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精神病学与法医人类学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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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医精神病学、法医人法医精神病学、法医人类学学 一、概念、法律应用现代精神病学的知识来解决与法律有关的精神问题的学科目的:依法正确处理案件,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诉法第48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
2、者年幼,不能辨认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概念精神病:各种精神障碍的疾病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后果的识别能力、即行为人对行为的动机、目的、手段是否触犯法律及其社会危害性的实质性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我选择或者不选择实施为刑法所禁止、所制裁的某行为的能力。控制能力的存在是以辨认能力的具备为前提的,当辨认能力丧失时,控制能力也丧失;但在某些精神障碍影响下,当辨认能力可保持完好时,控制能力可能减弱或丧失,如轻度躁狂症二、法医精神病学发展展简史史汉朝:朝:周礼周礼记载:弱、老老、蠢愚者可:弱、老老、蠢愚者可获得赦免,称得赦免,称“三赦三赦”,萌芽,萌芽阶段。以后
3、数代段。以后数代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社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社会舆论持同情持同情态度。如元代度。如元代元典章元典章记载:康留因患心:康留因患心风,打死本家打死本家乔老,老,伤次女,抱棍棒嘶叫笑走,次女,抱棍棒嘶叫笑走,后来由当地官府的弓箭手抓住,相当于后来由当地官府的弓箭手抓住,相当于现在在的的110,送官府后,当地送官府后,当地县府府认为是精神失常,是精神失常,判无罪;后移交上判无罪;后移交上书省,相当于中省,相当于中级法院,法院,再判无罪。再判无罪。法医精神病学发展展简史史民国:刑法明确规定:“心智丧失者,不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立法,刑法1979 第15条-对精神病人各种法律能力
4、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1989年颁布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在省市成立司法鉴定小组。1996年刑诉法120条: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2001年、年、2005年年鉴定机构、鉴定人管理办法鉴定机构、鉴定人管理办法刑法(1997年)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法医精神病学发展展简史史国外:以前精神病人应对惩罚(神)19世纪以后,各国为了处理精神病人的案件,根据社会发展和司法
5、实践的需要,结合国情和民俗传统,制定各种有关精神病人的法规。精神病人在法律上具有特殊地位。目的是保护其合法权益,揭露犯罪三、法医精神病学内容:三、法医精神病学内容:1、刑事:包括受审能力、责任能力、抗辩能力、限定责任能力、服刑能力、精神错乱辩护、由于精神错乱裁决为无罪人的释放问题等。2、民事:包括儿童监护、双亲能力、终止双亲权利、儿童虐待、儿童忽视、精神病性残废判决、遗嘱能力、精神病人过失、失职行为、个人外伤诉讼问题等。3、精神病学的法律规定,如隐私保密性治疗权利、拒绝治疗权利、自愿住院、非自愿住院、专业法律责任性、论理学准则等。4、司法精神病学中的特殊问题,包括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价、催眠术、
6、麻醉分析等在涉及法律事务时应用,司法精神科医师的责任和作用等5、监狱精神病学,包括拘禁病人的治疗计划、治疗安排,拘禁状态的心理学、伦理学问题等。四、司法精神病鉴定鉴定机构:鉴定人:指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1)具有丰富的精神病学理论和临床经验、以及相关法学知识的主治医生或主检法医师,5年以上。(2)具有鉴定人资格和执业证书四、司法精神病鉴定对象:自然人(活体或尸体)鉴定程序:1、委托:2、鉴定材料:(1)个人资料、(2)病史资料、(3)知情人、证人调查材料、(4)详细的案件材料3、鉴定:3人,精神检查及其他检查4、鉴定结论、鉴定书五、常见鉴定(一)刑事责任能力(criminal
7、responsibility):指一个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刑法意义上即一个人辨认自己行为法律上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后果的识别能力、即行为人对行为的动机、目的、手段是否触犯法律及其社会危害性的实质性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我选择或者不选择实施为刑法所禁止、所制裁的某行为的能力。控制能力的存在是以辨认能力的具备为前提的,当辨认能力丧失时,控制能力也丧失;但在某些精神障碍影响下,当辨认能力可保持完好时,控制能力可能减弱或丧失,如轻度躁狂症五、常见鉴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原则:1、医学标准:是否有精神疾病,那种精神
8、病,严重程度、是否是发病期2、法学标准:是否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刑法18条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部分(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五、常见鉴定(民事行为能力)(二)民事行为能力(civilcapability)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从而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关系的资格。民事活动-结婚、离婚、订立遗嘱和财产继承、签立合同、服兵役以及参加选举等,也包括对自己过失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律依据: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9、;其他的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代理人同意。五、常见鉴定(民事行为能力)评定原则:(1)医学标准(2)法学标准:被鉴定人的意思表示能力,既是否具有独立判断是非和理智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程度:无民事行为能力部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两种情形:一般民事行为能力:指尚未涉及到某一具体民事行为能力时,针对精神病人广泛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的评定,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委托鉴定,并经人民法院认定、宣告。特定民事行为能力:对精神病人已经实施完成的某一特定民事行为,或即将进行的某一特定民事行为的行为能力进行的评定五、常见鉴定(三)其他:诉讼能力作证能力服刑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精
10、神损伤常见疾病:个人识别一、概念个人识别(personalidentfication)指用科学的方法对尸体或活体进行个人同一认定。二、对象:尸体与活体。在刑事案中,特别是在无名尸、碎尸案、白骨化尸体、外表严重毁坏尸体、高度腐败尸体、难以辨认尸体中,其个人识别对案件的侦破甚为重要。另外在突发事故中(如飞机或轮船失事、道路交通事故、地震、火灾等)的多人遇难的尸体,亦应明确死者的身份,有利于善后的处理:目前随着交通事故的增多,赔偿的增加,逃匿案件的增加,在现场中的尸体多为无名尸,故亦需对尸体进行个人识别。个人识别 活体个人识别主要是:昏迷(意识丧失者)患者、记忆丧失的人、精神障碍者(如白痴等)、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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