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与开发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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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与开发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海域管理第一节海域规划第二节海域保护第三节海域开发第三章海岛管理第一节海岛规划第二节海岛保护第三节海岛开发第四章 海洋经济发展第一节滨海旅游业第二节海洋渔业第三节海洋高科技产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百分之二十以上;(五)原海域使用权人无违法用海、破坏海洋资源、污 染海洋环境等行为,或者违法用海等行为已依法处理。经批准减免海域使用金的项目用海,转让海域使用权前 应当依法补缴原批准减免的海域使用金。第三十条海域使用权出租海域使用权出租的,承租人 应当按照海域使用权证书确定的面积、年限和用途使用海 域。海域使用权取得时免缴或者减缴
2、海域使用金的,补缴海 域使用金后方可出租。第三十一条海域使用权收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批 准使用海域的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并注销海 域使用权证书:(一)因海洋功能区划或海域使用规划调整需要收回 的;(二)因产业政策调整,属于禁止或限制行业的用海;(三)因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需要的;(四)严重污染海域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前款规定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应当依法组织听 证。因前款(一)、(二)、(三)项规定提前收回海域使 用权的,应当根据海域使用年限和开发利用情况,对海域使 用权人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 制定。海域使用权终止,海
3、域使用权人应当交还海域使用权证 书,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并拆除可能造成海域环境污染或者 影响此后用海的设施或构筑物,恢复海域原状。第三十二条临时用海海洋、海岸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使 用海域且使用期限预计不超过三个月的,按照简易程序办理 海域使用手续。用海单位应当将海洋工程施工图、临时设施用海位置图 等以及建设单位出具的拆除临时设施、恢复海域原状的承诺 书,一并提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 准。经认定的救灾抢险、紧急维修等临时工程用海,可以先 行施工,并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海域使用手续。海域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恢复海 域原状。第三章海岛管理第一节海岛规划
4、第三十三条海岛保护规划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 相关部门组织海岛资源调查,编制本市海岛分类保护规划, 按程序报批公布实施。海岛分类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划定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 开发区域。区政府可以制定本区域的海岛分类保护规划,批准后公 布实施。第三十四条海岛湿地保护区规划市林业行政主管部 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海岛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经市 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三十五条海岛开发利用规划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 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编制本市经国家批准可开发利用的 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 施,但涉及保密的内容除外。第二节海岛保护第三十六条海岛生态保护禁止破坏海岛生物栖息 地,
5、保护红树林、海岛湿地等自然景观,制定海岛自然岸线 率的保护红线,保持海岛湿地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的完 整与稳定。禁止捕鸟、采拾鸟蛋、损毁鸟巢,禁止伤害或捕捉掰猴 等动物。禁止采挖罗汉松、黄杨树、红树林等珍贵海岛植物。 禁止将海岛上的野生动植物带出海岛。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砍伐海岛的树木、灌 木和周边海域的红树林。第三十七条特殊设施保护保护依法设置在本市的助 航导航、测量、气象观测、海洋监测和地震监测等公益设施, 禁止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妨碍其正常使用。保护国家的领海基点标志。禁止在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 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改变该区域地形、地貌的活动。第三十八条军事设施保护禁止破坏和
6、擅自使用海岛 军事设施和建筑物。海岛国防用途区域的国防用途终止时,市人民政府应当 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与军事机关协商,经军事机关批准后,将 海岛及其有关生态保护的资料等一并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条联动机制区政府应当加强与驻岛单位的 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合作机制和处置突发公 共事件联动机制。第四十条历史与人文遗迹保护禁止毁坏有历史价值 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壁画、石刻和衙署、兵营、 炮台遗址,禁止损毁庙宇、祠堂和反映历史上人民生产生活 的代表性实物。保护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重 要史迹、实物,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旅游开 发价值的军事遗留设施或环
7、境风貌。第四十一条海岛工程环境评价海岛工程建设依法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 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后,应当公告审批结果。第四十二条保护方案及环保设施海岛工程建设的生 态环境保护方案与工程建设方案同时编制、环境保护设施优 先建设或者与工程项目同步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 设;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建 设工程和开发利用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或营业。第四十三条海岛垃圾处理海岛的污水、废水、垃圾等 废弃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第四十四条海岛生态修复海岛工程建设造成生态环 境破
