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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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解析 1职业病防治指南的发布1.1发布背景1.2发布与实施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uidelineforemployerofpreventionandcontrolofoccupationaldiseases发布日期:2010-01-22实施日期:2010-08-012适用范围和内容2.1适用范围适用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生产或经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产品或原材料的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单位或机构等。2.2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原则、通用要求、职业卫生档案以及职业卫生评估等要求。3用
2、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依法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单位自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关注职业病高危人群,尤其是流动劳动者。4通用要求4.1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方针;设置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相关组织的职能;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4通用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置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
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参加工伤保险。4通用要求(1)职业卫生方针制定根据:承诺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政策、标准。依据本单位规模和活动类型。在征询劳动者及其代表意见基础上制定。按以下要求制定: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及工作相关疾病,保护劳动者健康;4通用要求符合本单位实际,适合本单位的规模和活动性质;保证全员参与。应达到以下要求;内容明确,注明制定日期,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或签发实施;及时公布,保证全体劳动者及所有相关方及时得知;定期评估,确保职业卫生方针持续的适用性。4通用要求(2)设立防治领导机构法定代表人是最高责任人,全面负责。法
4、定代表人可在最高决策层任命一名或几名人员作为分管负责人,其职责是:建立、实施、定期评审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定期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绩效;组织并推动全体劳动者参加职业卫生管理活动。4通用要求防治领导机构由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审议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方案,布置、督查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3)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其相关组织的责任是:组织执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方针政策;4通用要求制定计划,确定目标及指标,组织实施;组织对劳动者的培训以及劳动者之间的合作交流,以全面实施其管理体系要素;负责确
5、定职业危害识别、评价及其控制人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并告知劳动者;制定有效的防治方案,以识别、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及工作有关疾病;监督管理和评估本单位防治工作;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4通用要求(4)明确相关组织的职能应明确工会、人事及劳动工资、企业管理、财务、生产调度、工程技术、职业卫生管理等相关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5)配备专(兼)职专业人员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按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到五配备,少于三百人的至少配一名。应检查专(兼)职人员的书面聘用文件、个人资质(专业知识背景、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文件和专业档案。4通用要求(6)防治工
6、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层层分解的目标使下属机构都有相应的职责、任务、目标、进度和考核指标。(7)制定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年度防治计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每年应对防治计划和方案的落实进行评估,并撰写评估报告。4通用要求报告应包括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评估报告应送决策层阅知,并作为下年度制定计划和方案的参考。(8)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涵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场所管理、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监测、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健康监护管理、培训、危害告知等方
7、面。制度应包括管理部门、职责、目标,内容、保障措施、评估方法等要素。4通用要求(9)设置岗位操作规程规程应经科学论证,并与岗位职责相对应,其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防护,可张贴或以其他方式,方便劳动者了解、提示劳动者遵守。(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应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应对档案的借阅做出规定。4通用要求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所使用原辅材料名称及用量、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产量、职业性有害因素动态监测结果及其汇总、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职业病病人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及维护档案等内
8、容。4通用要求(11)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4通用要求(12)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包括应检测的车间、岗位、有害因素、检测岗位点分布图及应测点、应测样品数、检测周期、委托的检测机构和经费保障等。(13)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包括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危害预防和治理、建设项目预评价
9、和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人防护用品配置与维护、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健康监护、培训、职业病人诊断、治疗、赔偿与康复,工伤保险等。4通用要求职业病防治经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用人单位应定期评估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投入是否与生产经营规模、职业危害的控制需求相适应。(14)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费。4通用要求4.2前期预防(1)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预评价应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承担,并作为下阶段工程设计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依据。预评价的内容和要
10、求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执行。4通用要求(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卫生审查。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还应经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4通用要求(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卫生验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试运行12个月内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向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
11、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卫生验收。未经卫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4通用要求4.3材料和设备管理(1)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包括选择清洁无害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密闭化、自动化,劳动者远距离操作、机械操作,体力劳动强度和紧张度较小,在整个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较小而且容易通过工程技术加以控制。(2)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4通用要求(3)企业使用的主导原材料供应商应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要求主导原材料供应商承诺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并出具承诺文件,供应商应建立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采
12、取相关防治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原材料的完整、真实、可靠的中文物质安全数据清单(MSDS)。(4)对所采用的技术、工艺和材科不隐瞒其危害应在醒目位置对有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用中文公示,并告知劳动者。4通用要求(5)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有中文说明书用人单位购进或售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索取或提供中文说明书。中文说明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建立设备台账,包括型号、厂家、厂家联系方式,责任人、维修记录、中文说明书、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中文警示说明是否规范。用人单位应使相关的劳动者了解中文说明书的相关内容。4通用要求(6)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
13、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用人单位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设置或指定专(兼)职人员做好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管理工作。4通用要求(7)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有中文说明书购进或售出有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时,应索取或提供中文说明书,用人单位应建立化学品的台账,包含化学品化学式、商品名、产地、使用地、使用量、保管人,储存地的管理是否安全、规范,包装是否具有规范的标识,是否具有中文说明书,中文说明书是否规范。4通用要求规范的中文说明书应该载明:产品特性、存在的有害
