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妇幼健康服务分级管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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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县妇幼健康服务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妇幼健康服务行为,保障母婴健康安全,根据*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孕产期保健服务(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社区卫健专干。1、掌握辖区内计划怀孕妇女花名册,开展孕前及孕产期保健健康宣教和孕情监测,及早掌握孕产妇基本信息,并上报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动员孕妇在孕13周前到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接受保健服务。2、对辖区内产妇进行产后访视,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对高危产妇酌情增加访视次数或转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健管理。3、督促辖区内产妇于产后42天到有关医院进行检查。4、开展
2、育龄妇女监测,建立育龄妇女花名册,监测期间每嫁入1人(或新达到年龄的育龄妇女)随时登记,每季度对本村(社区)育龄妇女进行核查,并做好相关登记和信息上报工作。(二)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及时将村级上报孕情在省妇幼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每日梳理本辖区“待建册”信息,督促及时建册。2、首次建册,实行属地管理,“谁建册,谁管理”,并做到全程跟踪服务。负责为辖区户籍或常住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提供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首次建册时所开展的实验室检查项目须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所规定的基本项目和建议检查项目,均实行免费。3、做好高危孕产妇管理,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阳性者,应及
3、时转诊至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风险等级评估,转诊后2周内进行追访,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册登记、系统管理。4、负责将孕妇转往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孕中期和孕晚期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对其产检信息定期随访。5、负责辖区内产妇的产后访视(村、社区无能力承担的),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对高危产妇酌情增加访视次数。为辖区内产妇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检查发现异常者,应转往上级医院。6、负责相关的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普及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加强宣传,公示免费服务内容,提高早孕建册率。7、开展育龄妇女(无村医的村、社区)监测,建立育龄妇女花名册;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和质控,做好妇幼卫生信
4、息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8、做好信息和服务衔接。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的孕产妇保健服务、信息收集等工作进行技能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9、应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及住院分娩产妇实名制的有关要求作为产前保健的重要内容,做好宣传教育。(三)区妇幼保健院。1、掌握辖区母婴健康状况,分析影响孕产妇和围产儿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业务指导、专业培训、质量控制等。2、开展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和咨询,为孕妇及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提供孕期系统管理、住院分娩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首次建册时所开展的实验室检查项目须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所规定的基本项目和建议检
5、查项目,均实行免费。3、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册登记、系统管理和转诊服务。4、负责仙女镇城区(无村医的村、社区)产妇的产后访视,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对高危产妇酌情增加访视次数。5、开展仙女镇城区(无村医的村、社区)育龄妇女监测,建立育龄妇女花名册,做好相关登记和信息上报工作。6、督促各医疗保健机构做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将各助产机构上报的孕产妇自动出院(放弃治疗)信息交换卡转交所属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追踪随访。做好全区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分析总结、上报和质控工作。7、协助区卫健委健全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负责组织区围产期保健协
6、作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对辖区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质量、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开展危重孕产妇、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死亡评审。8、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及住院分娩产妇实名制的有关要求作为产前保健的重要内容,做好宣传教育。做好全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发放和管理工作。受区卫健委委托,做好全区分娩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换发、补发等相关工作。(四)助产机构。1、具有助产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不得为孕产妇提供首次建册服务,以进一步提高妇幼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和资源利用效率,方便群众就近接受妇幼健康服务。2、对有生育计划,确诊宫内早孕(胚胎存活)或首次发现超过孕13周尚未建册者,需及时在省妇幼信息系统或专科
7、电子病历中进行孕妇孕情信息登记。宣传早孕建册、叶酸增补等健康知识,动员孕妇及时属地建册。3、负责做好孕妇孕中期、孕晚期的健康管理和住院分娩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基层转诊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妇,及时接诊并提供规范评估,将评估结果实时录入省妇幼信息系统,为高危孕产妇实行专册登记、系统管理和转诊服务。4、负责宣传动员正常产妇到居住地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5、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咨询、培训与指导等工作,门诊和病区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普及孕产期保健、母乳喂养、避孕节育等妇幼卫生科普知识。6、开展危重
