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技术管理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煤矿技术管理制度汇编.docx(2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煤矿技术管理制度汇编XX煤矿技术管理制度汇编XX省XXXXXX有限公司XX煤矿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三部份技术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安全技术审批制度4第三章作业章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5第四章设计管理7第五章中腰线管理8第六章、顶板管理制度9第七章、生产管理办法111回采工作面初采或末采管理办法112矿压工作管理办法113 矿调度值班领导的工作职能及职责范围124各类事故汇报程序13第八章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41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42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153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154设备、工具、使用、发放、保管制度165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76中、腰线管理制度177贯
2、通、透窝管理制度188地质工作管理规定199地测工作质量奖惩办法20第九章地测管理制度22第十章机电、运输管理制度231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232入井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制度233井下设备回收入厂检查验收制度244变电所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255机电设备管理制度286电气设备定期检测修理制度287油脂管理制度288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99机电事故处理制度2910绞车定期检查制度3011防爆检查制度3012电气试验制度3113配件管理制度3214五小电器管理制度3215电缆管理制度3316设备运转、维修、保养制度3317斜巷提升管理制度3318提升机管理制度3519矿灯日常充电检查制度3620防爆
3、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3721设备包机管理制度3922井下乳化泵站、喷雾站、喷雾泵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4023压风机运转、维修保养制度4124水泵运转、维修保养制度4325设备管理制度4426矿井机电(供电)设备管理办法4427用电管理办法4728各类减速箱检测修理安装维护管理办法4929关于定量补充新灯的有关规定5130采掘机电设备管理办法5131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管理办法5332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办法5433矿井小绞车管理办法55第三部份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实际情况,做到有超前性、针对
4、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第11条安全技术按涉及的范围、时效性、工程量,分为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重要安全技术问题,一般安全技术问题。第12条对矿井生产环境有根本改善,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工程量大,需经 矿董事会审批的属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对整个单位工程起作用,时间从单位工程开工至竣工,需经 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属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对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产安全系统构建,时间紧迫的属一般安全技术问题。第13条重大安全技术的审批程序:由总工程师召开专项会义说明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业务部门做论证、设计优化-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拟文呈报 矿董事会审批。第14条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包括下述内
5、容:1、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3、地面建筑物、河流、铁路、防水等煤柱的留设及变更;4、调整全矿井通风系统的措施;5、串联通风措施;6、采用专用瓦斯巷解决采煤工作面瓦斯的措施;7、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8、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措施;9、安全技措工程计划;10、采面作业章程、一通三防措施,采面撤面、装面安全技术措施,撤、装面期间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11、指定需要报批的其它安全技术设计、措施。第15条重要安全技术审批程序:依据业务部门的施工图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工单位(一般为技术人员)进行编制-业务部门审查合格-分管副总工
6、程师组织会审-报总工程师批准。第16条 重要安全技术包括下述内容1、采掘工作面作业章程;2、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3、一般安全技措工程设计,措施;4、巷道贯通措施;5、涉及到一通三防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第17条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依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或工程的局部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业务部门审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通风队也要审批)-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第18条一般安全技术包括下述内容1、采、掘、修、通工作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3、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4、作业章程的复审意见,补充措施;5、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通知书、技术业务委托书。第19条排放
