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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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个旧市妇幼院医务科张国苍 卫生部文件卫生部文件卫生部文件卫生部文件 卫医政发卫医政发201011201011号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印发 病历书写规范基本规范病历书写规范基本规范病历书写规范基本规范病历书写规范基本规范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我国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为规范我国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有关规定,规定,20022002年我部
2、印发了年我部印发了病厉书写基本规范病厉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试行)(以下简称(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规范规范实施实施7 7年多来,在各年多来,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病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病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在总结各地在总结各地规范规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我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我部对部对规范规范即行了修改和完善,制定了即行了修改和完善,制定了病历书写基本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
3、中遇到的情况。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报我部医政司。及问题,及时报我部医政司。二二0 0一一0 0年一月二十二日年一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病病理切片理切片(病理报告病理报告)等资料的总和,包)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第一条说明病历本质的定义和病历范围。第一条说明病历本质的定义和病历范围。第一条说明病历本质的定义和病历范围。第一条说明病历本质的定义和病历范围。
4、病理切片是不能复制和复印。病理切片是不能复制和复印。病理切片是不能复制和复印。病理切片是不能复制和复印。病理切片归属病理科管理,病理报告归属病案科管理。病理切片归属病理科管理,病理报告归属病案科管理。病理切片归属病理科管理,病理报告归属病案科管理。病理切片归属病理科管理,病理报告归属病案科管理。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二条说明病历和病案生成与定义。第
5、二条说明病历和病案生成与定义。第二条说明病历和病案生成与定义。第二条说明病历和病案生成与定义。病历病历病历病历-病人患病的历程、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行为病人患病的历程、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行为病人患病的历程、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行为病人患病的历程、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行为和病案管理和病案管理和病案管理和病案管理人员的管理人员的管理人员的管理人员的管理过程的综合定义。在病房期间称为病历。过程的综合定义。在病房期间称为病历。过程的综合定义。在病房期间称为病历。过程的综合定义。在病房期间称为病历。病例病例病例病例-指某一个病人的病历、案例例证之义,如疑难、死亡、指某一个病人的病历、案例例证之义,如疑难、死亡
6、、指某一个病人的病历、案例例证之义,如疑难、死亡、指某一个病人的病历、案例例证之义,如疑难、死亡、纠纷、手术前病例讨论。纠纷、手术前病例讨论。纠纷、手术前病例讨论。纠纷、手术前病例讨论。病案病案病案病案-是将回收的病案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索引编号、加工是将回收的病案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索引编号、加工是将回收的病案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索引编号、加工是将回收的病案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索引编号、加工成册、归档上架即称病案。成册、归档上架即称病案。成册、归档上架即称病案。成册、归档上架即称病案。在病案科称为病案。在病案科称为病案。在病案科称为病案。在病案科称为病案。“病案病案病案病案”名称缘(源)于中国传统医
7、学的病案史学,古称名称缘(源)于中国传统医学的病案史学,古称名称缘(源)于中国传统医学的病案史学,古称名称缘(源)于中国传统医学的病案史学,古称“诊籍诊籍诊籍诊籍”、“医案医案医案医案”、“脉案脉案脉案脉案”、“病史病史病史病史”等;现代称病案;国外称等;现代称病案;国外称等;现代称病案;国外称等;现代称病案;国外称“医学医学医学医学记录(记录(记录(记录(medicalmedical record record)”、“健康记录(健康记录(健康记录(健康记录(health recordhealth record)”、“病病病病例历史(例历史(例历史(例历史(case historycase h
8、istory)”等,其义亦同,都表示医疗案卷或医疗记等,其义亦同,都表示医疗案卷或医疗记等,其义亦同,都表示医疗案卷或医疗记等,其义亦同,都表示医疗案卷或医疗记录。录。录。录。19531953年国家卫生部正式定名为年国家卫生部正式定名为年国家卫生部正式定名为年国家卫生部正式定名为“病案病案病案病案”第三条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客观、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确、及时、完整、规范规范。“1212个字个字个字个字”是指导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方针、原则、精髓、是指导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方针、原则、精髓、是指导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方针、原则、精髓、是指导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方针、原则、
