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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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2016年度南京市六合区土地变更调查项目招标文件招 标 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六合分局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16年 11月 招标公告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六合分局委托,就2016年度南京市六合区土地变更调查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1、项目编号:NJLHGT-2016-003。2、项目名称:2016年度南京市六合区土地变更调查项目。预算价30 万元3、项目规划范围:南京市六合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在南京市有常设机构。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7、具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
2、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能力。8、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4)投标人应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5)投标人应具有江苏省内土地变更调查项目实施经验; (6)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请
3、各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符合以上相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9、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9.1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交纳方式:现金(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递交)、电汇(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请在电汇单的附言中汇款用途)。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9.2保证金收款信息:(1)收款人: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收款账号:4301012919100838593(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10、投标报名方法:10.1投标
4、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10.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现场投标报名的时间,本公告现场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11月22日至 2016年11月30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报名地点: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3号欧力德大厦8楼)。报名的同时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时间和地点同上。(法定节假日除外)10.3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11、投标文
5、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1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9:30。13、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1号(南京市国土资源六合分局9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参加开标过程。14、本公告发布媒体: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六合分局网。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327786446联系传真: 邮 箱:215228346 地 址:南京市公园路42号体育大厦2201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法律、法规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6、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 “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项目及相关服务。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组成3.1 招标文件组成: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3.2 招标人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
7、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4.1投标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6年12月6日上午11时前以书面形式递交、邮件、传真至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
8、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4.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5、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5.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5.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
9、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5.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5.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 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为28万元,超过该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7、 联合投标 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费用8.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2 本次招标代理取费: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10、)执行,评审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由代理机构先行垫付最终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投标人将该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9、投标文件组成9.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9.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9.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
11、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否则无效。(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电汇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3 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1.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12、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单位资信资料;(2)项目实施方案;(3)服务承诺。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2.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2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2.3 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2.4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等标明提供服务的总价。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3.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4
13、、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14.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4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投标人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4.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
14、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投标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15、投标有效期15.1 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投标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投标文件签署16.1 投标文件的正本
15、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章。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17.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8.1 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8.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16、,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活动。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投标人20、开标20.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9:30。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2 开标时,招标人将邀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0.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4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
17、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5 二次招标不足三家投标人投标,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招标,或者终止招标活动。本次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招标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招标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根据自
18、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招标。21、评标21.1 评标组织21.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投标人;(4)向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1.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1.2 评标程序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
19、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总价超出招标限价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6)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
20、性要求的。21.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21.2.2.3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
21、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6款执行。21.2.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3 评标方法和标准2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
22、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21.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单位资信、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21.3.3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22、确定中标投标人22.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中标候选投标人。评标结束后,将由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进行考察,若无其他情况原则上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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