7、瓦斯和井下电气焊措施不能归为以上三类,其审批程序如下:1、排放瓦斯措施审批程序:通风队技术人员编制-分管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组织排放地点的施工单位、 机电队、安检站、通风队、救护队、调度值班领导进行会审。2、井下电气焊措施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管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总经理)组织 机电队、通风队、安检站会审,会审人员签字-总工程师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第20条具备安全技术编制审批权的人员为:业务部门负责人、工程师、分管技术员、工区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区长、副区长、主管技术员、专业技术员;分管安全生产的 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第三章作业章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21条、严格“一工程
8、一措施” 制度:采煤工作面投产,掘进工作面开工,必须要有批准的作业章程。其它工程开工之前必须要有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第22条、规程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22年版)的要求。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下述内容:(1)、概述:工程情况简介,说明原因、用途。 (2)、施工方法、工艺,作业方式,质量要求。 (3)、安全技术措施。第23条、规程的编制由分管业务部门依据计划和接续情况,提前一个月给施工单位技术员安排。并书面通知有关业务部门提供资料:地测大队提供地质说明书、预想剖面图等地质资料, 机电队提供供电系统图,通风队提供通风系统图、局扇安装通风设计、风量计算依据、抽放系统图。 图纸资料应
9、在接通知后7天内提交到生产管理部,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兑现程序为:地测大队写出书面贯通总结生产管理部验收分管副领导签字最后报 矿考核办公室核定财劳部兑现。第28条采、掘、修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一通三防措施由通风队技术人员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生产管理部编制,重要的机电安装措施由机电业务部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副总工程师组织业务部门编制。第29条巷道揭煤措施必须由生产管理部编制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董事长(或总经理)经批准后执行。安全(及时)揭开突出煤层,奖励有关人员3250元,延误揭煤时间、安全岩柱控制不准、误揭煤以及发生突出事故(不伤人),罚相关责任人225
10、0元。第30条规程及时效超过3个月的安全技术措施,每月由业务部门组织,副总工程师主持复审一次,并将复审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批。第31条规程措施审批权限按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执行。第32条审批后的作业章程或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员与相关单位技术员给本单位员工传达,并覆行签字手续,时效超过2月的规程措施每月必须传达一次。分管领导、施工单位的管理干部、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都要学习规程措施,熟悉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违规违章指挥。第33条安检站参加所有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落实与执行负有监督责任。第34条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采、掘、修作业章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完整
11、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第35条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对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第36条规程措施的编制人对规程措施编制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规程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同时对执行中存在的不足负有反映权。第37条对规程、措施编制与审批不及时影响工作的,罚责任人250元,对规程、措施编制质量差责令返工重写的罚责任人50元。第38条对无规程、措施施工按三违进行处理,规程、措施编制不当、内容不全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第39条所有罚款由业务部门出据罚款条,
12、经 矿考核办(企管部)审定后,交由财劳部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出。第四章设计管理第40条设计工作应包括:矿井开拓延深工程设计,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技术改造设计,与采掘工程配套的机电运输、一通三防设计,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井下、地面规划设计,地面建构物的单位工程设计,构配件加工图的设计。第41条设计部门必须依据矿井的大中小接续安排,作出设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42 条设计部门所需设计资料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经总工程师签字。(1)采区设计所需地质资料理应提前半年提交委托书,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资料提前三月提交委托书,掘进所需地质资料提前一月提交委托书。(2)机电运输设计提前