9、精髓、钥匙。钥匙。钥匙。钥匙。病案病案病案病案-是特殊的科技档案?医疗档案?医学文件?法是特殊的科技档案?医疗档案?医学文件?法是特殊的科技档案?医疗档案?医学文件?法是特殊的科技档案?医疗档案?医学文件?法律书证?。律书证?。律书证?。律书证?。病案价值病案价值病案价值病案价值-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医保、法律、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医保、法律、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医保、法律、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医保、法律、管理、信息、史料。管理、信息、史料。管理、信息、史料。管理、信息、史料。第四条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蓝黑墨水、碳碳素墨水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
10、使用,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蓝黑墨水蓝黑墨水蓝黑墨水蓝黑墨水保存时间长久,可达百年。保存时间长久,可达百年。保存时间长久,可达百年。保存时间长久,可达百年。碳素墨水不如蓝黑墨水保存时间长,且价格贵。碳素墨水不如蓝黑墨水保存时间长,且价格贵。碳素墨水不如蓝黑墨水保存时间长,且价格贵。碳素墨水不如蓝黑墨水保存时间长,且价格贵。蓝黑、碳素墨水病历蓝黑、碳素墨水病历蓝黑、碳素墨水病历蓝黑、碳素墨水病历复印清楚复印清楚复印清楚复印清楚.计算机打印病历要经常更换色带,保证打印病历计算
11、机打印病历要经常更换色带,保证打印病历计算机打印病历要经常更换色带,保证打印病历计算机打印病历要经常更换色带,保证打印病历字迹清晰,有利于复印复制,确保字迹清晰,有利于复印复制,确保字迹清晰,有利于复印复制,确保字迹清晰,有利于复印复制,确保医疗、科研、教学、医疗、科研、教学、医疗、科研、教学、医疗、科研、教学、管理、医保管理、医保管理、医保管理、医保报销和报销和报销和报销和法律使用法律使用法律使用法律使用。第五条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 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病名称等可以使
12、用外文。病案必须用中文,按中文文法书写,体现国家尊严。病案必须用中文,按中文文法书写,体现国家尊严。病案必须用中文,按中文文法书写,体现国家尊严。病案必须用中文,按中文文法书写,体现国家尊严。引用没有翻译成中文的症状、体征和疾病名称语种必引用没有翻译成中文的症状、体征和疾病名称语种必引用没有翻译成中文的症状、体征和疾病名称语种必引用没有翻译成中文的症状、体征和疾病名称语种必须是外语原文(无论哪国文)。须是外语原文(无论哪国文)。须是外语原文(无论哪国文)。须是外语原文(无论哪国文)。外文缩写字母或缩略语必须通用、公认和准确,不能外文缩写字母或缩略语必须通用、公认和准确,不能外文缩写字母或缩略语
13、必须通用、公认和准确,不能外文缩写字母或缩略语必须通用、公认和准确,不能造成混淆和错误。造成混淆和错误。造成混淆和错误。造成混淆和错误。凡是用外文书写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检查方法、凡是用外文书写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检查方法、凡是用外文书写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检查方法、凡是用外文书写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检查方法、医用材料、药物名称等,必须用中、外文对照双语书写病历医用材料、药物名称等,必须用中、外文对照双语书写病历医用材料、药物名称等,必须用中、外文对照双语书写病历医用材料、药物名称等,必须用中、外文对照双语书写病历记录。记录。记录。记录。第六条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病历书写应
14、当使用医学术语,文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顺,标点正确。病案病案病案病案-从科研角度称从科研角度称从科研角度称从科研角度称“科技档案科技档案科技档案科技档案”,从医疗角度,从医疗角度,从医疗角度,从医疗角度称称称称“医疗档案医疗档案医疗档案医疗档案”,从工作的角度称,从工作的角度称,从工作的角度称,从工作的角度称“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工作记录”,从法,从法,从法,从法律角度称律角度称律角度称律角度称“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第六条中第六条中第六条中第六条中“六句话、六句话、六句话、六句话、2424个字个字个字个
15、字”的指导临床医师书的指导临床医师书的指导临床医师书的指导临床医师书写病历语法语句的核心要求。写病历语法语句的核心要求。写病历语法语句的核心要求。写病历语法语句的核心要求。第七条第七条 病历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双线划在错字上,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不得采用刮、粘、刮、粘、涂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写的病历的责任责任。法律文书是严肃的,否则无
16、法律效力。法律文书是严肃的,否则无法律效力。法律文书是严肃的,否则无法律效力。法律文书是严肃的,否则无法律效力。对于错字、错句必须按要求修改,对于错字、错句必须按要求修改,对于错字、错句必须按要求修改,对于错字、错句必须按要求修改,每页超过三处修改应每页超过三处修改应每页超过三处修改应每页超过三处修改应重新书写重新书写重新书写重新书写。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属于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属于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属于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属于伪造病历,是违法的。伪造病历,是违法的。伪造病历,是违法的。伪造病历,是违法的。上级医务人员修
