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暂行规定.docx
《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暂行规定.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基建、修缮工程投资管理,保障 工程质量,提高教育经费投资效益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 据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 法和大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审计范围第二条凡国家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拨付、学校预 算内、外资金等投资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不论资金来源, 其单项投资数额(含工程项目后期追加预算在内)在以下范 围的:1 .新建工程;.扩建工程;2 .修缮工程,机房、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办公设施 等装饰工程
2、及新建单项工程(如道路、围墙等);上述工程项目,凡投资额在1万元以上的,均须立项, 并进行预算、决算审计。特殊情况下,审计事项不受上述投资额限制;必要时审 计处可对上述范围以外的投资额较小的零星工程等项目进 行抽审。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三条 项目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四条 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第五条 工程预、决算资料是否齐全,预、决算编制是 否准确、合规;第六条交付使用的财产和在建工程是否符合交付条件, 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第七条投资效益评价。第四章审计报送资料第八条 送审单位(即工程主管单位)对送审决算资料 的真实合法性负责。送审决算资料应该内容准确、完整,签
3、章齐全,得到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第九条 送审资料包括:小额或修缮项目见附表2工程 预、决算送审资料表;其他工程项目见附表3工程预、 决算送审资料表。第十条审计工作开始后,原则上不得再进行补充或修 改资料。确需补充的,须经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确认相关内 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方能调整修改。第十一条 送审资料不保证全部退回,送审单位应提前 做好准备,保留足够的原件。第五章审计程序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于开工前一周(决算审计于竣工验收后一月内),填制大学工程预、决算审计委托 书(见附表1),向审计处提出书面申请;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按本暂行规定第四章 的要求将工程项目预、决算有关资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基建 修缮 工程项目 决算 审计 暂行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