13、一月提交委托书,所需机电运输资料提前一周提交委托书。(3)所需通风资料提前一周提交委托书。第43条地测大队必须在原有勘探部门提交的矿井精(粗)查地质报告的基础上,依据矿井实践的地质资料,按工程的不同要求,编制生产地质报告或说明书、地质素描。经总工程师经批准后,提交设计部门使用。第44条业务职能部门(专业职能管理的工区)承担专业管理范围以内的设计。第45条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系统构建要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优化采、掘、机、运、通各系统。至少提出两套以上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效果比较,在分管副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部门广泛商讨的基础上,报总工程师审定。第46条煤巷、半煤巷掘进应该积极采用机械化运输作业线,
14、优先采用先进的支护技术。第47条施工过程当中遇条件变化需要更改设计时,由业务部门提出更改方案,报总工程师经批准后执行。经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任何人无权私自变更和修改。第48条对完成设计工作成绩优异者给予以奖励,不按时完成设计任务延误施工,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处罚。第49条设计工作(任务)可以采用内部承包形式实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及考核部门将设计任务委托给部门或个人,签定内部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其报酬等事宜。第五章中腰线管理第50条各类巷道的开工,业务部门必须以委托书形式提前23天通知地测大队,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放线。停头要通知地测大队收尺,复工要通知地测大队复核。重要井巷工程开工还必须提前
15、半月将施工图交地测大队。严禁无措施无设计放线开工。第51条标定中腰线前,测量人员必须对设计图上的数据、几何关系进行验算、检核,重要工程的设计导线、标定设计须经测量技术员审查签字确保无误后,方可标定给线。第52条巷道开工临时中腰线,若现场情况限制,可用罗盘仪标定。当巷道掘进出48米后必须用经纬仪重新标定。第53条中腰线点要成组设置,每组点不得少于3个,点间距应不少于2米,最前面中腰线距迎头的距离,应在2530米。腰线也可2530米设置一个点,并在帮上划出腰线,腰线至底板的高度要在规程措施中规定。 延设中腰线时,必须对所用的和新设的点进行检查。巷道每进100米应检测校正一次中腰线。第54条最前一组
16、中腰线点距迎头的临时中腰线,由施工单位负责延线,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延线制度。第55条巷道中的测点和中腰线点,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严禁敲动或用测点吊挂重物。如是锚喷巷道,喷砼前要加以保护,严禁喷覆。如遇测点损坏或有怀疑时,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要及时告知地测大队,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头,先按措施补齐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后,再掘进迎头,停头补支护时间不予计算顺延工期。 七、三岔门、四岔门、交岔点的施工必须先按确定的支护方式编制好措施,并在现场至少备足一天的施工所需材料后,方可开工,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现一块网未联接、压接,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用12#铁丝每隔1
17、00200mm扭接或补网搭接,并按每块网20.0元进行处罚。严禁大钻头配小锚杆,即43mm锚杆必须用40mm钻头, 严禁将锚杆切断或砸扁使用,如发现,则按每棵300.0元处罚。 十一、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画线打眼,保证巷道成形,巷道严禁欠挖,超挖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不得超过150mm。 十二、锚杆支护巷道每2030m或每500根锚杆必须测试一次锚杆拉力,每次不少于3根,锚固力必须达到要求,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冒顶发生的隐蔽工程量和工期按事故责任分别承担。 十八、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在4小时内不能处理好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安排项目部管理人员跟班到现场组织处理,10小时内未处理好的,筹备
18、处(甲方)和监理部门应安排人员跟班到现场协助组织处理,直到冒顶处理完为止。第七章、生产管理办法1回采工作面初采或末采管理办法 一、施工单位在工作面初采或末采前10天必须编制有针对性初采或末采措施,并贯彻履行签字手续。 二、初采或末采期间,矿领导必须跟班现场指挥,确保措施现场落实兑现。 三、生产管理部在工作面初采或末采期间,实行三班矿压监测监控,并建立矿压观测档案,统计分析总结资料上报总工程师和领导。 四、工作面初采或末采结束,由总工程师,采煤副总、生产管理部、 机电队、施工单位、通风队、安检队等参加,对该阶段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分析,并建立档案资料。2矿压工作管理办法 一、管理制度1、矿压人员必须
19、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履行其工作职责。2、矿压人员所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监测规定1、回采工作面原则上必须每班有人跟班监测,特殊情况时,每天至少有一个班跟班监测。2、对锚网支护的巷道每3050米或每300根锚杆测试一次,抗拔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必须找出原因,督促施工单位整改。3、对巷道围岩变化较大的地点或预计受采动影响范围的巷道必须设点定期进行观测。观测结果及时整理汇报。4、锚杆拉力原则上不作破坏性拉力实验(作破坏性拉力测试时必须经生产管理部部长同意),当达到设计要求以上23t就停止抗拉测试。5、矿压人员入井后必须检查采面或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
20、应当及时进行汇报处理。6、对安检人员确定危险地点的观测必须经生产管理部部长的许可,并有安全设防措施,方能进入观测。7、对观测的情况必须每月定期总结分析,写出观测结果,进行留底存档。8、生产管理部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采面、巷道矿压资料档案。3 矿调度值班领导的工作职能及职责范围1、矿值班领导职责:对当天安全生产全权负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当班调度员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当天的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对当天安全生产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处理。需专业分管领导协调的,值班领导应当及时通知专业分管领导协同处理。2、生产事故处理:事故影响达到1小时,事故单位的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本单位主管负责人;事故单