14、因素、可能产生危害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在工作地点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用人单位还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人,做好化学品管理的工作。4通用要求(8)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建立台账,包含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化学式、商品名、产地、便用地、使用量、保管人,储存地的管理是否安全、规范包装是否具有规范的标识,是否具有中文说明书,中文说明书是否规范。规范的中文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危害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5、。4通用要求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人,做好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管理工作。(9)不应将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嫁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外包时,应告知外包作业所存在的危害以及相关的防护条例,并要求接收者采取措施达到这些防护条件,如配置通风、除尘、消声、防暑、隔离等防护设施,或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接收者没条件或不愿采取措施,不能外包。4通用要求(10)不得接受不具备防护条件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承包有危害的作业时,要求发包商书面告知存在的危害及防护要求,并采取措施达到防护条件,如配置通风、除尘、消声、防暑、隔离等,或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若达不到,不能承包。(11)有毒物品
16、的包装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规范的中文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危害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措施等内容。4通用要求4.4工作场所管理(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GBZ2.1;GBZ2.2的要求。4通用要求(2)生产布局合理生产布局应按照GBZ1的规定,尽量考虑机械化、自动化和远端操作,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产布局
17、应包括总体布局和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的布局。总体布局又包括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平面布置时,应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4通用要求几个分开:噪声声级高的车间与低的车间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厂房为多层建筑物竖向布置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作业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4通用要求噪声与和振动较强的设备应放置在底层;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废水排放管道不能通过仪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用室的地面下。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应重点考虑达到防尘、防毒、防暑、防寒
18、、防噪声与振动、防电离辐射、防非电离辐射等的要求。4通用要求(3)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产生粉尘、毒物的工作场所,其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逸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的作业与毒性小的作业应隔开,无毒的作业和有毒的作业应隔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4通用要求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逸散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来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无毒和有毒作业的分开方式可以采取有毒作业密闭化、管道化,或者将有毒作业局限在某个独立的操作间,并采取通风净化的方式将有毒气体排出。4通用要求(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
19、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指可能发生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性物质泄漏等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场所。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物质是指那些急性毒性大、刺激作用强和(或)危害大的,或者短时间接触可能产生刺激作用、慢性或不可逆的组织损伤、麻醉作用足以增加可能的意外伤害影响目救能力并降低工作效率的物质。4通用要求上述报警装置必须经相关部门检定通过,并应建立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班前及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报警装置能够正常运转。(5)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如携气式呼吸器、全封闭式化学防护服、防护
20、手套、防护鞋靴等:以及对被救者施救所需的急救用品,如做人工呼吸所需单向阀防护口罩、现场止血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给氧器,有特殊需求的可配备急救车、防护小药箱等。4通用要求急救用品的配置应根据现场防护需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考虑生产条件、化学物质的理化性质和用量。急救用品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秒内能够获取。存放地的醒目位置应有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应使劳动者掌握如何使用急救用品。上述现场急救用品应安全有效,并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检,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急救用品的安全有效性。4通用要求(6)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
21、洗设备主要指冲眼器、流动水龙头以及冲淋设备。在可能发生皮肤粘膜或眼睛烧灼伤、有腐蚀性、刺激性化学物质的场所应配备。冲洗设备应用取方便,不妨碍工作,保证在发生事故时,能在10秒内得到冲洗。冲洗用水应安全并是流动水。设置冲洗设备的地方应有明显标识,醒目易找。冲洗设备应保证能正常使用,并应建立制度,责任到位,每日巡检,及时维修。4通用要求(7)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应急撤离通道应急通道须保持通畅,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撤离通道的宽窄应根据需要设置,如需用车辆、担架的,宽度应能保证车辆、担架顺利通过。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定期检查,
22、保证应急通道畅通。4通用要求(8)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泄险区根据生产条件、所使用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和用量考虑泄险区设置的位置、大小和选材。泄险区周围不能存在可能与排放到泄险区的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易燃、易爆等化学反应的物质泄险区四周的选材不应与泄险物发生反应,泄露物质和冲洗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4通用要求应在泄险区周围的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及中文警示说明。定期泄险要在中文警示说明中说明定期泄险的时间、泄险的物质和注意事项;事故性泄险应制定泄险预案,明确泄险的条件、泄险命令的发布人、泄险时如何进行人群疏散、泄险物质的无害化处理、消除发生次生事故的危险、泄险后
23、的善后处理工作。还应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泄险的日常管理,并保证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泄险区。4通用要求(9)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源储存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按照GBZ158使用指南设定。警示标识包括图形标识(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标识)、警示线(红、黄、绿)、警示语句和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源储存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0)核设施、辐照装蓝、放射治疗、工业探伤等使用强辐射源的工作场所设置安全连锁和超剂量报警装置4通用要求所设的安全连锁和超剂量报警装置应保证有效,并应建立管理制度,责任到位,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够正常运转。(11)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标识的设置按照GBZ15
24、8使用指南和GBZ/T203设定。生产、储藏和使用一般有毒物品的工作场所应用黄色区域警示线将其与其他区域分隔开。高毒工作场所和事故现场都设定红色警示线。4通用要求(12)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车间淋浴间高毒作业应设置车间淋浴间男女分别设置,淋浴间由更衣间、浴室和管理间组成。淋俗间内部构造应易于使用清扫卫生设备,并采取防水、防潮、排水和排气措施。应设置不断水的供水设备并保证用水卫生。淋浴器的数量应根据高毒作业的人数确定,一般4-8人设1个淋浴器。高毒作业女用浴室不能设浴池。4通用要求(13)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更衣室高毒作业场所应按规定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应配置闭锁式衣柜。更衣室中便服、工作服应分柜存放
25、以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离开高毒作业场所时,应更换衣服,不可将工作服带出车间。4通用要求(14)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毒物品存放专用间有毒物品应实行分类存放。对于高毒物品,应根据生产条件、所使用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和用量来考虑存放专用间的位置、大小和选材。存放专用间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存放的物品不能相互发生燃烧、爆炸等化学反应。应建立相应的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有毒物品存放专用间的日常管理,并保证无关人员不能进入物品存放专用间。4通用要求4.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1)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转状态。(2)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检测、评价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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