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C2C个人零售网店征税难点的研究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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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纷纷看到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其中最为贴近人们生活、普及率最高、发展最快的就是C2C(个人对个人)网络零售模式,它具有虚拟化、交易效率高、成本低、快速便捷的特点,不仅丰富了个人生活,而且有效提高了个人生活水平。这些优势使得近些年来C2C网络零售模式迅速扩张,网店数量逐年攀升,严重冲击了实体店的营销模式,其特殊的交易方式、迅猛的发展速度以及庞大的交易范围,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目前税收政策在C2C网络零售层面上的空白,令其交易者长期处于“免税”阶段,严重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本文将根据国内外税收现状的分析研究,结合笔者所学的税收和财务管理知识,以淘宝平台的
2、个人网店为例,基于财务和税收角度分析C2C个人网店在征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尝试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关键词:C2C;网络零售;税收;淘宝Research onC2C retail shop personal taxation difficultiesA CaseStudy of TaobaoAbstract:With the advent of theInternet economy era, people have seen the prospec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electronic commerce. One of the most close to
3、 peoples lives, the highestpenetration rate, the fastest growing is the C2C (person to person) onlineretail model, which has virtualization, high transaction efficiency, low cost,fast and convenient features. Not only enriches the personal life, but alsoeffectively increasing personal standard of li
4、ving. These advantages make theC2C network rapid expansion of the retail model in recent years. The shopnumber increased year by year. They have a serious impact on the storesmarketing model. Its special trading, rapid pace of development and the largetrading range bring tax collection a great chall
5、enge. Because of current tax policygaps in C2C online retail level, make these shops in the long-termtax-free phase. Which leads to a serious loss of state tax revenue.This paper will be based on analysis of the tax status of home and abroad,combined with tax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 knowledge I hav
6、e learned. Taking apersonal online shop in Taobao platform as an example. Analyzing the taxationproblems and causes of C2C personal online shop based on taxation and financialangles in order to attempt to put forward solutions.Key words:C2C;Online retail;Taxation;Taobao目录摘要.11绪论.31.1研究背景.31.2国内外研究综述
7、.41.2.1国外研究综述.41.2.2国内研究综述.51.3研究的目的、意义及研究方法.62淘宝网个人零售网店发展和税收起源.82.1淘宝网简介和发展规模.82.2淘宝个人零售网店税收起源.83对淘宝个人零售网店征税存在的问题分析.93.1淘宝个人网店交易流程中出现的问题.93.1.1淘宝创造就业条件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不完备.93.1.2网络交易的特殊性交易信息隐蔽不可监控.103.1.3小型网店成本压力有力计税依据的缺失.103.1.4支付电子化资金流监控缺位.103.2税收上存在的问题.103.2.1网店与实体的失衡违背税收公平原则.104解决对个人零售网店征税难点的对策.154.1财务
