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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厦门大学财政系厦门大学财政系 陈建淦陈建淦电话:电话:05922180395(o)E-mail: 国家税收2参参 考考 书书1、王树锋/刘浩莉国家税收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年6月2、杨斌税收学科学出版社2003年4 月2、吴晓光、曹建安吴晓光、曹建安税收理论与实务税收理论与实务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42004年年4 4月月3 3、杨秀琴、杨秀琴、钱晟钱晟中国税制教程中国税制教程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2004年年2 2月月 4、财政部 http:/5、国家税务总局 http:/3第一章第一章 税收理论第一节第一节税收的特征与性质 一、税收概念
2、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权以法律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剩余产品价值(国民收入)的分配。二、税收基本特征 1、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强制性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另一方面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谁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2、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
3、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4 税收的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无偿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或的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税收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3、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 5 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
4、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对于税收预先规定的标准,征税和纳税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非经国家法令修订或调整,征纳双方都不得违背或改变这个固定的比例或数额以及其他制度规定。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统一的整体。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保证,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必然要求。6 三、税收的性质 1、税收的性质 我国税收的性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2、与旧中国税收的区别 在旧中国,政府利用税收这个工具横征暴敛,巧取豪夺,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当时政府的人员为了自己能享受而不顾普通百姓的生活,这就使得税收在不少人的心目中成为掠夺的代名词。后来新中国成立了,税收制度从性质和内容上都有
5、了极大的改变。因为我们是社会主7 义国家,有些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税收越少越好,最好没有甚至 倒贴”,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首先,这种税收的性质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就是从人民利益出发的。国家所有建设项目不能光靠某些人的财力来建造,这就需要国家出面,通过一定的途径集中资源,替大家共同改善环境,提高生活水平。89 第二节 税收的历史沿革及税收效应 一、税收制度发展与演变的历史分析(一)1950年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的建立(二)1958年改进税收管理体制,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三)1961年适当收回部分税收管理权限(四)1969-1973年重新下放部分税收管理权限 (五)1977年整顿税收管
6、理权限,适当上收部分管理权限(六)19791993年:工商税制重大改革(七)1994年: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八)2009年税制改革二、我国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分税制(一)分税制的概念1、概念分税制全称“分税制财政体制”,是用划分各个税种归属和管理权的办法,适应各级政10 府财政需要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制度,它是按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理论确定的,是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的比较规范的办法。运用商品经济的原则处理中央与地方收支权限的划分,把中央与地方的预算严格分开,实行自收自支、自求平衡的“一级财政、一级事权、一级预算”的财政管理体制
7、。(二)实行分税制的意义 1有利于中央财政集中必要的财力 11分税制改革后,消费税、增值税的 75,中央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成为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收入广泛而稳定,同时集中了减免税的权力,从而防止了税款的流失。这一切都必然使得中收入的比重逐步提高,并最终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为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有利于中央政府对财政经济政策的调控能力 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的税收政策自成体系,与地方政府的税收体系基本形成互不交叉的格局,不再受地方政府利益行为的制约。12当经济出现过热征兆时,中央政府可以通过调整自己的税收政策,适当增加税收,从而抑制经济过热;反之,中央政府可适当减少税收,以
8、刺激经济的发展。这样,中央政府就将调整财政政策的主动权牢牢地握在手中,对避免和抑制周期性波动,促进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和迅速增长,发挥着巨大的作用。3、有利于提高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能力分税制改革后,不断增加的中央财力必然为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政策提供坚强的经济后盾。中央政府可以将一部分收入用于落后地区 13的合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逐步缩小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进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三)分税制的类型1分享税种式分税制 在全国所有开征的税种由中央统一制定,对既定的税种及其收入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不重复征收的前提下,确定中央
9、与地方各自的管理权限和收入归属。还可以细分为设共享税的分享税种式的分14税制和不设共享税的分享税种式分税制。2 分享税源式分税制分享税源式分税制是指中央和地方都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管理权限,中央与地方可以对同 一税源课征相同性质的税收。还可以细分为分征式、上解式、附加式三种。三、我国的分税制 (一)类型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享税种式分税制中的有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分税制。选择这种类型的原因有:15 1、适应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税收管理体制确立原则的需要。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力集中在中央,地方没有税收立法权。只有在中央统一设置税种的前提下,划分税种和收入,才能适应我国对税收管理的要求。2、适
10、应我国各地区经济发 展不平衡的需要。设立共享税可以通过收入在各地区间的调剂,解决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3、满足明确中央、地方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责任的需要。16 (二)分税制内容与特点 1994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中央的“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部署指导下进入新阶段,财税体制改革充当改革的先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建起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管理制度,并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收机构分别征管;在核定地方收支数额的基础上,实行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转移支付制度等。成功地实现了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税种、税权、税管的划分,实行了财