17、改下级医务人员医学文书时必须使用蓝上级医务人员修改下级医务人员医学文书时必须使用蓝上级医务人员修改下级医务人员医学文书时必须使用蓝上级医务人员修改下级医务人员医学文书时必须使用蓝黑墨水修改,不得使用其他颜色。黑墨水修改,不得使用其他颜色。黑墨水修改,不得使用其他颜色。黑墨水修改,不得使用其他颜色。手写和计算机打印病历必须手工签字手写和计算机打印病历必须手工签字手写和计算机打印病历必须手工签字手写和计算机打印病历必须手工签字。医学是一门经验学科,学习和传授经验两方面都非常重医学是一门经验学科,学习和传授经验两方面都非常重医学是一门经验学科,学习和传授经验两方面都非常重医学是一门经验学科,学习和传
18、授经验两方面都非常重要。下级医务人员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规范记录要。下级医务人员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规范记录要。下级医务人员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规范记录要。下级医务人员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规范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上级医师也必须认真、及时、审阅、修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上级医师也必须认真、及时、审阅、修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上级医师也必须认真、及时、审阅、修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上级医师也必须认真、及时、审阅、修改下级医师的病历。改下级医师的病历。改下级医师的病历。改下级医师的病历。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
19、,并由相应医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人员签名。人员签名。人员签名。实习实习实习实习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医务人员、试用期试用期试用期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进修进修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医务人员由医疗机
20、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写病历。际情况认定后写病历。际情况认定后写病历。际情况认定后写病历。全科、本科、研究实习生教学实习期间训练书写的病历无法全科、本科、研究实习生教学实习期间训练书写的病历无法全科、本科、研究实习生教学实习期间训练书写的病历无法全科、本科、研究实习生教学实习期间训练书写的病历无法律效力,不能放入病历中。律效力,不能放入病历中。律效力,不能放入病历中。律效力,不能放入病历中。实习生、新毕业生、进修生(病历书写不合格前)全科伦实习生、新毕业生、进修生(病历书写不合格前)全科伦实习生、新毕业生、进修生(病历书写不合格前)全科伦实
21、习生、新毕业生、进修生(病历书写不合格前)全科伦转生书写病历文书,放入病历中的资料必须由本院注册的医务转生书写病历文书,放入病历中的资料必须由本院注册的医务转生书写病历文书,放入病历中的资料必须由本院注册的医务转生书写病历文书,放入病历中的资料必须由本院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字有效。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字有效。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字有效。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字有效。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主要涉及职业资质问题和法律问题主要涉及职业资质问题和法律问题主要涉及职业资质问题和法律问题主要涉及职业资质问题和法律问题。例如:北京某。例如:北京某。例如:北京某。例如:北京某大医院本院职工死亡案例,实习研究
22、生书写病程记录没有本院大医院本院职工死亡案例,实习研究生书写病程记录没有本院大医院本院职工死亡案例,实习研究生书写病程记录没有本院大医院本院职工死亡案例,实习研究生书写病程记录没有本院注册医师签字。注册医师签字。注册医师签字。注册医师签字。第九条第九条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小时制记录。涉及法律、实效、习惯。涉及法律、实效、习惯。涉及法律、实效、习惯。涉及法律、实效、习惯。3 3:15 815 8:00 1100 11:00 1300 13:10 10 19 19:05 2105 21:03 2403 24:
23、0101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患者不具备完全患者不具备完全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患者患者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因病无法签字时
24、,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为抢为抢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况下,况下,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病人自己签字法律效力最高病人自己签字法律效力最高病人自己签字法律效力最高病人自己签字法律效力最高,但病人病重、病危、
25、嗜睡、,但病人病重、病危、嗜睡、,但病人病重、病危、嗜睡、,但病人病重、病危、嗜睡、昏迷、精神障碍或病人不情愿等特殊情况下不能诱导或强迫昏迷、精神障碍或病人不情愿等特殊情况下不能诱导或强迫昏迷、精神障碍或病人不情愿等特殊情况下不能诱导或强迫昏迷、精神障碍或病人不情愿等特殊情况下不能诱导或强迫病人签字,由监护人签字。病人签字,由监护人签字。病人签字,由监护人签字。病人签字,由监护人签字。未成年病人、孤寡病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病人。由未成年病人、孤寡病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病人。由未成年病人、孤寡病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病人。由未成年病人、孤寡病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病人。由监护人签字,或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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