8、方面的对策.154.1.1完善账务处理.154.1.2实行电子对账.164.1.3加强电子发票监管.164.1.4第三方支付代扣代缴税款.164.2税收方面的对策.174.2.1制定合理的税率标准.174.2.2完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174.2.3加强个人申报制度.174.3其他方面的对策.174.3.1试行O2O模式.17结 论.19谢 辞.20参考文献.211绪论单个C2C个人零售网店的营销规模很小,但在很多情况下,其规模大小与交易量之间不产生矛盾,薄利多销是最常见的一种网络营销方式。其塑造的低成本、高效率、质优价廉的产品或服务博得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逐年倍增的交易额给实体经营带来了巨大
9、的打击,国家税收体系开始愈发关注这个长期“游离”于税收监管范围以外的群体。尽管如此,C2C个人零售网店与生俱来的特殊性仍旧向世人证明,对其征税并制定出完善的税收政策是项艰难的持久战。对C2C个人零售网店征税可以有效完善国家税收体系,平衡线上线下的交易情况,公平对待线上已征税销售群体,避免畸重畸轻。因此,目前最重要的就是不断攻克税收困难,为缩短持久战的历程尽一份力。1.1研究背景我国的电子商务的发展萌芽于上世纪90年代,1997年逐渐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个人网店最早出现于2003年,截至2012年底,实际运营的个人网店数量已达1365万家,中国网络零售市场的交易规模占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高达
10、6.3%。截止至2014年12月,已有918万家C2C模式的个人网店实施运营1。我国网络零售市场的总交易额正在逐年迅速攀升。多年来,在各大网购市场品牌中,淘宝网始终占据龙头位置。淘宝网仅在过去十年里的销售额就增长了5万倍。2011年直接带动了270万的就业人口,每天包裹量超过800万件,占据中国整个快递行业总包裹的近六成。网络零售的发展态势是预料之中的,但其迅猛的发展速度却是意料之外的。短短几年,从一种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网购市场的主力军,这种爆炸式的发展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引发人们辩证地看待其中的问题。大到国家政策,经济市场的平衡,小到百姓的日常琐碎、生活心理。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
11、表韩玉臣先生接受采访称:“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对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法规的滞后。”他表示,现在电子商务存在税收流失、假货泛滥、诚信基础薄弱、监管乏力等诸多问题。同时,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的交易活动存在本质上的不公平。网络零售免税,而实体零售业承受着较高的店面租金、税收与人工等成本。日渐红火的网络零售,对实体零售业造成了巨大冲击。此外,在今年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其中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万
12、元。跨境电商征税政策的落实令电商税收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极大地影响了其他淘宝个人零售商的心理。这一举措也向世人证明,在目前趋势下对C2C模式下的个人零售网店正式征税是有极大可能的,这对推动此类行业的稳定发展和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来自各方面的阻碍仍然是多年滞缓政策落实的重要原因,因此,着眼于解决这些困难才是关键。1.2国内外研究综述1.2.1国外研究综述相较于中国而言,国外的电子商务发展比较早,在税收问题上积累了一定的成果。去括号,以下同。国一直是电子商务的主导国家。自2000年开始,美国电子商务与各州税收体系矛盾百出,主要是网商代收代缴消费税问题。当时,网商与美明尼苏达州州
13、政府诉讼后败诉,最终企业破产。这一著名事件的发生标志着美国彻底启动了电子商务征税机制。王喜凤介绍了美国电商承税之后出现的问题,美国消费者对网络购物深度热爱,导致州政府损失了大量销售税。而销售税是州与地方政府最大的一笔财政收入,并占据了几乎所有税收的三分之一之多。许多经济学家也表示,强制征税根本无法抵消因迫使消费者或零售商遵守纳税法律而造成的问题与成本2。Ballard Charles L.;Lee Jaimin研究了电子商务对美国造成的冲击。指出了在美国现行销售税征收体制下,居民向外地企业购买更容易逃避销售税,并且销售率与居民的在线购物概率存在显著正相关。如果本地的销售税税率越高,居民就越倾向
14、于在线购物逃税3。销售税的征管只能针对本地居民的购买行为,因此在各地区缺乏协作机制的情况下,无法有力实施跨地区征管措施。而在2002年就出现了自愿参加销售和使用税协定,也证明了各州政府已经达成协调方针合作实施征管,但结果仅有半数落实政策。而英国税收政策相对明晰,英国在2002年8月颁布了电子商务法,规定对线上销售商品征收增值税,与实体商品无异。并且分别制定了标准税率(17.5%)、优惠税率(5%)及零税率。不同种类和销售地点的商品实行不同的税率标准。网上销售商品必须标明是否含税和邮寄费用。在日本,税收政策更加人性化,特商取引法规定,网络经营的收入都要交税,而且确实有一部分人按照法律纳税。据统计
15、,日本年收益低于100万日元的网店,大多没报税,而年收益高于100万日元的,店主大都自觉报税。因日本有一条法律规定,若网店的经营是以自己家为单位的,那么家庭的很多开支就可以记入企业经营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年经营收入不足100万日元,是不足以应付家庭开支的,就可以不用缴税4。法国在电商征税方面有明确的立法保障,最重要的是法国通过立法建立的一套独特的电子发票制度,但由于成本过高,只有大型企业可以使用。法税务局正在考虑简化电子发票来扩大适用范围,进一步完善体系。澳大利亚一般实行按产品价格定税,在个人网店方面有十分细致的税收规定。个人网店需要向网络平台缴纳登录费、交易服务费用等。卖家每投放一个新