11、政“分灶吃饭”。17 1、我国分税制的内容 我国分税制按照征收管理权和税款支配权标准划分,凡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划归中央财政的税种,属于中央税;凡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划归地方财政固定收入的税种,属于地方税;凡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方式分享的税种,属于共享税。2、我国分税制的特点(1)按照税源大小划分税权,税源分散、收入零星、涉及面广的税种一般划归地方税,税源大而集中的税种一般划为中央税。18 2、部分税种的征收管理权归地方。地方政府对地方税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决定开征、停征、减征税、免税,确定税率和征收范围,这是地方税的主要特点。由于赋予地方以较大的机动权限,从而既能
12、合理照顾地方利益,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同时,不致于影响全国性的商品流通和市场物价。因为地方税一般均属于对财产(不动产)、对行为和部分所得以及不涉及全面性商品流通的经济交易课征,所以,即使各地执行不一致,也不影响全局。19 3、税款收入归地方。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力完全集中于中央或过多地分散于地方,都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践证明,在保证中央财政需要的同时,给地方一定规模的财力及适当的支配权,方能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实行分税制,建立中央与地方相对独立的分级财政,给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加强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证,就成为我国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方向。20
13、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税收政策,实施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其中,除了落实已实行的燃油税改革、增值税转型外,资源税改革,环境税改革以及个税改革。参1 我国税种数.docx 参1-1税收收入统计.docx 参1-2 2010年税收预算数.docx 2122第三节 税收的职能与原则 一、一、税收的职能 1、组织财政收入 税收是政府凭借国家强制力参与社会分配、集中一部分剩余产品(不论货币形式或者是实物形式)的一种分配形式。组织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原生的最基本职能。2008年54219.62(国内生产总值300670)2、调节社会经济 政府凭借国家强制力参与社会分配,必然 会改变社会各集团及其成员在国民收入分
14、配中占有的份额,减少了他们可支配的收入,但是这种减少不是均等的,这种利益得失将影响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能力和行为,进而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影响。政府正好利用这种影响,有目的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引导,从而合理调整社会经济结构。3、监管管理社会经济活动 国家在征收取得收入过程中,必然要建立在日常深入细致的税务管理基础上,具体掌握税源,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并同违反税收法令的行为进行斗争,从23 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方向,维护社会生活秩序。二、税收原则 1、充裕财政收入,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原则 2、公平税负,鼓励竞争原则(1)横向公平相同税负能力的人承担同等量的税收。(2)纵向公平 3、调节
15、经济,优化经济结构原则(1)税收的社会生态效率 税收应当促进经济的发展。(2)运用税收杠杆 24 (3)提高资源配置效率(1)纠正外部效应(2)平衡产销供求 (3)调节级差收益(4)对有益商品和有害商品的税收引导 4、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共同富裕原则社会分配不公平的主要表现(1)劳动收入 (2)财产收入内部的分配不公平 (3)人们的劳动能力的强弱 (4)人们的受教育程度高低 25 5、国家集中管理和合理划分原则 6、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是国家征税必须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规范、效率和简化、便利原则 (1)税收中性 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
16、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成为超越市场机制 26 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可减少效率损失。税种选择 税基选择 税率选择 价格弹性选择(2)税收成本 税务部门征税、管理、稽查等征税成本 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A、直接成本是指税务部门的税务设计成本(包括税法及相关政策的设计和宣传等)、税27收的征收成本和开展纳税检查并处理违规案件的查处成本这三个部分。B、间接成本则是指社会各相关部门及团体、组织等为政府组织税收收入而承担的各项费用。纳税成本,指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所付出的耗费。纳税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按税法要求进行税务登记
17、、建立账册及进行收入与成本的记录和核算等的支出;B、因申报纳税而聘请会计师或税务顾问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和货币支出;28 C、缴纳税款时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D、为合理避税进行税务筹划及发生税务纠纷时聘请律师发生的支出。E、因了解税制而发生的学习成本。一般而言,纳税成本要比政府的征税成本大的多。课税负效应主要指政府课税对经济运行和纳税主体决策会产生不可避免的扭曲,从而造成超过政府税收收入的额外经济损失。参1-3税收成本.ppt29 三、税收的作用 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具体表现出来的效果。税收的作用具体表现为:1、能够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2、调节经济
18、总量,保持经济稳定;体现产业政策,促进结构调整;3、合理调节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开放等。3031第四节 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其中心问题是如何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税权的划分有纵向划分和横向划分的区别。纵向划分是指税权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横向划分是指税权在同级立法、司法、行政等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税收立法权。即制订和颁布税法的权 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即对税法、法规内容的解释和制订实施细则的权限。税种的开征、停征权。即决定开征什么税种、停征什么税种的权限。税目、税率的调整权。即决定税目增减
19、和税率升降的权限。税收的加征和减免权。即制定税收加征和减免规定以及审批加征和减免的权限。二、建立税收管理体制的意义和原则 (一)建立税收管理体制的意义 32 1、有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税收管理权限划分合理,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的管理税收的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就不会出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从而有利于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的的贯彻执行。2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税收的积极性 税收管理权限按合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于都有相对独立的权限和相应的经济利益,就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税收的积极性。33 3 有利于加强税收的宏观调控 正确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确定哪些税种由中央政府管理有利,那
20、些税种交给地方政府管理合适,税目、税率如何确定和调整等,对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是至关重要的。4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的效果 正确划分税收管理权限,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方面职责分明、权限清楚,并在日常的税收管理中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开展税收管理工作,这对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的作用。34(二)建立税收管理体制的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的税收政策、税收法规、税收制度等,包括税种的开征与停征、税目的增加与减少、税率的提高与降低以及全局性的减免税等,都要有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各级地方政府不能自行决定。但是考虑到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充分调动地方的管理税