8、孕产妇、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对于自动放弃治疗出院的孕产妇,应在出院当日通报区妇幼保健院,2日内报告孕产妇自动出院(放弃治疗)信息交换卡。本机构发生的孕产妇死亡信息应于2日内报告区妇幼保健院。7、认真填写母子健康手册等医疗文书、台账并录入省妇幼信息系统,做好本单位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8、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二、儿童保健服务(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及时掌握辖区内新生儿出生情况,在新生儿出院后3-7天内完成新生儿访视。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2、在镇(中心)卫生院、社
9、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协助完成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督促家长及时携带儿童到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收集和上报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3、配合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高危新生儿的筛查工作。4、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建立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花名册,每月与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对辖区内儿童出生和死亡情况,并做好相关登记和信息上报工作。(二)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村级服务网络未能覆盖到的区域),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
10、访视次数。2、为辖区内新生儿建卡并规范管理,做到先体检后预防接种。首次建卡实行属地管理,“谁建卡,谁管理”,并做到全程跟踪服务。满月健康检查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进行。3、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定期健康体检,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心理行为发育咨询和指导等。开展辖区内儿童保健健康教育。4、根据江苏省高危新生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对高危新生儿进行筛查、登记和转诊,对转出的高危新生儿做好追踪随访工作。5、根据江苏省体弱儿分类分级电管理规定,对体弱儿进行筛查和登记收案。类体弱儿建立专案进行规范管理,可疑类、类体弱儿转诊至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确诊,对转出的体弱儿做好追踪随访及后续
11、的定期健康检查等工作。6、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定期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按时完成“六一”儿童健康体检及儿童入园体检工作。7、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儿童保健服务信息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和质控工作。8、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建立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花名册,每月对本辖区5岁以下危重儿童和可能致死的重大出生缺陷儿进行追踪随访,并做好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9、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收集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三)区妇幼保健院。1、负责全区儿童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信息统计和
12、监督管理。2、负责仙女镇城区(无村医的村、社区)新生儿访视,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3、为仙女镇城区(无村医的村、社区)新生儿建卡并规范管理,做到全程跟踪服务。提供0-6岁儿童定期健康体检,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心理行为发育咨询和指导等。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4、开展仙女镇城区(无村医的村、社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建立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花名册,每季度核对辖区内儿童出生和死亡情况,并做好相关登记和信息上报工作。5、根据江苏省高危新生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完成辖区内高危新生儿的筛查、分类和登记工作,对接诊
13、的A类高危新生儿进行专案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和生长发育评估。B类高危新生儿转诊至市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对转出的高危新生儿做好追踪随访工作。6、根据江苏省体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对体弱儿进行筛查和登记收案。对本机构筛选的类、类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对基层转诊的体弱儿做全面检查,对确诊的类体弱儿做好专案管理;对类体弱儿及时给予转诊。如不属于类、类体弱儿的,及时转回原转诊机构,并做好衔接和指导。7、做好全区儿童保健信息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和质控工作。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负责组织区儿童保健协作组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提出干预措施。8、做好全区5岁以下危重儿童信息追踪工作,每月将各助产机构上报
14、的“5岁以下危重儿童(放弃治疗、转院)信息交换卡”和重大出生缺陷儿信息分发到所属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追踪随访。9、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行业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开展区直托幼机构儿童入托入园健康检查、“六一”儿童健康体检。负责全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及定期健康体检和幼儿园儿童视力建档工作。10、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四)助产机构1、建立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医院内任何科室发生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于死亡72小时内填报死亡报告卡,并上报区妇幼保健院。2、对于自动出院或转院的5岁以下
15、危重儿童,应在出院2日内将5岁以下危重儿童(放弃治疗、转院)信息交换卡上报区妇幼保健院,并做好追踪随访工作。三、“两癌”检查服务(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社区卫健专干。1、掌握辖区内35-64周岁妇女的基本信息,并上报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协助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两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引导适龄妇女尤其是特困家庭妇女主动参与检查。3、协助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检查异常、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二)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社会事业局。1、掌握辖区内适龄妇女的情况,定期进行“两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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