21、位的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影响达到2小时,值班领导或专业分管领导与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到现场组织指挥;影响时间达4小时,专业分管领导必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并将事故情况随时汇报调度室。未能按本项规定履行职责者,视为“三违”,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3、安全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值班领导必须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并要求30分钟内赶到调度室(情况紧急时必须10分钟赶到);制定安全抢险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4各类事故汇报程序 一、瓦斯煤尘事故汇报顺序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总矿长、机电矿长、安检站长、生产矿长、生产管理部部长、通风、安检、事故单位负责人、 机电、运输系
22、统负责人、工会主席。 二、顶板管理汇报顺序矿值班领导、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安检、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 机电、运输系统负责人、工会主席。 三、井下火灾事故汇报顺序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矿长、机电、安检、生产、通风队、生产矿长、事故单位负责人、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四、水灾事故汇报顺序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矿长、生产矿长、事故单位负责人、机电、救工会主席。 五、机运事故汇报顺序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工会主席、。 六、其它事故汇报顺序矿值班领导、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矿长、事故单位负责人、安检副总工程师、机电队、工会主席。 七、主扇突然停风汇报顺序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
23、机电、安检、生产矿长、通风、停风影响区域的单位负责人。 八、局扇突然停风汇报顺序矿值班领导、通风、 机电、安检、停风影响单位负责人。第八章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15-20米时,煤巷剩下20-30米时 ,综掘剩下50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25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附平面,剖面图尺寸)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要有准确的是在两工作面相距50米
24、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20米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 进度情况变化。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15米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依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剖面图纸,提供给相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5、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对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 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以便及时时做好服务。6、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2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1、地质,测量,绘图,三量,
25、储量等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和地测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要求工作,每项工作必须保证工作质量,队里每月必须对地测工作进行1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必须重做。2、各小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各自范围以内的业务工作,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或限期落实整改措施。3、对检查出的质量问体,除立即反工外,要组织有关人员商讨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训。地测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发放地质预报,采掘工作面情况预报及透窝通知单,一旦误揭煤层,找错层位,突水误透等重大责任事故,队里必须从严处理,落实责任人。3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岗人员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资料保管必
26、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2、凡提交矿内各单位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队长签字,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矿内各单位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允许随意提供。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经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允许随意提供。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5、外单位索取、转抄、复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罗列出清单,经 矿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并收取书本资料费。凡
