
2、于国内领先水平;.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 .务必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与盈利为目的,产品或者服务有 明确的市场需求与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 效益;.符合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下列简称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务必提供有关的立项 批准文件与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与验收 结论证明)。3 .推荐单位提交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资料:(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2)项目申报函;(3)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书面资料一册(推荐单位装订至少二册, 一册邮寄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一册由
3、推荐单位存档。书脊务必有项目 名称及推荐单位名称,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不得使用文件夹 装订):按电子申报资料打印的书面申报资料;企业提交的全部书面材料(包含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 资料与有关附件);推荐意见表、地方专家评审表;(4)地方立项文件、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项目汇总清单(对推荐的重 复项目加以标注);4 .企业及管理单位要认真核对所需的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完整。 一经推荐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 同无法提供。五、注意事项1 .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其地方基金立项支持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其 辖区内全部地方基金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备案的总额;.推荐单位推荐的
4、创新项目数量不能超过该推荐单位辖区内2009 年度在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数(含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与通常创新项 目)的120%03 . 2009年度创新基金未立项而推荐单位认为需要再次推荐的项目 (即重复项目),务必补充说明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与在本次申报资料 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重复项目的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本 年度推荐单位推荐总数的10%。2008年往常(含2008年)未立项的项目 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重新立项后方可再次推荐。4 .对2009年度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已立项而未推荐创新基金的项目, 如要推荐2010年创新基金,需提供地方2009年立项文件及2009年资金 到位证明。2009
5、年地方立项支持的资金作为项目新增投资,视同为2010 年地方创新基金立项支持资金,地方立项项目的支持资金额度、推荐要 求与2010年一致。5 .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只接收一个项目; 未列入重点创新项目立项的项目,不作为创新项目立项;已获得过重点 创新项目支持的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项目;已得到科技 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的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 其项目。6 .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创新基 金管理中心才受理其新项目;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第二年才受理其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三年内不受 理其新
6、项目。六、申报截止时间推荐单位推荐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5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与地方联审的,推荐项目的截止时间位7月15日。各推荐单位对当 地企业的申报受理时间由各地方自行确定。七、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2、通信地址:北京3823信箱复兴路12号C座三层,邮编:1000383、受理处电话:010-63923530 至 3537;传真:4、网络系统支持电话:010-63923593, 3595, 3597, 3598第二部分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培养与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加快进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调 整,创新
7、基金安排了 2010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 (下列简称补助资金),要紧用于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 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基础性、公益性与开放性的专业化技术服务, 培养一批运行规范、服务能力强、业绩突出、公信度高的优秀服务 机构开展示范服务,形成一支具有开放性的专业化、规模化、效率 高的稳固服务队伍,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支撑,支持中小企业 快速进展。一、申请单位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事业或者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已运行2年以上。(二) 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创新资源共享、专业技术及技术转 移等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1 .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上年度为不低于30家的科技
8、型中小企 业提供共享服务,服务场地在500 nl2以上,设备种类不低于30种。2 .专业技术服务:具有不低于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明确服 务对象;上年度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运营费用不低于 100万元;上年度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工艺改进等行 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成功案例很多于6项。3 .技术转移(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成 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且上年度成功促成技术转移项目很多于3 项。(三)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关于 再次申报补助资金项目的单位,要求服务类型及服务内容须与前次 申报的项目相一致。(四)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中小企业
9、服务对象群 体,具有较好的服务基础与一定的服务能力。(五) 具有很多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其中具有大学以上 学历从业人员占60%以上。二、支持内容.创新资源共享服务(1)试验、检测、装备及设施共享服务;(2)软件共享服务;(3)专业技术数据共享服务。1 .专业技术服务(1)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产品及工艺设计、技术 标准设立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与有关服务;(2)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展专业技术咨询及培训。2 .技术转移服务(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1)技术经纪与技术(产权)交易服务;(2)根据企业技术需求提供的技术供需对接服务;(3)与技术转移有关联的技术集成及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三、支持方
10、式及用途补助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 服务机构的有关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通常不超过100万元。 对已获得政府持续稳固用于公共技术服务专项资金保障的服务项 目,不再重复支持。补助资金要紧用于:(一)因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而发生的净支出(开展上述服 务的总支出扣减政府补助等收入的余额);(二)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降低收费标准而发生 的收入减少;(三)为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举办的非营利性活动发生的支出。四、补助资金项目,纸质申报资料要紧包含:(一)加盖服务机构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与企业注册信息表;(二)2010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附
11、件1);(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四)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构成序号姓名年龄职务/职称学历专业特长所负责的业务(五)上年度公共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除常规专项审计内容外,审计报告中需能表达企业营业总收入与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百分比), 并列出开展公共技术服务支出、收入明细表。(六)其他有关附件(按照技术服务类型,提供相对应附件)1、创新资源共享服务需提供附件包含:(1)服务场地证明(场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等)与设备清单;(2)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序号被服务 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使用的 设备名称收费情况 设备使用作业单(作业单要表达
