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和社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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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确保试点工作成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立足区情实际,坚持需求导向,将困难、空巢、高龄、失独老人中的失能和半失能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适老化环境,着力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运营、社会参与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格局,不断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健康管理、文化娱乐、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智慧养老等多元化服务需求,到2021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形成“1
2、5分钟养老服务圈”,构建区级、镇乡街道、社区、居家四级联动的养老服务网络,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具备医养服务能力达到100%,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智慧养老云平台正式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环境不断优化,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养老有特色、发展有活力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让辖区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养老不离家、养老在身边”。二、试点工作任务(一)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养老服务工作体系。1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年度工作任务、
3、时间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2完善政策体系。积极对接X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计划,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纳入区委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现有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结构不优、服务不强等问题。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有关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形成有利于试点工作开展的政策合力。3建立督促机制。建立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参加的督促指导小组,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督促试点工作开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对资金使用、重点工作落实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
4、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关爱困境老人,完善特殊困难老人基本服务制度。4认真履行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完善政府购买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5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补贴制度。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纳入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保障范围,将90周岁及以上的
5、低收入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6探索绘制养老服务“关爱地图”。对全区高龄、独居、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排查工作,绘制集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档案、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于一体的“关爱地图”,搭建供需精准对接平台,实现精准快速救助。7.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环境提升工程。支持鼓励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服务,采取自愿申请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政府补贴。202X*年,完成600户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不少于8处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采
6、取多种模式,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8.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夯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多业态、多模式的养老服务供给,统筹运用授权经营、运营补贴、投资补助等方式,创建能够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一站式服务载体,该服务载体从创新融合发展服务模式、服务规范引导、服务资源联合联动、服务体验展示等维度入手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水平。202X*年底建设1处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载体,带动周边养老服务设施,实现以点带面,增强服务供给能力。9.加大运营扶持力度。制定完善X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管理办法X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办法等系列文件,调整优化运营补助方式,积极调动
7、各方主体参与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倡导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形成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支持落地企业“抱团整合”,合作共赢,在保持企业良性竞争的同时,积极促进企业间的合作,发挥强强联合的互补作用。形成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利用互联网+智慧养老,鼓励大型养老机构辐射带动周边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延伸服务,采取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的方式、“中心带站”运营模式,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整合运营辖区所有社区养老服务站,或根据辐射范围,托管运营周边10个左右社区养老服务站。通过机构、社区、居家“三级联动”、中心带站的方式,为更多的居家老人提供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急
8、等上门服务。并参照执行X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相关政策规定。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加大购买力度,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10.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购买力度。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每月200-300元的照料护理补贴及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每月2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分散现金发放方式调整为通过发放居家社区养老消费券的方式,集中统一购买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护理服务,解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及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在家得不到较好照料护理或照料护理不到位等问题,优化居家养老服务消费侧。202X*年,出台X
9、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11.制定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级评定标准。通过“需求评估上门服务标准指导市场运行资金监管”的运行模式,扶持、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引进全国知名养老服务企业落户X,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效率和品质。培育孵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力量,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孵化基地,3年内培育不少于3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服务效果好的居家养老专业服务组织。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五)补齐设施短板,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12.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制定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
10、彻落实X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方案的通知,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纳入区委、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现有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结构不优、服务不强等问题。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20 至 30平方米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的城市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租赁和国有闲置资产收回等方式,建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自主选址建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并推动设施适老化改造。到202X*年,建成30个养老服务中心、12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基本实现11个街道197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到2022年,再建成21个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实现41个镇乡养
11、老服务设施全覆盖。13.加大建设扶持力度。原则上全区社区养老服务站一律实行公建民营模式,镇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则采取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两种模式,并应设置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休闲娱乐、文化教育、人文关怀和运营管理等功能区域,其中托养护理区一般应设置20张以上养老服务床位。社区养老服务站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不低于200平方米),应设置助餐、康复、阅览、娱乐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要设置日间照料床位。对经区民政局和所在街道同意并验收合格的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面积达1500平方米以上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建设补助,经验收合格的社区养老服务站一次
12、性补助20万元。同时,符合条件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养老机构床位新办补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六)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14建立养老服务褒奖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奖励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常态组织开展最美护理员、最佳养老机构院长等评选活动,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15建立养老服务培训体系。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建立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专技人员轮训机制,实现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100;加
13、强养老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在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养老机构和医院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培育或引进23家居家养老连锁品牌服务团队。16培训养老服务社工专业人才。深入实施以养老服务为主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引导养老服务单位配备社工人才,大力建设“养老服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2X*年,养老服务岗位新进人员培训率达到100%,2年以上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率达到100%,各村(社)为老服务社工、志愿者达到30人以上。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七)构建服务体系,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17.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着力建设乡镇
14、养老服务中心,在我区已建成的283个农村养老互助点基础上,每年新建农村养老互助点80个,到2022年,建成40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437个农村养老互助点。对经区民政局和所在镇乡同意并验收合格的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面积达800平方米以上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及辖区内农村养老互助点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建设补助。同时,符合条件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养老机构床位新办补助。18.探索社会化运营模式。引进南京市银杏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公建民营28家镇乡敬老院,利用其专业的养老服务能力延伸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农村孤寡、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19.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
15、服务体系。建立农村留守老人档案,完善为老服务措施,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探索政府长效投入机制,倡导“互助+专业,固定+移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八)推动智慧养老,打造智慧养老云服务平台20.建立智慧养老云服务平台。实施智慧养老工程,通过信息化推动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共享模式,引入信息科技公司打造我区“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网、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养老业务智能化管理。内容包括:养老服务“关爱地图”、业务综合监管系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系统、养老服务质量监管系统、养
16、老机构安全监管系统、老年人能力评估系统、医养结合服务及微信公众服务等。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联动到社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21.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依托智慧养老云服务平台,充分掌握全区老年人相关数据和养老设施、养老机构(中心、站点)动态数据,了解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和经营安全风险,实现对机构、设施的智能化监督管理,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提升养老服务质量。22完善政府监管。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实现对居家、社区、机构为一体的安全服务监管。对接市级智慧养老平台,到2021年,建成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社会服务相结合,左右互联、上下互通的养老服务智能
17、化体系。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九)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医养融合发展23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进以老年人为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建专家团队,为全区65周岁以上,且有签约意愿的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主题宣传活动,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健康体检等健康管理服务。24扶持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引导民办医疗机构发展护理和康复服务,鼓励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利用闲置或使用率较低的资源直接转型为医养结合型机构或发展康复、老年护理、安宁疗护
18、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按照养老机构标准享受同等补助和优惠政策,给予建设补贴、水电气优惠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25建立医养结合服务圈。依托“养老服务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的互联互通,开展远程诊疗、健康管理等服务,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到202X*年,建立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形成城市15分钟、农村25分钟医养结合服务圈。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十)建立行业标准,推进居家+社区标准化体系建设26开展区标准制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养老服务协会
19、等,编制区标准社区养老服务规范,持续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工作,规范养老服务项目制定、实施、考核的全过程管理,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连锁化发展。27加大养老服务标准推动实施力度。扶持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质量评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和安全运行等标准的实施。在养老服务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单位。28建立服务考核标准。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定性定量考核标准、补助发放考核制度,确保专业机构提供的社区养老服务达到规定要求。建立市场化服务项目准入、备案制度,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到2021年,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示范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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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家 养老 服务 改革 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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