27、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单位负责。6、向国外提供地测资料图纸,要按照国家标准合作和交流项目,严格控制范围、份数。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经 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上报主管部门。7、地测人员个人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利。6、负责电度表的装设,校验、铅封、移动工作。7、建立健全用户帐卡,按月定期抄表核用电量,做表报送 矿分管领导及有关业务部室,员工用电电费从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当月无工资收入待有工资收入后共计扣除;承包矿(井)区工程的施工队的用电,开据签收单据后送 矿财
28、劳部(在工程拨付款时扣下);个体(营业网点等)用电户,按合同书规定收取电费,收费时开收据,所收费按月上缴 矿财劳部。 三、用电量和电价的有关规定由电管组制定分类电价标准并告知用户。 四、办公室、值班室、单身楼及公共场所的实行限额用电,指标落实到部室(房间)或个人,凡超额者一律在部室或个人工资中扣除;限量定额(指标)由 机电队制定,经供电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五、对电管组人员的要求1、电管组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热情服务,及时为用户排除故障。2、电管组人员不允许私自为用电户调整电表;不得使用电表反转或甩掉不用;不允许随意乱接电源;不得徇私作弊,违者,从严处理。3、电管
29、组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刁难用电户,不得借故向用电户吃,拿、卡等行为,违者从严处理。4、电费收缴必须2人进行,互相监督,不得单独行动,做到一人开具收据,一人收款;月度收费率不得低于98%。5、当月收取电费必须当月上交财务,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6、电管组要加强违章用电检查,对各类违章用电处罚,罚款金额按50%返回作为奖励供电管理的有功人员。 六、电管人员到用户检查工作,用户必须支持配合,不得干扰,对无理取闹,影响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处100-250元的罚款或送交保卫部门处理。 七、对损坏供电设施和违章用电者处罚规定:1、损坏电表箱者,罚款200-250元。2、损坏电表者,罚款200元。3、乱搭乱接双回
30、路电源者,罚款200元/次。4、偷用电者罚款200元,并追交电费。5、损坏供电设施者,按价加倍赔偿,并收取修复维护费。6、因违章用电,造成一定范围以内停电的,罚款1250元,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的,追究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奖励:电费收交率达98%以上,按半年考核,10%对供电管理有关人员进行奖罚。28各类减速箱检测修理安装维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类减速箱正常运转管理,彻底减少减速箱事故,特制定该管理办法,望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检测修理质量管理:1、凡升井入厂的减速箱必须进行全面解体检测修理。2、减速箱内的所有部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测修理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
31、定进行测定,凡超过规定的零部件,一律不准再用。3、减速箱检测修理完毕后,必须要有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各齿轮间隙进行调整,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后方可装盖紧固备用。4、机厂人员在检测修理时,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要有人到现场进行复查验收,并将各检测修理零部件的技术数据及更换情况填写好,与检测修理人员共同签名留底存档备查。5、无图纸资料时,检测修理单位必须指定专人拆装,防止错装或缺件。6、新领的零配件必须保证质量,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因检测修理质量而造成的事故,罚检测修理单位2250元台,同时对检测修理、验收人员以250元/台的经济处罚。2、因安装质量而造成的事故,罚安装单位2250元台,同时对安装、
32、验收的责任人以250元/台的经济处罚。3、如因维护不到位,造成缺油等安全事故隐患,罚维护使用单位1250元/台,同时对责任人处250元/台的经济处罚。矿职能部室人员对该台设备检查时,发现缺油可对维护使用单位以200250元罚款。29关于定量补充新灯的有关规定 一、新灯补充的有关规定1、每月给灯房补充15盏新灯。2、每月按定量少投入一盏新灯,奖励矿灯房50元,每超投入一盏新灯,罚款50元。 二、修旧利废的有关规定1、矿灯房每检测修理翻新出一盏确定报废的矿灯,经充电放电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每盏奖励50元。2、矿灯的报废和翻新灯投入使用,必须经过机电业务主管部门的严格验收,翻新灯必须确保达到合格矿灯
33、质量标准。 三、灯房必须加强矿灯的管理,加强矿灯的日常维修和岗位工的责任心,确保矿灯充电质量。 四、矿灯领用实行交旧换新制,对使用不善未达使用周期的矿灯,由使用人承担50费用。 五、灯房必须确保矿灯的完好,每发现一盏红灯、灭灯、失爆灯罚款50元。30采掘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的管理,是矿井机电设备管理重要组成部份,强化采掘工作面的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杜绝工作面的设备失爆,最大限度发挥采掘一线设备的效能,特制定下述规定。 一、责任范围: (一)掘进工区: 负责使用维护风电闭锁开关以内的电缆、电气机械设备(包括风电闭锁开关)。 (二)采煤工区:1、负责采面机轨巷提升绞车所需更
34、换钢丝绳的领取运输到现场。2、负责采面机轨巷回柱绞车的挪移(包括相关的电缆、开关的挪移)3、负责采面机轨巷综保开关,煤电钻的使用、维护和管理。4、负责工作面及顺槽内机械、电气设备及缆线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三) 机电队:1、负责井下变电所到移动高压线路及移动高压侧的维护、检测修理及管理。2、移动要有专职配电工值班,负责移动的防爆检查、卫生、停送电及各种保护试验工作和低压侧的检测修理维护工作。(试验要有记录)。3、负责从变电所到各配电点。从变电所到各掘进头风电闭锁开关的使用、维护和管理。4、负责除以上各条明确责任划分情况单位外的机械、电气设备及电缆维护、检测修理和管理,以及局部供电系统改造和设
35、备小范围调整。 二、管理规定:1、凡设备、开关必须确保完好,严禁失爆。所有的开关必须上架并安放水平,严禁歪斜摆放,电缆吊挂整齐,设备要保持卫生干净、清洁。2、所有设备、开关必须吊挂“完好牌” “责任牌”或“等修牌”。3、所有设备、开关各种保护装置必须按实际负荷进行计算整定,并与标志牌上的整定值相符合,严禁超整定值运转。保护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严禁甩掉保护装置使用。4、煤机开关的漏电、过载等保护必须每班有专人试验一次,煤机溜子闭锁保护必须每班试验一次,且必须向工区汇报,工区要有记录备查。5、移动电气保护每班必须试验一次,并认真作好记录。6、掘进工作面风机、风电闭锁必须每天在10:00钟试验一次,