12、用户名称、联系方式、使用 设备种类、使用计时、服务收费及成本支出等项内容,并加盖用户 印章);(4)典型案例所涉及的要紧支出凭证或者票据。2、专业技术服务需提供附件包含: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专业技术服务有关合同或者协议,同时提序号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服务内容企业经营的产品与技术需求供合同或者协议所涉及的资金支付凭证或者票据复印件;典型案例所涉及的要紧运营成本支出凭证或者票据。3、技术转移(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需提供附件包含: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序号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转移技术的名称完成技术交易额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从事技术转移服务(中介)合同或 者协议,同
13、时提供合同或者协议所涉及的资金支付凭证或者票据复 印件;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的技术合同复印件;(4)典型案例所涉及的要紧支出凭证或者票据。五、项目申报推荐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当地补助资金项目的审核 推荐工作,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报送2010年度补助资金项目推荐函 与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推荐单位与同级财政部门印 章。推荐单位重点审查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及服务内容;同级财政部 门配合做好有关财务审查。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书面申 报材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推荐单位邮寄给创新 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处,同时将项目的电子申报资料通过科技部
14、门户 网站“一站式”提交。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6月15日(以收到时 间为准)。附件1: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推荐单位: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盖章)二。一。年月(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2 .要紧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者服务业务,且申 报的项目务必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3 .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与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 续创新的意识;4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 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5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
15、;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 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 制);.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与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6 .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 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二、不支持的对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1 .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通常加工项 目与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2 .知识产权不清晰或者有权属纠纷的项目。3 .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 的项目。4 .实施周期过长或者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5 .对社会或者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成立时间法人类型法人
16、代表法人代码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域范围属性口全国 口省 口地市 口区县 口乡镇口其它上级主管单位主营业务2009申请单位要紧指标职工人数专职服务团队人数大学以上学历总资产固定资产技术装备原值2单位:人、家、项、万元、米单位:人、家、项、万元、米营业收入其中: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技术服务种类(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中小企业创新资源共享服务 中小企业技术专业化技术服务 中小企业技术转移服务其中创新资源 共享服务设备种类场地面积专业化 技术服务2009 年 运营费用2009 年 成功案例数量培训 次数培训 人次技术转移服务2009 年 技术转移 成交金额2009年促成技术
17、转移项目数量申请项目2009年服务 中小企业数量申请项目2009年 服务中小企业项次申请项目2009年 服务中小企业 运营成本申报项目2009年为中小 企业提供服务收入政府已补助金额申请补助资金金额二、项目运行情况(技术服务业务开展的总体情况)(一)单位基本概述要紧包含:单位性质、人员构成、要紧从事的业务等。(二)服务实施保障团队专业化水平及核心优势、基础条件、规范化管理程度、 运营保障条件、技术成果及服务资源的储备与整合外部资源提供服 务的能力等。(三)服务内容.开展的技术服务业务内容、服务模式与手段;1 .现有资源使用效率情况;2 .填写公共技术服务实际支出明细表。可补助的支出类型包 含:
18、(1)围绕“补助资金项目”支持的服务业务,开展中小企业 公共技术服务而发生的净支出(总支出扣减政府补助、社会赞助等 收入的余额);(2)围绕“补助资金项目”支持的服务业务,为中小企业降 低收费标准而发生的收入减少;(3)围绕“补助资金项目”支持的服务业务,举办非营利性 活动发生的支出。2009年公共技术服务项目实际支出明细表单位:万元(四)服务绩效序号技术服务内容金额支出说明技术服务业务开展所取得的效果,内容包含:带动产业的进 展、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产品升级与附加值提高、 促进中小企业的进展情况,与产生的经济及社会效益等。(五)上年度开展技术服务的典型案例:需写明被服务企业 名称
19、、联系方式、提供服务的内容、开展的要紧工作、发挥的作用 与取得的成效等。要求列举36个典型案例,每个案例描述500 字左右。(六)对曾获得补助资金支持的服务机构,需详实写出获得 资金支持后在服务业务及质量等方面提升。(此条款仅限于获得补 助资金支持的服务机构)附件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推荐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人:电话:序号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请额度 (万元)联系人联系电话省级财政部门盖章: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盖章:第三部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下列简称: 暂行办法),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
20、理中心(下列简称: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科技部、财政部委托开展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 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下列简称:引导基金)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工作。一、风险补助项目申报(一)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暂行办 法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2010年引导基金项目申报说明(附 件1)的要求登陆申报网站,认真如实录入有关材料,并填写“2010年引 导基金风险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二)已申报过引导基金风险补助的投资项目(被投资的科技型中小 企业)不能再次申报。二、投资保障项目申报(一)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符合暂行办法 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当地科
21、技型中小企业,按照“2010年引导基 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附件1)登陆申报网站,认真如实填写有关材料, 并填写“2010年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汇总表”(附件3)。(二)每一项目(拟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只能由一家创业投资机 构申报(假如多家创业投资机构拟投资同一项目,则应由创业投资机构之 间协商推荐一家创业投资机构申报该项目)。(三)已完成2008年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合同并实现投资的创投 机构,可与被投资企业共同申请投资保障(投资后)项目。三、阶段参股项目申报(一)申请阶段参股项目的创业投资机构应首先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就发起融资计划进行初步沟通,并承诺于2010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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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年度 科技 中小企业 技术创新 基金项目 申报 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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