8、坏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修复;建设单位无法修复的, 由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 设,并可指定有关部门组织修复,修复费用由造成生态环境 破坏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对海岛的自然面貌和生态环境造成 严重破坏但无法确定修复责任人的,由区人民政府,横琴新 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制定海岛修复方案,报市人民政府 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四十五条海岛交通管理万山区有居民海岛实行机动 车总量控制、非机动车登记备案制度,并推广使用新能源车 辆。非机动车不得用于客运。具体办法由万山区管委会会同交 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三节海岛开发第四十六条海岛区域本市所属海
9、岛划为城区沿海岛 群、高栏岛群、桂山岛群、万山岛群、外伶仃岛群和担杆一 佳蓬列岛六大片区。第四十七条海岛开发原则海岛开发利用遵循统一规 划、保护优先、适度利用的原则。第四十八条海岛开发模式探索整岛开发模式,依托不 同岛群自然条件、开发潜力等,突出一岛一品特色,形成多 元化功能体系。鼓励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海岛开发。第四十九条经营权利用经国家批准可利用的无居民 海岛从事旅游、娱乐等经营性活动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 或者其他公平竞争的方式取得经营权,并依法缴纳无居民海 岛使用金。第五十条海岛村居建设海岛居民住宅、社区及公共服 务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应当符合海岛保护规划和生态与环保 要求,实现统一规划、
10、适度集中、能源节约、突出特色。第四章海洋经济发展第一节滨海旅游业第五十一条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珠海特色 的海滨旅游,推进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发挥海岛旅游资源优势,发展海岛休闲旅游,加大海岛 建设资金投入,完善海岛旅游配套设施,加快海岛休闲度假 区建设。完善陆岛间、岛岛间立体海洋交通运输体系,推进海洋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游艇基地和码头,打造珠海游 艇品牌。第五十二条发展休闲渔业鼓励和支持发展休闲渔 业,加强对休闲渔业管理,编制休闲渔业发展规划,休闲渔 船规划期内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对利用休闲渔船从事休闲渔 业活动的项目实行备案,具体实施办法由区海洋渔业行政主 管部门另行制定。第五十三
11、条【休闲渔业区】各区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 休闲渔业区。休闲渔业区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由区海洋渔业主管部门 编制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和实施。第五十四条对外来船只管理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批 准同意,我市实施国际邮(游)轮在海岛旅游观光和进行补 给,实施国际航线船舶靠泊万山港口岸补给和消费。港澳游艇在我市海域垂钓的,船舶及其人员在政府指定 的地点靠岸、上岛。第五十五条经营方式我市从事休闲渔业的经营单位 应当在各区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个人不得单独从事休闲渔业经营活动。个人或其他组织 所有的船舶等设施,应当通过与经营单位合作的方式,由经 营单位统一组织从事休闲渔业服务。从事休闲渔业的船舶应当购买第三
12、者责任保险,并办理 相关的人身保险。第五十六条扶持本地渔民鼓励和支持渔民、渔村采 取以现金或船舶等设施设备入股等方式组织股份公司,从事 休闲渔业服务。各区政府对从事休闲渔业的传统渔民和渔业生产组织 建造、改造、购置休闲渔船给予扶持。第五十七条渔业辅助船捕捞船、渔.业辅助船经渔政 部门检验合格、登记并确定为休闲渔船的,可加入休闲渔业 公司从事休闲渔业活动。休闲渔船的载客人数和活动范围由渔政部门核定。允许现有捕捞渔船和渔业辅助船等渔业船舶改造升级 并由船检部门检验合格和登记后,可加入休闲渔业公司从事 游钓休闲渔业活动。第五十八条餐饮住宿管理渔民和渔业生产经营组织 可以利用自有或自营住房为游客提供餐
13、饮住宿服务,具体实 施办法由各区政府制定。第五十九条海洋品牌建设鼓励和支持海洋产品品牌 建设,对获得著名商标的海洋产品企业给予奖励。第二节海洋渔业第六十条现代渔港经济区本市以渔业产业为基础,建 设渔船避风和补给、水产品集散和加工、休闲渔业为一体的 现代渔港经济区。第六十一条现代渔港建设市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现代渔港建设规划,建成集渔船避风补给、 水产品深加工、冷冻储藏、物流配送、水产品交易、休闲观 光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渔港。第六十二条远洋渔业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和外海捕捞 业,扶持建立外海捕捞和远洋渔业船队,降低近海捕捞压 力,优化捕捞结构,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第六十三条海产品加工
14、园区建设建设海产品加工园 区,发展海洋食品、新型药品和海洋保健品等海洋“三品” 加工业。第六十四条近岸渔业资源保护本市行政区域内大陆 和海岛的海岸线以外五百米以内的海域,设定为近岸海洋渔 、业资源保护区。近岸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区内,除允许休闲渔业船舶载客 垂钓以及捕捞渔船使用小型网具捕捞外,禁止一切形式的网 具作业。第六十五条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 门耍组织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 殖区和养殖区,合理布局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稳 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第六十六条渔业资源修复积极推进海洋渔业资源修 复,加快人工鱼礁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在符合国家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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