16、产品,就要交一笔按产品价格而定的费用。成交后,还需要交纳成交价2%5%的交易服务费用,当交易双方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时,还需交纳手续费用。前提是个人网店交易额超过1000澳元,否则无需报税。欧盟成员国自200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电子商务增值税新指令,根据商品购买者或劳务接受者所在地作为电商收入来源,由收入来源国征税,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来自欧盟之外的商品,还需增收关税。这种域外做法可以达到的目的就是让线上线下商品无差别适用现行税制,不需开定新政策、开征新税种,税收公平,共同发展。以上仅列举了部分国外电商征税现状和学者专家的研究成果。相较于中国而言,国外的电商起步更早,税收征管更为完善。美国方面更
17、注重免税,较为民主。部分发达国家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保障,细致地划分征税类型,提出不同的税收政策。但总体而言,无论是什么类型的网络销售模式,都采取了一定的扶持和优惠政策。这比国内针对C2C模式网店征税方面的模糊空白要完备的多,也是我们需要极力改善的部分。1.2.2国内研究综述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我国两大类电商网站中,一类是京东、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等10多家第三方平台型B2C电商网站,都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具备正常纳税的完整体系。而第二类就是淘宝网、拍拍网等以个人网店为主的C2C模式的网络销售平台,由于成立初期规模小,销售店铺多为个人经营,零散多样,便未将其列入到征税范畴。在2014年7月
18、底召开的新常态经济与财税改革论坛上,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接受媒体采访时称:“C2C商家全年未缴税金额达百亿元。”单个网店的微薄收益与整体网店税收流失之间的落差,是对网店制定征税规定造成的巨大困扰。余璐整理了专家对电商征税的各项分析得出:“不可一刀切”,应当区分对待。个人网店利润微薄,征税不当就会打压个人创业的积极性,影响社会就业,并且会将税务转嫁给消费者。在针对个人网店征税问题上,需要结合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收管辖等问题深入研究,根据不同规模、类别、行业的卖家区分对待,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十分必要的,以此来降低对卖家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5。朱志钢认为规范网店税收征管是大势所趋。他认为C2C模
19、式下问题最大的是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的个人卖家。电商代表着未来市场发展的大方向,就现状来看,个人网店已经在国内占有相当大的数量,对其征税更是必要而且紧迫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税收公平原则、达到市场公平竞争要求、适应整个电商发展大趋势、提高公民的税收意识。他建议当下绝大多数网店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可以对中小网店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和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允许家庭经营的网店相关费用的扣除。对于中小网店简化纳税程序,可以考虑采取源泉扣缴方式,由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的公司汇总申报,从其代收货款中代扣代缴相关税金,向网络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这种方式同时可以有效加强对网络交易
20、平台的监管6。黄璧榕、王善平、周玥、安翔峰、吴超在研究个人网店的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时认为,现今我国个人网店税收征管方面有很大的问题:个人网店基数大、征税成本高、政策模糊、纳税主体难以确定、无址化操作、计税依据确定困难、避免打击微型经济、税率难以确定、人们纳税意识浅薄、税收征管难度大。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合理的建议:应当实行个人网店税务登记制度,加强与第三方的合作,并且加强与当地物流公司的合作7。就目前国内研究者们的成果看来,对个人网店征税是条艰难却又不得不走的道路,放手不管会导致线上线下的营销状态失去平衡,长远下去,必将影响我国经济的持久稳定发展。许多研究者们侧重于从法律角度、公民意识、
21、经济发展方向分析问题,相对宽泛,容易忽视细节。尤其是针对在许多方面都有别于实体营销的网店销售模式,更需要仔细分析两者的差别点,梳理财务流程上可能产生的漏洞。本文将结合笔者所学的专业知识,从财务税收角度分析对个人零售网店征税中出现的问题。1.3研究的目的、意义及研究方法在这个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年轻人很快可以适应并融入于这个社会,快捷的工作和生活节奏让许多人很难有时间去悠闲地享受逛商场、超市时的乐趣。随着网络购物平台的发展,其诱人的价格、便捷的方式、琳琅的品种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甚至有人为此常年放弃了实体购物。本人认为,倘若以这种趋势长期以往地发展下去,必然会导致网店交易额大幅度增长,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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