36、并汇报工区,工区值班人员必须汇报 矿调度、安监及 机电队(机电调度)。7、凡需增加电缆、设备等必须提前一周报有关措施方案及图纸到 机电队,并经相关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按措施方案及图纸施工。8、平时设备谁使用、谁维护、谁回收。拆头搬面时设备由机电安装队回收。设备回收必须确保完整,严禁缺件。机电设备管理组要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办法进行验收,丢失、损坏缺件要进行处罚,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现场对设备开关检查,一台不完好者处罚50元/次,失爆一台次罚款50元。2、现场检查开关不上架,安放不正者,处罚50元/台次。3、现场检查设备开关,无完好牌和责任牌子,处罚5元/台次。4、整定值与实际不符的,一台
37、处罚50元/次,复查还没有整改的加倍处罚(50元/台次),并将其停止使用。5、现场检查设备、开关的各种保护装置不灵敏可靠或甩掉保护不用者处罚50元/台次。6、检查汇报记录报表不全或不汇报的一次处罚50元。7、凡需回收的设备、开关,机电设备管理组必须随时掌握现场实际,及时下达回收通知,使用回收单位必须按时回收。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规定1、风机的安装若无图纸施工则一律视为三违现象,给予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台次。2、安装单位不按图纸进行搭火者,罚款50元/次。3、未经验收移交就使用风机者,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台班,对其责任人罚款50元。4、对安装单位提出的验收移交申请,若 机电队不及时组
38、织验收移交,每次 机电队罚款200元/次,由 矿调度室实施。5、对 机电队通知到单位,如不能按时安排人员参加验收移交的罚款50元/次。6、使用单位不按照相关规定做闭锁试验的罚款50元/台天。不按照相关规定汇报风电闭锁试验情况的罚款50元/天。由 矿调度实施。7、风电闭锁检查,经业务部门查出虚报、假报者,对责任单位以每天250元罚款,并对责任人处250元罚款。若发生事故的由虚报者承担全部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8、上述处罚凡注明实施者外,均由 机电队实施兑现。32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办法 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机电、运输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煤矿矿井质量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份。对本企业
39、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以下检查,验收办法。 一、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初,由 机电队依据各井区实际情况,下达本季度的机电运输系统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提出对强抓各系统范围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 二、各区队所管辖的机电运输系统(机房、车间、机道、峒室等),每月20号之前实行自查、自我检查、自评,在自我检查达标的基础上,向 矿( 机电队)申请对其进行月度的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验收。 三、 矿( 机电队)应于每月20-25日之间组织对所属各区队机电运输系统的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评定,验收结果报 矿分管领导、机电副总工程师、 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和企管部。 四、对未申请进行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验收的区队,
40、一律视为该工区该月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为不达标。 五、 机电队对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比时,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逐项考核、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图纸、记录、口试或笔试应知应会等。 六、 机电队每天应派专职防爆检查员严格按照贵州省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实施细则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抽检,若某工区一月内连续出现二台及以上电气失爆,则评定该区队当月质量标准化的等级降一级。 七、各采掘工区的机电运输系统的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工作,与机电运输的专业区队相同。 八、 机电队在组织检查验收中,对其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发放到责任单位,各单位要严
41、格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和处理好,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责任单位250元罚金,由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第39条 凡没有做到五不开或五不挂之规定中的任何一项的,一经发现或查出每次处罚责任人250元的罚金。造成事故的则追究其相应的事故责任。第40条 凡没有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和第7条规定的,发现一次则处罚责任人罚金250元,造成事故的则追究相应的责任。第41条 凡有违反第8、9条之一者,每次处罚罚金250元,造成事故的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42条 凡违反第10、27、32条者,则视情节轻重,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金500-1250元。并限期进行深度整治合格。第43条 凡违反第33条之规定,没有检查维修的,处罚责任人每次罚金250元,没有做记录并上报者每次处罚50元罚金。第44条凡违反第34条和35条者,每次处罚责任人罚金250元,并限期要求立即整改合格,如造成事故则追究相应的责任。第45条凡违反第36条,业务部又下通知,不能按期升井交付检测修理,则处罚责任单位每延误一天250元的罚金,直至升井为止。 - 22 -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