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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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及防止返 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X省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及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 我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及防止返贫监 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采集主要采集更新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 务工信息等重点数据的变化信息,继续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工作(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全面采集录入行政村和农户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 共服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为精
2、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数据支持(三)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群体、 重点问题开展实地排查(不搞大规模集中排查),注重补短板、强弱 项,切实提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质量,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二、主要工作(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1.采集更 新脱贫户、监测对象和出列村(含十二五)年度信息一是采集更新所有脱贫户、监测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变化信息,重点采集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状况等(见附件2);二 实入户核查工作,各村(社区)按周上报进村入户信息采集进度情况, 确保进村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在10月20日前完成(四)数据信息录
3、入10月18日起,由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市局,再 由市乡村振兴局向省局提出申请,开放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 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并开始录入,确保所有数据10月30日前 完成录入乡村建设有关信息录入工作可以继续开展至2023年2月28日 24时(五)数据质量分析和问题数据整改各村(社区)要在采集信息时坚决做到一边采集、一边录入、一 边清洗、一边整改动态管理年度信息采集方面,县级在10月24日至28日,县级 将组织各乡村振兴办公室统一开展数据质量清洗维护工作,11月1 日-11月8日,市级统一开展数据质量清洗维护工作,并将提取11 月8日24时数据,形成数据质量报告;2023年
4、2月上旬开展乡村建 设监测数据质量分析,形成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报告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镇级,再由镇级反馈给各村(社区),并立 即组织开展进村入户核查,待申请开放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时进行问题 整改(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总结12月12日24时,将关闭全国信息系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功能,封存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库镇级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以正式文件 报县委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28日24时,将关闭全国信息系统乡村建设监测信 息采集相关功能,封存2022年度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库镇级于2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以正式文件 报县
5、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谡到年度动态管理工作的重要 性,特别是各村(社区)联系村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责任主体,切实 负起责任(二)压实责任确保质量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省、市、县反 馈的问题清单,要认真实地核查整改市、县两级要对反馈问题数据整改情况抽查,对数据采集录入弄 虚造假的要追责问责,杜绝出现“就数改数”的现象,确保数据的准 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减轻基层负担要做好工作统筹,把需要进村入户开展的工作精心设计进行整 合,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防止工作频繁返工,避免重复入户和填表
6、 报数,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四)加强工作督导各村(社区)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数据挖掘分析,对工作开展 进度滞后,数据质量不高的地方要及时督促指导到位,确保保质保量 按时完成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10月18日起,市、县、镇对录入情况进行每日调度,并开展每 日数据清洗维护工作2023年1月,对各村(社区)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录入工作进行 调度同时适时开展督导,形成疑似问题清单反馈各村(社区)(五)统一操作平台乡村振兴办公室统一在全国信息系统中开展数据录入工作,严禁 在本地信息系统中录入数据后,再导入全国信息系统中
7、全国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的唯 一依据附件:信息采集相关指标说明(共印35份)附件:信息采集相 关指标说明(一)关于户年度基础信息收入计算周期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二)关于行政区划调整问题脱贫攻坚期系统行政区划主要覆盖了有建档立卡人口的市、县、 乡、村,要利用本次行政区划调整机会,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为 依据,全面排查当前辖区内区划,实现行政区划全覆盖,为下步乡村振兴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三)关于数据比对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强化数据比对和分析,对“两不愁三保障”及 安全饮水出现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核实研判,对符合纳入监测的及时
8、 按识别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要关注政策变化对巩固脱贫成效带来的影响,尤其关注医疗保障 情况(四)跨区域搬迁对象信息采集和录入的问题迁出地和迁入地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开展好跨区域搬迁对象的 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结合各村(社区)工作开展实际,跨区域搬迁户原则上由迁入地 安排驻村干部、网格员、楼栋长等负责开展入户采集工作(搬迁户还 在迁出地居住的,由迁出地负责采集信息,并将数据提供给迁入地录 入系统)(五)关于收入问题分析1 .生产经营性收入: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 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2 .工资性收入:主要指该户所有人外出务工的
9、所有工资收入3 .财产性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 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 车辆、收臧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 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包括资产收益扶贫分红和光伏产、也分红4 .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 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 偿金除以上各类补贴外,还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 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 住
10、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其他转移性收入: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 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 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生产类补贴等;住户之间的 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 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5 .生产经营性支出: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 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 费用等6 .人均纯收入增幅要严格按照XX县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确保脱 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16%以上;7.生产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生产
11、经营性收入所占脱贫人口收入比重有所增加,计算方法为:生产经营性净收入/纯收入得到每年生产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2022 年要比2021年有所增加;8.人均纯收入负增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负增长对象所占比例较2021年(市5. 74%、 县4.4096、)要有所下降,即脱贫人口 2022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21 年人均纯收入的对象要明显减少,至少达到4%以下;9.人均纯收入 增长缓慢脱贫人口增速较慢对象所占比例要有所下降,特别是人均纯收入 增幅低于5. 5%的对象要相较2021年(TU 41. 99%、县48. 27%)有明 显下降10.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对象所占比例较
12、2021年(市 43. 29%,县53. 85%)要有所下降,一是2022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 元对象减少比例要达2021年低于万元对象的40%以上二是2021年人均纯收入在8700至10000元之间的对象2022年 要基本上达到万元以上各村(社区)要认真统筹调度,对照相关指标认真分析,对收入 情况明显异常的村(社区)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收入应统 尽统,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有效是采集更新出列村变化信息(见附件3);三是采集更新驻村工作队变化信息(见附件3)2.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常态化动态管理工作一是做好系统内已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人口自然变更 (见附件4、5);二是常态化更新监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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