21、收积极性,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的前提下,由各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税收,并给与地方政府一定的税目、税率调整以及一部分税收的减免权等。35 2、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划分,必须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承担的职责相联系,同取得的税收收入相联系,使组织税收收入与其分享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避免权、责、利脱节的现象。3同其他管理体制协调配合的原则 我国国民经济运行,不仅涉及到包含税收管理体制在内的财政管理体制,而且也涉及到其他管理体制,只有国民经济各方面的管理体制协调配合,国民经济才能得以发展。36第五节税收分类及税法构成要素 一、税收分类 (一)按课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 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流
22、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流转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目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2、所得税 所得税亦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37 3、财产税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4、行为税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都属于行为税。38 5、资源税 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税制中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
23、使用税都属于资源税。(二)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 1、从量税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2、从价税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税。39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 1、价内税 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2、价外税 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目前商品的价税合一并不能否认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40 (四)按是否有单独的课税对象、独立征收为标准分类 1、正税 指与其他
24、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征收附加税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税为依据。我国现行各个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农业税等都是正税。2、附加税 是指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在按照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41 同时,应当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缴纳地方所得税。该项缴纳的地方所得税,就是附加税。(五)按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为标准分类 1、中央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部划解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关税和消费税、等。这类税一般收入较大,征收范围广泛。2、地方税 地方税是
25、指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屠宰税等42 这类税一般收入稳定,并与地方经济利益关系密切。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资源税等。这类税直接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利益。(所得税)这种分类方法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础。43 (六)按税收的形态为标准分类 1、实物税 实物税是指纳税人以各种实物充当税款缴纳的一类税。如农业税。(现已经取消)2、货币税 货币税是指纳税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一类税。在现代社会里,几乎所有的税种都是货币税。(七)以管辖的对象为标准分类 1、国内税收 是对本
26、国经济单位和公民个人征收的各税。44 2、涉外税种 是具有涉外关系的税收。(八)按税率的形式为标准分类 1、比例税 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种。2、累进税 是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加而逐级提高税率的税种。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45 3、定额税 是对每一单位的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征税的税种。三、税收的其他分类方法 (一)按课税目的为标准分类 1、财政税 凡侧重于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而课征的税,为财政税。2、调控税 凡侧重于以实现经济和社会政策、加强宏 46 观调控为目的而课征的税,为调控税。这种分类体现了税收的主要职能。(二)按税收的侧重点或着眼点
27、为标准分类 1、对人税 凡主要着眼于人身因素而课征的税为对人税。早期的对人税一般按人口或按户征收,如人头税、人丁税、户捐等。在现代国家,由于人已成为税收主体而非客体,因而人头税等多被废除。2、对物税 凡着眼于物的因素而课征的税为对物税,47 如对商品、财产的征税。这是西方国家对税收的最早分类。(三)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类 1、直接税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承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一类税。如所得税和财产税等。2、间接税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不是负税人,可将税负转嫁与他人的一类税。如流转税和资源税等。48 (四)其他1、以征收的延续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2、根据税收是否具有
28、特定用途为标准: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3、根据税制的总体设计类型:可分为单一税和复合税;4、根据应纳税额的确定方法:可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5、根据征税是否构成独立税种:可分为正税和附加税;49二、税收制度(法规)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的行为规则。按各税法的立法目的、征税对象、权益划分、适用范围、职能作用的不同,可作不同的分类。50(一)按照税法的功能分为1、税收实体
29、法 规定国家和纳税人的实体权利、义务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2、税收程序法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法律关系体现为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的利益分配关系。在总体上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 51构成。(二)税法构成要素内容 是税收课征制度构成的基本因素,具体体现在国家制定的各种基本法中。主要包括:1、纳税人2、课税对象3、税目4、税率 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超额);定额税率(定率税率)5、减税免税 526、纳税环节7、纳税期限 8、违章处理等 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三项是一种税收课征制度或一种税收基本构成的基本因素。5354复习思考题一、名词解释 1、税收原则 2、效率原则 3、公平原则 4、税收成本 5、税收中性 6、流转税 7、税目 8、税率 9、超额累进税率 10、能力原则 11、分税制 12、税收管理体制 二、问答题 1、如何理解税收中性?2、简述税种选择和经济效率的关系。3、为什么要执行普遍征税的原则?4、简述税收的均等标准及其内容。5、什么是税收管理体制?6、确立税收管理体制的原则有哪些?7、简述分税制的内涵及类型?8、简述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9、试述我国实行分税制的意义。55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